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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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1. 引言内部审计是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旨在评估和改进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合规性。

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2. 内部审计的目标内部审计的目标是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同时管理风险、保护资产、提高运营效率,以及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具体目标包括:•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发现和解决公司运营中的风险和漏洞;•提供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确保集团公司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保护公司的资产免受欺诈、浪费和滥用。

3. 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是独立、客观地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内部审计计划,并根据风险评估进行优先排序;•对公司各部门、项目和流程进行审计,并确定潜在风险和改进机会;•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流程、政策和程序;•检查公司的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督和检查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的情况;•提供有关内部控制和合规性的建议和意见。

内部审计部门应有足够的权限和资源,确保其独立性和效能。

其权限包括:•拥有访问公司所有信息和记录的权力;•与各部门和员工自由沟通和交流,收集必要的信息;•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提供必要的报表和文件;•向高层管理层和董事会汇报审计结果,并建议采取改进措施;•合理调整和优化审计计划,并按照需要进行特殊审计。

4. 内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内部审计应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主要程序和方法包括:4.1 风险评估基于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内部审计部门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潜在风险的程度和优先级。

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特点、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趋势。

4.2 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应涵盖各个部门、项目和流程,确保全面覆盖公司的关键风险和控制点。

某钢铁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某钢铁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目录目录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构设置 (2)第三章审计范围和方式 (2)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3)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5)第六章审计人员 (6)第七章内部管理 (7)第八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集团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某钢铁集团实施集团化运作基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

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第三条集团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集团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集团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一)集团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集团设立法务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

负责开展整个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对集团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集团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集团下属各单位(指集团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文档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涵盖集团公司的财务、风险和合规管理等方面。
二、内部审计管理原则
2.1 独立性原则
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被审计部门,不受其干预和影响。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应具有独立的思维和判断能力,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影响和压力。
2.2 客观性原则
内部审计部门应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不偏袒任何一方。审计结果应基于实际数据和客观事实,充分保证被审计部门的合法权益。
3.3 审计执行阶段
审计执行阶段是内部审计的核心阶段,主要包括数据收集、事实调查、内部控制评估、财务核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需遵循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3.4 审计报告编制阶段
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审计报告,全面总结审计工作的结果和发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审计报告应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呈现,确保相关方能快速了解审计结果。
4.4 高管层
企业高管层应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高管层还应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评估和决策,并确保相关行动的执行和有效性。
五、总结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是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通过建立明确的管理原则和流程,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保密性、综合性和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企业的财务、风险和合规管理达到预期目标。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应明确分工,高层领导、内部审计部门、被审计部门和高管层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有效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实施,集团公司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三、内部审计管理流程
3.1 审计计划制定阶段
内部审计计划由内部审计部门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风险管理需求和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计划应明确审计范围、目标和时间安排,并经集团公司高层批准。

电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电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电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1. 引言内部审计是电子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评估和改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风险管理和合规性。

本文档旨在明确电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目的、范围、程序和责任,以确保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合规性。

2. 审计目的电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当前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和效率,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供改进建议和建议。

审计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保护•评估和改进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测潜在的欺诈和不当行为•评估业务流程的效率和合规性•确保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的遵守3. 审计范围电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范围涵盖公司的各个业务领域和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财务和会计审计人员将评估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确保会计记录和报告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以及适用的财务和会计准则。

3.2 风险管理审计人员将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和流程,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

他们将检查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3.3 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审计的核心领域之一。

审计人员将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程序、政策和流程,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他们将关注内部控制的设计和实施,并提供改进意见。

3.4 合规性审计人员将评估公司是否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他们将审查合规性程序和流程,并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4. 审计程序电子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程序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4.1 筹备阶段在筹备阶段,审计团队将就审计的目标、范围和时间表与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和沟通。

他们将制定审计计划,并准备必要的文件和工具。

4.2 数据收集和分析审计人员将收集和分析与审计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会计记录、风险管理档案、合规性文件等。

