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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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宗教事业的蓬勃发展,宗教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日益重要。

为了规范宗教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1.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透明。

2.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工作由场所管理组织负责,设立财务主管,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财务主管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规范财务收支管理1. 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税收等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

2. 财务支出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和财务主管审批方可报销,严禁违规支出。

3. 宗教活动场所的重大开支,必须提交场所管理组织集体讨论,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4. 财务票据由区宗教团体统一监制,领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票据不得随意丢弃或销毁,续领时须交旧换新,收回的票据结清封存,由会计妥善保管。

三、加强财务公开和监督1.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 按规定向区民宗局报告财务情况,接受政府部门监管。

3. 定期向公众及信教群众公开财务信息,实行财务透明化。

四、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1.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2. 财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财务纪律。

3. 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财务工作质量。

五、加强外部监督1.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宗教事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协作,共同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3. 鼓励社会公众和信教群众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共同维护宗教场所的财务秩序。

通过以上措施,有望规范宗教场所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宗教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宗教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协会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宗教协会及其下属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宗教协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真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全面反映,不得遗漏。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五)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宗教协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三)管理协会的财务收支;(四)进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组织财务培训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财务收支必须以合法票据为依据,不得使用非法票据。

第七条财务收入管理:(一)明确收入来源,建立收入台账;(二)严格执行收入结算制度,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账;(三)禁止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

第八条财务支出管理:(一)明确支出范围,严格执行预算;(二)办理支出手续,确保支出合规;(三)实行报销审批制度,报销手续齐全;(四)禁止浪费,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九条宗教协会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协会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协会领导批准。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宗教协会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管理:(一)购置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二)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三)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处置等事项,需经协会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一)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二)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三)禁止挪用、侵占、私分资产。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场所财务实行民主集中的办法进行管理,重大开支需经场所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所有开支均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所得收入必须用于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三条场所收支情况至少每半年向信教群众公布一次,接受宗教事务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设置会计、出纳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一切收支,均须凭证记账。

第五条场所的物资必须指定专人保管,造册登记,严格采购、发放手续,定期查点,做到“帐实相符”;奉献箱应由三人负责,当面开启清点。

第六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七条各项收入(包括实物)均应入账,统一管理,定期公布,并向当地宗教事务部门汇报收支情况。

第八条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

大型。

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宗教事务部门批准。

第九条发生划转撒并时,必须进行清算,清算时应当在宗教事务
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十条对未按规定履行财务管理制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改正、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撤销场所登记。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1、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小组,从小组成员中指定经济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务、财产的管理。

2、宗教活动场所的资金和财产由宗教场所所有,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贪污、侵占。

3、对财物财产的登记、入帐、报销、结算和收支情况必须清楚,白收条不能作为报销凭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民主管理小组集体讨论。

4、收入、支出和购物情况每半年一次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统战科。

5、如需要更换经济员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办理交接手续,并通过主管部门批准。

6、宗教活动场所的经济收入主要用于维修、配备设施、购买材料、征订报刊和救助遗孀、鳏、寡、孤等方面。

7、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小组,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的经济收入情况,经所在主管部门同意,每年可以一至两次进行评比,并适当奖励表现突出的管理小组成员。

XXX开发公司党群工作部
2014年元月。

民宗局财务管理制度

民宗局财务管理制度

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民族宗教事务局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行为,并维护财务管理的公正性、透明度和规范性。

2. 财务管理机构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财务管理机构为财务科,向局长负责。

3. 财务管理职责1.财务科负责制定民族宗教事务局年度预算和决算,并对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批进行监督和管理;2.财务科负责收集、登记、保存民族宗教事务局相关的财务报表、凭证和账簿等核算资料,形成完整的会计档案;3.财务科负责编制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会计报表,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4.财务科负责组织、监督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资产管理和利益分配;5.财务科负责开具、审核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各项支付凭证,保证支付的合法性和准确性;6.财务科负责组织验收民族宗教事务局的采购、招标等采购制度,保证采购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 财务管理制度1.预算管理制度(1)每年初,民族宗教事务局应由财务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预算;(2)确定部门预算指标后,应制定相应的预算细则和管理办法;(3)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禁止擅自变更。

