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最新版)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重点不安全源管理方法前言:在现代企业经营中,仅仅依靠过去的实践和阅历是无法评估在多而杂的环境中碰到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和后果。
因此,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有效地掌控风险,完善集团重点不安全源管理方法是必需的。
本文章将从概念、内容、流程、方法等方面阐述集团公司重点不安全源管理方法。
第一章概念1.重点不安全源是指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设备、工艺、工时、物料、场所等元素。
2.重点不安全源管理是指以系统思维和科学方法为引导,建立和实施重点不安全源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点不安全源进行系统、规范、全面的管理活动。
3.集团公司重点不安全源管理方法是指通过订立和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对集团公司可能发生的重点不安全源进行预警、防备、掌控、处理,以便适时、有效地除去和掌控潜在风险。
第二章内容1.政策订立:集团公司应明确重点不安全源管理的政策目标,确立企业管理安全的基本原则和大方针,订立适合集团公司的重点不安全源管理政策。
2.组织架构:集团公司应建立重点不安全源管理委员会,并指定专人负责重点不安全源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升级,并负责系统效能的监测和维护。
3.重点不安全源识别:集团公司应通过系统性的方式对可能会产生不安全的设备和技术点进行识别,对设备进行分级和评估,并实行相应的措施。
4.重点不安全源风险评价:集团公司应对确定的不安全源进行多角度的风险评价,包括自然环境风险、人员安全风险、公司利益损失效应等等。
5.订立掌控措施:依据集团公司的实在情况,订立相应的掌控措施,以削减或除去不安全源带来的潜在不安全。
6.事故应急预案:为避开发生事故时不能适时、有效处理,集团公司应提前订立事故应急预案,订立实在、可行的防范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和修订。
7.管理评估和持续改进:集团公司应对重点不安全源管理措施进行定期管理评估和持续改进活动,以确保管理措施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流程1.确定集团公司的重点不安全源2.设计重点不安全源的评价方法3.对重点不安全源进行风险评估4.订立掌控措施,削减或除去风险5.订立事故应急预案6.定期演练,修订应急预案7.进行评估,并进行持续改进第四章方法1.风险评估方法:包括定量和定性两种方法。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防止重大危险源的发生引发事故,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石油、矿山等行业。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物质、设备和工艺。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措施,保障生产安全。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第五条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监控和改进。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年度目标和计划,并按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企业领导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第九条企业应进行全面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明确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危险源。
第十条企业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其可能带来的后果和发生的概率。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应周期性进行,及时更新评估结果,并进行合理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监控第十二条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培训和教育第十五条企业应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企业应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培训和演练活动。
第十七条企业应设立安全教育基地,提供相关培训资源和设施,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第六章管理效果的评估和改进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燃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
燃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是指燃气集团公司针对其拥有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燃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燃气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2.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对燃气集团公司拥有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价,并建立危险源清单。
3. 安全管理措施:根据危险源的特点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4. 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燃气集团公司拥有的重大危险源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 培训与演练: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应对危险事故的能力。
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安全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6. 事故报告和调查: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7. 外部沟通与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共享安全管理信息和经验,形成合力。
8. 法律法规遵守: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燃气集团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符合法规要求。
此处提供的是一份可能的燃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以确保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024年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2024年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____年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范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带来的风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业务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原则包括风险防范、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强制要求和追溯责任等.第四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员,并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集团公司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明确危险源的等级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七条集团公司应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第八条集团公司应对所有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过程、设备、场所、物资、技术和人员等。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辨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特点,采取科学和系统的方法进行,同时充分考虑危险源的潜在风险和影响。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应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和等级,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明确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和所需的控制措施。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等级管理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不同的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危险源的可能性和后果,采用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的等级管理应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等级管理的档案,保留相关评估资料和记录。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和性质,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危险源的安全控制。
第十六条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改进、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操作规程和人员培训等。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1.范围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源点的确定方法、现场检查内容、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源点。
2.规范性引用文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的术语出自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
4.管理职责4.1.安全环保部是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
4.2.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环保部监管下对本部门分管的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源点进行管理。
部门主管副总经理为本部门所管辖的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源点(关键装置或重点部位)的联系人。
4.3.公司所属各部门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
5.管理内容与要求5.1.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源点的安全管理5.1.1.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公司重大危险源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研究确定,并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5.1.2.危险源点的确定。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1. 引言在现代工业生产中,许多企业面临着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问题。
这些危险源可能对人员、环境和财产造成严重的威胁。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完善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集团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减少由危险源引发的事故风险,并保护员工、环境和财产的安全。
本文档适用于集团公司内的所有相关企业和部门。
3. 定义和分类3.1 定义 -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设备、工艺、工作场所、原材料、产品等。
- 重大事故:指由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引发的,对人员、环境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危害的事件。
3.2 分类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和潜在风险程度,将集团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几类: 1) 物理危险源:如高温、高压、高噪声等。