他们将评估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并识别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4.3 现场审计和测试在现场审计阶段,审计人员将与相关部门的员工进行面对面的访谈和交流,以了解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的具体情况。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廉政建设,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施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审计工作以增强经营管理服务的工作意识和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为目的,对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二章审计机构及职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财务审计部,审计部依法对公司所属单位实施审计监督,其主要职能是: 第五条研究和制定本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监督和检查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第六条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成本核算等进行审计监督;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对公司财务决算的真实性、正确性进行审计签署意见;第七条负责对侵占公司资产、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等违纪行为进行审计监督;对所属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生产经营、内控制度、经济效益、财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第八条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好本系统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九条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审计权限在审计范围内,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有:第十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有向各单位和部门要求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的权利;第十一条有审核凭证、帐表、决算、合同、协议和检查资金、财产以及检测财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权利;第十二条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掌握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以复制有关资料;第十三条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害财产,造成严重浪费的行为,有向公司领导提出制止的建议权和临时制止权;第十四条有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建议权。

第四章审计分类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内容的不同,审计划分为:第十五条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本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对各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工程成本控制及其经济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并对其管理绩效进行评价;第十七条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部门根据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安排,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中的特定事项进行审计或专门的审计调查。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和监督的必要手段。

3.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发现和纠正经济运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企业廉政建设。

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1.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承担经营责任。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内部审计工作。

3.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企业机密,认真履行职责。

三、审计范围和权限1.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工程审计、物资采购审计、招投标审计、投资审计等。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工程项目等进行审计,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评估投资风险和效益。

4.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权调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档案,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审计程序和方法1.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审计内容和要求。

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形成审计报告。

【审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WORD17页)

【审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WORD17页)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集团的工作实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中的公司总部是指中捷集团公司,子公司是指中捷集团下属的控(参)股公司。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总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审计人员对子公司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对公司总部内部审计的主要活动约定:内审管控的本质就是鉴证、评价和监督,内审管控的日常化、制度化,能够及时发现子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加以改正,使得子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管控轨道前进。

1、稽核审计: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进行稽核审计,稽核由公司总部和子公司财务部门内部进行。

审计分为常态审计和非常态审计,常态审计是每年组织四次定期的审计,以加强控制。

非常态审计是在特殊情况下,或者接到举报时,由公司总部随时进行审计。

内审管控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

2、临时审计工作组:为使子公司和公司总部在战略方向和政策上保持一致,产生充分的战略协同、管理协同效应,公司总部审计中心牵头,定期组织抽调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工作组,负责向对相关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临时审计工作组完成审计任务后就返回各岗位,需要时再回到小组。

3、预警机制:公司总部结合曲线管理建立预警系统,对于子公司的指标异动分层次处理:轻微偏差(预警);较重大的偏差(子公司高层领导随时来总部述职);严重偏差(向子公司派驻常务副总,临时接管以前总经理的职责),或进一步细分。

4、尽职与胜任调查:通过对子公司的经理层进行尽职与胜任调查,考察经理层的业绩、能力与胜任情况,通过对经理人的掌控和尽职胜任考察,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

5、立体举报机制:建立内部立体举报机制,子公司内部员工不论层级可随时向公司总部审计中心或子公司审计部门举报发现的问题,无论真伪,公司总部审计中心应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真相并对属实的情况进行处理。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发挥内部审计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审计部,包括审计组织结构、审计职责、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内容。

第三条内部审计部是集团内独立的审计部门,直接隶属于集团最高管理层,负责对集团各单位及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内部审计部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开展审计工作,维护集团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审计组织结构第五条内部审计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审计人员若干名。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设立审计组和专业组,审计组负责财务审计工作,专业组负责技术审计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由主任和副主任领导,根据审计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审计职责第八条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集团各单位和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管理,包括财务审计和技术审计两个方面。

第九条财务审计主要对集团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涉及资金、资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技术审计主要对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技术管理体制的执行情况,以及涉及生产、技术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章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应当根据审计任务和工作需要,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部应当依法、规范地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准确、全面。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应当对审计对象的重大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计,提出合理和有效的改进建议。

