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本科生毕业审查表
北京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相关管
北京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相关管理办法大学之间的学生交流对大学的学术发展以及学生成长都具有重要作用,北京大学鼓励学生以各种形式参加校际交流项目,并在交流期间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业水平,获取更多有用知识。
这一点已经成为我校国际化战略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校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境外许多知名大学都进一步加强了与我校的合作与交流,包括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等,其中大多数学校都与我校有本科生交换项目,即双方学校互派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一般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年),学习期满,接受学校发给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单,派出学校对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及学分进行认定和转换。
为对我校学生在接受学校所修课程进行统一管理,规范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的程序,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教育的国际化水平,现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基本原则(一)接受学校或其中某学科(专业)学术声誉(课程水平)、学术地位,与北京大学相当。
(二)接受学校课程符合我校各院系教学计划对学生培养的要求。
(三)学分认定参照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即1学分对应15学时。
二、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范围(一)国家公派、校际交换、经国际合作部与教务部备案的院系级学生交流项目所修学分按照交换协议予以转换和承认。
为使学生珍惜交流机会努力学习,以上交流项目学生所修课程学分和成绩,必须全部转换登录进入学生个人成绩单。
根据“北京大学本科学生选课办法及管理规则”,交流学生每学期选课不得少于14学分(如学分对应关系与我校不同,交流学生每学期选课不得少于三门)。
(二)经院系及学校教务部批准学生本人联系赴境外参加的学生交流项目(含暑期学校),如学生本人提出转换学分申请,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课程一般只能转换为我校选修课)。
(三)以自费出国留学形式赴境外大学学习、实习的学生,自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学校可为其保留一年学籍,但保留学籍期间学生所修学分不予认可。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附件表格
皖西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院:金融与数学学院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学生姓名王晨学号201101451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在线性空间中的矩阵方法与应用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对矩阵在线性空间中的方法和应用进行总结。
主要研究,矩阵在基变换与坐标变换中的方法与应用;矩阵在特征值和特征向量中的方法与应用;矩阵在求解线性空间对角化问题中的方法与应用。
并通过例题加以说明。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应完成的工作:1.充分学习了解图书馆及网络资源,收集、整理、分析资料;2.根据指导老师下达的任务书,拟出写作提纲,提交开题报告;3.根据提纲收集资料,并与导师及同学共同探讨一些难题,然后写初稿;4.仔细阅读并修改论文;5.完成初稿,交指导老师评阅,根据指导老师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定稿后按学院要求打印,装订后交指导老师。
进度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任务起止日期1撰写文献综述,确定提纲并完成开题报告12月15日—1月1日2进一步收集资料﹑阅读﹑分析整理资料﹑构建论文初步框架1月2日—2月20日3整理资料﹑撰写论文初稿2月21日—4月10日4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补充,最后审查并定稿4月11日—4月30日5完成打印﹑装订工作;准备答辩5月1日—5月10日应收集的资料、主要参考文献及实习地点:[1]王萼芳,石生明.高等代数第三版[C].北京大学数学系几何与代数教研室前代数小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09.162-326[2]高等代数第六版[C].同济大学数学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04.[3]钱吉林.高等代数解题精粹[C].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10.112-365[4]张禾瑞,郝鈵新.高等代数第四版[C].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05.[5]陈志杰.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第二版[C].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12.[6]曾令淮,张杰.线性空间举证方法的应用.高师理科学刊[J].2008.01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专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皖西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学院:金融与数学学院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学生姓名王晨学号2011014515指导教师赵建中职称教授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在线性空间中的矩阵方法与应用课题研究现状:矩阵是数学中最重要的基本概念之一,它不仅是学习数学经典的基础,更是一门有使用价值的数学理论。
4-文献综述模板格式及要求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文献综述的写作要求为了促使学生熟悉更多的专业文献资料,进一步强化学生搜集文献资料的能力,提高对文献资料的归纳、分析、综合运用能力及独立开展科研活动的能力,现对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提出文献综述的写作要求,具体要求如下:一、文献综述的概念文献综述是针对某一研究领域或专题搜集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就国内外在该领域或专题的主要研究成果、最新进展、研究动态、前沿问题等进行综合分析而写成的、能较全面地反映相关领域或专题历史背景、前人工作、争论焦点、研究现状和发展前景等内容的综述性文章。
“综”是要求对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使材料更精练明确、更有逻辑层次;“述”就是要求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评述。
二、撰写文献综述的基本要求文献综述主要用以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
