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泵类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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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泵类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1、编制说明
由于招标文件中无机泵类设备清单明细,考虑到罐区应有各类机泵设备,因此根据我单位同类项目的施工经验编制了本方案,用于指导风机、泵的安装及试运行。

设备安装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本方案,如设备技术文件及说明书有特殊要求,应按设备技术文件及产品说明书中的要求执行。

2、编制依据
2.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2.2《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2.3《石油化工机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SH3538-2005
2.4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2010
2.5《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50484-2019
2.6招标文件
3、施工应具备的条件及准备工作
3.1 设计图纸、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明书、安装及使用说明书、装箱单)规范齐全。

3.2施工设备、机具到位,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条件。

3.3
组织施工人员熟悉本方案、图纸及设备安装规范,了解设备的结构、用途及安装方位等,对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工段技术负责人需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4、设备开箱检验
4.1开箱检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人员联合进行。

4.2 分类及清点:
4.2.1 参照施工装配图,查对清单与实物需求量是否一致。

4.2.2
按照装箱清单对设备的零件、部件、规格、数量进行核对,不应有损坏、锈蚀、变形等缺陷。

4.2.3 对设备的主要外形尺寸进行核对,应与设计相符。

4.2.4整体出厂的风机与泵的进出口应有保护物或堵盖,并检查是否有尘土和杂物进入。

4.2.5按设备装配关系进行箱内部件的分类。

并认真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记录”。

4.3 设备保管:
4.3.1 较小的零部件应标识清楚后在库房中存放。

4.3.2
对暂时不能安装的较大零部件,如露天存放应在检验后尽量恢复其包装,并用防水防雨的
材料进行覆盖。

4.3.3
设备文件和技术资料建设单位存档后,应提供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复印件供施工时使用。

5、基础的验收及处理
5.1土建移交条件
5.1.1基础移交时应及时办理中间交接手续,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交有关技术资料。

5.1.2
基础上应明显的画出标高基准线,纵横中心线,相应的建筑(构筑)物上标有坐标轴线。

5.1.3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周围土方应回填、夯实、平整。

5.2 基础的检查与复查
5.2.1 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及露筋等缺陷。

5.2.2基础各部尺寸及位置偏差数值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5.3基础的表面处理
5.3.1
需二次灌浆的设备基础表面应铲出麻面,麻点深度一般不低于10mm,密度每平方分米3-5点为宜。