第五章审计报告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应当按照审计规程和流程,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向集团最高管理层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审计结论和发现,并提出改进建议和建议落实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正、客观、唯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应当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XX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完善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优化集团各业务流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制度所指的内部审计是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和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服务的意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经济活动的原理、原则,对企业生产管理活动中的业务事项进行鉴证,对其真实性、正确性表述意见,实施监督、鉴证和评价。

其职责不仅仅是查错纠错;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的健全性、有效性,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揭示矛盾、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提出建议,将服务意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以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有序发展。

第3条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4条集团不单独设立审计部门,审计职能实行小组负责制,审计小组成员实行董事长指派制、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定期或不定期依照本制度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5条内审人员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6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7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机构职责第8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团财务内部审计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3.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测试评估;4.对公司重要岗位负责人及各权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5.对集团及各权属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经营、财务、法律异常的子公司,及时组织进行专项审计;6.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等的立项、概(预)算。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1. 概述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为了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确保公司合规性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档旨在明确审计的目的、范围、程序、责任以及应遵循的标准和要求。

2. 审计目的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目的在于: - 评估和改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 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 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准确性和可靠性; - 评价公司运作效率和经济性; - 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形象。

3. 审计范围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 资产和负债的管理和运用; - 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 - 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风险管理;- 合规性的备案和执行情况; - 其他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

4. 审计程序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4.1 预审准备: -制定内部审计计划; - 分配审计资源; - 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

- 4.2 风险评估: - 研究和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 确定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 4.3 数据收集: - 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数据和文件; - 进行数据分析。

- 4.4 现场调查: - 实地走访、观察和采访; - 记录所得到的信息。

- 4.5 内部测试: - 检查和测试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 - 验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4.6 结果分析: - 分析审计结果,发现问题和风险; - 形成审计意见和建议。

- 4.7 报告编制: - 撰写内部审计报告; - 将审计结果和建议提交给相关管理人员。

- 4.8 跟踪检查: - 跟踪审计结果的落实情况;- 督促问题的解决。

5. 审计责任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高层管理人员: - 提供审计所需的信息和资源; - 树立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 落实内部审计结果的改进措施。