2.资产管理制度(1)民族宗教事务局应规范办公设备和耗材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流程;(2)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对民族宗教事务局所有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和清算;(3)对资产损失或现金流失进行及时处理,保证财务管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支付管理制度(1)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所有支出,必须在财务科的审核下进行支付;(2)所有支出必须开具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单据,以确保付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3)禁止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原因,违规向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工作人员发放奖金、津贴等。

4.内部审计制度(1)民族宗教事务局应配备专职内审员,对局内财务和后勤服务进行审计;(2)内审员应定期对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财务、选举、劳动关系、安全生产等开展内部审计,并且对审计结果进行报告和整改。

5. 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所有涉及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3.本制度由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科负责解释。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保障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1.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财务管理机构,由主持或理事会委派专人担任财务管理员。

2. 财务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并接受过相关培训。

3. 财务管理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团体的内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收支管理1. 宗教活动场所所有收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进行缴税,不得有任何逃税行为。

2. 收入来源包括信徒捐赠、礼品销售、租赁等。

收入必须由财务管理员进行登记,并开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3. 支出必须符合宗教活动场所的实际需要,并经过主持或理事会审批后方可支付。

支出必须由财务管理员进行登记,并开具相应的支出凭证。

四、资产管理1. 宗教活动场所所有资产必须进行登记,并制定相应的资产清单。

2. 财务管理员必须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3. 宗教活动场所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折旧计提,折旧方法和期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财务报表1. 宗教活动场所应制定财务预算和年度财务报表,报送主持或理事会审批。

2. 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支出和利润等内容,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经济运行合理、稳健。

3. 年度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内容,反映宗教活动场所的经济状况和运行情况。

六、审计1. 宗教活动场所应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并由主持或理事会委派专业机构进行外部审计。

2. 内部审计由主持或理事会委派专人进行,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核实,并制定检查报告。

3. 外部审计由专业机构进行,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制定审计报告。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财务管理机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财务管理机构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的宗教活动场所,是指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下简称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第三条 (基本原则)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管理本场所的财务,确保该场所资产安全有效,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第四条(建立内部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当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场所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五条(内部管理体制)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在本场所管理组织的领导下对本场所的财务进行管理。

财务管理小组一般由本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会计、出纳人员等组成。

第二章会计制度第六条(会计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场所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宗教活动场所会计人员伪造、变造、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第七条(会计人员设置)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配备会计人员负责会计事务,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经依法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宗教活动场所不具备前款条件的,可委托相关宗教团体的会计人员代理会计事务;或者在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联合聘请会计人员代理其会计事务。

第八条(权责分明)宗教活动场所的会计、出纳和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应该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相互兼任。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备案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备案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备案廉政风险点附件: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备案流程图2.申请材料目录3.申请书(示范文本4.关于同意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备案的批准公文样本附件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备案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附件21. 来源渠道:填写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

对于中介机构或者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

2. 必要性及描述:填写必要或非必要,如为“非必要”的,则一并填写在何种情况下需提供该项材料。

3. 签名签章要求:如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的,填写本人签名或公司印章、政府或相关机构盖章;如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可要求在复印件上盖“与原件无异”章。

附件3关于申请XX寺管理组织成员备案的请示XX县民宗局:我寺于XX年XX月XX日经民主协商推选产生了寺庙管理组织成员。

现将寺庙管理组织成员有关材料报上。

望贵局给予备案为盼。

附件:1. XX寺管理组织成员名单2. XX寺管理组织成员户籍及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XX寺XX年XX月XX日附件4XX县民宗局关于同意XX寺管理组织成员备案的批复XX寺:你寺报来《关于申请给予XX寺管理组织成员备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我委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经调查研究,同意给予XX寺管理组织成员备案。