将表面的疏松及浮沫层全部清扫干净。

5.3.2地脚螺栓孔壁四周均应打毛。

5.3.3
垫铁窝应铲平,长度为垫铁的1.05倍,垫铁窝的水平度(在平垫铁顶上测)不大于0.5mm
/m。

5.3.4 基础处理完毕应清扫干净,并在基础表面上重新画出设备就位的基准线。

6、机泵安装
6.1 设备就位及地脚螺栓的安装。

6.1.1 设备就位前的准备工作:
(1)在基础及设备底座分别号好中线,以备就位之用。

(2)将设备底座与二次灌浆接触表面的油污、碎石、泥土、积水及铁锈彻底清除干净,以保证二次灌浆的质量。

(3)校对设备的基座与基础的连接尺寸是否正确无误。

6.1.2地脚螺栓、垫铁的安装要求:
(1)地脚螺栓上的油污、铁锈氧化皮等应清除干净,对包括丝扣在内的杆身部分检查有无重皮、裂纹等缺陷。

(2)地脚螺栓的安装要求如下:
A. 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无倾斜。

B. 地脚螺栓任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且底端不应碰孔底。

C. 螺纹部分应涂以二硫化钼油脂。

D. 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应紧密。

E. 螺栓应露出螺母,长度宜为螺栓直径的1/3—2/3。

(3)预留螺栓孔的垫铁采用压浆法安装垫铁。

(4)垫铁的规格根据规范计算后依据选用。

(5)垫铁的安装检查:
A.
垫铁布置原则上靠近地脚螺栓两侧。

每个地脚螺栓近旁至少应有一组垫铁,垫铁组应尽量靠近地脚螺栓和底座主要受力部位下方。

相邻两组垫铁的间距宜为500—1000mm。

B.
直接承受负荷的垫铁组应使用成对斜垫铁,搭接长度应不小于全长的3/4,偏斜角度应不超过3°;斜垫铁下面应有平垫铁。

C.
每组垫铁均应放置整齐平稳,接触良好,垫铁表面油污等应清理干净;设备找正后用0.25K g小锤检查,各组垫铁应被压紧。

用0.05mm塞尺检查垫铁之间的及垫铁与底座面之间的间隙,在同一断面处以两侧塞入的长度总和不得超过垫铁长度或宽度的1/3。

平垫铁宜露出设备底板边缘10-30mm,斜垫铁宜露出设备底板边缘10-50mm,垫铁组伸入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超过地脚螺栓的中心。

D.
应尽量减少每一组垫铁的块数,一般不超过5块,并不宜采用薄垫铁;放置平垫铁时,最厚的放在下面,最薄的放在中间,调整后应将各块垫铁互相焊牢。

E.
用压浆法安装的垫铁应在压浆层达到规定强度的75%后,拆除临时垫铁,进行设备的最后找正和调平。

6.1.3 设备吊装就位的注意事项:
(1)设备须在已给定的吊耳处做吊点,起吊时应平稳,各绳扣受力应均匀。

严禁钢丝绳交叉使用。

(2)当绳子接触设备及附件表面时,应垫以胶皮和帆布衬垫。

(3)整体出厂的风机搬运和吊装时,绳索不得捆缚在转子和机壳上盖或轴承上盖的吊耳上;解体出厂的风机绳索的捆缚不得损伤机件表面;转子和齿轮的轴颈、测震部位均不应作为捆缚部位;转子和机壳的吊时应保持水平。

6.1.4一次找正及地脚螺栓孔的灌浆:
(1)设备按墨线就位,穿入地脚螺栓。

(2)在设备管口法兰或其他机加工面放置框式水平仪,调整设备的标高及水平。

(3)初步找正调平后进行一次灌浆。

(4)地脚螺栓灌浆为200#细石混凝土,灌浆前应清理地脚孔内的一切杂物,用清水冲洗并蘸干。

(5)一次灌浆至基础上平面,灌浆养生期约12天,在养生期间,设备应避免振动及其它作用。

当混凝土的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75%,进行二次精找。

6.2 找正、找平及二次灌浆
6.2.1 找正及找平
(1)将地脚螺栓松开,留有一定的调整量后,用正式垫铁调整水平及对中。

(2)在未进行正式调整之前对下列联接进行检查:
A. 靠背轮铰孔螺栓联接是否紧固;
B. 机座与机体的紧固情况;
C. 清理测量基准面的污垢和其他附着物等。

(3)风机和泵的水平度应符合规范中关于各自类型的要求,测量位置应结合设备特点依据规范要求选定。

特别注意,不应采取紧固螺栓,改变底座的变形来达到找水平的办法。

紧固螺栓时保持原找正的水平度基本不变。

(4)设备的标高和平面位置对安装基准线的允许偏差
(5)全部找正工作结束后,垫铁受力均匀,点焊垫铁,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6.2.2 二次灌浆
(1)用清水冲洗,浸润需二次灌浆的表面,浸润时间一般不少于4小时。

(2)二次灌浆用200#细石混凝土。

(3)二次灌浆应捣实,并连续进行灌浆.
(4)二次灌浆后设备应免受其它振动及冲击.
6.2.3 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配管不应强力组对,轴向及横向载荷不应作用于连接法兰口上。

(2)配管应按规范进行安装及吹除。

6.3 联轴器和传动皮带的装配
6.3.1 联轴器的对中采用双表法,其偏差应符合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6.3.2传动皮带的装配应符合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6.4 风机的清洗和组装
6.4.1 风机组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清洗和检查:
(1)设备外露加工面、组装配合面、滑动面、各管道、油箱各容器等立清洗洁净,出厂已装配好的组合件可不拆洗。

(2)润滑、密封、冷却系统的管道应进行清洗,并进行严密性试验,不得有渗漏现象。

6.4.2 离心通风机的清洗、检查和组装
(1)离心通风机的清洗、检查和组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将机壳和轴承箱拆开清洗转子、轴承箱体和轴承。