- 审计部门: - 制定和执行审计计划; - 独立、客观地开展审计工作;- 准确记录和保密审计过程和结果; - 提供可操作的建议和改进方案。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某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1总则为适应集团建立以专业化管理为主体,决策、执行、监督分离,支持、保障有力的组织体系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检查机制,保证集团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审计署发布的中国审计规范,特制订本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集团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和集团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分析、鉴证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评价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内部审计工作旨在监督集团经营政策、经营方针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在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保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集团的经营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审计室依据“只查不究”的原则开展工作,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的建议权,不负责意见和建议的具体落实,集团董事局对审计意见和建议所形成的处理和处罚有最终裁定权.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和重大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依照本制度对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直接接受总督察的审计指令,对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图:3审计机构的职权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3.1.1检查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其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价.3.1.2对集团、专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防错纠弊,为集团、专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优化管理提供意见.3.1.3对集团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3.1.4 对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的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3.1.5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拟定集团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在颁布后负责组织实施.3.1.6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人员.3.1.7建立审计档案制度.3.1.8向集团督察委员会、督察委员会主席和总督察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3.2.1有权要求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和资料.3.2.2有权检查、审核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的会计帐目、凭证、帐薄、业务记录、报表和其它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检测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3.2.3有权参加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重大的经营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会议;有权参与集团、专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和效益性调研过程.3.2.4就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及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召开调查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3.2.5有权提出制止、纠正违反集团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等事项的意见.对被审计单位严重损失浪费的现象,有权提出限期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3.2.6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提请集团有关领导批准后,有权采取查封有关帐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有权提出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3.2.7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财经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3.2.8 对审计中发现的、须查处的重大或紧急事项,有权直接向董事局报告.4 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经营目标、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决算编制的合理性、效益性及其执行情况,以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基建工程、产品开发、工艺调整等重大经济活动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专项工程和大、中修理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对外采购、销售、承发包工程等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含报废的合理性、合法性.集团各部门、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执行集团总部有关财经制度的情况.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企业经理班子的任期经济责任.其他审计事项.5 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人员要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要具有审计、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和知识.集团应根据企业发展的规模、审计的范围和审计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的要求及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业务骨干组成集团内部审计队伍.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秘密.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中取得的财务收支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当遇有重大、复杂审计项目任务时,要求计划、财务、技术、人事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与审计人员共同参与并组成专项审计组.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聘请外部人员或借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审计人员按本制度规定行使审计职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对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处分.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在确定审计方案前提出声明并予以回避.审计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审计人员工作成绩显着、对集团贡献突出的,应按集团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重失职渎职、泄露公司重要经济秘密的审计人员,视情节轻重和给公司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6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根据集团的经管理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审计室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和分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集团督察委员会总督察批准后执行并实施.通知被审计单位审计项目实施方案被批准后审计项目实施前,审计室应提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自审计之日起,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审计检查工作,特殊情况审计时间可适当延长.被审计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按有关要求作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并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组织实施审计项目依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可采取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抽查审计与全面审计、专项、专案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作好审计记录,收取必要的审计证据.重大、复杂的审计项目,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可要求被审计单位召集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与审计组的见面会,介绍有关情况,明确审计要求,以取得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理解与配合.归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在审计查证工作结束后,要对审计记录、证明材料、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整理,编制、复核并提请被审计单位签认审计工作底稿,准备撰写审计报告所需的有关资料和附件.撰写审计报告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果,依据审计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的被审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报告要做到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相关、充分、合法,评价客观,结论恰当,处理意见正确.审计报告报送集团督委会总督察审定前,应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研究和确认.如报告经确认确有不实之处,应当修改审计报告.被审计离任者所在单位和离任者在规定期限内接到报告起七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视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审计报告经集团督察委员会总督察审批后,审计室据以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建议书,报经集团督察委员会主席批复后,正式下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需有关部门配合执行的,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并于收到之日起二十日内将执行结果反馈集团督察委员会会审计室.审计处理、处罚建议6.6.1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违反国家、集团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室应当根据审计结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6.6.2审计建议处理的方式6.6.2.1责令限期上缴被查处的违纪收入、资金包括隐瞒、截留的收入,私设的“小金库”等;6.6.2.2责令限期退还非法所得;6.6.2.3责令冲转或调整有关会计帐目;6.6.2.4依法采取得其他纠正措施.6.6.3 审计建议处罚的种类6.6.3.1警告、通报批评;6.6.3.2罚款指对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处以缴纳一定数量的款项;6.6.3.3 没收违法所得;6.6.3.4 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被审计单位的申诉6.7.1被审计单位在收到经集团督察委员会主席批复后的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后如有异议,可在十日内向集团董事局提出申诉.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6.7.2 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申诉.集团董事局将在接到申诉后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决定予以纠正.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室应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对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后续检查.资料归档项目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按照审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做好审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7 附则本制度由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负责解释、修订.本制度自2002年9月6日起执行,原某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制度编号XA/ZD1502A-2001同时废止.附件:审计文书格式1.审计业务专用发文稿纸格式2.审计工作方案表3.审计实施计划表4.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5.审计查账记录表6.实物核查记录表7.审计工作底稿格式8.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表附审计文书标准表格:一审计业务专用发文稿纸格式二审计工作方案表审计组负责人:起草人:年月日三审计实施计划表审计室负责人:审计组长:编制人:四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审计组长:填表人:五审计查账记录表审计组长:审计员:复核:审计日期:年月日六实物核查记录表实物负责人:清点:复核:审计组长:审计员:七审计工作底稿格式年月日八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表:我室对你单位的审计已基本结束.现将审计报告意见稿送阅,请按照某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关审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在收到审计报告七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及时送回,逾期则视为同意.盖章年月日收件人签章:收件时间:年月日附:被审计单位意见:可另附页被审计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提高问责和减少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组织机构1.集团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2.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贯彻执行内部审计计划;•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实行跟踪、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可行的管理建议,改进集团公司的行政管理和内控体制;•监督内部控制状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审计报告草拟和提交审计报告。

