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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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保障集团经营活动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由集团总裁分管,XXX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通过对经营管理活动中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为集团的经营发展、效益提升提供服务。

第二章审计范围第五条XXX对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一)对财务预(决)算、财务经营状况、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二)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1(三)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搜检。

(四)对经济合同的执行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六)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七)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侵占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动进行专项审计。

(八)集团领导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内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第六条审计XXX的职责是:(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领导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等,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实施例行内部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并敷陈审计成效。

(三)根据团体领导的请求实施专项审计。

(四)参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对内审中发现的制度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审计监察部的主要权限是:(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求,请求有关单位、部门按时报送出产、经营、财政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2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请求所属公司将其规章制度、薪酬绩效考核计划、营销政策、重大合同等向XXX进行备案。

(二)加入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现场勘查实物。

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系的构建

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系的构建

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系的构建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范围的日益广泛,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内部审计是指一个公司或组织内部的自身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计和监督。

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帮助公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

构建一个完善的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系对于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公司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内部审计部门的建立和组织架构为了构建一个完善的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系,首先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由公司高级管理层直接任命和管理。

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架构应当合理,人员结构应当齐全,拥有一支具备专业技能和能力的审计团队。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审计管理体系,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程序的执行、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结论的跟踪等环节,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应当涵盖公司的各个方面,包括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运营效率、合规性等方面。

具体而言,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状况审计:主要检查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会计政策执行情况、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等方面,以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2. 内部控制审计:主要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内部控制流程是否规范和完善,以及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和风险隐患。

3. 风险管理审计:主要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风险管理措施是否得力和有效,以及公司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和危机事件。

4. 运营效率审计:主要评估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包括业务流程、管理体系、成本控制、资源配置等方面,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

