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最终版)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工作的责任部门:
责任人:
职责:
1、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2、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执行工作。
二、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1、凡在消防管理工作方面做出成绩获在发生火灾时英勇扑救、做出贡献的,由主管安全领导决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凡构成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直接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岗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1)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燃气炉、灶、易燃易爆品。严禁无人监管下动用明火。
(2)不按“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进行焊割作业及无证作业。
(3)未向安保部申报、登记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器、燃气设备。
(4)电工、司炉工、焊工未经培训和考核,私自进行操作。
(5)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其他明火。
(6)在严禁吸烟区域吸烟。
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