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基础复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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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复习整理

保险学重点复习整理

保险学重点复习整理一、保险学的基本概念1. 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保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和古希腊时期。

在古代中国,人们用船舶互助来分摊船只被海难摧毁的风险;而古希腊则有风险平均法,通过汇集资源来帮助那些受到损失的人。

保险业的现代形式起源于17世纪的伦敦,当时商人们在咖啡厅订立契约来分散来自海上贸易的风险。

保险业在19世纪迅速发展,成为了重要的金融服务行业。

2. 保险的定义和特点保险是指一种通过互助方式,将多数人的保险金建立在种种风险上,对个人及财产的财务损失进行补偿的商业行为。

保险的特点包括共同风险、互助互保、合同约束和商业行为。

保险是建立在共同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互助互保的方式来分散风险。

保险合同是双方共同约束的法律文件,而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追求经济效益。

3.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保险的主要功能包括风险分担、保障和储蓄。

风险分担是指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来承担被保险人的风险,从而将个人风险转移到集体风险上。

保障则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事件发生时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

储蓄是指保险公司接受被保险人的储蓄,并通过投资运作实现财务增值。

保险的作用主要包括风险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承担风险、提供保障和储蓄等功能,保险对个人、社会和经济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保险学的发展与分类1. 保险学的发展历程保险学作为一门学科,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

最早的阶段是经验阶段,人们通过实践总结出一些经验。

随后进入理论阶段,保险学开始形成一些理论体系和模型。

今天的保险学已经进入应用阶段,通过数学、统计等方法来研究保险问题。

2. 保险学的分类保险学根据研究内容可以分为风险理论、保险市场、保险法律等不同领域。

根据应用对象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学和财产保险学。

根据保险行为可以分为保险经济学和保险管理学。

三、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1.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法律文件,具有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目的、内容、条件、义务和权利等。

保险学 笔记 总结

保险学 笔记 总结

保险学笔记总结(共66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第一章风险与保险第一节风险及特征与类型一、风险的基本概念(一)风险的定义在本书中,风险主要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1、风险事故:指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和条件。

2、风险因素:指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因素、增加风险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因素,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造成损失扩大和加重的因素。

风险因素可分为自然风险因素、道德与心理风险因素、社会风险因素等三类。

3、风险损失:指人身伤害和伤亡及价值的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减少或损失,有时也指精神上的危害。

风险损失既可以产生于风险事故的发生,也可以产生于风险因素的存在。

4、三者的关系风险因素可能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可能导致损失,风险因素存在的本身也可能引起损失。

二、风险的基本属性(一)风险的基本属性1、自然属性风险事故包括灾害和意外事故,而灾害主要指自然灾害,这是人类尚无法控制其发生的自然运动;即使是意外事故,也同样具有自然属性。

2、社会经济属性风险的社会经济属性首先体现在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会导致一些风险因素和风险事故的出现;其次,风险本身即是相对于人类社会而存在的。

(二)风险的特征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2、风险存在的永恒性3、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4、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三、风险的分类(一)按损失产生的原因分类自然风险:指在自然力的作用下,导致物质毁损和人员伤亡的风险。

人为风险:指造成物质毁损和人员伤亡的直接作用力与人的活动有关的风险。

其中包括行为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技术风险。

(二)按风险的潜在损失形态分类财产风险:指各种物质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

责任风险:指团体或个人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信用风险:指债权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合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人身风险:指人因疾病、衰老、意外伤害等造成残废、死亡等。

这些事故会导致本人或其所赡养的亲属在经济生活上的困难。

保险学基础知识总结

保险学基础知识总结

《保险学基础知识总结》一、保险的定义与本质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它通过集合众多面临同质风险的经济单位,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保险的本质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将个体面临的风险分散到整个群体中,从而降低单个个体的损失程度。

保险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1. 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涉及到经济补偿和资金运作。

2. 互助性:众多投保人通过缴纳保费形成保险基金,对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体现了互助共济的精神。

3. 法律性:保险活动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4. 科学性:保险的费率制定、风险评估等都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

二、保险的分类(一)按照保险标的分类1. 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 财产损失保险主要保障财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损失。

-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

- 信用保险则是保障债权人因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 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到一定年龄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 健康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和收入损失。

- 意外伤害保险则是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时给予经济补偿。

(二)按照实施方式分类1. 强制保险:由国家法律规定强制实施的保险,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 自愿保险:由投保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自愿选择购买的保险。