其撰写格式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即题目、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
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照以上几部分内容拟写提纲,再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作(忌用前言、主题、总结字样作为综述开篇语)。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简明扼要地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
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
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将全文主题进行总结,提出自己的见解并对进一步的发展方向做出预测。
参考文献,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也为评审者审查提供查找线索。
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
北京大学对外提供材料保密审查表
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分管
业务工作领导
审核意见
经审查,
1. 该课题负责人/导师□参与/□未参与涉密科研项目;
2. 该材料□涉及/□未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3.该材料□涉及/□未涉及敏感信息或不宜公开信息;
4.拟□同意/□不同意对外提供。
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
北京大学对外提供材料保密审查表
(2023年2月Biblioteka 订)申请人所在单位
审查材料种类和名称
主要内容和
接受单位名称
课题负责人/
导师审查意见
该材料□涉及/□未涉及涉密科研项目;□涉及/□未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涉及/□未涉及以下敏感或不宜公开信息:
1.不宜公开的国家重点领域重要数据;
2.不宜公开的学校重大科研成果或项目信息;
3.材料接收单位明确要求保密工作机构提供审查证明的,请提供正式文件,并在履行保密审查手续后持此表复印件至保密办公室办理。
审批意见
经审查,
1.该材料□涉及/□未涉及国家秘密;
2.该材料□涉及/□未涉及敏感信息或不宜公开信息;
3.□同意/□不同意院系审查意见并对外提供。
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须同审批材料原件一同出示。
2.参与涉密科研工作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批对应业务主管部门为先进技术研究院,其他材料的审批对应业务主管部门为科学研究部、社会科学部、科技开发部等单位。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研考情分析及经验指导【盛世清北】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研考情分析及经验指导【盛世清北】【简介】本文重点说明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研招生变化,复试内容及分数线,参考书,历年真题,盛世清北内部资料,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研经验等。
【考情分析】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专业课历年考试难度大,考的深,考的活,即使是同一本教材,但是掌握程度与考生高校要求不可同日而语。
考什么,怎么考,怎么学,怎么考高分是在报考北京大学考生面前的拦路虎。
因此,考生要了解和掌握北京大学考试风格,考试题型,考试重点,难点,突破跨越顶尖名校的障碍。
由于北京大学考试要求及难度大于其他高校,因此,北京大学专业课程的备考,也可用于其他高校通科目专业课程备考使用。
【2021招生目录】【院系招生变化】对比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年与2020年招生目录,总结出:1、减少新闻学和传播学专业的招生,增加新闻传播学专业招生;2、各专业研究方向不变;3、各专业招生目录备注不变;4、各专业考试科目不变;5、新闻传播学专业招生人数增加6人,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招生人数减少1人;总数,北大新闻与传播学院招生变化较大,备考考生注意报考。
【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一、复试形式:远程网络面试。
二、复试时间:1)新闻学、传播学专业组复试时间:5 月 9 日(周六)上午 8:30 到结束;2)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组复试时间:5 月 10 日(周日)上午 8:30 到结束。
三、资格审查1)新闻与传播学院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新闻学、传播学专业组资格审核时间:5 月 9 日(周六)上午 8:00 到结束;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组资格审核时间:5 月 10 日(周日)上午 8:00 到结束。
2)往届生需递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审查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持有国(境)外学位证书,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审核,同时提交复印件。
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2007年5月31日第650次校长办公会讨论修订)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细则。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根据国家招生相关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持《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北京大学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情节恶劣者,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宜在校学习者,经北京大学校医院(以下简称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确认,通过治疗在一年内可以达到入学体检标准的,准予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在报到后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无故不办理手续离校者,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康复者,可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入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时间持学生证到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不符合注册条件或未交纳学宿费者不予注册.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须请假并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含)以上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以教育部对各专业本科规定学制为准,一般为四年(个别专业为五年).经批准,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体育特长生、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留学生的在校学习年限在专业学制基础上可延长两年,但学习总年限不能少于三年且不得超过六年。
