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项目监理单位履约评价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代建项目监理单位履约
评价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合同意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推进省属代建项目工程建设征信体系建设,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省代建局直接管理项目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省属代建项目,是指由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省代建局)直接管理的项目,直接管理模式下,省代建局代表出资人和使用单位,履行项目建设单位职责。
第三条评价的依据:(1)委托监理协议书;(2)监理中标通知书;(3)监理投标书及其附件;(4)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款;(5) 委托监理合同通用条款;(6)工程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第四条监理单位履约评价实行周期评价,周期划分为季度履约评价、年度履约评价、最终履约评价。
监理单位季度履约评价结果构成:省代建局项目组评价分值+专家组或第三方季度检查分值。
省代建局项目组评价分值由项目组长综合项目组成员意见评定,专家组或第三方季度检查分值由省代建局委托专家组或第三方评估单位的季度质量安全
检查时评定。
第二章履约评价体系内容
第五条履约评价体系包含三部分内容。
(一)人员配备部分,包括三个评分项,分值18分:1.人员数量要求; 2.专业配置要求; 3.项目总监要求。
(二)履约质量部分,包括九个评分项,分值70分: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2.工程质量控制;3.工程投资控制;4.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结算价审核;5.进度控制; 6.合同管理; 7.资料管理; 8.协调配合情况; 9.安全管理。
(三)诚信和职业道德部分,包括两个评分项,分值12分:1.廉洁自律; 2.诚信。
此部分内容建立扣分制度,扣分等级分为15分、30分两挡,根据具体事件严重情形扣分。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细则由省代建局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以合同附件形式纳入新签订的省属代建项目监理合同。
附件
监理单位履约评价细则
备注:评分第13和第14项建立扣分制度,扣分等级分为15分、30分两挡,根据具体事件严重情形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