5. 合规性审计:主要评估公司的各项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和合规隐患。

公司内审制度

公司内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等方面的作用,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六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即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公司经营管理大纲及各项规定、决策、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以提高公司运营的效果及效率;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监察专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本制度所称“下属单位”,是指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与控股公司;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为集团公司管理层系统地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审计部是公司专职的内部审计及监督机构,在工作上直接向总经理报告,特别重大的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第六条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审计人员应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七条审计部应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其主要职责为:一对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估;二对企业的人力、财政和物质资源的利用是否切实有效、厉行节约并有所保障进行审查和评估;三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审查和评估;四了解和评价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并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工作;五必要时,对属于内部审计任务规定范围内的涉及被指控的任何措施行为和渎职的案件进行调查;六开展企业的反舞弊工作,对举报信息进行特别调查;七确保内部审计、调查和检查报告的完整性、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八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服务;第八条审计部行使内部审计职责时有如下权限:一根据经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在职责范围内,自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二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有关单位或特定的事项实施内部审计;实施审计过程中,除特别限定外,受委派的审计人员具有与委派其工作的审计部同等的审计权限;三在履行职责时,审计部可以不受限制地任意、直接、立即查阅属于被审计单位的所有文件与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2.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3.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纪录、材料物资核价单、供应单位及人员信息档案等资料;4.工程计划、施工图纸、预算、结算、决算等文件资料;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6.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四进行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审计部报送、提供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原始文件资料或其复印件;如有必要,报经批准,审计部可以暂时封存会计账册、凭证、档案等原始文件和资料;五根据需要,审计部可参加集团公司有关的会议,会签有关文件;集团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召开财务、经营、管理等工作会议,重要合同、协议的洽谈与签订,应当邀请审计部参加;审计部是大额采购、发包工程等事项的招标、评标工作小组的成员单位之一;六集团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的经营、财务等计划和执行结果报告,应当抄送公司审计部;七审计部进行审计工作时,有权实地察看、盘点或监督盘点实物,进行工作流程测试;八审计部履行职责时,有权就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书面或口头调查、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向审计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口头询问应作笔录,并由审计人员和被询问人员签署;九审计人员应根据预定的审计目标,在预定的审计范围内实施内部审计;如有必要并经批准,可调整审计目标,扩大审计范围,或进行追溯、延伸审计;十审计部可以直接受理工作人员个人就可能存在的欺诈、浪费、滥用职权、不遵守行政、人事和其他制度或与内部审计的任务规定相关的其他不规范活动提出的投诉或提供的信息;十一所有工作人员均有权与审计部进行秘密接触和向其提供信息,而无打击报复之虞;十二审计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作出制止的决定,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1.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行为;2.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虚报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3.截留、挪用公司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行为;4.其他违反公司内部规章、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十三审计部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他汇报材料,可以不抄送、抄发相关单位和个人;十四对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和拒绝提供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审计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十五审计部认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应当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提出处理建议;十六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着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第四章任务和内容第九条内部审计的工作任务包括:1.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拟定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2.根据审计工作规划和公司年度总体计划拟定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3.下属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人的离任审计;4.公司员工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经总经理批准委托审计部进行的专项审计;5、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每年年底对各分子公司进行例行审计检查,评价经营班子的业绩;6.各单位认为有需要进行专项审计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后,提交经批准的委托书至审计部正式立项后开展审计;第十条审计部为履行职责而开展的活动,应该包括保证活动和咨询活动;保证活动是为了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独立评价而客观地审查证据的行为;保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二绩效审计;三财务审计;四合规性审计包括履约审计;五内部控制审核;六舞弊审计;七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审计;八重大事项审计;九各类审计调研及调查;十其他审计事项;咨询活动是指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服务活动,这种服务的目的是增加价值并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咨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顾问服务、建议、协调、流程设计与优化、培训等;第五章内部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审计部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或接受委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前调查,确定审计人员,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第十二条审计部应在实施审计工作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的审计通知书,或在实施审计时现场送达;进行审计工作时,应至少两名审计人员共同进行,以保证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在其提供的书面证据上签章;如其拒绝签章,审计人员应注明原因,但不影响证据引用;第十四条审计外勤工作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拟定审计报告初稿,并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就审计报告向审计部出具书面意见;如逾期未作回复,将视作无意见,由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注明;审计部应在查明后采纳或维持原报告;对被审计单位反馈的书面意见,审计部查明后维持原报告或作必要的修改;第十五条审计部根据审计报告草拟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报总经理和管理层审阅;经审定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应和审计报告一并下达被审计单位执行;执行过程中需要集团公司其他有关单位协助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以集团公司名义批转各部门、下属公司执行;第十六条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审计部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原审计决定继续执行;审计部应当另行派人对申请复议事项认真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须变更或撤销原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变更或撤销原审计决定的,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第十七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后续审计;审计人员应通过定期回访方式,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并编写后续审计报告,总结审计效果;根据审计事项的重要程度,后续审计可独立进行,也可作为下次审计工作的一部分;第十八条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人员应将审计过程中所积累的各种资料,包括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底稿、各种审计证据、被审计单位提供和通过各种形式获得的数据资料等加以集中、整理、分类和归档形成审计档案;第六章标准要求第十九条审计部的工作应保证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部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时,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营上应没有利害关系;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部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和控制;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并以专业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审计人员必须正直、客观、勤勉、保密和胜任;第二十一条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时,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或其他人员提供、展示、透露审计工作记录文件、其他审计人员的意见及未经认可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第二十二条审计部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第二十三条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对其为进行某项审计而收集到的任何信息的机密性予以尊重、保守秘密,并只应在进行审计所必须的情况下才适用该信息,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经费应予以保证;第七章责任和奖惩第二十五条审计部按照证据确凿、客观公正、结论准确、处理适当的原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审计处理和提出处罚意见,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第二十六条审计处理和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限期纠正违规行为、建议收回审批权限、收缴违规所得、罚款、通报批评、建议调离工作岗位、建议给予处分等;以上处理处罚可以并处;第二十七条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拒不改正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第二十八条对拒绝接受审计及以各种方式逃避、阻挠、妨碍审计的单位和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处罚;第二十九条对威胁、污辱、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及侵犯审计人员名誉、人格、人身安全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对拖延或拒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从重进行处理处罚;第三十一条对揭发、检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第三十二条审计部和监察人员为公司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提出的管理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有关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及审计人员行为规范、有重大工作过失及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泄露秘密的审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其他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政策和程序的依据;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施行;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适时修订完善;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1)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1)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 (2)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 (3)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3)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3)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 (4)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5)第十章附则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暂定为财务审计部。

