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机动车辆上路行驶违法问题存在的原因、危害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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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证机动车辆上路行驶违法问题存在

的原因、危害及对策

贵阳市公安交管局陈孟文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辆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机动车数量也急剧增加。车辆增多带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便的同时,无牌无证车辆违法上路行为干扰正常交通秩序的现象也与日俱增,从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如何加强对无牌无证车辆的管理,降低事故发案率尤其是重大事故发案率已经成为摆在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对此,我针对如何加强无牌无证车辆的管理,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无牌无证车辆的危害性

机动车牌证是允许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是证明驾驶员具有驾驶某种机动车资格的法定证件。无牌无证行驶危害极大。

1、易造成交通事故。无证驾驶人员缺少正当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导致交通安全意识差,驾驶技术不熟练,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缺乏,交通安全意识谈薄,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超载、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现象屡见不鲜,给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增加了不少的难题和压力。由于无牌证车未经公安机关检测,安全性能不稳定,甚至于报废车、机件严重破损、不符合上路条件的破旧车纷纷上路。事故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消除,从而带来一系列交通事故。从近期我市统计

情况看,在发生的一般以上事故和重大事故中,其中无证驾驶和无牌行驶的占事故总起数比例呈上升趋势。

2、易引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驾驶无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个别驾驶员利用车辆无号牌,抱着逃跑后公安机关无从查破的侥幸心理,经常出现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现象,给公安机关侦破逃逸案件带来了很大难度。

3、给打击机动车被盗抢案件带来了不便。近几年来,盗抢机动车案件发生较为频繁,被盗抢的无牌车辆,由于没有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这给侦查、查询带来了难度。同时,被盗抢的无牌车辆,也利于犯罪分子销赃,案件久侦不破,常常使公安机关陷入被动。

4、容易引发信访事件发生。无牌无证车辆尤其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由于稳定性小、安全性能差,驾驶人驾驶车辆上路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增多,经常导致重大死伤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此类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后,事故死伤家属由于处理不妥或赔偿费用不到位,容易造成上访等事件发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无牌无证机动车产生的原因分析

1、经济利益的驱使。对于车主和驾驶人来说,办理牌证需要一定的资金,特别是一些车辆多的车主为了节省资金,更是挖空心思的进行这方面的违法操作。由于办理牌证需要资金,车主又刚买车资金有所拮据,所以想方设法逃脱办理牌证,以此来节省费用,还有一些车主嫌拉得少,购买车辆后进行非法改装,自然不可能办理牌证。-

2、部分机动车主机驾驶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认为上户挂

牌,申领驾驶证,是为了应付交警路上检查,只要路上不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不发生交通事故,上牌办证与否无所谓,片面地认为不上牌办证可以省钱,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机动车上牌办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全意识淡薄,缺乏上牌办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因此对车辆挂牌和办证持消极态度。

3、无牌无证机动车管理难度大。无牌无证机动车辆分布面广、线长、且极为分散,大多集中在偏远乡镇和农村的农用车、摩托车,有限的警力难以实施覆盖性的有效管理,也为无牌无证提供了可能。

4、非法拼组装等黑窝点泛滥,导致非法拼装车、组装车大量出现在市场上,此类非法车辆大都由报废机动车零配件翻新后拼装而成,因此价格极其低廉,据调查,一辆拼装的摩托车售价仅为

5、6百元,客、货车售价一两千元到数万元不等,仅为同类合法车辆市场售价的几分之一,因此部分车主贪图非法拼、组装车、被盗抢车价格低廉,购买使用此类非法车辆。这些非法拼、组装的车辆,无法通过合法途径登记上牌,自然不可能办理机动车牌证。

5、各职能部门之间没有联动机制,无法形成合力。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依据国家法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但非法拼、组装车辆的生产、销售等环节由工商、税务等部门管理。治理问题上,公安交管部门没有与工商、税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各自为战,因此治理活动往往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无牌无证车辆的来源,导致治理成效不明显。

三、无证无牌违法上路行驶问题治理的对策。

1、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有关单位要把无牌无证治理整顿活动作为“五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依法治理交通秩序、创造良好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来抓,主管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印发治理整顿通告,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治理的目的、意义以及工作程序、服务措施,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农村、学校、社区、工厂进行宣传。强化对驾驶员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充分认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危害性,教育人民群众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督促车主自觉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挂牌办证。

2、在上级政府的支持下,做好排查摸底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尤其是组织好派出所深入村户、基层单位调查摸底,查清无牌无证机动车数量,登记造册。同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动员一切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简化手续,方便群众挂牌办证。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来历清楚,手续合法的,要当即予以办理牌证。对来历不清楚,部分手续不全的,采取告知措施,促其补全手续,尽可能为车主提供方便。同时,要充分发挥好上门服务作用,对边远村寨群众车辆挂牌尽力提供方便。常挂牌办证工作中,要严格收费标准,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或搭车收费,坑害群众,防止由此挫伤群众挂牌、办证的积极性。

4、严禁为未经国家批准或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办理牌证。要积极争取工商、税务部门的支持,加大对机动车生产、销售单位的监督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批准生产、销售的机动车

产品,从源头预防非法车辆流入社会,以免造成工作被动。同时,要加强宣传,不让群众购买未经国家批准生产、销售的机动车产品。

5、强化路面巡查,加大纠违执法力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民警在道路管理执法时要不折不扣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无证驾驶、无牌行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照处罚上限进行处罚,达到拘留条件的,要一律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按上限予以拘留。要从区域、路段、时间上统筹安排,组织警力,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对公路上行驶的无牌无证机动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对核实应当报废的车辆,立即按规定强制报废。同时要积极与其他警种联系,对查获的无牌无证车辆,经初查有被盗抢嫌疑的,要及时将人车已交刑侦部门处理。

6、积极依靠政府部门,争取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这项工作仅仅依靠交警部门是难以彻底扭转局面的。为此,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统筹安排,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组织公安、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对我市辖区内的汽车、摩托车维修销售企业进行排查,凡发现有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拼组装车辆、走私车、被盗抢车的企业,由工商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要及时的坚决予以打击。对机动车交易市场等无牌无证车相对集中的地方要加强监管,对进场交易的无牌无证车辆由市场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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