此复。

XX县民宗局XX年XX月XX日。

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宗教场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宗教场所财务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团体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机构设置宗教场所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 财务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宗教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负责宗教场所财务收支的核算、管理、监督和审计。

(3)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宗教团体报告财务状况。

(4)做好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3. 资金管理(1)宗教场所的资金收入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宗教团体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登记入账。

(2)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

(3)大额资金支出需经宗教场所负责人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资金安全。

4. 财务核算(1)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3)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 财务监督(1)宗教场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运行。

(2)财务人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宗教团体的监督检查。

(3)宗教场所负责人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附则1. 本制度由宗教场所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宗教场所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修订。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场所的名称是寺庙,地址是第一山。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场所财务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真实完整、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场所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局。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本场所设立财务管理小组,张三为负责人张四为成员,其中张五、张六负责管理功德箱(奉献箱)。

功德箱(奉献箱)配有两把锁,由张五、张六各持一把钥匙,每月5号开箱。

财务管理小组在本场所管理组织的领导下对场所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本场所配备的专(兼)职会计、出纳人员,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且按规定每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第七条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会计、出纳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相互兼任。

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会计、出纳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特殊亲近关系的,予以回避。

第八条本场所更换财务人员,由本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并监督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会计核算管理第九条本场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十条本场所建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档案,并妥善保管。

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场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机构代理记账。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二条本场所每年制定年度预算,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年度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预算编制原则为收支平衡,量入为出。

第十四条本场所年度预算经本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并在场所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第五章收入管理第十五条本场所各项收入及时入账,纳入财务管理。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日期】2022.04.08•【文号】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8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宗教正文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真实完整、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报为其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的宗教事务部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五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下列任务:(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场所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二)进行会计核算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实施财务公开,如实反映本场所财务状况;(三)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本场所正常运转;(四)规范本场所收支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五)规范本场所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维护合法权益。

第六条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

第七条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必要的财务人员。

财务管理机构在本场所管理组织的领导下对本场所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机构一般由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等组成。

会计、出纳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

宗教场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场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宗教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维护宗教场及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依法登记的宗教场,包括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条宗教场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进行财务管理。

2. 真实完整: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安全有效: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4. 公开透明:财务收支情况应及时向信教公民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宗教场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工作经验,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2.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合理使用资金。

3. 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公开工作。

4. 监督财务收支,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七条宗教场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财务预算: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合理分配资金,确保宗教场正常运转。

2. 财务收支:严格审批财务收支,确保收支真实、合规。

3. 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有效利用。

4.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5. 财务公开:及时向信教公民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章财务管理程序第八条财务管理程序如下:1. 预算编制:根据宗教场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宗教场管理组织批准后执行。

2. 财务收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办理收支手续,确保收支真实、合规。

3. 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进行盘点、登记、保养和维护。

4.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经宗教场管理组织审核后报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5. 财务公开:及时向信教公民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宗教场财务管理接受宗教事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宗教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宗教寺庙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寺庙合法权益,促进寺庙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寺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财务管理透明度,接受信徒和有关部门监督。

3. 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寺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坚持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寺庙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庙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寺庙负责人提名,经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3. 财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寺庙日常财务工作。

四、财务管理内容1. 收入管理(1)寺庙收入主要包括香火钱、捐资、租赁收入、其他收入等。

(2)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3)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管理责任,确保收入安全。

2. 支出管理(1)寺庙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维修保养、祭祀用品、办公费用等。

(2)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

(3)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程序,确保支出合规。

3. 资产管理(1)寺庙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车辆、设备等。

(2)资产应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维护、处置等规定。

4. 负债管理(1)寺庙负债主要包括借款、应付款项等。

(2)负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

(3)建立健全负债管理制度,明确负债审批、使用、偿还等规定。

五、财务报告与审计1. 寺庙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

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寺庙财务状况。

3. 寺庙应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的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寺庙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宗教场所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透明性和安全性,维护宗教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宗教场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条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二)真实完整:财务活动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三)安全有效: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宗教场所应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二)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合理使用资金。