(三)按照保险经营主体分类1. 公营保险: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经营的保险。

2. 民营保险:由私人或企业经营的保险。

三、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的要素1. 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保险人)和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 投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NEW)兰虹《保险学基础》(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NEW)兰虹《保险学基础》(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目 录第1章 风险与保险1.1 复习笔记1.2 课后习题详解第2章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2.1 复习笔记2.2 课后习题详解第3章 保险合同3.1 复习笔记3.2 课后习题详解第4章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4.1 复习笔记4.2 课后习题详解第5章 保险业务经营5.1 复习笔记5.2 课后习题详解第6章 人身保险6.1 复习笔记6.2 课后习题详解第7章 财产保险7.1 复习笔记7.2 课后习题详解第8章 涉外保险8.1 复习笔记8.2 课后习题详解第9章 保险费率的计算原理9.1 复习笔记9.2 课后习题详解第1章 风险与保险1.1 复习笔记一、风险的含义、要素和种类1风险的含义(1)风险的含义一般的意义上的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保险理论中的风险是指损害发生的不确定性。

(2)风险的特征①客观性;②普遍性;③可测性;④可变性;⑤社会性。

2.风险的要素风险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的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发展和变化。

一般认为,风险的组成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害。

(1)风险因素风险因素又称风险条件,是指那些隐藏在损害事件后面,增加损害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的条件。

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①实质风险因素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并能引起事物变化的种种物理因素。

实质风险因素与人为因素无关,故又称为物质风险因素。

②道德风险因素它是与人的道德修养及品行有关的无形的因素。

即由于个人行为不端、不诚实、居心不良或有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害的原因和条件。

③心理风险因素它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

即人的主观原因,如疏忽、过失、侥幸心理或依赖保险心理等,造成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增大。

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都是无形风险因素,由于它们都与人的行为密不可分,因而,可以统称为人为因素。

(2)风险事故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害的直接的、外在的原因,是损害的媒介物。

保险学复习重点

保险学复习重点

保险学复习提纲第一章风险与保险一、掌握风险的概念、特征和性质1.风险的概念:风险的真正含义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风险的特征和性质:(1)客观性: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

虽然可以部分地受到有效控制,但是,从总体上说,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排除的。

(2)损害性:凡是风险都会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害。

(3)不确定性:空间、时间和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4)可预测性:就风险总体而言,对一定时期内特定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率,是可以依据概率统计原理加以正确测定的,化不确定为确定。

(5)发展性:人类创造和发展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也创造和发展了风险。

3.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1)风险因素概念: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分类:①实质风险因素(与人无关)②道德风险因素(侧重人的恶意行为)③心理风险因素(侧重人的疏忽行为)实质风险因素与人无关,也称为物质风险因素;后两者合并称为人为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概念: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有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

(风险事故和风险因素的区分有时并不绝对。

判断的标准就是看是否直接引起损失)(3)损失概念: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分类:①直接损失: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即实质损失;②间接损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发或带来的无形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

二、理解风险的分类对风险管理的意义1. 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环境分类:①静态风险②动态风险静态③风险与动态风险的差别:a损失与否不同;b影响范围不同;c发生特点不同;d性质含量不同。

(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①纯粹风险②投机风险③其区别在于:a有无规律性;b损失影响范围不同;c损失导致后果不同(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①财产风险②责任风险③信用风险④人身风险(4)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①自然风险②社会风险③政治风险④经济风险2.意义:人类社会所面临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风险有着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它们发生的条件、形成的过程和对人类造成的损害是大不相同的。

保险基础实务知识点总结

保险基础实务知识点总结

保险基础实务知识点总结一、保险基础知识1. 保险的定义和作用保险是指一种通过合同方式,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承担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的一种商业行为。

保险的作用是提供风险保障,减轻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风险时的经济压力。

2. 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保险合同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事故等基本要素。

保险合同是双方意志的协议,必须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

3. 保险市场的分类保险市场可分为人身保险市场和财产保险市场两大类。

人身保险市场包括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财产保险市场包括车险、财产险、责任险等。

4.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保险公司主要包括股份制保险公司、合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和互助保险组织等。

二、保险产品1. 人身保险产品人身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意外险等。

定期寿险是在一定期限内,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身故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终身寿险是被保险人终身享受的保险产品,可以用作养老保障;意外险是指在事故导致伤残、身故时,保险公司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2. 财产保险产品财产保险产品主要包括车险、财产险、责任险等。

车险是指车辆遭受意外损失时,保险公司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财产险是指物业发生火灾、爆炸、盗窃等意外情况时,保险公司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因疏忽、差错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三、保险销售和理赔1. 保险销售渠道保险销售渠道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司自售和银行保险等几种形式。

2. 保险销售技巧保险销售技巧包括了解客户需求、产品介绍、风险提示、合同解释等方面的技能。

3. 保险理赔流程保险理赔流程主要包括报案、资料齐全、审核、定损、赔款支付几个环节。

四、保险监管1. 保险监管制度中国的保险监管机构主要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负责监管。