北京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北京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07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
授予学位的专业,由学校报请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
第三条凡是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工作细则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除了履行经批准的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协定之外,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学士学位第四条本科生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由各院系对所依托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逐个审核其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硕士学位第六条硕士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硕士学位。
第七条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系、所、中心)提交学习成绩、指导教师学术评语、论文评阅人的评议书和答辩委员会的决议等有关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可获得硕士学位。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硕士学位课程包括以下三类: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3.一门外国语。
必修课成绩达70分为合格, 选修课成绩达60分为合格。
第一外国语必须通过水平考试或达到免修条件,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硕士研究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北京大学学生会制度汇编(2010.11)
北京大学学生会制度汇编(学生会章程、学生会基本条例)北京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2010年11月目录一、学生会章程 (1)北京大学学生会章程 (2)二、学生会基本条例 (8)《北京大学学生会章程》实施细则 (9)北京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组织条例 (21)北京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组织条例 (27)北京大学学生会选举组织条例 (36)北京大学学生会立法条例 (46)北京大学学生会监察工作条例 (55)北京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 (58)北京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会长团成员和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监督条例 (63)北京大学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选拔任用管理条例67北京大学学生会公章管理条例 (76)一、学生会章程北京大学学生会章程(1986年北京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2010年5月北京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最后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大学学生会是北京大学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北京大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各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二)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三)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台湾及港澳同学的联系。
树立北大同学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
常务代表委员会、执委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北京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北京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07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
授予学位的专业,由学校报请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
第三条凡是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工作细则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除了履行经批准的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协定之外,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学士学位第四条本科生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由各院系对所依托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逐个审核其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硕士学位第六条硕士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硕士学位。
第七条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系、所、中心)提交学习成绩、指导教师学术评语、论文评阅人的评议书和答辩委员会的决议等有关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可获得硕士学位。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硕士学位课程包括以下三类: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3.一门外国语。
必修课成绩达70分为合格, 选修课成绩达60分为合格。
第一外国语必须通过水平考试或达到免修条件,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硕士研究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PUIRB
No.
文件名称
1.
2.
3.
4.
5.
多指儿童孕妇胎儿新生儿不能存活或存活能力未知存在认知障碍的成年人医学上不能够做出知情同意的成年人由于语言不通存在交流障碍的人老年人90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和保藏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核酸制品等资源材料及其产生的信息资料
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PU IRB)
姓名
学历
专业/职称
隶属机构
承担角色
近两年是否参加过伦理培训
五、该研究是否是多中心研究?
□是;请填写下表其他中心概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表格)
□否,请直接填写第六部分
研究中心名称
联系人/电话
该研究中心内是否有伦理委员会?