3.内部审计部门由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负责领导,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由公司领导任命,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应该具备审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专业背景。

三、任务分配1.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和风险评估,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实行。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随时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跟踪、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内部审计计划中,明确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时间以及工作人员等。

3.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对内部审查、内部核算、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实施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被审计部门整改。

4.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审计对象在经济、法律、会计、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政策和法律要求,及时向董事长报告,督促该单位以其职责范围内的命令行动加以纠正。

四、工作程序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计划、执行、记录和监督:1.计划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年度执行计划,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管理的需要,指定审计工程,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审计目标、范围和方法等,并报董事长批准。

2.执行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计划和任务分配,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审计,主要包括资金往来、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系统审核,有时还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和随机审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内部审计扮演着重要角色。

集团公司作为一个庞大的组织机构,为了有效监督各个子公司和部门的运营状况,制定和实施一套严格规范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方式。

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有效控制风险:集团公司存在着各种潜在风险,例如内部财务造假、资产侵占等。

通过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风险,保护公司的利益。

2.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内部审计通过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体系,促进透明度和合规性,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这对于保护股东权益、增强企业形象非常重要。

3. 支持决策和改进业务流程:内部审计在发现问题时提供相应建议,帮助高层管理层做出正确决策。

此外,审计结果还可以促进业务流程的改进与优化。

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集团公司应设立一个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

该部门应与其他部门独立运作,直接向公司高层报告工作。

2. 审计工作范围内部审计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范围应囊括集团公司各个分支机构及其子公司。

3. 审计计划与程序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计活动。

审计程序应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数据分析,以及实地调研等环节。

4. 审计报告与追踪内部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后,应撰写审计报告,并向公司高层提交。

报告应准确详尽地描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跟踪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高层汇报。

5. 保密与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守保密协议,确保审计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避免与被审计单位发生利益冲突。

四、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1. 培训与教育集团公司应向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教育,使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_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_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

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_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是保障公司风险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和治理机制合理性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以及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1.内部审计范围明确: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内控制度的设计与运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资产的保护和利用及公司治理等。

2.内部审计计划编制: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风险特征,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报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核批准。

3.内审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每个审计项目,内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内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4.内审报告撰写:内审报告应准确、清晰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治理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内控改进跟踪及整改:审计报告的发出并不是工作的终点,审计部门应跟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内审工作文件的管理:内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审计工作文件的完整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1.风险导向的审计:审计时需将风险管理视为核心内容,重点审计公司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2.审计资源的合理分配: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风险特征,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确保资源的最佳利用。

3.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审计部门应与公司各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建立信任关系,获取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4.价值驱动的审计:审计部门应注意审计价值的实现,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提供实际帮助。

5.技术手段的应用:内审工作中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6.追踪内审工作效果:审计部门应建立内审工作的绩效评估体系,定期追踪内审工作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7.专业素质的提升:内审人员应具备扎实的财务和业务知识,持续不断地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总结而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以及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的合理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篇1: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辰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其次条内部审计机构: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和经营管理部。

集团公司审计工作由财务审计部统一向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部协作完成经营审计部分的工作。

集团公司将依据进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肯定的政治素养、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学问和审计阅历。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需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爱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集团公司本部有关部门;2.集团公司本部事业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集团公司参股公司的派驻人员;4.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您正在扫瞄的文章由.glwk8.om(管理文库)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内部审计范围: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财务方案的执行状况;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状况;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状况;6.公司制度体系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公正性;7.事业部、子公司日常经营状况;8.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和经营责任;9.协作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10.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集团公司规章制度;3.公司经营方针、方案、目标;4.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文件制修订记录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依法对本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含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及经营管理等事项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九条公司应当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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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
促进廉政建设,维护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
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
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第二条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分公司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3.第三条授权经营企业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
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他业务较
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4.第四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总经理
的直接领导下,并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