2) 化学危险源:如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等。
3) 生物危险源:如病毒、细菌等。
4) 人为危险源:如操作失误、安全管理缺失等。
5) 环境危险源:如土壤、水体、大气等污染。
4. 管理要求为了有效管理集团公司的重大危险源,以下管理要求应得到遵守:4.1 辨识和评估4.1.1 辨识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潜在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
4.1.2 评估风险:企业应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潜在风险程度。
4.2 控制措施4.2.1 控制原则:依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和控制危险源带来的风险。
4.2.2 安全设计:对于新建工艺、设备和工作场所,应进行安全设计,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
4.2.3 工艺安全控制:建立和完善各类工艺的安全控制措施,对工艺参数和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和调控。
4.3 应急管理4.3.1 应急预案:制定适应不同风险等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验。
4.3.2 应急救援:确保公司内部有足够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及时应对重大事故的发生。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集团公司内部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办法包括以下内容:
1. 定义重大危险源:明确什么样的危险源被视为重大危险源,例如高压设备、化工装置、爆炸物品等。
2. 责任分工:规定集团公司内各部门、岗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风险评估:对各个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可能产生的危险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4. 安全措施:针对不同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工艺流程的规范、操作规程的制定等。
5.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资源,提高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6. 培训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7.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各个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纠正措施。
通过以上措施,集团公司能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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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一、引言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源头或因素。
为了保障集团公司员工和社会大众的安全,保护环境,本办法旨在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二、目的和范围本办法的目的在于明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和方式,规定相关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以及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
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可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管理责任1. 集团公司领导层应重视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确保其能够得到有效的组织和落实。
2. 各企业分管领导应负责本企业内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3. 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4. 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各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管理工作。
四、预防措施1. 集团公司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 各企业应评估自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方案。
3. 集团公司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控制,确保其在合理范围内,不对员工和公众造成重大威胁。
4. 各企业应加强设备和场所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可能导致重大危险的隐患。
5. 集团公司应鼓励技术创新,引入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和设备,提高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水平。
五、应急措施1. 集团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级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2. 各企业应加强事故预警和监测设备的建设和使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 集团公司应加强与消防、安监等部门的合作,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4. 各企业应定期检查和维修应急设备,并确保其运行正常,以应对紧急情况的需要。
六、监督检查1. 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内容、频次和责任部门。
2.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各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定稿)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以及其它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第四条企业是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立即整改;(三)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验证。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五)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源投入。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第七条企业应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普查和辨识,分类进行登记。
重大危险源登记表见附录1。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范围主要包括危险物品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包括高压、高含硫、高危地区油气生产装置);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
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投安委[xx]1号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xx)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xx]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2023年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2023年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条综述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可靠,依法防范和控制重大危险源,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环境污染和社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重大危险源:指具备较大数量、高毒性或高危险等特征,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严重环境污染或重大社会风险的设备、物质、工艺或作业活动等。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管理机构和责任公司成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机构,并明确相应职责和权限。
重大危险源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持续改进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公司领导层要将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登记公司对企业内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和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
清单中包括危险源的名称、性质、数量、位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可能影响的范围等信息。
第六条风险评估和管控依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风险评估要综合考虑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种危险因素,评估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频率和事故后果,以确定合理的风险等级和相应管控要求。
第七条设备和工艺安全管理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和工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其运行安全可靠。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和工艺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合理设计、严格验收和定期检修。
第八条物质和作业活动安全管理公司要制定详细的物质和作业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措施。
对于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物质和作业活动,要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作业场所的防护和监测工作。
第九条应急管理公司要制定完善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预案要包括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资源等内容。
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范本(2篇)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安全,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在集团公司经营活动中,具有较大破坏性和危害性,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源。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规划,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划分与评估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的划分应根据其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危害程度、概率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第六条评估重大危险源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二)事故发生后可能对员工、公众和环境造成的直接和间接危害;(三)存在的安全控制措施;(四)事故后果的大小等。
第七条评估结果应根据事故风险的大小,将重大危险源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和一般三类。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应定期进行,同时,应与集团公司安全评估相结合。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第九条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应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工作程序、培训等要素。