如果有伦理委员查
□该伦理委员会将接受本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决定
申报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件:送审文件清单(请勾选所提交文件并填写版本信息):
文件名称
□
1
项目负责人专业履历(签名,签署日期)
□
2
项目负责人伦理培训证明(发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3
研究方案(版本号:______版本日期:_______________)
□
4
知情同意书(版本号:______版本日期:_______________)
□招募启事□互联网□电子邮件□微信
□手机短信□其他(请注明):____
计划招募地点(请填写具体场所,如门诊、病房等)
是否使用招募材料
□否□是→请作为送审文件一并提交
谁进行知情同意(可多选)
北京大学本科生交换生指南
北京大学本科生交换生指南欢迎致词北京大学诚挚地欢迎来自香港高校的交换学生,欢迎你们来到首都北京,来到这所百年学府——北京大学,成为我们中的一员。
相信这短短半年或一年的学习和生活,将会让您更加了解北大,了解北京,希望你们有所收获。
北京大学简介百年学府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当时既是中国的最高学府,也是中国最高的教育行政机关。
1912年5月京师大学堂改名北京大学,著名的教育家、启蒙思想家严复出任北京大学第一任校长。
1916年12月,蔡元培先生出任校长,实行“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治学理念,在学术和思想上将北大造就成中国首屈一指的大学。
1952年全国院系进行调整,北京大学成为了一所以文理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在继续加强和发展基础学科的同时,着力发展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
2000年4月北京大学和北京医科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北京大学。
目前北京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拥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新型工程科学以及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教育科学、医药科学和语言科学等多种学科的新型综合性大学,充分发挥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功能。
北京大学始终保持“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传统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百余年来,北大校园中人文渊薮,英才辈出,为民族复兴,国家强盛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据统计,北大校友中,已有四人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全国仅七人),12人成为“两弹一星”的元勋,近500人当选两院院士,北大的毕业生和教师为我国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医学、工程技术及国防事业、文化事业的发展做了奠基性和开拓性的贡献。
北京大学现有普通本科学生14240人、硕士生8498人、博士生4234人,共有5个学部、45个院系、271个研究所(中心)、1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8个附属和教学医院:102个本科专业、4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221个硕士点、199个博士点;81个国家重点学科、3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91名正高级教职人员(其中博士生导师1287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49名、中国工程院院士8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9名、“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4人、长江特聘教授58人。
北京大学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审批表
北京大学结业生换发证书审批表
院 /系专业
姓名性别年级学号
结
业
一
年
内
修
业
情
况
院□ 结业。
系□ 一年内达成了教课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可换发毕业证书。
审□ 一年内达成了教课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可换发毕业证书。
核切合学士学位授与条件,可授与学士学位。
意
见
主管领导署名:公章年月日
教
务
部
审
核
意
见署名:公章年月日
备
注
附: 1、学生自己书面申请
2、结业一年的行为表现证明
3、院系主管领导审查建议
4、达成学业任务成绩证明。
关于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的相关事宜
关于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的相关事宜一、核对培养环节完成情况:依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查博士研究生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二、学位论文信息录入:请毕业生务必于答辩前登录校内门户,提交学位论文的相关信息,如学位论文题目、关键词、论文字数、答辩时间等。
三、组织博士研究生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博士研究生2009年4月1日后可登陆北京大学校园门户,进入“学业信息”下的“科研情况”界面(2009年4月1日后校园门户新版开通后,方可登录填写,之前填写的信息无效),填写科研工作基本情况,导出EXCEL表格,适当调整格式,打印生成《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按学院(系、所、中心)要求在指定的时间交到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答辩前归入审批材料。
四、做好论文答辩准备:协调好论文评阅、预答辩与答辩等环节的时间,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
对预计不能完成培养环节和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通知其在学籍异动截止之前按要求办理延期手续。
本学期办理学籍异动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
五、指导答辩秘书做好论文答辩工作:对答辩秘书进行必要的培训,答辩秘书应了解《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中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与规定,协助做好论文评阅、答辩报批和答辩组织工作。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六、答辩审批:学位论文评阅材料返回后,各学位分会应认真审查博士生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包括课程学分、论文发表等)、学位论文评阅情况,全部合格后方能批准其答辩申请,由答辩秘书报学位办公室审批。
七、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审核:博士研究生答辩结束(12月20日)后,学院院长应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做出毕业、结业或肄业等建议,报研究生院审批。
经学位分会审核,建议授予学位者,12月25日前将相关的学位审核意见和A、B档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学位分会不建议授予学位者,1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省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和《XX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各学院设立学士学位评定小组。