5.第五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常设机构在财务
审计部,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

其职责是:
6.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起草
内部审计法规、制度等;
7.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实施计划;
8.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
结果;
9.4、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建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
部审计人员;
10.5、负责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
指导和管理工作;
11.6、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内部审计理
论研究等;
12.7、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
13.8、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
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14.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15.
第三章审计范畴和权限
16.第六条内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
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集团公司有关职能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直
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
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集团公司
负责报告工作。

17.第七条内审工作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
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8.1、财务计划、成本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19.2、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20.3、经济效益;
21.4、内部控制制度;
22.5、经济责任;
23.6、承包经营或委托承包经营决算;
24.7、投资项目概(预)算、决算;
25.8、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
26.9、其他审计事项。

27.第八条内部审计对集团有限公司与境内、外
经济组织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目等合同执行情况,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九条财审部可以对企业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审计调查。

28.第十条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未经集团有限
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外披露。

29.第十一条财审部及各子公司审计机构的主
要权限是:
30.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
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31.2、审核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
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2.3、参加有关会议;
33.4、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
资料等证明材料;
34.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将会造成损失或
浪费的行为,经有关单位负责人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
定;
35.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
况,经有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36.7、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
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37.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的直接
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向上一级
审计部门反映。

38.第十二条集团有限公司授予财审部如下经
济处理、处罚权力:
39.1、集团成员法定代表人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指标,未经
财审部审计,不得兑现年终效益奖;
40.2、设收帐外资金上缴集团有限公司;
41.3、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给予通报。

第四章审计程序
42.第十三条例行审计程序
43.1、内部审计根据上级部署和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审
计计划,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44.2、实施审计前,应当先通知被审计单位,特殊情况下
也可以下发审计通知单,电话通知后直接进点;
45.3、审计人员进点审计时,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
帐簿、报表、业务档案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和资产,被审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46.4、审计人员进点审计时,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可以根
据需要就审计事项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及取证(如函证、外调),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
协助,如实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7.5、审计人员以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
出改进建议。

审计终结,执行人应提出审计报告,征求
审计对象的意见,并报选本单位领导审批。

经批准的审
计意见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后,被审计单位必
须予以执行;
48.6、内审部门有权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采纳
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49.7、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
以向内审部门所在单位负责人提出,单位负责人应当及
时处理。

50.第十四条离任审计程序
51.1、各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终结,按干部管理权限,由
人事部门提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知》,审计部门据
此列入当年工作计划;
52.2、被审计单位在接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后,
按规定要求准备好有关材料,包括:经集团批准的国有
资产增值保值责任书;离任人的任职报告;任期内经济
指标完成情况资料;任期内各审计机构作出的审计报告
和有关部门作出的调查报告;任期内重大经营管理计划、决策;各种财产盘点表等;
53.3、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提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
告》,对被审计人的工作业绩、经济责任和审计通知中
规定的其他内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54.4、审计报告应请被审计人核对审计事实,并签署对审
计报告的意见;
55.5、《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报送集团总经理,并至
少送从事部门、被审计人和所在单位;
56.6、被审计人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可
在接到审计报告后十五日内,向集团总经理提出申诉,
由集团领导决定是否请上一级审计部门复审或驳回申
诉;
57.7、《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由审计部门作为审计档案归档;
58.8、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需充分占有资料和深入调
查研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密切配合,各内审机构也要
在自身工作中注意整理和积累有关资料。

59.第十五条除以上各项规定的审计事项以外,
财审部有权对审计范围内单位财务收支的特定事项进
行专项审计调查;有权对集团的基建及维修项目预、决
算和施工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章审计人员
60.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及属下公司审计机构负
责人及审计员任免或调动,应当事前征求集团公司财审
处的意见。

61.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
业知识。

内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和聘任,按
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62.第十八条内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
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内审人员依法
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63.第十九条对违反审计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
人由其管部门或单位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64.第二十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独立设置的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65.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财审部负责解释。

66.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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