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服务承诺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政工程服务承诺书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货物)投标活动;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均为本单位的人员,且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存入市招投标办公室指定的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六、不出现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由其他单位加盖印章和由其他单位负责人签字问题;

七、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

八、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

九、不与其他投标人私下确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约定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经济补偿;

十、不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一家企业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建设工程的服务承诺书

一、关于对工程质量方面的承诺

保证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关于对工期方面的承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和工程实情,结合我公司综合实力,我方承诺该工程工期为日历天。

三、关于服务方面的承诺

1、工程交付使用后三天内组织第一次质量回访,指导工程设备的使用,维修与保养,及时了解和指导在使用上存在的不足;在使用六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全面服务回访;一年后进行第三次质量回访,征询客户意见。

2、在交付使用一年内,施工单位在工地附近设立常年维修服务小组,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单位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包修包换,不留隐患。

3、我公司配备有专门的产品质量回访车,严格按我公司的社会服务承诺进行服务回访。

4、服务内容:

长期咨询优惠服务;对保修期满的工程,实行优质优价服务,工程结束,友谊长存,继续与用户保持联系,无偿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四、关于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方面的承诺

保证按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投标文件中所列管理人员组

织施工,并且做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亲临现场。

五、关于雨季、农忙季节、法定节假日的劳动力保证方面的承诺

保证在雨季、农忙季节、法宝节假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劳动力充足,不影响正常施工。

六、关于与业主及监理单位配合方面的承诺

保证与业主监理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搞好该工程建设。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市政养护处社会服务承诺

为了更好的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方便广大市民监督我处的工作质量,提高社会信誉,我处决定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现将社会服务承诺内容公开如下:

一、建立养护处为主的值班制度,设专人负责接待来访、来信、来电的登记、记录工作。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对重要信息及时报告中心领导。

二、设立专用投诉电话,号码为 7685599、2312645,欢迎市民对承诺事项进行监督和投诉,我中心将在接到投诉后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结果。

三、对来电、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如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给予合理的答复,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间界限。

四、排污、吸污工作

对用户单位必须热情服务,对于无法吸污和疏通的管

道,必须耐心的向用户单位负责人员说明原因;要急用户所急。对每个单位的疏通、吸污工作必须在八小时内完成;在工作中严禁出现对用户单位进行吃、拿、卡、要现象。

五、收费管理工作

对于新增通讯、电力、热力、上下水等工程而开挖的市区道路,在施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施工单位完全修复,我处技术人员监督。

收费人员必须依照《博乐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收费;在工作中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计算准确无误;对用户不明白的要耐心解答,做到用户满意;不多收、不错收、不乱收,做到票款相符。

六、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

对井盖丢失,护栏毁坏现象要做到在八小时内补齐或修复;对于大面积的路面损坏,要做出应急处理,并在显著的位置设置警示牌,以防车辆、行人发生意外;对于车辆漏油、损坏路沿石、乱接下水、乱挖路面现象,我处一经发现,将给予一定金额的处罚,收款人员必须向违纪人员说明原因及危害,并开据发票或收据;道路损坏修复率必须达到100%;随时检查、修复排污主管道和检查井,确保排水主管畅通率达到100%。

七、路灯养护工作

定期检查,做到出现故障,保证在二十四小时内排除,

确保路灯亮灯率达到97%以上。

希望广大市民监督我处的工作,对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以上的承诺内容中某一项我们没有做到,影响了您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请您拨打我们的投诉电话:7685599、2312645,我们会及时、公正的为您解决,欢迎您的监督和检查。

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全面提高管理处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职责,使市政工程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政为民,严格执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市住建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公开办理事项,向前来办事者一次性告知所需办理事项的全部工作流程和资料。准确解答有关问题,不拖延、不推诿、不相互扯皮,做到热情接待,接待外地客人不用方言,说话和气、态度诚恳、举止文明。

二、服务改善民生。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市政设施管理、“拉链马路”、道路维修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12345”及市民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提高市政设施管理水平,使市民满意度稳步提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