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改革发展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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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改革发展做好保障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以“当好参谋、推动改革、加强服务、提供保障”为中心,加强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重点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工业和信息化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好政策法规保障。

一、突出战略问题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开展新时期完善我部管理职能和创新管理研究,形成了我部关于推进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专题汇报材料并提交中央编办,推动完善有利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管理体制。围绕转变职能的改革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自身改革研究,形成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的意见》,并即将印发。

二是围绕部中心工作,扎实推进重点问题研究。开展我国工业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到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路线图研究、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对策研究、发挥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在四化同步发展中作用研究等工作。相关研究成果报部领导、相关司局参阅或提供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参考。同时,牵头开展了中央财办下达我部的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完成金卡工程20周年暨信息化发展成就活动筹备组织工作等领导交办的重大任务。

三是加强趋势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并提出重大建议。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年初整理上报了《关于把信息消费作为新时期扩大内需的战略支点专题研究报告》,为部党组决策提供参考。及时跟踪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行负面清单等情况,结合创新政府管理要求,组织开展了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研究,并向部领导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积极推进体制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组织研究提出我部年度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其中落实和完善对成长型、科技型、外向型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取消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等被列入《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0号),为工业通信业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加强改革工作的协调推动。对国发〔2013〕20号文件涉及我部重点改革任务,明确了分管部领导、责任司局、责任人和联络员。启动我部“推动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的体制机制改革”等9个领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议题研究工作,形成《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建议》。三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起草我部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意见。根据第24次部长办公会精神,以三中全会精神为依据,组织研究制定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意见,目前已形成初稿,正组织进一步修改完善。四是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取得新进展。指导发布《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指南》,为电子信息行业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依据和方向;继续指导浙江、山西两试点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推动两试点省不断探索深化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工作方法和措施;支持各类社会责任活动开展,广泛开展国际交流,造浓社会责任环境。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立法工作。推进《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列入了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一档项目,推动将《电信法》立法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二是发挥主动性,加快部门规章立法工作。2013年制定发布了7部规章。公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和《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草案)》,废止了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公布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3部规章。三是严格把关,认真开展过路法规、文件审核工作。共审查了《食品安全法》等80多件过路法规。审核了《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等100多件规范性文件。四是积极为重点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对增值电信业务开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第四代移动通信业务牌照发放进行了研究论证,为相关重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根据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研究提出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范围、清理的原则、清理的意见。今年以来,我部对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了两轮摸底核实,在此基础上,召开了三次党组会,专门研究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工作。截至目前,我部共有1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二是协调落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相关法规规章的修改或废止工作,组织对我部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工作进行了自查,确保我部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贯彻落实到位和后续管理到位。三是研究提出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建议。组织相关司局研究提出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建议,并报送中央编办。四是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形式,注重运用书面审理与实地调查、听证相结合的审理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取得较好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动态分析,并及时向各省通信管理局通报了相关情况。组织开展两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2014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2014年,政策法规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部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这条主线和新型工业化这个主题,以事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为重点,加强政策研究;以破除体制障碍、营造发展环境为重点,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以促进行业发展,规范行业管理、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为重点,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为部内司局、行业和企业做好政策法规服务工作。

一、加强重大问题研究

一是开展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研究。综合前期研究成果,组织开展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未来我国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战略形势、战略目标、战略路径、战略重点、战略举措和相关建议。二是开展新工业革命背景下产业发展模式研究。通过预判新工业革命的发展动向,分析新工业革命对我国工业尤其是制造业相关技术、市场、产业、企业、政府管理等具体影响,前瞻性地提出我国产业发展的战略对策建议。三是开展未来工业发展趋势及中长期发展任务研究。通过研究工业占比与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关系、工业比重下降的合理区间以及未来我国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等问题,提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内工业发展思路及相关政策建议。四是开展要素改革对工业发展的影响研究。研究资源、劳动力、土地、资金等要素改革对工业发展的影响,探索要素改革背景下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对策措施。五是开展有关制造业回流、新开放格局下我国产业发展问题等重点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加强体制改革工作的研究和推动

一是牵头研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确定我部2014年改革的方向、任务、目标和措施,明确我部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深化改革总体方案(至2020年)。二是落实好国务院确定的2014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涉及我部相关任务的分解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和总结评估工作。三是从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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