2. 保险监管政策保险监管政策主要包括了解保险法律法规、了解公司内部制度和公司业务规定等。

保险学课堂笔记

保险学课堂笔记

《保险学》第一章课堂笔记第一章风险理论第一节风险一、风险的概念◆主观性定义:即损失的不确定性,越不确定,风险越大,与人的认识程度有关;◆客观性定义:是从量化的角度定义的,即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差异程度;1、损失概率与损失程度(重要,注意)损失概率大不代表损失程度就大,损失概率为50%时,不确定性最大;2、风险单位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标的的最大损失范围或界限;划分方法:◆地段风险单位;◆经济风险单位;◆标的风险单位;3、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区别(注意区别所在)◆风险是某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客观状态,不确定性是人对事物的主观认识;◆风险无处不在,而不确定性是人的主观心理产生的;二、风险的三要素(各要素是什么要清楚)1、风险因素指足以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可能的条件,包括风险事故发生时,使损失扩大的条件。

◆三分法:物质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二分法:物质风险因素;人为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3、损失:指非故意、非预期、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和灭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也可分为财产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额外费用损失三、风险的特征(要准确理解各特点的含义)◆风险的客观性◆风险的普遍性◆风险事故发生的偶然性◆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风险的可变性第二节风险的分类一、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重要,注意)◆动态风险:涉及经济与社会变动的风险,难于寻找规律,影响范围广,结果有双重性,可能收益,也可能损失;◆动态风险与静态风险的区别:动态风险所致的损失标的其物质形态没有变化,但其价值有变化二、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三、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与人身风险四、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技术风险(二、三、四理解即可)第三节风险管理概述一、风险管理的概念(重要,注意)◆概念: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管理,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行为。

◆主体:经济单位指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内容:识别、衡量风险,选择最佳的风险处理方法◆目标: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二、风险管理的目标◆节约经营成本◆减少忧虑心理◆满足外界要求三、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安全的需要◆风险的经济成本:风险事故的代价;风险存在的代价:福利的减少、生产力的降低、处理风险的费用;◆政府法令的要求四、风险管理的作用◆对企业有利于稳定经营;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益;◆对家庭节省保费支出;增强创业信心;减弱巨灾影响;◆对社会降低社会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第四节风险管理程序(重要章节)一、风险识别◆感知风险◆分析风险二、风险衡量◆损失概率◆损失程度,衡量指标:预期损失,损失幅度,最大损失三、风险处理◆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避免、预防、抑制、集中与组合◆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四、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五、风险管理与保险1、研究对象的一致性——保险2、内容与任务的互补性◆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处理风险的传统的有效的措施◆风险管理是提高保险企业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手段险学《保险学》第二章课堂笔记第二章保险概述第一节保险的本质一、保险学说(了解即可)1、损失说◆损失补偿说◆损失分担说◆风险转移说◆人格保险说2、非损失说◆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说3、二元说二、保险的性质(注意与风险的特征相区别)◆补偿损失◆分担损失◆是一种转移风险的机制◆是一种合同行为三、保险的要素(注意与风险的要素相区别)◆特定风险事故的存在◆众多同质风险单位的集合◆公平合理的保费负担◆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基金的特点:产生条件的特殊性;来源的广泛性和分散性;专项性、返还性和增值性◆保险合同的订立四、保险与其它类似活动的比较(认真理解各异同点)1、保险与储蓄◆相同点:都是合同法律关系;都用来应付未来的经济负担;◆不同点:(1)储蓄是单独的,个别进行的自助行为,不具备转移风险的功能;保险是依靠多数人的力量将风险转移的互助行为。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保险的数理基础)【圣才出品】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保险的数理基础)【圣才出品】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保险的数理基础)【圣才出品】⼗万种考研考证电⼦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三章保险的数理基础3.1 复习笔记⼀、保险费率的构成与厘定原则1.保险费率的构成(1)保险费的含义与构成保险⼈承保⼀笔保险业务,⽤保险⾦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即:保险费=保险⾦额×保险费率。

保险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构成。

纯保费是保险⼈⽤于赔付给被保险⼈或受益⼈的保险⾦,它是保险费的最低界限;附加保费是由保险⼈所⽀配的费⽤,由营业费⽤、营业税和营业利润构成。

(2)影响保险费的因素①保险⾦额与保险费成正⽐。

②保险费率与保险费成正⽐。

③保险期限与保险费成正⽐。

(3)保险费率的含义与构成保险费率是保险费与保险⾦额的⽐率。

保险费率⼜称保险价格,是被保险⼈为取得保险保障⽽由投保⼈向保险⼈所⽀付的价格。

保险费率⼀般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

2.厘定保险费率的基本原则⼗万种考研考证电⼦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充分性原则。

