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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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企业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基层企业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基层企业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基层企业工会是广大职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是
推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力量。

换届选举是工会组织的重要环节,关
系到工会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工会换届
选举方案对于保证工会组织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一、换届选举方案准备阶段
1.成立换届选举筹备组:企业工会应及时成立换届选举筹备组,筹备
组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干部等人员组成,负责后续的换届选举工作。

2.制定选举时间表:筹备组应制定详细的选举时间表,包括相关工作
任务、起止时间和责任人等,以保证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3.宣传工作:筹备组应加强对工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向职工讲解工会
换届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高职工的参与度。

二、换届选举方案实施阶段
1.选举委员会的组建:根据工会章程的规定,筹备组成立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干部等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选举
工作安排和监督。

2.选举办法的制定:选举委员会应根据工会章程制定选举办法,明确
选举程序和要求,并公示在企业内部,以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3.选民资格的确定:选举委员会根据工会章程规定的选民条件,确定
符合资格的选民名单,并公示在企业内部,留有一定的公示期,以便选民
核查和提出异议。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总工发〔2016〕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6年10月9日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保留会籍的人员除外。

第五条选举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未建立党组织的在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第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工会筹备组负责。

筹备组成员由同级党组织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参加。

第二章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第八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不足25人,设委员3至5人,也可以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25人至200人,设委员3至7人;201人至1000人,设委员7至15人;1001人至5000人,设委员15至21人;5001人至10000人,设委员21至29人;10001人至50000人,设委员29至37人;50001人以上,设委员37至45人。

第九条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至11人组成。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方案(最新)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方案(最新)

【篇一】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以及学校民主建设,发挥工会组织在党联系群众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基层工会选举办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广大教职工意愿,提高学校工会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永琪副组长:衡炳锋成员:汪洁赵剑晓三、“公推直选”工作应把握的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设置:根据《工会法》规定,我校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确定为7人,其中,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女工委员1名,文体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财经委员1人。

五、工会委员的任职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教育改革,顾全大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2)业务素质: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3)群众基础:能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敢于和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民主观念:作风民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维护团结,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在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5)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胜任工会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和工作水平,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能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能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

(6)服务态度:服从大局,服务教职工的思想意识,关心群众疾苦,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排忧解难。

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工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

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工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

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工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直机关基层工会换届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工会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现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总工发﹝2015﹞27号)、《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总工发﹝2018﹞26号)、《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总工发﹝2016﹞26号)、《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直机关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基层工会换届是指基层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合称“三委”)任期届满后按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三委”。

第三条基层工会“三委”换届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保障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提高工会班子建设的法制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按规定由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直工会)管理的省直各厅局(含厅局级机关、事业单位,下同)直属(机关)工会、厅局直属单位工会“三委”换届。

第二章按期换届第五条基层工会“三委”实行任期制。

工会委员会每届三年或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代表)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

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任期与工会委员会一致。

第六条“三委”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

因故提前或推迟换届的,应至少提前1个月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次推迟换届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推迟换届的次数不能超过2次。

第七条对无故不按期进行换届的,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有权进行督查,直至影响其评先评优。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八条基层工会“三委”换届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由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工会委员会要在本届任期届满前3个月启动换届筹备工作,制定一揽子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职责分工等,确保换届工作于法周全、有序进行。

第九条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换届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省直工会审批;厅局机关工会、厅局直属单位工会换届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审批。

基层工会换届指导书

基层工会换届指导书

巴润矿业公司基层工会换届指导书巴润矿业公司工会委员会二〇一三年八月巴润矿业公司基层工会组织选举办法(草案)为了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主席、委员名额设置各基层工会设工会主席1名,委员4名(组宣委员1名、女工计生委员1名、文体委员1名、生产生活委员1名)。

二、候选人的提出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委员候选人,均应按照干部“四化”的标准,在能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热心工会工作,受到群众信赖的人员中选定。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会员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支部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3、符合任职条件的员工也可自荐,提交各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小组讨论。

4、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在任职届期内应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再提名为下届主席候选人。

三、选举的实施1、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4/5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委员选举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主席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2、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级工会代表及上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主席团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主席时,由上届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主持。

4、选举时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负责选举监督,计票工作,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选票、计票工作。

5、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6、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赞成的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基层分工会主席换届直选指导意见