由于财务审计部未设专职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业务需要,财务审计部随时指派2名以上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的财会人员担任内部审计人员,集团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指派人员参加,相关单位指派人员配合。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证独立性,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重审计证据,重调查研究,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和阻挠。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工作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九条内部审计的职责职责: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计划;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4、指导集团公司所属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5、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管理;6、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公司的审计工作;7、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审计监督,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使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职权审计机构及职责(一)财务部是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工作组是针对某一审计项目组成的临时性审计工作机构,负责某一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拟订审计工作计划(方案)、实施审计、编制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等工作。

(三)审计工作组组长是审计工作组的业务负责人,在审计工作期间的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根据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审计计划或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组织审计工作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并出具详尽的审计报告;4、对发现的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并提请公司领导做出制止决定;5、向公司领导报告审计工作状况,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6、组织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和统计资料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四)审计工作组成员是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人员,在审计工作期间的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具体实施对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3、具体实施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计;4、具体负责审计工作报告和统计资料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审计人员的权力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有以下权力:(一)组织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单位有关审计工作会议;(二)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三)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及时提供与被审计项目有关的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四)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五)对有关事项展开调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七)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八)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九)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十)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____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任务、范围与依据第四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一)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四)经济责任审计。

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五)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____;(六)与对境内外经济____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____;(七)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八)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九)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十)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十一)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十二)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发挥内部审计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审计部,包括审计组织结构、审计职责、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内容。

第三条内部审计部是集团内独立的审计部门,直接隶属于集团最高管理层,负责对集团各单位及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内部审计部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开展审计工作,维护集团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审计组织结构第五条内部审计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审计人员若干名。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设立审计组和专业组,审计组负责财务审计工作,专业组负责技术审计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由主任和副主任领导,根据审计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审计职责第八条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集团各单位和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管理,包括财务审计和技术审计两个方面。

第九条财务审计主要对集团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涉及资金、资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技术审计主要对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技术管理体制的执行情况,以及涉及生产、技术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章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应当根据审计任务和工作需要,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部应当依法、规范地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准确、全面。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应当对审计对象的重大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计,提出合理和有效的改进建议。

第五章审计报告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应当按照审计规程和流程,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向集团最高管理层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审计结论和发现,并提出改进建议和建议落实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正、客观、唯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应当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XX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完善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优化集团各业务流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制度所指的内部审计是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和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服务的意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经济活动的原理、原则,对企业生产管理活动中的业务事项进行鉴证,对其真实性、正确性表述意见,实施监督、鉴证和评价。

其职责不仅仅是查错纠错;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的健全性、有效性,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揭示矛盾、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提出建议,将服务意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以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有序发展。

第3条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4条集团不单独设立审计部门,审计职能实行小组负责制,审计小组成员实行董事长指派制、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定期或不定期依照本制度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5条内审人员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6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7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机构职责第8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团财务内部审计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3.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测试评估;4.对公司重要岗位负责人及各权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5.对集团及各权属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经营、财务、法律异常的子公司,及时组织进行专项审计;6.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等的立项、概(预)算。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一、前言集团公司作为一个大型企业,必须进行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对经济活动进行自查、自评、自纠的一种管理行为。

通过内部审计,可以有效地识别和纠正财务信息或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行为,制定本《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2.1 审计对象审计对象为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和事业单位等。

2.2 审计范围审计范围包括以下方面:•财务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仓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活动合规性•合同管理•资产负债表三、内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内部审计应遵循下列程序:3.1 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计划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前提,审计主管部门应每年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内部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审计时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谁来审计等细则。

3.2 审计准备在进行内部审计之前,审计机构应进行审计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审计对象的业务和财务情况,确定检查的范围和方法,准备审计工具和材料等等。

3.3 内部审计实施内部审计实施的重点是以审计准则为基础,利用科学、客观、综合的方法,对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检验和评估,发现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交报告。

3.4 问题整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需要敦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审计机构应当加强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整改和解决。