第十条集团公司应建立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应设立相应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岗位,并明确职责。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明确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管控、监督等环节。
第十三条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管控第十四条在重大危险源管理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管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明确责任,明确管控措施和监督要求。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风险。
第十七条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落实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二)加强设备和设施维护,确保其安全性;(三)强化操作规程,加强操作人员培训;(四)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与演练机制;(五)加强对外界环境变化的监控与分析;(六)推行安全评价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价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等。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概述一、为了防范和化解各类危险事故,保障员工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制定了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危险源管理工作。
三、重大危险源是指会导致人员伤亡、财物损失、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危险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石油、矿山、轨道交通等行业。
管理措施一、建立全员责任制1.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统一管理制度,规定各层级职责,并明确全员参与的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
2.广泛设立危险源提示牌,清晰标识危险源边界,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防范重大危险源的能力和技能。
二、整改升级现有设施1.对现有设施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隐患。
2.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危险源进行整改,提高危险源的安全性和减少事故风险。
3.加强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危险源和隐患,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审批新设施1.实行安全先行原则,对新设施的建设实行全方位审查,确保危险源的安全性。
2.在设计、建设、调试、运行等环节,各相关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3.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确保新设施达到安全运行标准。
四、加强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1.列取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3.定期开展危险源风险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五、加强监测和统计工作1.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数据可视化分析和管控。
2.通过各类手段,对危险源进行全方位监测和数据统计,及时发现危险源的风险变化。
3.加强数据共享和联网,提高监测和统计的效率和准确性。
结语本文介绍了集团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办法,主要从全员责任制、整改升级现有设施、严格审批新设施、加强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加强监测和统计工作5个方面来阐述。
危险源管理涉及到每个员工的安全和企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希望大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是指对公司内部可能发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的管理措施。
本文将就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增加,企业内部的各种危险源也在增加,其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也在不断加大。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这些危险源,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集团公司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
二、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
2. 原则:科学、规范、综合、可持续。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二)1. 重大危险源识别:对公司内部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和识别,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重大危险源。
2. 重大危险源评估: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包括对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和可能发生的概率进行分析,以确定其重要性。
3. 重大危险源控制:依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管理和行为方面的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在可控范围内。
4. 重大危险源监测:对已经控制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和检查,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四、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具体措施1.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建立健全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工作的协调性和连贯性。
3. 开展重大危险源识别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个环节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和识别,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重大危险源。
4. 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和分级,确定控制重点和控制措施。
5. 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计划,明确各控制措施的实施时间、责任人和控制效果评估指标。
6. 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和检查工作,建立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燃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燃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1. 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燃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燃气集团公司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工艺过程、设备设施、原辅材料、工作环境等方面。
3. 安全管理责任燃气集团公司董事会对于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分公司及部门负责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二、危险源辨识与评估1. 危险源辨识燃气集团公司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并通过科学手段识别潜在的危险源。
2. 危险源评估燃气集团公司应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包括对危险源的危险性、潜在事故、事故后果等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
3. 危险源控制燃气集团公司应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或消除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控制措施可包括技术控制、安全设施、操作规程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组织机构和人员燃气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职责。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责任人、安全培训师等。
2. 安全培训和教育燃气集团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包括全员培训、专业岗位培训、应急演练等,以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安全管理制度燃气集团公司应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工作规程、责任制度等,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四、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1. 事故应急预案燃气集团公司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演练。
2. 应急演练燃气集团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范本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员工安全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引发重大环境污染的物质、设备、工艺或其他因素。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企业等均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培训、检查等,并不断完善和提升。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综合、预防的原则。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应融入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集团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工作计划和制度;2. 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和监控工作;3. 提供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技术支持和咨询;4. 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5. 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准备工作;6. 监督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企业等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7. 提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改进意见并跟踪落实。
第九条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企业等应设立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岗位,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1. 参与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和监控工作;2. 负责编制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文件;3. 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4. 指导各个岗位在日常工作中正确使用和操作危险源设备和工艺;5. 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执行情况;6. 协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和监控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应对所有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工作,包括对物质、设备、工艺和环境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工作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可行的技术手段,确保准确性和全面性。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一、前言集团公司是一个大型企业组织,在其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