基层分工会主席换届直选指导意见

通知2013关于印发《公交基层分工会换届直选指导意见》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工会:现将《公交基层分工会换届直选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2013年5月22日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基层分工会换届直选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公交系统基层分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分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稳定发展、建设小康公交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渝公交党〔2012〕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交区域化改革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把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民主作风实,群众基础牢,协调能力强,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积极分子选进分工会组织,建设好一支德才兼备、职工信赖的工会干部队伍,把基层分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班子坚强、制度完善、工作落实、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为企业民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选举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民主、择优的原则;(二)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的原则;(三)依法、自主、自愿的原则;(四)基层分工会每届任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届满须换届直选;届内分工会负责人缺位,应在3个月内公推直选新基层分工会主席。

三、候选人条件分工会主席候选人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能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三)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年龄男性55岁以下,女性52岁以下(连任不受此年龄限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企业工会工作的要求,身体健康。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指导意见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指导意见

— 1 —深宝卫工…2007‟1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会、局机关工会: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工委会自成立以来,在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在单位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卫生系统各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一、选举原则各基层工会要建立健全公开、民主选举制度,增强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职工行使参与单位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

凡工会会员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自荐权。

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人的选举权受法律保护。

选举人有自主选举工会领导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举人正当行使选举权。

换届选举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二)注重实绩、鼓励竞争、公开监督、民主监督的原则;(三)依法、自主、自愿选举的原则。

二、人数设置根据•工会法‣及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实际,— 2 —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100人以上者,设委员5~7人;50~100人者,设委员3~5人;25~50人者,设委员3人;25人以下者,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设主席1人。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1~3人;也可在工会委员会中设经审委员1人。

女职工委员会设1~3人;也可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工委员1人。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各设3人(或人员交叉设臵),其中主任各1人,委员各2人;主任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

三、任职资格工会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如下任职基本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能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方案【篇一】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以及学校民主建设,发挥工会组织在党联系群众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基层工会选举办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广大教职工意愿,提高学校工会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永琪副组长:衡炳锋成员:汪洁赵剑晓三、“公推直选”工作应把握的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设置:根据《工会法》规定,我校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确定为7人,其中,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女工委员1名,文体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财经委员1人。

五、工会委员的任职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教育改革,顾全大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2)业务素质: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3)群众基础:能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敢于和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民主观念:作风民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维护团结,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在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5)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胜任工会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和工作水平,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能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能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

(6)服务态度:服从大局,服务教职工的思想意识,关心群众疾苦,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排忧解难。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及其换届选举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及其换届选举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及其换届选举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及换届选举一、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及换届选举的意义(一)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概述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权力机构,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

1、大会的召集机构每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以后每次会议均由本届基层工会委员会召集。

每届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应先举行预备会,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大会的议程和有关事项。

预备会议由上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主持。

2、大会的职权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以下五项职权:(1)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并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3)对基层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4)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5)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3、大会的届期和会期规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四条:“工会基层组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工会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的规定,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至五年为一届,在届期内,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每届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新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其它每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只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不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至五年一届,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举行的,须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批准,无论提前或延期举行,都必须有书面的工作报告。

定期召开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实现工会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保证,是发扬工会民主,健全工会内部民主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的程序与要求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的程序与要求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的程序与要求一、程序要求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是基层工会组织中的重要程序,其程序需严格执行,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在进行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时,需按照以下程序要求进行:1.选举委员会组建首先,应当成立选举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不少于3人组成,其中不得有待选举的人员或其亲属。

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监督和管理换届选举过程。

2.选举通知发布选举委员会应当发布选举通知,明确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候选人提名方式和投票程序等相关信息,确保选民充分知晓选举相关事宜。

3.候选人提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当允许会员提名候选人。

候选人应当符合工会章程和相关规定,且需在提名截止前提供相关资料及申明资格。

4.候选人公布及竞选活动选举委员会应当在规定时间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允许候选人展开竞选活动,包括宣传政纲、进行现场演讲等。

5.投票及计票在选举日,应当提前组织好投票工作,确保选民能够便利地进行投票。

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应当立即开始计票过程,确保选举结果的准确性。

6.选举结果公布最终,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结果,并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换届手续,将新一届工会领导班子正式成立。