四、内部审计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部审计应当按照规定的审计周期和计划进行,同时还需要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一般情况,内部审计的检查周期是每年一次,不定期检查的频率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内部审计的监督和审批内部审计机构应该接受集团公司领导的监督。

审计结果必须提交至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其中涉及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经济活动的审计结果,还应向集团公司股东、监事会、监管机构报告。

六、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利内部审计机构是集团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和权利包括:•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和方法;•评价和审定内部控制体系;•对出现的问题、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参与制定集团公司的经营计划。

财务管理制度_内部审计

财务管理制度_内部审计

一、引言为了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合法、高效,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公司财务风险防控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1)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2)检查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并纠正财务违规行为;(3)评估公司财务风险,提出防范措施;(4)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2. 原则:(1)依法审计原则: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2)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3)客观性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4)保密性原则:内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应严格保密。

三、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容1. 范围:(1)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审核和披露;(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3)公司财务风险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4)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审计;(5)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经济责任审计。

2. 内容:(1)财务报表审计: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计;(2)内部控制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和改进情况进行审计;(3)财务风险审计:对财务风险防范措施的制定、实施和改进情况进行审计;(4)重大经济活动审计:对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进行审计;(5)经济责任审计:对管理层及员工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四、内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1. 程序:(1)审计计划: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时间等;(2)审计实施:按照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3)审计报告:撰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改进建议;(4)跟踪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2. 方法:(1)查阅资料: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凭证、合同等相关资料;(2)现场调查: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实际情况;(3)访谈: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访谈,了解相关情况;(4)分析:对审计过程中获取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找出问题;(5)评价: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六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六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____审计法》、《____内部审计条例》、《____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审计对象,特指本公司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公司所属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目的、工作职责及范围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的。

内部审计工作是在本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职能。

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协助公司领导层有效的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运作行为,降低运营风险,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的职责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长审批。

2、召开部门会议,围绕工作计划制订审计项目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3、负责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底稿。

4、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5、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6、建立健全审计档案。

第七条工作范围。

1、财务审计。

对被审计对象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有关经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内部控制审计。

____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保证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政策、计划、程序和规定等所组成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得到的有效遵守及执行。

3、项目预决算审计。

对各子公司工程预算、结算、签证、决算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投资项目的经济目标、经营责任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5、交接、离任审计。

核实债权债务,监督资产交接;对离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公司财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务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包括对公司财务报告、财务制度、财务流程、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审计。

第三条财务内部审计的目的:1. 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2. 评估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 促进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4. 提高公司财务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章财务内部审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财务内部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3. 对公司财务制度、财务流程进行审查,提出改进建议。

4. 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5. 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6. 对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

第三章财务内部审计程序第六条财务内部审计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确定审计目标。

2. 制定审计计划。

3. 实施审计程序。

4. 编制审计报告。

5. 审计报告的审批与实施。

第七条审计目标:1. 评估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评估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 识别和评估财务风险。

4. 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审计计划:1. 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

2. 确定审计方法和时间安排。

3. 确定审计人员及分工。

第九条审计程序:1. 收集审计证据。

2. 分析审计证据。

3. 评估财务报告、财务制度、财务流程和财务内部控制。

4. 编制审计报告。

第四章财务内部审计报告第十条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审计目的、范围和程序。

2.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 改进建议。

4. 审计结论。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提高问责和减少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组织机构1.集团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2.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贯彻执行内部审计计划;•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实行跟踪、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可行的管理建议,改进集团公司的行政管理和内控体制;•监督内部控制状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审计报告草拟和提交审计报告。

3.内部审计部门由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负责领导,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由公司领导任命,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应该具备审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专业背景。

三、任务分配1.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和风险评估,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实行。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随时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跟踪、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内部审计计划中,明确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时间以及工作人员等。

3.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对内部审查、内部核算、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实施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被审计部门整改。

4.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审计对象在经济、法律、会计、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政策和法律要求,及时向董事长报告,督促该单位以其职责范围内的命令行动加以纠正。

四、工作程序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计划、执行、记录和监督:1.计划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年度执行计划,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管理的需要,指定审计工程,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审计目标、范围和方法等,并报董事长批准。