(三)负责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四)负责财务公开,接受监督。

(五)负责资产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六条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财务预算制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财务核算制度: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三)收支管理制度:严格收支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

(四)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五)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六)财务审批制度: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四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七条宗教场所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二)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三)严格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

(四)负责财务公开,接受监督。

(五)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宗教事务部门和财政部门依法对宗教场所的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宗教工作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工作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宗教工作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工作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

第三条宗教工作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专款专用,合理使用;(三)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四)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宗教工作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宗教工作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宗教工作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三)监督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财务活动;(四)开展财务培训和宣传教育;(五)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宗教工作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工作政策执行。

第七条财务收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收入;(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支出;(三)捐赠、资助、拨款等资金的使用;(四)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事项。

第八条财务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九条财务收支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条宗教工作财务核算应遵循国家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宗教工作财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核算;(二)财务管理;(三)内部控制;(四)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宗教工作财务核算应定期进行自查和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公开第十三条宗教工作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报表;(二)财务分析报告;(三)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事项。

第十五条宗教工作财务报告应按照规定时限向有关部门报送,并接受监督检查。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团体开展信仰活动的场所,对于维护宗教团体良好的运行秩序和保障信徒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财务管理制度是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调配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防范财务风险。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障财务资源的合理调配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调配,避免少数人员滥用财务权益,造成不公平分配现象。

制定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等方面的规定,促进财务资源的有效利用。

2. 提高财务管理效率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推行科学的财务管理方式,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制定财务审批流程、制度操作规范等,能够统一财务管理标准,减少管理人员之间的协调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 防范财务风险宗教活动场所因涉及到一定的财务活动,面临各种不同的财务风险。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可以规范财务活动的各个环节,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三、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财务组织架构宗教活动场所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组织架构,明确各个财务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2. 财务预算和预测宗教活动场所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长期财务规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前预测和应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

3. 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

应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支管理、资金监督和审计、资金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4. 费用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应建立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费用标准和使用范围,加强费用的核算和监督,避免费用的滥用和浪费。

5. 财务报告宗教活动场所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向相关部门和信徒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执行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专职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制度

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宗教场所的日常管理,保障宗教活动正常进行,维护宗教场所的安全稳定,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1. 宗教场所应成立管理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民主协商推选产生,并报区民宗局备案。

2. 管理组织负责宗教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宗教活动、财务管理、安全消防、人员管理等。

三、宗教活动管理1. 宗教活动场所应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合法、有序、健康的宗教活动。

2. 宗教活动场所应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报区民宗局备案。

3. 宗教活动场所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宗教活动从事非法活动。

4. 宗教活动场所应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宗教知识和道德品质。

四、财务管理1. 宗教活动场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2. 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应定期进行审计,并向信教公民公开。

3. 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应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和宗教习惯办理。

五、安全消防管理1. 宗教活动场所应成立安全消防小组,负责场所的安全消防工作。

2. 宗教活动场所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 宗教活动场所内严禁随意堆放易燃物品,使用明火时必须指定地点,专人看管。

4. 宗教活动场所应定期检查火险隐患、电器线路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人员管理1. 宗教活动场所应经常组织对场所常住人员进行宗教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教育。

2. 宗教教职人员应经过宗教团体认定,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方可主持宗教活动。

3. 临时聘请外地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的,应事先征得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报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4. 外地户籍的宗教教职人员在场所常住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户籍登记手续。

5. 宗教教职人员实行定员管理,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宗教教职人员数。

七、学习制度1. 宗教活动场所应制订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有序的学习,并及时作好登记。

2. 宗教活动场所应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进行有关宗教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爱国主义教育。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一、前言宗教活动场所是人们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和活动的重要场所,其财务管理是保障宗教活动正常进行、维护宗教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围绕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制度展开说明,从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架构、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财务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合法、规范地开展财务工作。