二、选举要求除了程序要求外,基层工会换届选举还有一些基本要求需要遵守,以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1.选民资格参与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的选民应当是基层工会会员,且符合工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的选民资格。

2.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应当是基层工会会员,并符合工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的候选人资格,包括年龄要求、任职资格等。

3.选举公正选举过程中应当避免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选举委员会应当严格执行选举规定,不偏袒任何候选人。

4.选举监督除选举委员会外,应当设立监督组织或吸纳社会监督力量,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选举结果争议处理如果对选举结果产生争议,应当及时成立复议组织,对争议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公正判决。

2024年工会换届选举方案范本(3篇)

2024年工会换届选举方案范本(3篇)

2024年工会换届选举方案范本____年工会换届选举方案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促进企业员工的权益保障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工会换届选举是指企业内工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产生过程。

选举要遵循平等、自愿、民主、公开的原则,确保选举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第三条工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形式分为代表大会制和成员大会制。

具体采取哪种形式,由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工会会员的意愿决定。

第四条工会换届选举应当充分尊重工会会员的民主权益,尊重候选人的知情权和竞选权。

第五条工会换届选举应当保障选举秘密,确保选民的选举自由,防止非法干预和操纵选举。

第六条工会换届选举应当积极引导和培育优秀的工会干部,注重选拔关键岗位的有能人才。

第七条工会换届选举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选举的效率和公正性。

第二章选举程序第八条工会换届选举程序应当包括筹备阶段、宣传阶段、提名阶段、竞选阶段、投票阶段、结果公布和产生新一届工会组织等环节。

第九条筹备阶段:工会应提前组织筹备选举工作,制定选举方案,组建选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条宣传阶段:工会应当利用各种形式加强选举的宣传工作,引导工会会员全面了解选举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参与度。

第十一条提名阶段:工会会员有权提名候选人,提名应当充分尊重候选人的意愿并征得其同意。

提名人数不得少于候选人名额的三倍。

第十二条竞选阶段:候选人可以以个人或者团体的方式进行竞选。

竞选期间应当充分展示候选人的优势和才能,候选人之间不得进行恶意攻击和诋毁。

第十三条投票阶段:工会会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选举时间和方式进行投票,确保选举的公正和秘密。

第十四条结果公布:选举结束后,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公布选举结果,包括当选的主要负责人和工会委员会成员名单。

第十五条形成新一届工会组织:选举结果公布后,新一届工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组建,并及时履行相应的组织手续。

基层工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基层工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xxxxx卫生院基层工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按照《工会法》第二章第十五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的要求,根据xx工委〔2013〕3号xx卫生局工委关于基层工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院班子认真研究我院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工会主席主席候选人,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如下选举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工会组织建设以及我院民主建设,发挥工会组织在党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我院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基层工会选举办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在院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民主,尊重广大医疗职工意愿,提高我院工会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公推直选”工作应把握的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3、坚持公正、公开、择优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依法办事的原则四、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设置:根据《工会法》规定,我院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确定为7人,其中,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工委员1名,文体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财经委员1人。

五、工会委员的任职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教育改革,顾全大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2)业务素质: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3)群众基础:能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敢于和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民主观念:作风民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维护团结,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16.10.09•【文号】总工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10.0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选举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总工发〔2016〕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6年10月9日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保留会籍的人员除外。

第五条选举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未建立党组织的在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第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新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工会筹备组负责。

筹备组成员由同级党组织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参加。

第二章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第八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不足25人,设委员3至5人,也可以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25人至200人,设委员3至7人;201人至1000人,设委员7至15人;1001人至5000人,设委员15至21人;5001人至10000人,设委员21至29人;10001人至50000人,设委员29至37人;50001人以上,设委员37至45人。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尊敬的各级工会组织: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加强和改进基层工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促进工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我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希望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换届选举的公平、公正和民主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1. 制定详细的选举工作方案,明确选举的程序、时间表以及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

2. 高度重视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在选举开始前成立选举组织委员会,并明确各个职责。

3. 工会组织应做好选民资格的审核和名单的公示工作,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二、确保选举程序的公开透明1. 确保选举工作的公开透明,选举过程应该对全体选民、候选人和观察人员公开,遵循“一人一票”的基本原则。

2. 在选举过程中,工会组织应当安排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确保选举操作的规范和公正。