2.执行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计划和任务分配,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审计,主要包括资金往来、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系统审核,有时还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和随机审计。

财务审计制度

财务审计制度

财务审计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室、境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系统的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条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若干人,设审计部主任1名,由XXX提名后董事长任免,审计部主任对董事会负责,向XXX报告工作。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被审计部门(个人)应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

第五条内部审计职员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准绳,忠于职守,客观公道、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作弊,玩忽职守。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第一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公司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以及专项审计。

财务审计包孕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内控审计包孕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办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专项审计包括基建、技改预决算审计、科研项目审计、离任审计等。

第二条内部审计的目的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公司运作行为的目的。

第三条审计部的主要工作范围为1、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视检查。

2、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对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视。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出资人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下同)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实用文档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经济目标。

第五条集团公司审计部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所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实用文档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第六条企业应根据本单位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集团公司设审计部。

所属特级企业和一级、二级企业,独立设置一级或两级审计机构,其他企业设立相应的机构或设置专职审计员。

根据审计任务的需要,集团公司设置审计服务中心,业务上接受审计部的领导,在审计部的安排下,完成审计查证任务。

集团公司所属特级企业和一级企业,在机关独立设置审计机构的同时,一般应设立审计服务中心,在业务上接受本单位审计机构的领导,按照本单位审计机构的安排,完成审计查证任务。

第七条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和按照《公司法》运作的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据完善公司治实用文档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文件制修订记录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依法对本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含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及经营管理等事项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九条公司应当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与公司财务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问题,确保财务活动的连续性。

(五)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其他部门,不受干扰。

第二章内部审计部门职责第四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三)对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外部合作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对公司财务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防范措施。

(五)参与公司重大财务决策,提供审计意见。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规范成本费用管理,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有效利用。

(五)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坏账风险。

(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安全、收益。

第四章内部审计程序第六条内部审计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计划阶段: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的、范围、方法等。

(二)实施阶段:开展审计工作,收集审计证据,分析财务数据。

(三)报告阶段:撰写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提交公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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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1)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1)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 (2)
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 (3)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3)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3)
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 (4)
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5)
第十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
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暂定为财务审计部。

由于财务审计部未设专职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业务需要,财务审计部随时指派2名以上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的财会人员担任内部审计人员,集团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指派人员参加,相关单位指派人员配合。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证独立性,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重审计证据,重调查研究,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和阻挠。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工作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九条内部审计的职责职责: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
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
4、指导集团公司所属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5、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6、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公司的审计工作;
7、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作业区和员工;
2、公司所属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及驻外机构;
3、总经理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范围:
1、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对集团公司制定的方针、政策、目标、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4、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5、工程预、决算的执行情况及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6、单位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其他认定事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集团公司制定的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3、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

对被审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检查。

3、专项审计。

①管理审计。

对被审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②效益审计。

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③离任审计。

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在其指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报送财务审计部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财务审计部派出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被审单位需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的内容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
2、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算、决算、开工、竣工审计;
3、资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4、财务收支、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及下属单位领导离任审计;
8、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的项目投入资金、资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有关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单位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公司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报告的审阅;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
4、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5、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有关财经法规,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责任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及公司领导报告;
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人员,有权向总经理及公司领导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并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审计部应在实施正式审计前三天下达审计通知书,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

内部审计主要步骤:通过核对财务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及相关的各类资料,查核实物,调查访问有关单位和人员等方法,核实有疑问的事项,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听取
被审计单位意见,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明确意见。

4、出具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实施工作计划并完成审计主要步骤后,应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应在五天内提出书面意见,财务审计部应将审计报告附被审计单位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公司总经理。

5、公司财务审计部应依据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整改、加强内部管理的建议,拟定并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书。

6、审计意见书和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后,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应在收到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务审计部提出,财务审计部应在十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7、公司财务审计部对重要的审计项目,应实行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主要检查被审计单位按审计意见书改进工作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第十八条审计程序执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总经理签署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3、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和监事会备案;
4、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以便及时制止。

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财务审计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审计资料。

第二十一条审计档案管理依据集团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工作努力、业绩突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二十三条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直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6、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7、截留、挪用公司资金,转移、隐藏、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审计人员如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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