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石方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土石方开挖工程的管理,规范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节约降耗,使工程核算准确。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工地施工期间我公司承建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厂地平整、运土等土石方工程。

3 职责

3.1专业工程处(公司)负责填写附件一:土石方开挖施工会签单、附件二:土石方回填施工会签单、“建筑安装工程外包申请单”,并负责分包项目的日常管理。

3.2工程部负责下发零星工程通知单及土石方开挖工程的监督。

3.3计经部负责对工程量的核实,办理结算手续。

4 程序

4.1 土石方开挖、回填施工前必须由提出单位办理“土方开挖施工会签单”、“土方回填施工会签单”,施工过程中如改变运距、弃土位置、取土位置等,需重新办理会签单。

4.2施工图纸内土方工程,按项目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程量由二级单位技术员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06版电力预算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超出部分不予结算。开挖过程中如有石方,不论工程量多少均按4.3条办理。

4.3 50m3以内(含50m3)的零星工程土石方由二级单位

申请,工程部签发零星工程通知单,通知单必须注明施工项目、范围、详细尺寸及计算公式等,并对所填数据负责,按规定的顺序交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施工完验收合格后按零星工程通知单工程量结算。

4.4施工图纸以外且50m3以上土石方工程,施工前由建筑工程处组织测量、定位、放线,协同工程管理部、计经部、分包单位共同查看施工现场,测定工程量,并报各职能部室审核后方可施工。施工完验收合格后由建筑工程处组织工程管理部、计经部、分包单位共同收方签证,最终以签证工程量办理结算。

4.5土方回填前,由建筑工程处组织协作单位、工程管理部、计划经营部共同进行验收,并且由建筑工程处记录带标尺的现场图片,验收合格在附件三:土石方工程验收单上进行会签。

4.6土方回填时,如有正在开挖的土方,必须利用开挖的土方直接进行回填施工。

4.7未经验收回填的工程,不予确认。

4.8 施工单位凭工程量签证单及开挖(回填)会签单进行结算。

5 附则

5.1附件一:土石方开挖施工会签单

5.2附件二:土石方回填施工会签单

5.3附件三:土石方工程验收单

5.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办法和规定与本办法抵触时执行本办法。

附件一:

土石方开挖施工会签单

附件二:

土石方回填施工会签单

附件三:

土石方工程验收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