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车考核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现场管理考核规定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财产及人员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各现场部门管理者的管理积极性,完善公司奖励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除规定条款中特别写明外,本规定适用于柳州市瑞中运钢材储运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修订完善

各部门人员在学习和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发现有待改善之处的,可与部门主管或直接与调度室、总经办反映,以便做出修订和完善。

二、管理规定

(一)考核规定细则

1.各现场部门制度和流程、岗位职责的制定与变更,都必须由调度室进行初步审核,再由调度室交总经办及公司领导审核,加盖公章后,方能执行,违者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人次。

2.开单员开错单、理货员发错货、验货员发现装错货的,按车辆所装货物总吨位考核开单员、理货员20元/吨,奖励验货员10元/吨。取消原有的30元/吨考核。

3.行车操作员装错货,但车辆暂未离开错装作业点的,考核行车操作员100元。

4.行车操作员装错货且装错车辆离开装卸点的,行车操作员承担事故责任的30%,现场理货员承担事故责任的70%。若车辆出园,行车操作员承担事故责任的20%,现场理货员承担事故责任的50%,验货员承担事故责任的30%。

5.理货员安排卸货错误或行车操作员卸货错误的,考核100元。

6.安全员、调度不定时对行车设备进行安全抽查,若当天点检过行车设备出现故障检查遗漏,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较多非当日点检过的行车设备出现点检遗漏的,考核行车部长200元,负责点检的副部长100元。

7. 理货员发错货的,额外考核责任人所在小组组长、正副班长各30元,正副主任各50元。判定发错货的时间点为司机签单完毕。

8.理货员在发货时,检验已装车货物、核对货堆货物数量、书写剩余件数出现错漏的,额外考核责任人所在小组组长30元,正副班长各30元,正副主任各20元。

9.日常工作中损坏公司财产或造成资金损失的,照价赔偿。若自行上报的,由上级领导决定酌情减免。对损坏公司财产瞒报的,加倍考核责任人;若只能追查到责任人所在班组的,考核正副班长各100元;若无法追查到班组的,考核正、副主任(部长)级领导各150元。

10.物流园行车操作员造成工伤事故且伤者住院治疗的,考核所在班组组长150元;正班长200元,副班长100元;行车设备管理部正、副主任(部长)级领导各400元;对应班组督察员50元、督察班长80元、调度各400元;安全员300元、调度室副调度长400元、督察部副部长200元。视具体情况判断理货员有责任的,考核100元。

11.鹧鸪江码头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考核码头行车负责人200元,考核码头现场主管400元,安全员300元。

12. 物流园及码头行车操作员造成工伤事故且伤者住院治疗,伤者医药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考核事故责任人1000元;医药费用在1万元(含)以上2万元以下的,考核1500元;医药费用在2万元(含)以上3万元以下的,考核2000元;医药费用在3万元(含)以上4万元以下的,考核2500元;医药费用在4万元(含)以上的,考核4000元;造成其他后果的,考核4000元并终止劳动合同。

13.对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考核直接责任人400元,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每人100元,正副班长各200元,正副主任(部长)级领导各300元。其他人员知而不报的,考核100元。

14.出现钢丝绳断裂、链条断裂、吊具坠落、电缆破皮短路等事故,但未造成工伤,经调查确认有操作责任的,考核相关责任行车操作员300元,对应的小组长100元、正副班长各150元,行车管理部正、副主任(部长)级领导各300元。无操作责任但有管理责任的,考核正、副主任(部长)级领导各300元。

(二)奖励规定细则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员工,按照本规定流程申请,都可得到相应奖励:

1.发现并及时汇报有人或车辆在园区范围内偷窃公司财物、偷摘钢号牌、放水或弃物偷磅等有损我司利益行为的员工。

2.合理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的员工。

3.对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的员工。

4.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的员工。

5.发现并上报现场违规事项的员工,按照考核金额的

50%奖励汇报人。

6.自开错单、发错货、验错货事故的下一个月,整个月内当事人未再有此类违规事故的,除去奖励发现人等实际支出之外,将返还其违规考核款项的80%作为班费。

7.当月作业量第一且无重大事故的建材区理货班组。

8.其它可予奖励的员工及班组。

9.奖励实施流程为:由各部门主管对待奖励员工或班组提出书面申请,由督察部审核后交由总经办批准再进行奖励及返还。

三、附则

(一)本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