其中,重大危险源是指在人身安全、环境和公共财产等方面,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和深远后果的源头。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公共财产安全,集团公司制定了该《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二、责任机构集团公司的董事会是最高负责人,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政策和程序,定期审查、评估和改进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成员由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各生产经营单位设立独立的危险源管理单位,执行集团公司颁布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危险源专责人负责所负责区域或车间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
危险源管理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三、重大危险源识别与评估集团公司要对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分类,将其划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等三个级别,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程度和可控性等指标进行评估。
重大危险源应进行专项评估,并按照管理风险的原则采取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建立危险源清单,确保可持续的安全生产环境。
在危险源评估中,集团公司应采取全面、客观和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技术,重点考虑风险评估因素,如设备、工艺、物料、人员、环境等。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集团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控制系统,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危险源,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1.危险源规划集团公司在规划新项目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考虑危险源的影响和管理控制措施,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和风险防范方案。
2.危险源监测集团公司应采取自动化监控和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危险源,预防事故的发生。
3.危险源控制集团公司应根据危险源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方案,落实疏散、报警、灭火、紧急救援等控制预案,减小危险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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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最新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规定,及时对企业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监控,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责范围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并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治理方案;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按照确定的治理方案进行治理整改;各分管技术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并参与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治理方案;各业务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安监处负责各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集团公司专业处室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对
下属各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治理负技术指导责任。
安监局负责各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管理内容
各单位都必须依照国家安监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规定,建立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登记、申报、评估、检测、监控、治理、救援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内容、周期做出明确规定。
三、排查、登记、申报
1、各单位要以技术负责人为主,分管技术负责人及专业部门配合,对本单位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
排查的依据为《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逐项进行登记,详细描述和记录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特征。
3、对重大危险源按照国家局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同时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
申报表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生产经营单位
基本情况表,第二类为各类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第三类为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
4、当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评估后,要将有关情况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时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
5、各单位重大危险源排查周期为六个月一次。
四、评估
1、凡是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安监局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2、对已经评估过的重大危险源,正常情况下每两年重新评估一次。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属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装置的,各单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生产、储存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装
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3、对新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立即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五、检测、监控
1、各单位必须对已确认的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治理措施及长远规划,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
2、各单位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巡检制度,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
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对不能排除的,要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及时制定有效措施予以消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3、各单位应指定专人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状况、应急救援预案执行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人签字认可后报所属的管理部门和所在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各单位每年年初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总体的安全评估,拟写安全评估意见并签字备查,制订相应的
措施、计划。
5、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整改;对存在现实危险的装置,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改或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尚未构成事故隐患的,应当场予以纠正;对已构成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或限期改正;对重大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监处审查同意,方可重新生产或使用。
7、安监处每年年底前要督促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检查、整治结果等情况进行一次总体分析。
六、治理
1、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以及业务管理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治理整改方案。
2、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整改方案一经确立,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大治理整顿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由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七、救援
1、各单位必须针对各个重大危险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2、已经编写预案的要定期、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八、销号
重大危险源经过治理消除危险、危害后,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申请销号。
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通知各单位销号。
各单位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销号备案。
九、其它
各单位要将各个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报告、检查制度、巡检记录、应急救援预案等进行集中管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
十、考核和奖罚
1、对重大危险源漏排、瞒报的,对单位罚款1万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监处长分别罚款500元。
2、重大危险源无评估报告、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的,或井工开采的重大危险源无治理方案的对单位罚款5000元,限期整改,对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到期未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停止作业,对单位加罚1万元,对相关负责人加罚500元。
3、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或管理制度、台帐、记录不完善、不全面的对专业负责人罚款100元,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4、对应急救援预案不及时修改完善的对专业负责人罚款200元,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5、集团公司每季度组织进行的安全质量大检查,都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纳入到检查内容中。
集团公司各专业处室要将各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于季度末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未按时检查或未及时上报领导的,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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