第⼆,公平性原则。

第三,合理性原则。

第四,稳定灵活原则。

第五,促进防损原则。

3.保险费率厘定的⼀般⽅法(1)分类法,是在按风险的性质分类基础上分别计算费率的⽅法。

依据该⽅法确定的保险费率,常常被载于保险⼿册中,因此⼜称该⽅法为⼿册法。

对于同⼀类别的保险标的的投保⼈,适⽤相同费率。

(2)观察法,⼜称个别法或判断法,是按具体的每⼀标的分别单独计算确定费率的⽅法。

该⽅法确定的费率依据核保⼈员的经验判断,提出⼀个费率供双⽅协商。

(3)增减法增减法⼜称修正法,是在分类法的基础上,结合个别标的的风险状况予以计算确定费率的⽅法。

以增减法计算确定保险费的⽅法有三种:①表定法,以每⼀风险单位为计算依据,在对每⼀风险单位确定⼀个基本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个别标的的风险状况增减修正。

②经验法,根据被保险⼈以往的损失经验,对分类法所确定的保险费率予以修正。

③追溯法,依据保险期间的损失经验数据来确定当期保险费。

保险知识点笔记总结

保险知识点笔记总结

保险知识点笔记总结一、保险基础知识1. 保险的定义及作用: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通过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以收取保费为条件,对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遭受的意外损失进行经济的赔偿和补偿。

保险的作用主要是分散风险、补偿损失和促进经济发展。

2.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主要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和保险单等要素。

投保人是购买保险的人,被保险人是享受保险保障的人,受益人是获得保险赔偿的人,保险公司是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

3. 保险公司的分类:根据业务性质和性质分,保险公司可分为人身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根据经营形态可分为国有保险公司和非国有保险公司;根据公司性质可分为纯保险公司和综合保险公司;根据经营地域可分为国内保险公司和国际保险公司。

4. 保险监管机构:保险业的监管机构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管理保险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二、人身保险1. 人身保险的定义及分类: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健康、意外伤害及相关风险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按保险对象的不同,人身保险可分为寿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险等。

2. 寿险:寿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对象,一般包括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两全保险等。

3. 健康险:健康险是以人的健康为保险对象,一般包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

4. 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是以人的意外伤害为保险对象,一般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医疗等。

5. 重大疾病险:重大疾病险是以人的重大疾病为保险对象,一般包括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器官移植等。

三、财产保险1. 财产保险的定义及分类:财产保险是以具体的财产或经济利益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按保险对象的不同,财产保险可分为财产损失险、财产责任险、财产保险等。

2. 财产损失险:财产损失险主要是以保护财产的完整和安全为目的,一般包括火灾保险、盗窃保险、水渍险等。

3. 财产责任险:财产责任险主要是以保护被保险人因发生事故而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为目的,一般包括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

保险学复习笔记

保险学复习笔记

第一章1.风险:在一定条件下,某种随机事件发生及其对人类社会造成的损失和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2. 风险因素:是指足以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条件,也包括风险事故发生时促使损失增加或扩大的条件。

3. 风险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直接原因,即风险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导致损失,它意味着风险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4. 损失:是指经济价值意外的减少或灭失。

5. 风险管理:是指社会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估算和分析,选择最佳的风险管理技术,以最小的经济代价达到最大安全效果的经济管理手段。

6.可保风险:是指可以用保险的方式来分散或转移的风险,亦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保险人愿意承保的风险。

问答题1.如何理解风险的含义与特征:答:(1)风险的含义:在一定条件下,某种随机事件发生及其对人类社会造成的损失和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这一定义包含了三层含义:第一,随机事件是否发生不确定;第二,随机事件发生后是否导致损失不确定,即随机事件发生后;第三,损失发生后其损失程度不确定。

(2)风险的特征:客观性、偶然性、灾害性、可测性、发展性2. 风险分类的一般标准有哪些。

答:(1)按照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风险可以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

(2)风险按照性质分类,可以分为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

(3)风险按照发生的原因分类,可以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4)风险按照涉及的范围分类,可以分为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

(5)风险按照产生的环境分类,可以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

3.风险有哪些要素构成?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如何。

答:(1)风险的构成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2)风险三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三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风险因素的存在可能引发风险事故,风险事故的产生直接造成损失。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因果关系是辩证的,有些风险事故从另一角度来看,又是另一风险事故的风险因素。

干货保险知识点归纳总结

干货保险知识点归纳总结

干货保险知识点归纳总结一、保险基础知识1. 保险的定义保险是一种通过合同方式,由保险公司依法对被保险人的风险隐患进行经济性补偿的商业活动。

2. 保险的原理保险原理是指通过大量被保险人共同摊派风险、分散风险,使每个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后能够得到经济支持,提高社会经济效率。