3. 对于选举投票箱的监控和存放,应当严格遵守程序,保证选票的安全和可信度。

三、确保选举结果的客观公正1. 为了确保选举结果的客观公正,选举过程中严禁干预和操纵,对于违反选举纪律和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2. 在选举结果公示的过程中,工会组织要认真组织对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及时公布选举结果,同时要为候选人提供有效的申诉渠道。

四、维护选民权益1. 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选民行使选举权,加强对选民的宣传教育,提高选民的政治素质和参与意识。

2. 在选举过程中,应当注重对选民权益的保护,严禁以任何方式进行干扰或威胁,确保选民的自由选择。

五、加强选举的廉洁监督1. 工会组织要建立健全选举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选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选举的廉洁性。

2. 对于选举中的腐败行为,工会组织要敢于揭露和追责,加强对选举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选举的公开和公正。

总之,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促进工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选举程序的公开透明,维护选举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选民权益,加强选举的廉洁监督。

2024年工会换届选举方案(3篇)

2024年工会换届选举方案(3篇)

2024年工会换届选举方案____年工会换届选举方案一、选举宗旨和原则为了确保工会换届选举的公正、公开、公平、民主原则的实施,促进工会成员的参与和积极性,保障工会权益的维护和发展,特制定本选举方案。

1.选举宗旨本次工会换届选举的宗旨是选举出一支政治理念清醒、为会员服务的领导班子,推动工会事业的发展,维护会员的权益。

2.选举原则(1)依法依章程:选举遵循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的规定,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正公开:选举过程应该公开、公正、透明,不得有非法干预和干扰。

(3)平等竞争:所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在选举中享有平等的竞选机会,没有任何不公平的限制和歧视。

(4)民主参与:鼓励广大会员参与选举,倡导充分发挥会员的民主权利和监督功能。

(5)多数决定:选举结果以多数原则为基础,按得票数进行排序和确定。

(6)制度监督:选举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选举时间和地点1.选举时间本次工会换届选举将于____年xx月xx日(星期x)上午9点开始,选举活动结束后当日完成选举结果的公示。

2.选举地点本次工会换届选举的地点为公司办公区域内指定的会议室。

三、选举程序1.选举工作组的组建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成立选举工作组。

选举工作组的成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成员和监察委员会成员组成,工会主席担任选举工作组组长。

2.选举工作组职责(1)起草选举方案和选举通知。

(2)统筹协调选举活动,制定选举日程安排。

(3)审核候选人的资格和提名表格。

(4)保障选举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5)负责选举结果的公示和选举投诉的处理。

3.选举程序(1)选举通知:选举工作组将选举通知在公司内部发布,并在工会网站上公布选举相关信息。

(2)提名候选人:会员可以提名合适的候选人,提名表格须填写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提名人和推荐人的签名。

(3)候选人审核:选举工作组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将被列入选举名单。

工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工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工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工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选举的基本原则工会换届选举应遵守公正、公开、自由、平等、民主的原则,尊重群众的意愿,保障选举的真实性、公正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选举的程序和方法1.确定选举的时间和地点。

选举应在单位或者行业工会章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在通知遵守选举程序的前提下,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代表可以到达选举现场,参加民主选举。

2.选拟参加选举的人员。

参选人员应是工会会员中自愿参选,具有法律规定的选举资格的人员。

对于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人员,应进行限制或取消其参选资格,对违反法律的人员,进行法律追究。

3.选民资格、选票小组和投票站组成。

选举应组织由选民自愿组成的选票小组,每个选票小组应由1名主席、2名监票人组成,主席由选民中推举,监票人由工会组织推荐。

投票站应在选举前进行组成,应有专人负责组织管理。

4.候选资格审查。

在选举前,应对所有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查看参选人员的身份证件、工作证、工作经历等,对于不符合规定、存在贪污、挪用、侵吞等行为的人员,应限制其参选资格。

5.宣传、发售选票。

选票应在选举前发售,选票的价格以工会章程为准。

宣传工作应在选举前展开,可通过悬挂标语、分发资料、发表文章等方式进行。

6.投票和计票。

投票按照现场投票方式进行,选票应写明被投票人的姓名和职务。

在选举结束后,应组成计票小组进行现场计票,应当有监票人进行监督。

7.结果公示、申诉和公告。

选举结果应当在现场公示,结果如有争议,应有申诉渠道。

选举结果应在工会的公告栏或工会网站上发布,对选举结果应当进行公示和公告,确保选举结果的真实、公正、有效。

三、责任和义务1.对于选举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者应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惩处,并要求其退还违法所得。

