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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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师(员)工作责任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对工艺师(员)在从事生产工艺、原料消耗、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时,应该担负的各项职能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车间(分厂)、部门工艺师(员)的管理工作。
1、总则:车间(分厂)、部门工艺师(员)应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遵守公司有关纪律和技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车间(分厂)、部门工艺师(员)其职责为负责主管产品从原料到生产工艺、原材料消耗、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全面的监督,技术管理工作。
2、车间(分厂)、部门工艺师(员)受车间(分厂)、部门行政负责人领导,应积极主动地配合车间(分厂)、部门实施质量方针和目标。同时受生产技术部业务领导,全面完成生产技术部布置的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和修订主管产品的《工艺操作规程》,并送生产技术部审核,技术总经理审定。
4、负责编制车间(分厂)、部门《技术月报表》,次月5日前送生产技术部。内容包括:a.生产概况;b.原材料消耗;c.产品质量;d.工艺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e.工序分析与管理;f.工艺间问题与措施及效果;g.存在的问题;h.其它。内容要求言简意赅。
5、负责开展工序管理,每月进行工序分析,对确认需要计算CP值的工序进行核查汇总,报生产技术部。
6、负责编制主管产品的技措、技改和大、中修计划与实施方案,送生产技术部、设备部,必要时承担工艺设计和现场施工,制定小修实施方案并组织施工及验收质量。
7、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艺技术指标与工艺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严肃工艺纪律,对有违章行为的个人与部门应予制止并令其立即纠正,必要时应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问题或提出主观方案与建议供决策参考,有关情况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
8、经常了解产品质量、原材料消耗与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耗和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或建议。参加有关的质量、技术交流会议。
9、积极推广和应用“四新成果”开展技术革新,并提出积极性的建议与方案措施,但在进行工艺改革与生产试验前必须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技术总经理审批后付诸实施。
10、积极开展“双增双节”劳动竞赛、QC活动,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及时审议,并提出主观意见,上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后付诸实施。
11、努力学习新知识,收集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及时了解有关信息,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和技术水平,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负责对化学操作工的理论教育与技术教育,不断提高操作工的技术素质。
12、积极开展现代化管理,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并搞好基础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工艺管理条例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工艺管理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工艺规程、工艺指标、工艺图纸绘制;小改小革;小、中、大修和生产岗位原始记录的使用等多方面的工艺管理工作。
一、工艺管理内容
1、工艺规程管理
⑴.新产品的工艺规程由相关的新产品开发人员制订,由技术总经理审核并批准,才能移交生产部门实施。
⑵.老产品的《工艺操作规程》是组织生产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⑶.《工艺操作规程》每年十一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由车间主管该产品的工艺师(员)负责修订,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报技术总经理审定后,公布执行。
2、工艺指标管理
⑴.工艺指标一经制定,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章、不得随意更改。
⑵.工艺指标中,如某项有缺陷需要修改时,由主管产品的工艺师(员)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陈述修改理由,提出修正意见,并应附上有关技术数据和文件,报送生产技术部研究修订、经技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同时做好更改记录。
⑶.工艺指标的控制由主管产品的工艺师(员)监督进行,同时统计汇总,填报《技术月报表》送生产技术部归档,月报应于次月5日前报出。
⑷.对工艺指标执行情况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进行检查,结合现场管理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对违章现象按现场管理有关条例执行。
⑸.主要工艺指标考核的合格率要求在90%以上。
3、工艺装置小改小革的管理
⑴.所在车间(分厂)部门需要技术改革时,应编写详细的改革方案。提供改革依据和有关技术性资料,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和技术总经理审定,批复后方可实施。
⑵.技术改革项目竣工后,由车间工艺师(员)编写开车方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装置和方案进行验收和审查,合格后方可开车,开车时产品工艺师(员)必须在场,必要时生产技术部应派员参加。
⑶.技术改革项目竣工后,车间工艺师(员)应按“2.2.5.3”条之规定。
⑷.当有已经为小试证明是可行的工艺方法或技术条件,需在车间实地扩试时,应事先提出“试验申请报告”并附上有关技术文件和试车方案,报生产技术部组织研究,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经过扩试后,写出扩试总结报告,报生产技术部。扩试验证是有效可行的,则由试验部门编写“生产工艺流程和工艺规程的修改报告”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技术总经理同意后实施,并作好修改记录。
4、小、中、大修管理
⑴.小、中、大修应是原拆原修,与原来图纸相一致,如有涉及工艺流程、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操作方法等方面的改动,则按“2.2.3”条款中的规定办理。
⑵.大、中、小修时,若有工艺改动,结束后,应按“2.2.5.3”条款之规定办理。
5、生产装置工艺图管理
⑴.各产品(包括中间体、原料产品)生产装置,在移交生产时,均应有完整、齐全、符合实际的工艺图,包括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立面布置图、配管图(有的可能没有),各产品工艺师(员)应妥善保存。
⑵.对在生产装置进行记事改造后,要求同上。
⑶.按规定“2.2.3”、“2.2.4”条款规定对生产工艺装置进行小改小革后,改动工艺的检修结束后,由各产品工艺师(员)负责修改有关的工艺图,必要时应重新绘制。重新绘制时,先绘成草图(白图)送交生产技术部审查,提出有关修改意见,修改定稿后,再按工艺图管理程序进行审核、审定、描图、晒图、归档。
6、生产岗位原始记录的使用和管理。
⑴.操作人员必须及时、认真、清楚、如实地填写操作原始记录,不得事先填写和事后补记。
⑵.生产岗位原始记录必须保持整洁,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撕页。如有误填时,应以“双线”划去,然后在旁边补正,不得乱涂改字和数字。
⑶.生产岗位原始记录中的交接班记录或单一的交接班记录,必须全面、详细、清楚地填写,要反映当班的真实情况,特别是需提醒接班同志注意的关内容应重点交代清楚。交接完毕后,双方签字为证。一经接班,所产生的后果,由接班者负责主要责任。
⑷.控制仪表的记录纸不得任意撕毁,应保持完整。
⑸.车间工艺师(员)、工段长、班长应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和监督,生产技术部则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车间(分厂)、部门经济责任制或现场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⑹.原始记录由车间统计员或指定专人统一收集,按月装订,妥善保存,保存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