3.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理赔程序等要素。

4. 保险的分类保险按照保险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按照约定的责任不同,可以分为意外险、健康险、财产险、责任险等。

5. 保险合同的解释保险合同属于法律合同,在交易双方对某些条款有争议时,应首先参考保险法和合同条款解释。

二、保险产品知识1. 人身保险产品人身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寿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等,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提供保障。

2. 财产保险产品财产保险产品主要包括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主要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财产保障。

3. 保险产品的理赔保险产品的理赔是指当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或保险标的受损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享受保险责任承担。

4. 保险产品的选择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状况和保障需求来选取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不宜盲目跟风购买。

5. 保险产品的保额和保费保额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保费是指被保险人支付给保险公司的权益费用。

被保险人应根据自身财产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保额和保费。

三、保险管理知识1. 保险公司管理保险公司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手段和方法。

包括内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2. 保险销售与服务保险销售与服务主要包括渠道拓展、产品创新、客户服务、理赔服务等方面,是保险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3. 保险客户关系管理保险客户关系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建立和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包括客户需求分析、客户关怀、客户投诉处理等。

保险学笔记

保险学笔记

保险学笔记
保险学笔记可以涵盖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1.保险定义与类型
(1)定义: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机制,通过集合风险和分散风险来为个人或企业提供财务安全。

(2)类型: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等。

2.保险合同
(1)构成要素:当事人、标的、保险事故、保险责任等。

(2)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合法形式。

3.保险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双方应提供真实情况,不隐瞒重要事实。

(2)近因原则: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造成损失的最直接原因是保险标的的损失。

(3)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人应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

4.保险市场与监管
(1)市场构成:保险公司、保险中介、被保险人等。

(2)监管机构:国家保险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保险市场。

5.保险产品与服务
(1)产品类型:寿险、产险、意外险、健康险等。

(2)服务内容:理赔、风险管理咨询、投资管理等。

6.保险与社会经济
(1)保险与经济发展:保险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积极影响。

(2)保险与社会保障: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

7.未来发展趋势
(1)技术创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保险业的应用。

(2)绿色保险: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投资理念对保险业的影响。

8.案例分析:分析各种类型的保险案例,包括成功的和失败的。

《保险学》(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保险学》(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1.1 复习笔记一、风险概述 1.风险的本质(1)风险是一种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这个概念强调风险所具有的三个特性:客观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

①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状态。

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

②风险是与损失相关的一种状态。

③风险是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2)风险的组成要素①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任何事件。

构成风险因素的条件越多,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损失就会越严重。

影响损失产生的可能性和程度的风险因素有两类:有形风险因素和无形风险因素。

a.有形风险因素。

有形风险因素是指导致损失发生的物质方面的因素。

b.无形风险因素。

文化、习俗和生活态度等一类非物质形态的因素也会影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受损的程度,它包括道德风险因素和行为风险因素两种:ⅰ.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人们以不诚实、不良企图、欺诈等行为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或扩大已发生的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的因素。

ⅱ.行为风险。

行为风险是指由于人们行为上的粗心大意和漠不关心,易于引发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和扩大损失程度的因素。

②风险事故,又称风险事件,它是损失的直接原因。

③损失损失是指价值的消灭或减少。

本书所讨论的大部分情况是可能会发生的经济损失,因此,损失必须能够以一种便于计量的经济单位表示出来。

2.风险的分类(1)按照风险的损害对象来分类,风险可以分为人身风险、财产风险与责任风险①人身风险:指人们因早逝、疾病、残疾、失业或年老无依无靠而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状态。

②财产风险:指因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和贬值而使财产的所有(权)人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状态。

③责任风险:指因人们的过失或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毁或人身伤亡,在法律上必须负有经济赔偿责任的不确定性状态。

(2)按照风险的起源与影响来分类,风险分为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①基本风险:指由非个人的或至少是个人往往不能阻止的因素所引起的、损失通常波及很大范围的不确定性状态。

保险学复习笔记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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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保险学原理复习笔记及复习思考题第一章风险、风险管理l.什么是风险?风险由哪些要素组成?2.风险的分类方式主要有哪几种?3.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有何区别?4.什么是风险管理?5.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什么?6.简述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第二章保险概述本章共分两节:第一节保险的内涵第二节保险的职能作用第一节保险的内涵本节有三部分内容:一、可保风险与不保风险二、保险的含义三、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及制度的比较一、可保风险与不保风险(一)可保风险可保风险,从广义上讲,是指可以利用风险管理技术来分散、减轻或转移的风险;从狭义上看,则是指可以用保险方式来处理的风险。

