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原地面高程复测、河塘清淤控制的监理工作要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路基原地面高程复测、河塘清淤控制的监理工作要点
为保证348省道淮安区段建设工程原地面高程、河塘清淤及回填工程的工程量计量准确与回填质量,加强投资控制,特制定本细则。
原地面高程、河塘清淤测量必须分清淤前、后作两次测量;测量工作以总监办为主具体执行,审计单位现场监督审核、签认,项目公司和指挥部现场监督、签认,施工单位根据测量工作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原地面高程、河塘清淤测量各单位参加人员如下:
1、施工单位项目部测量工程师、各工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场;
2、总监办每次测量由测量工程师具体负责实施,驻地办道路工程师和现场监理负责配合;
3、项目公司、指挥部至少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4、现场审计单位(如有)至少派一名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参加。
1、施工单位完成排水工作后现场放出中、边线,现场确认河塘具体桩号、尺寸、面积、位置后填报阜宁至盐徐高速连接线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工程河塘清淤测量申请表(表式见附表一),在申请表中必须画出待测河塘平面图并标注桩号、平面尺寸、设计淤厚及预计清淤工程量。
2、施工单位在申请测量时间24小时前将河塘清淤测量申请表报总监办,总监办负责通知项目公司、指挥部、现场审计组长。
3、总监办测量工程师负责独立测量并绘制清淤前断面图、平面图及其尺寸、内业计算,道路工程师复核后形成阜宁至盐徐高速连接线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工程河塘清淤现场测量记录表(见附表二);审计单位、项目公司、指挥部现场复测审核,确认无误后如无异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指挥部、审计单位的参加人员均在阜宁至盐徐高速连接线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工程河塘清淤现场测量记录表上签认;监理根据现场实际淤泥深确定清淤厚度控制标准,各单位参加人员如无异议则按此标准控制清淤厚度;施工单位按淤泥厚控制标准清淤,监理巡查,清淤结束后,总监办确认淤泥已全部清完后,通知审计单位、项目公司、指挥部相关人员到场进行清淤后测量。
4、总监办测量工程师负责测量并绘制清淤后断面图、平面图及其尺寸、内业计算和清淤量、回填量计算、签认,形成阜宁至盐徐高速连接线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工程河塘清淤、回填现场测量记录表(见附表二、三);审计单位、项目公司、指挥部现场复测审核,确认无误后如无异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指挥部、审计单位的参加人员均必须在阜宁至盐徐高速连接线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工程河塘清淤、回填现场测量记录表上签认。
5、总监办根据已会签的阜宁至盐徐高速连接线工程或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工程河塘清淤、回填现场测量记录表,计算出河塘清淤、回填工程量并形成阜宁至盐徐高速连接线工程或348省道楚
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工程审核表(见附表四),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建设单位业主代表、指挥部现场代表、现场审计组长审核无误签认后作为施工单位申报工程量依据。
5、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河塘回填施工。
1、清淤项目的计量仅针对路基范围内水塘(含暗塘)淤泥的开挖数量,按路基填筑要求的土质台阶开挖土方等不计入淤泥数量。数量的计算依据是清除淤泥前后的对应尺寸。
2、原地面高程与清淤测量是为保证清淤工程质量,正确、合理地确定清淤与填筑工程量,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对路基横断面进行复测和补充的一项基础工作,必须仔细,认真操作。
3、清淤测量包括平面与横断面测量。
(1)平面图应能反映路线与河塘的位置关系,并足以反映清淤周围地貌及确定清淤范围。平面图中应标明河塘尺寸、路基中心线、边线、断面桩号等内容。
(2)横断面布置原则上应与路线中心线方向垂直。形状、位置特殊的河塘断面可按河塘中心线法线方向布设,但需注明与所在线路桩号的关系。横断面布设间距≦10米,纵向地形变化复杂时应加设横断面,加设断面桩号尽量与设计文件断面桩号相符。横向地形变化时,应加设测点,同一断面横向测量距离≦5米;单个河塘至少应布设二个横断面,单个横断面至少应布设三个测点。
4、清淤测量应包括断面内的原地面高程、淤泥顶高程及淤泥底高程的测量。清淤后测量应在清淤前布置断面的基础上,对应于清淤前测量位置,进行逐桩断面高程测量。
5、凡清淤量超出施工图设计数量时,应按变更设计程序进行变更报审。
6、对于施工图中未示明的暗沟、暗塘,按开挖软土变更,施工单位向总监办申报,审核后报项目公司、指挥部会同设计代表、审计现场确定。
1、因为河塘、原地面测量参与方较多,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对于河塘、原地面测量,各相关单位相关人员接到测量通知后,尽量及时到场。施工、监理单位如有任何一方缺席或迟到不得测量,项目公司、指挥部、审计单位代表如果缺席或不能在预约时间到场,可以认可现场其他单位确认的测量数据,也可以要求测量时间延迟。
2、原地面现场布点原则,阜宁至盐徐高速连接线工程按20米一个断面,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工程按25米一个断面,对于原地面高程变化出入大的可以加密内插。横断面根据渐变点布点,要求跟中桩对应,至少每断面5个点,布点范围要满足施工宽度。现场填写高程测量记录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指挥部、审计单位的参加人员现场复测审核,确认无误后如无异议均需在测量记录表上签认。
3、样表按阜宁至盐徐高速连接线工程填写,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工程请引用。高程测量记录表按总监办下发通表填写。
4、测量参加人员须认真负责,在现场履行起测量、监督的责任,原则上读数由两个以上参加人员共同确认。
5、现场测量使用的仪器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核查状态是否完好。
6、使用的测量控制点必须确认是经过总监办批准使用的控制点,禁止使用临时转点或加密点。
7、水准测量结束后必须对附近的其他控制点进行附合测量复核。
承包人:年月日
桩号:水准点编号:高程:
施工单位:年月日
监理组:年月日
审计:年月日
建设单位:年月日
指挥部:年月日
桩号:水准点编号:高程:
施工单位:年月日
监理组:年月日
审计:年月日
建设单位:年月日
指挥部:年月日
承包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号:
监理单位:苏州市方圆红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号:
测量内容:检测段落: ZH-CL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