B.
轴承的冷却水管路应畅通,并对整个系统进行试压,试验压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C. 调节机构应清洗洁净,转动应灵活。

(2)离心通风机的组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规范中的规定。

6.4.3 离心鼓风机的清洗、检查和组装
(1)离心鼓风机的清洗、检查和组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各机件和附属设备应清洗洁净,当有锈蚀时应清除。

B. 机壳垂直中分面不得拆卸清洗,与机壳固定在一起的轴承箱等在清洗时不应拆卸。

C. 润滑、密封系统中的油泵等应拆卸清洗。

D. 气体管路的阀门和调节装置应清洗洁净。

(2)离心鼓风机的组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规范的相关规定。

6.5 泵的拆洗及组装
6.5.1 泵的润滑、密封、冷却系统管路应清洗洁净、保持畅通。

6.5.2出厂时已装配并调整完善的部分不得拆卸。

6.5.3
整体出厂的泵在防锈保证期内的,内部零件不宜拆卸,只清洗外表。

当超过防锈保证期或有明显缺陷时拆卸。

拆卸和清洗检查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6.5.4
当泵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拆洗检查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拆洗,其组装质量必须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7、试运转通用规定
7.1 试运转应具备的条件
7.1.1
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均应全部施工完毕,施工记录及资料应齐全。

其中,设备的精平和几何精度经检验合格;润滑、冷却、水、气、电气、仪表控制等附属装置均应按系统检验完毕,并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

7.1.2
需要的能源、介质、材料、工机具、检测仪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具等符合试运转的要求。

7.1.3
参加试运转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设备技术文件,并应掌握操作规程及试运转操作。

7.1.4 设备及周围环境应清扫干净,设备附近不得进行有粉尘的或噪音较大的作业。

7.2 试运转包括的内容
7.2.1 电气、仪表操纵控制系统的调整试验。

7.2.2 润滑、气动、冷却等系统的检查和调整试验。

7.2.3 机械和各系统联合调整试验。

7.3 各系统检查和调整结果均应符合规范和设备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指标。

8、风机的试运转
8.1风机试运转应具备的条件
8.1.1 机组不承受设计以外的附加力。

8.1.2 调整进、出口风门(阀门)应启闭灵活。

8.1.3 检查轴承、轴承箱内应清洁,并按说明书中要求注入合格的润滑油(脂)。

8.1.4电机经单独试运转合格,转向正确。

8.1.5 轴承的油位和供油正常。

8.1.6 各连接部位不得松动。

8.1.7冷却水系统供水正常。

8.2 离心通风机试运行
8.2.1 风机入口风门全部关死,出口风门打开,手动盘车,应无卡涩,磨擦现象。

8.2.2 冷却润滑系统投用。

8.2.3
点动、检查电机转向是否正确、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和摩擦声响,确认正常后正式启动。

8.2.4
风机启动达到正常转速后,逐渐调整出口风门开度,风门开度应首先在0—5°之间进行小负荷运转,待轴承温度稳定后连续运转20min,并检测系统工作情况。

8.2.5
小负荷运转正常后,逐渐调整风门开度,在出口压力达到设计压力并且电动机电流不超过额定值的情况下,连续运转2小时以上。

8.2.6
试运转过程中每半小时检查一次电机温升、轴承温升和轴承部位的振动,如电机温升、轴承温升不超过环境温度40℃,轴承部位的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大于6.3mm/s,则认为试车合格。

8.2.7
离心通风机试运行完毕后应先关闭入口风门然后停车并关闭出口风门,待风机各部位温度低于40℃后关闭冷却系统。

8.2.8 当设备技术文件有规定时,风机的试运转应按照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

8.2.9 风机试运转合格后,按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及时填写有关文件。

8.3 离心鼓风机试运行
8.3.1
离心鼓风机的试运行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当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按以下要求进行。

(1)风机入口风门全部关死,出口风门打开,手动盘车,应无卡涩,磨擦现象。

(2)冷却、润滑系统投用。

(3)点动、检查电机转向是否正确、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和摩擦声响,确认正常后正
式启动。