一般所言的可保风险是指狭义的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一般具有以下条件:1.非投机性。

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纯粹风险。

2.偶然性。

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偶然的,既有发生的可能,又是不可预知的。

3.意外性。

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意外发生的、非故意的。

4.普遍性。

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害的可能性。

5.严重性。

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有较为严重的,甚至有发生重大损害的可能性。

(二)不保风险:保险人一般不予承保的风险。

1.市场方面2.社会方面3.故意行为4.保险公司无力承担的其他风险。

可保风险与不保风险只是相对而言。

二、保险的含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费与保险金的关系:概念区别联系保险,只是今日作明日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小时作儿女长大的准备,如此而已。

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

能做到这三点的人,才算是现代人。

——胡适三、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及制度的比较(一)保险与储蓄保险与储蓄都是客户以现有的剩余资金用作将来需要的准备。

保险知识点笔记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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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点笔记总结大全一、保险的基本概念1. 保险的定义保险是指个体或组织为了规避风险而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费用(保险费),在发生风险时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

2. 保险的作用(1)规避风险:保险可以帮助个人或组织规避风险,降低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2)稳定经济: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可以帮助被保险人迅速恢复损失,保持经济稳定;(3)促进投资:保险资金可以作为长期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 保险的特点(1)共济性:保险是基于共同风险而形成的,通过共同承担风险来互相帮助;(2)赔偿性:保险是一种赔偿性安排,只有在发生损失时才能得到经济赔偿;(3)合同性: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要求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4)理赔性:只有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投保人才能得到赔偿。

4. 保险的分类(1)按被保险对象分类: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2)按保险责任分类:寿险和财产险;(3)按经营方式分类:传统保险和新型保险。

二、保险的基本理论1. 风险及其分类(1)风险的定义:风险是指未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事件,具有潜在的危害性;(2)风险的分类:可分为自然风险、人为风险和社会风险三种。

2. 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1)投保人:即合同的订立者,有权利也有义务;(2)被保险人:即合同的受益人,享有经济赔偿权利;(3)保险公司:即合同的承保方,提供经济赔偿服务;(4)保险标的:即合同所保险的财产或个人;(5)保险费:即合同的价格,由投保人支付给保险公司;(6)保险责任:即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3. 保险利益及其概念(1)保险利益的概念: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的利益,主要包括保险金、理赔赔偿和保险服务;(2)保险利益的特点:具有相对性、合法性、经济价值和不可分割性等特点。

4. 保险事故及其处理程序(1)保险事故的定义:指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件;(2)保险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事故通知、事故调查、理赔申请、理赔定损和理赔支付等。

保险学复习整理

保险学复习整理

保险学复习整理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保险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保险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对于保险从业者和保险消费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复习整理保险学知识,以下是一些相关内容的总结。

一、保险基础概念1. 保险定义:保险是企业或个人在遭受不幸的事件发生时获得经济赔偿的一种保障方式。

2. 保险的基本原则:合同自由、诚信原则、赔偿原则、相互利益原则。

3. 保险的分类:按被保险人性质分,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按保险责任区分,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二、人身保险1.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为标的的保险,主要涉及风险和死亡保障。

2.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主要是为了解决由于疾病、意外或其他健康问题导致的医疗费用问题。

3. 意外保险:意外保险主要是为了解决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残疾或死亡问题。

三、财产保险1. 财产保险概述: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损失为标的的保险,主要是为了避免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2. 财产保险分类:按风险类型分为车险、房屋险、盗抢险等;按申请条件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四、保险合同1. 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书面合同,以规定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和被保险人应履行的义务。

2.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要素包括标的、保险费、保险责任和保险期间等。

3. 保险合同的生效方式:保险合同是通过投保书、保险单、批单等方式才能生效的。

五、理赔1. 理赔的概念: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因出现保险事故而申请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2. 理赔程序及材料:申请理赔的程序主要包括提供材料、勘察、鉴定与定损、核心审核、赔付等程序,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保单、证据、医疗记录等。

3. 理赔的注意事项:理赔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要及时报案、避免自行处理、配合保险公司进行勘察等。

六、保险经纪人1. 保险经纪人的定义:保险经纪人是指作为中介机构,为客户提供保险咨询、评估、合同制定、索赔代理等专业服务。

保险复习笔记简装版

保险复习笔记简装版

2、可保风险的要件(1纯粹(2偶然可能性不确定性(3意外非故意行为。

不可预知(4普遍性(5损失性3、关于保险的学说(1)损失说(2)非损失说(3)二元说4、衡量保险业发展的指标(1)保险深度保费收入/ 国内生产总值。

(2)保险密度保险密度= 保费收入/ 人口总数5、保险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2 可保利益原则3近因原则4损失补偿原则5代位求偿原则代位求偿权又叫代位追偿权,物上代位(6)重复保险分摊原则8、保险合同的形式:. 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7、保险合同的特征(简答题)(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负有缴费义务;保险人负有赔付义务。