2.选举工作组织应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举,必须保证选举的公正、公开、自由、平等、民主。

3.候选人有义务进行宣传,进行民主竞选。

选举后,应尊重选民的意愿,履行职责,出台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促进工会工作的开展。

关于加强基层单位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基层单位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基层单位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单位委: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单位组织建设,指导、规范、完善基层单位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的民主集中制,公司委根据《章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和市国资委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总公司基层单位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内选举制度是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

按期进行基层单位委换届选举,是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切实加强内民主制度建设,落实员民主权利,增强员性观念,提高组织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是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奋力拼搏的重要手段。

基层单位委要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把其作为加强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凡任期届满的基层单位委,都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筹备召开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完成委换届选举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良性化。

二、基层单位委的任期年限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组织均执行四年任期。

三、基层单位委换届选举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基层单位委换届选举应具备以下条件:1、委任期届满,或单位重组改制超过半年时间,或单位新组建一年;2、领导班子配备到位或基本到位;3、单位近期没有被列入重组或改制调整计划;4、委书记、董事长、经理距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上。

任期未满需要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或因特殊原因延期换届选举的,应向公司委请示。

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提前或延期的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年。

四、的委员会职数设置及年龄规定1、根据市国资委委关于的委员会职数设置与组成原则的规定,结合总公司实际,基层单位的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会委员一般由5-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

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委,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

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组织,设书记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专职副书记1名。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要求,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遵照上级工会指示和要求,结合我们自己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选优配强新一届基层工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完善工会组织机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1、听取和审议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3、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

三、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指导员:××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和准备材料1、搞好会员登记、造好花名册。

2、制定选举方案,成立工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

3、产生代表(1)会员人数不多的基层工会,一般召开会员大会(不需选举代表);人数多的工会按会员人数的10--30%推选代表。

(2)代表的条件:①本单位会员;②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③生产、工作中的先进骨干分子;④有一定的议事能力;⑤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⑥顾全大局,在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3)代表的组成:工会是群众组织,其代表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要有一定比例的女代表。

4、制定工会换届选举办法(1)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2)工会主席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办法,委员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不赞成或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选票空格中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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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工委会自成立以来,在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在促进单位中心工作和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民政系统各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一、选举原则各基层工会要建立健全公开、民主选举制度,增强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职工行使参与单位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

凡工会会员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自荐权。

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人的选举权受法律保护。

选举人有自主选举工会领导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举人正当行使选举权。

换届选举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二)注重实绩、鼓励竞争、公开监督、民主监督的原则;(三)依法、自主、自愿选举的原则。

二、人数设置根据《工会法》及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50人以上者,设委员5~7人;30~50人者,设委员3~5人;30人以下者,设委员3人;各基层工会可以设主席1人(专、兼职均可)。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1~3人;也可在工会委员会中设经审委员1人。

女职工委员会(简称:妇工委)设1~3人;也可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工委员1人。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各设3人(或人员交叉设置),其中主任各1人,委员各2人;主任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

三、任职资格工会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如下任职基本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能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四)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管理、经济、法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要求。

(五)工会主席原则上应为单位副职或相当于副职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在三年以上(不含三年),身体健康。

四、选举筹备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负责(包括提出换届选举方案、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准备会议材料等)。

基层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应事先由工会委员会制定选举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会议时间,指导思想,选举原则,组织领导,委员会名额、差额率,候选人条件,选举方法和程序等),并经同级党组织同意,报局工委审批后,进行各项筹备工作。

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和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五、推荐审查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采取上届工会委员会推荐、联名推荐(10人以上)、个人自我推荐、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提名。

经过充分酝酿,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意见提出建议名单。

新一届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应经同级党组织批准,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报局工委会审批。

要求正式候选人的名额比应选名额多1~2人。

在资格审查时,如本人要求放弃竞选,可不列为候选人。

六、选举程序、方法与要求(一)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中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由会员(或代表)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自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三)大会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进行。

委员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一半为当选。

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出现得票数相同时,对得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比较,以其反对票少者当选。