(4)风机启动达到正常转速后,逐渐调整出口风门开度,风门开度应首先在0—5°之间进行小负荷运转,并检测系统工作情况。

(5)
小负荷试运转1小时后,停机检查各轴承、轴颈的润滑情况。

确认正常后小负荷试运转8小时。

(6)小负荷运转正常后,逐渐调整风门开度,出口应缓慢升压,逐步达到设计工况。

在出口压力达到设计压力并且电动机电流不超过额定值的情况下,连续运转24小时以上。

8.3.2 风机不得在喘震区域内运转,启动时不得在临界转速附近运转。

8.3.3
试运转期间,应对各参数每半小时检查记录一次,电机温升、轴承温升不得超过环境温度4 0℃,轴承部位的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得大于6.3mm/s。

8.3.4
风机试运行完毕后应先关闭入口风门然后停车并关闭出口风门,待风机各部位温度低于40℃后关闭冷却系统。

8.3.5 风机试运转合格后,按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及时填写有关文件。

8.4 注意事项
8.4.1风机试运转期间,必须作好安全保护措施。

8.4.2试运转完毕,应将各有关装置调整道准备启动状态。

8.4.3 试运转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协调统一。

9、泵的试运转
9.1 试运转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9.1.1 电机单试合格,且转向正确,绝缘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9.1.2 电气、仪表二次调校合格。

9.2 试车前的准备工作:
9.2.1 建立试车循环回路,试车介质按图纸要求;若无要求,可采用洁净水;
9.2.2 安装好调校合格的指示仪表;
9.2.3 泵入口处须加过滤网,其有效面积应不小于泵入口截面积的两倍;
9.2.4 各润滑部位加注符合文件规定的润滑油(脂);
9.2.5 盘车检查,应转动灵活无卡碰现象。

9.3 试运转
9.3.1 通入密封循环液和冷却液;
9.3.2 泵的出入口阀门视泵的类型应关闭正确;
9.3.3 点动电机,确认转向正确;
9.3.4 按生产厂家技术文件和规范要求,观察泵的出入口压力指示正确。

9.3.5 泵运转期间,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转是否平稳;
(2)泵出口压力及电机电流是否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3)电机及泵的轴承温升不得超过40℃,其最高温度不宜超过75℃;
(4)泵轴承处的振动值不应超过0.06mm;
(5)密封部位泄漏正常;
(6)机组各紧固部位无松动现象。

9.3.6
试运转期间,应对各参数每半小时记录一次;在额定负荷下连续运行2小时,如无异常,则试运行合格。

9.3.7 停车
(1)正确关闭出、入口阀。

(2)关闭电机,待泵冷却后依次关闭冷却、润滑等附属系统。

9.3.8 拆除试车循环回路中的临时管线及入口处的临时过滤网。

9.3.9 试车合格后应及时填写试车合格证并办理中间交接手续。

9.3.10 对设备技术文件有要求的,试运转工作应按照设备技术文件中的规定进行。

10、安全、环保、健康(HSE)管理规定
10.1 吊装机具须认真检查,吊装安全系数及配置均符合起重专业技术要求;
10.2 严禁在设备上方吊装其它物品;
10.3不准在设备周围擅自动火;
10.4 登高作业要系挂安全带,进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

10.5 参加试车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10.6 各出风口处严禁站人,避免系统中灰尘伤人。

10.7 风机、泵开、停应专人负责,数据检测半小时一次。

10.8 试车区域准备必备的消防设施。

10.9 试车完毕用蓬布将设备封盖好;
10.10 参加试车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岗。

10.11 施工现场应采取围护措施,并悬挂相应标识牌警示,防止非施工人员入内。

10.12 铲基础麻面时应戴平光眼镜。

10.13
试车时应指定专人协调指挥,各部门应协调一致,控制盘柜、设备应分别指派专人负责,严禁误操作。

10.14
设备试车用介质不得随意排放,应根据所用介质的性质排放到指定地点或处理后排入地沟。

10.15 试车时应控制现场的噪音:白天不得大于65d B,夜间不得大于55dB。

10.16 用于设备润滑的油脂不得滴洒在设备、地面上,防止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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