(2)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订立时,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尚未确定的合同。

保险合同具有机会性。

保险合同履行的结果建立在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上。

(3)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附和合同是指由当事人的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是作出取或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

绝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都由保险人事先起草印就,投保人依照该条款,或同意接受,或不同意投保,一般没有修改某项条款的权利。

(4)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指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

(5)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上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9、保险合同的主体(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与投保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并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即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人。

保险学习笔记摘抄(3篇)

保险学习笔记摘抄(3篇)

第1篇一、保险概述1. 定义: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通过保险合同的形式,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因特定风险发生损失的责任,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险费。

2. 保险的基本原则:a.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合同双方都必须有保险利益。

b. 保险公平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c. 保险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不得隐瞒事实、欺诈或滥用权利。

d. 保险自愿原则:保险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不得强迫或诱骗。

二、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1.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

2. 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利益的人。

3. 受益人: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

4. 保险标的: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对象。

5. 保险金额: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

6. 保险费:被保险人为获得保险保障而支付给保险人的费用。

7. 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

三、保险的种类1. 按照保险标的划分:a. 人寿保险: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b. 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c.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 按照保险责任划分:a. 全险:保险人承担保险标的全部风险的保险。

b. 附加险:在主险基础上,增加部分保险责任的保险。

四、保险的理赔1. 理赔流程:a. 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b. 保险公司调查核实。

c.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决定是否赔偿。

d. 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2. 理赔条件:a. 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b. 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c. 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

五、保险代理人1. 定义:保险代理人是指在保险人授权下,代理保险人从事保险业务的人。

2. 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a. 权利:代理保险人订立、变更、解除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代为理赔等。

b. 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维护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NEW)兰虹《保险学基础》(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NEW)兰虹《保险学基础》(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目 录第1章 风险与保险1.1 复习笔记1.2 课后习题详解第2章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2.1 复习笔记2.2 课后习题详解第3章 保险合同3.1 复习笔记3.2 课后习题详解第4章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4.1 复习笔记4.2 课后习题详解第5章 保险业务经营5.1 复习笔记5.2 课后习题详解第6章 人身保险6.1 复习笔记6.2 课后习题详解第7章 财产保险7.1 复习笔记7.2 课后习题详解第8章 涉外保险8.1 复习笔记8.2 课后习题详解第9章 保险费率的计算原理9.1 复习笔记9.2 课后习题详解第1章 风险与保险1.1 复习笔记一、风险的含义、要素和种类1风险的含义(1)风险的含义一般的意义上的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保险理论中的风险是指损害发生的不确定性。

(2)风险的特征①客观性;②普遍性;③可测性;④可变性;⑤社会性。

2.风险的要素风险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的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发展和变化。

一般认为,风险的组成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害。

(1)风险因素风险因素又称风险条件,是指那些隐藏在损害事件后面,增加损害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的条件。

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①实质风险因素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并能引起事物变化的种种物理因素。

实质风险因素与人为因素无关,故又称为物质风险因素。

②道德风险因素它是与人的道德修养及品行有关的无形的因素。

即由于个人行为不端、不诚实、居心不良或有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害的原因和条件。

③心理风险因素它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

即人的主观原因,如疏忽、过失、侥幸心理或依赖保险心理等,造成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增大。

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都是无形风险因素,由于它们都与人的行为密不可分,因而,可以统称为人为因素。

(2)风险事故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害的直接的、外在的原因,是损害的媒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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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风险管理概念: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为了降低风险的负面影响而进行决策和实施的过程,目的是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目标: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避免或减少风险事故形成的机会。

包括检查线路、维修设备;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努力使损失的标的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

二者有效结合,构成完整而系统的风险管理目标。

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效果评价等环节。

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存在着密切关系,表现为:二者的研究对象都是风险,相辅相成。

主要表现为:1、风险是风险管理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风险越大,越需要风险管理。

2、风险管理是针对风险负面影响而采取的应对措施。

风险管理做得越好,风险越小。

3、保险是风险管理中一种传统有效的方法,风险管理的范围比保险广。

4、保险属于风险管理基本方法之风险融资中的风险转移方法。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1、只承担意外伤害责任,不承担因病死亡等责任;2、被保险人面临的风险程度不因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不同而有太大差异;3、费率厘定不以死亡表为依据,主要根据以往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概率的经验统计来确定;4、高龄者可以投保且不必体检。