如反对票仍然相同时,则需对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且已达到应选名额三分之二时,对不足的名额不作补选。

(四)选举人如果在正式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举人代为投票。

但每一个选举人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2人。

(五)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

(六)选举设监票员1人、唱票员1人、计票员2名,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全体会员从非候选人的会员中推选,并经大会表决通过。

(七)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选举前,选举单位工会组织应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或自我介绍)。

选举结果要向大会宣布。

七、选举结果的审批各基层工会在选举结束后,应将选举结果和选出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以及经审委员、女工委员、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登记表,一并报上级工委会审批。

有下列情形,如:没有根据民主程序进行公开选举的;在选举中进行拉票贿选的,将责令重选,并通报批评。

八、相关工作制度(一)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五委”)的任期原则上为3年。

任期届满的,应按时进行换届,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征得会员同意,并报局工委批准。

基层工会主席,在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委会的同意。

(二)基层工会主席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空缺时,应及时按照民主程序进行补选,补选前经请示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委会的同意,可暂由1名委员代理主席职务,代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三)凡新当选的工会主席,要接受上级工委会举办的岗位培训,培训成绩作为工会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

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完成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任务的,一般不再提名为下届主席候选人。

(四)工会主席在任期内应实行任期目标制,每年至少一次向会员或会员代表作述职报告,接受会员或会员代表的评议。

考核、评议结果优秀的工会干部,上级工委会应给予一定的荣誉和物质奖励。

工会主席在任期内如遇严重错误或不称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进行罢免,罢免须有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并报上级工委会批准后生效。

附件:1、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安排(仅供参考);2、基层工会换届选举会议材料(仅供参考);3、关于召开×××工会第×届会员(代表)大会和进行工会换届选举的请示(仅供参考);4、关于×××工会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的请示(仅供参考);5、关于×××工会第×届委员会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的报告(仅供参考)。

附件1.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安排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是工会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工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

因此,会前要认真细致做好筹备工作,才能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大会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一)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实施方案,研究、确定筹备工作的有关事项,并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二)全委会议讨论通过的换届选举方案,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并报上级工委会审批后,进行各项筹备工作。

(三)召开工会小组长或科室负责人会议,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动员部署工作。

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动员所在单位全体工会会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工作,以新的形象,新的佳绩,实际行动迎接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二、选举代表和候选人提名阶段(同时草拟大会各项文件材料见附件2)(一)印发《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内容大致包括:经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委会同意,开会时间、大会任务、规模及代表的构成、条件和分配原则、新一届“五委”的组成、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本届工会任期时间等),并附大会代表登记表、名额分配表。

(二)指导各科室或工会小组做好选举代表工作,审查代表选举程序和代表资格。

(三)经各科室或工会小组民主推荐,综合多数意见,组织酝酿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审会、女工委委员、主任、副主任,以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候选人建议名单。

(四)“五委”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同级党组织批准,以书面形式并附“五委”候选人呈批表报上级工委会审批后,在院(站、所、中心)务公开栏中公布。

三、召开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阶段(一)预备会议(主持人:×××)1、×××作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2、×××作工会会员代表资格审查报告;3、×××宣布大会主席团名单及大会议程;4、表决通过“两个报告”及大会主席团名单、大会议程。

(二)正式会议(主持人:执行主席×××)1、介绍参加大会的领导;2、全体起立,奏《国歌》;3、×××作工会工作报告;4、大会选举(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草案);(3)介绍“五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及情况简历(以姓氏笔画为序);(4)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5)表决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6)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7)检查票箱、贴封;(8)进行投票选举①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②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③划写选票;④宣布投票顺序、要求;⑤投票。

(9)宣布选举结果①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②计票(计票时可安排领导讲话);③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5、分别召开新一届“五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并进行委员分工;6、本单位领导讲话;7、上级工委会领导讲话;8、奏《国际歌》,宣布散会。

四、会议总结和组织报批阶段(一)以书面形式并附“五委”选举情况呈报表向上级工委会报告大会选举结果情况(报告内容大致包括:召开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的时间、选举方式、应到会代表人数、有效票数、当选的“五委”成员和委员分工,以及本届工会任期时间等)。

(二)及时办理变更工会社团法人资格。

(三)组织传达大会精神,贯彻大会决议,健全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做好会议文件,资料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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