第三条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习和实践环节训练(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考核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3.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4.在校期间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水平或通过学校组织的相应等级考试;5.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规定水平或通过学校组织的相应等级考试;6.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达到学校规定水平。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1.非应届本科毕业生;2.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3.因各种原因未能毕业;4.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且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授予学位之日尚未解除察看期;5.在校期间被刑事拘留或构成刑事犯罪;6.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到两次及以上其他纪律处分且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时,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1)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小组认定,对违纪行为没有深刻认识,且再次受到纪律处分后没有切实悔改表现;(2)未获得学校各类奖学金或毕业时除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以外的所有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后30%;7.在校学习期间,所修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育教学环节等(不含普通话、书法和公共选修课程等)参加补考或者重修累计达到学校规定门次;8.所有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后5%或未达到学校规定学分绩点;9.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北京大学2010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北京大学2010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北京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和技术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的总体任务是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创建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
北京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是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在各行业起引领作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学校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大学的核心使命,坚持走以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发挥自身办学特色。
按照规模、结构、质量内在统一、相互协调的原则,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上,动态地控制规模,优化结构,保证质量,提高效益。
北京大学继续坚持“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十六字本科教育改革方针,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开辟一条适合国情、适合校情、“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高素质人才培养之路。
根据中国国情和北大学科特点,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成功经验,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巩固和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全力为学生提供最好的教育。
在认真总结国内外、尤其是北大长期教育改革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985工程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2001年,学校开始实施元培计划。
元培计划的基本思想是:在低年级进行基础和通识教育,在高年级进行宽口径的专业教育,逐步实行在教学计划和导师指导下的自由选课学分制和自主选择专业制度。
在元培计划思想的指导下,学校全面修订了本科教学计划,加强了主干基础课建设,建立了通选课、大类平台课体系和模块化课程体系,加强了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实践教育环节,实行了更灵活的选课制、转系转专业制度和辅修/双学位制度,建立了面向国内外学生及社会公众的暑期学校。
这些措施使北大本科教育改革更加深入,整体教育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与此同时,学校扎实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第二课堂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学生,以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才”。
学校还利用国家留学基金项目、校际交换、海外暑期学校及院系交换等方式,加大对本科生海外学习和交流的支持力度,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
北京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相关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相关管理办法作者:教务部来源:北京大学教务部点击数:更新时间:2005-10-24大学之间的学生交流对大学的学术发展以及学生成长都具有重要作用,北京大学鼓励学生以各种形式参加校际交流项目,并在交流期间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业水平,获取更多有用知识。
这一点已经成为我校国际化战略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校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境外许多知名大学都进一步加强了与我校的合作与交流,包括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等,其中大多数学校都与我校有本科生交换项目,即双方学校互派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一般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年),学习期满,接受学校发给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单,派出学校对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及学分进行认定和转换。
为对我校学生在接受学校所修课程进行统一管理,规范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的程序,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教育的国际化水平,现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基本原则(一) 接受学校或其中某学科(专业)学术声誉(课程水平)、学术地位,与北京大学相当。
(二) 接受学校课程符合我校各院系教学计划对学生培养的要求。
(三) 学分认定参照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即学分对应学时。
二、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范围(一) 国家公派、校际交换、经国际合作部与教务部备案的院系级学生交流项目所修学分按照交换协议予以转换和承认。
为使学生珍惜交流机会努力学习,以上交流项目学生所修课程学分和成绩,必须全部转换登录进入学生个人成绩单。
根据"北京大学本科学生选课办法及管理规则",交流学生每学期选课不得少于学分(如学分对应关系与我校不同,交流学生每学期选课不得少于三门)。
(二) 经院系及学校教务部批准学生本人联系赴境外参加的学生交流项目(含暑期学校),如学生本人提出转换学分申请,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课程一般只能转换为我校选修课)。
(三) 以自费出国留学形式赴境外大学学习、实习的学生,自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学校可为其保留一年学籍,但保留学籍期间学生所修学分不予认可。
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表
学院(系)
专业
学生姓名
学号
导师姓名
职称
导师单位
论文题目
一、选题来源
自拟
导师指定
从公布的选题目录中自选
导师的课题或项目
其他
二、中期检查
(包括学生文献资料掌握状况、论文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的检查)
三、是否同意提交答辩
同意()不同意()导师签字:
四、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3人)委员姓名委员姓名委员姓名
委员姓名
委员姓名
答辩时间和地点
答辩小组意见
通过
成绩(分数)
二次答辩
时间
成绩(分数)
答辩小组组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