(劳动能力完全丧失、精神病、癫痫病患者不能投保。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1、按保险责任分:意外伤害死亡残废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停工保险;2、按承保风险分: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特定意外伤害保险(如旅游伤害保险、交通事故伤害保险、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电梯乘客伤害保险、职业伤害保险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一)不可保意外伤害(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在寻衅斗殴中所受的意外伤害;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后发生的意外伤害;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二)特约承保意外伤害1、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漂流、赛车、拳击、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的意外伤害;3、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4、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

(三)一般可保意外伤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1、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和责任期限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90、180、360天)造成死亡或残废,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就是责任期限。

责任期限可以超出保险期限。

2、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和派生责任基本责任:意外死亡给付+意外残废给付派生责任:意外医疗补偿(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遗属生活费给付+医疗护理费给付3、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的构成要件①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②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废;③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其他保险合同的概念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即根据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于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当约定事故发生时,履行给付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的种类(一)按保险标的不同划分: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二)按保险合同的性质划分:补偿性合同、给付性合同(三)根据保险价值在合同中是否预先确定:保险价值:保险标的的实际(市场)价值定值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

(四)按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不同划分: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五)按承担保险责任的次序不同划分: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六)按承保人数多少划分:单保险合同、重复保险合同、共同保险合同(七)按承保风险的多寡划分: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八)按保险期限确定与否划分:定期保险合同、不定期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主体参加保险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或给付责任的人。

条件:①必须具有法人资格②必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又称要保人。

是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纳保险费义务的人。

条件:①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②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③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被保险人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可保利益。

条件:①被保险人须是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②被保险人须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投保人为自己利益投保时,投保人、被保险人为同一人。

投保人为他人利益投保时需遵守以下规定:①应是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

②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③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除非父母)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条件:①受益人是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注意:受益人的资格没有限制,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②受益人必须是具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金与遗产: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来自人身保险合同的规定,故受益人获得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既不纳入遗产分配,也不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人的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根据代理合同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并收取佣金。

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代理人,是独立于保险人的保险中介人,他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代办投保、续保、交付保险费、索赔,以及保险档案管理等手续。

因此,保险经纪人一般没有约束保险人的权力。

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机构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一)补偿限制1、以实际损失为限①实际损失是根据损失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的;②损失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与市价有关。

2、以保险金额为限原因: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已收取的保费为条件确定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影响保险人经营稳定。

目的:维护保险人的正当权益,使损失补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约束。

3、以保险利益为限①可保利益是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②保险赔款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对遭受损失的财产所具有的可保利益(二)损失赔偿方式1、第一损失(危险)赔偿方式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损失金额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保险金额2、比例计算赔偿方式按保障程度计算赔偿金额。

保险保障程度=保险金额÷损失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100%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三)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1、人身保险:人身保险中的损失是不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所以人身保险中的保险金额是根据投保人的实际需要及其支付保费的能力。

2、定值保险:不论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大于或小于保险金额,均按损失程度十足赔付(常见于货物运输保险和以艺术收藏品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计算公式:①损失程度=(保险财产的完好价值-残值)÷保险财产的完好价值×100%②保险赔款=保险金额×损失程度3、重置保险含义:以被保险人重置,或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原因:因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有些财产即便按实际价值足额投保。

赔款也不足于重置或重建。

4、施救费用的赔偿原因:鼓励被保险人积极抢救保险标的,减少损失。

运用:详见《保险法》第42条(四)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1、代位原则含义:(1)代位:保险人取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得追偿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2)代位原则: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意义:(1)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同时获得双重赔偿而额外获利,确保损失补偿原则的贯彻执行(2)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3)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

内容:权利代位含义:即追偿权的代位。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的要件: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受损的标的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致害人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追偿金额的确定: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享有的权益以其对被保险人赔偿的金额为限。

若追偿金额大于赔偿金额,超出部分归被保险人所有。

代位追偿原则的适用: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中涉及医疗费用的险种代位追偿的对象: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物上代位含义:又称所有权代位。

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赔付保险金之后,拥有对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与义务。

推定全损: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保险标的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损失。

实现形式:委付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数赔偿的行为。

委付成立的要件:①保险标的推定全损;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③被保险人须就保险标的的全部进行委付;④委付不得附有条件;⑤委付须经保险人同意。

2、重复保险分摊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某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损失金额×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某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损失金额×该保险人应付的赔偿限额÷所有保险人应付的赔偿限额总和(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按保险合同的签定顺序来确定赔偿责任。

由第一个出立保单的保险人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首先赔偿,再由第二个保险人对超过第一个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损失部分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进行赔偿,依此类推,直到被保险人的损失全部得到赔偿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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