2. 财务透明原则: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披露,确保公开透明。

3. 财务独立原则: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独立于其他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审计,避免财务混淆。

4. 财务监督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防止财务风险。

5. 节约用款原则: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合理规划、科学管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做到节约用款。

三、组织架构1. 财务管理部门:宗教活动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监督等。

2. 财务会计人员:宗教活动场所需配备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财务监督机构:建立独立的财务监督机构,独立于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防止财务违规行为。

四、会计核算1. 会计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会计记录: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准确记录各项经济业务,包括资金收支、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

3. 财务报表: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及时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4. 财务审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防范财务风险。

五、资金管理1. 资金来源:宗教活动场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信教人士的捐赠和宗教活动的收入,应当规范管理,合理利用,确保资金安全。

寺管会财务管理制度

寺管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管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寺管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团体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寺管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寺管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

第三条寺管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三)公开性原则: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寺管会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三)管理寺管会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四)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五)开展财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六)协助审计、税务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筹集(一)寺管会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宗教活动收入、捐赠、利息收入等。

(二)资金筹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七条资金使用(一)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二)资金使用应遵循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资金使用应经过审批程序,不得违规使用。

第八条资金结算(一)寺管会应建立健全资金结算制度,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

(二)资金结算应使用合法的支付工具,如银行转账、支票等。

第四章会计核算与报表第九条会计核算(一)寺管会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会计核算应遵循会计准则和制度,采用借贷记账法。

(三)会计核算应定期进行,确保财务报表的及时性。

第十条财务报表(一)寺管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二)财务报表应真实反映寺管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财务报表应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寺管会理事会审批。

庙会财务管理制度

庙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庙会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庙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保障庙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庙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庙会期间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门票收入、赞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条庙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必须全面、完整地反映庙会财务状况;(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传递;(五)安全性原则:确保庙会财务资金的安全。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第四条庙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庙会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执行庙会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庙会财务收支的核算、审批和监督;(三)编制庙会财务报表,向庙会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四)参与庙会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五)负责庙会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庙会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第七条庙会财务收支活动包括:(一)门票收入:按照规定的票价收取门票费用;(二)赞助收入: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庙会的赞助;(三)商品销售收入:庙会期间销售商品所得收入;(四)租赁收入:庙会场地、设施租赁所得收入;(五)捐赠收入: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所得收入。

第八条庙会财务收支活动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预算编制:庙会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庙会活动需要,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庙会理事会批准后执行;(二)审批流程: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经过审批,审批流程如下:1. 由使用部门提出用款申请;2. 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申请;3. 经庙会理事会审批;4. 财务管理部门办理支付手续;(三)支付方式:庙会财务收支活动采用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四)凭证管理: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必须取得合法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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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财务管理制度和年
度预算备案
廉政风险点
附件: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备案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申请书(示范文本
4.关于同意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备案的批准公文样本
附件1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备案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
附件2
1. 来源渠道:填写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

对于中介机构或者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

2. 必要性及描述:填写必要或非必要,如为“非必要”的,则一并填写在何种情况下需提供该项材料。

3. 签名签章要求:如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的,填写本人签名或公司印章、政府或相关机构盖章;如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可要求在复印件上盖“与原件无异”章。

附件3
关于申请XX寺管理组织成员备案的请示
XX县民宗局:
我寺于XX年XX月XX日经民主协商推选产生了寺庙管理组织成员。

现将寺庙管理组织成员有关材料报上。

望贵局给予备案为盼。

附件:1. XX寺管理组织成员名单
2. XX寺管理组织成员户籍及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
……
XX寺
XX年XX月XX日
附件4
XX县民宗局关于同意XX寺管理组织成员备案的批复
XX寺:
你寺报来《关于申请给予XX寺管理组织成员备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我委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经调查研究,同意给予XX寺管理组织成员备案。

此复。

XX县民宗局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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