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决定
《生态文明建设读本》继续教育考试及标准答案(一)
《生态文明建设读本》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在下列行业中,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是(C)。
A 能源业B畜牧业 C 种植业 D 渔业2、.在生态文明社会,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应该是(D )。
A 敬畏自然B 征服自然C改造自然 D 顺应自然3、(B )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布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A 十七大B 十八届三中全会C 十九大D十三届人大4、2019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将绿色产业划分为( B )大类别。
A 5B 6C 7D 85、2017年6月1日。
(B )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
A. 英国B.美国C.德国D.日本6、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数据,全球PM2.5污染主要集中在(A )。
A 亚洲B欧洲 C 非洲D大洋洲7、201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额最大的国家是(A )。
A 中国B美国C日本D印度8、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六项“(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修改为“(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B )”。
A 社会文明建设B 生态文明建设C 物质文明建设D精神文明建设9、首次在国家正式文件中出现“生态文明”一词的是(B)。
A.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B.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C. 《中国共产党党章程(修正案)》D.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0、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 )A对象一般是多个项目 B 涉及面较小C评价范围较小D工作较为简单11、可持续发展原则不包括(D )。
A 公平性原则B 持续性原则C 共同性原则D特殊性原则12、在十九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敏的新部署中,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内容不包括(D )。
A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B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C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D杜绝城市环境污染问题13.发展绿色经济的导向是(C )。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16•【字号】衢政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衢政发〔202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现将《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16日衢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18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标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充分发挥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特色优势,推动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重重落地,使全市经济结构更为合理,物质和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生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生态空间安全格局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优良,人和自然的关系更为和谐;现代生态文化得以弘扬,建成具有衢州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城乡统筹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将衢州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标杆。
(一)近期目标(2018—2021年)。
空间发展布局总体合理,生态保护格局基本确立,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经济发展迈入良性循环提升轨道,环境质量进一步稳固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确立,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大幅提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考核指标全部达标,基本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1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1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绿色创建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浙江省绿色创建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42号)精神,深入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着力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切实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并不断拓展提升各类绿色创建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努力构筑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格局,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力争到2015年,全省各类绿色创建活动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示范性、典型性的绿色创建示范点;培育和传播生态文化的机制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不断提高,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全民参与。
坚持多方联动、整体推进,注重把绿色创建活动与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结合起来,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绿色创建活动,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坚持绿色创建活动与各地实际相结合,充分利用各地的自然社会条件,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和首创精神,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绿色创建活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04.25•【文号】•【施行日期】2015.04.25•【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
但总体上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制约。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抉择,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
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动员全党、全社会积极行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精神 , 根据《 国务院关 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的意见》 ( 国发 [ 2 0 1 3 ] 3 0号 ) 中关 于在全 国范 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 1 0 0 个地 区开
展国家生态文 明先行示 范区建设 , 探索符合我国国情 的生态文明建 设模式 的要求 ,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 部 、 国土资源部 、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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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紧密结合 、 高度 融合 , 以推动绿 色 、 循环 、 低碳 发展为基本 途径 , 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 内生动力 , 以培育 弘扬生态 文化 提供有力支撑 , 结合 自身 定位推进新 型工业化 、 新型城 镇化
关于 印发 国家生态文 明先行示范 区建设方案( 试行 ) 的通 知
发改环 资[ 2 0 1 3 ] 2 4 2 0号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发展改革委 、 财政厅 ( 局) 、 国土资源厅 ( 局) 、 水利厅 ( 局) 、 农业厅( 局) 、 林业厅( 局) : 为认真贯彻党 的十八大关 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 ,积极落实十八届三 中全会关于加快生 态文明制度建设 的
利部 、 农业部 、 国家林业局制定了《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 案( 试行 ) 》 。现印发你们 , 请认真组织先行示范地区 申报( 本 次 申报以省级 以下地 区为主 , 每个省 、 自治 区、 直辖 市申报不超过 2个地 区, 并排 出顺序 , 超过 2个的不予受理 ) , 做好建设实施
充 分 认 识 开展 国 家 生态 文 明先 行 示 范 区建 设 的 重 要
法律 、 制度 、 政策 尚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 的要 求 , 落实不够严
格, 全 社会 生 态 文 明意 识也 亟待 加 强 。 选 取 不 同发 展 阶 段 、 不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27•【字号】绍政发〔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绍政发〔2018〕1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绍兴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27日绍兴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18号)精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阔步前进,围绕“双城计、两业经、活力城”要求,紧扣大花园大湾区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深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把绍兴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到2022年,各项生态环境建设指标提升明显,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完善。
具体目标如下:——空气环境质量。
到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国控站点PM2. 5年均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以上,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到2022年,空气质量得到稳步改善,力争80%的区、县(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水环境质量。
到2022年,全面巩固提升剿灭劣Ⅴ类水成果,全市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功能区达标率(鉴湖主体断面除外)达到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0•【字号】晋政发[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晋政发〔2012〕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十一五”期间,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缓解,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居全国前列,环境压力仍在加大,形势依然严峻。
为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作出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和“绿色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转型,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科学转型,环境优先。
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树立“绿色、低碳、洁净、循环、健康”发展理念,提高环境保护综合决策能力,推动绿色转型,提升发展质量。
--民生为本,城乡共建。
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同治、环境设施同建、环境权益同享,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公平的环境权益。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突出分类指导、分区控制,集中力量解决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多措并举,全程防范。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实施污染源头控制,强化生产、流通、消费等全过程环境监管,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2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2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15•【字号】〔2022〕—23•【施行日期】2022.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2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2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唐山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2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5日唐山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2年度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和“三个走在前列”要求为引领,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六大体系为着力点,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巩固优势,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通过改革创新、系统治理和精准施策,倾力打造人地和谐美丽现代化唐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在2021年启动国家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基础上,2022年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到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体系不断夯实,国土空间安全格局基本形成,产业转型升级再上新台阶,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牢固树立,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标准,积极迎接省生态环境厅预审和生态环境部核查。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1.28•【文号】环发[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环发[201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现就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认识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重大意义(一)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建设示范区是生态省(市、县)、生态工业园区、生态乡镇(即原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统称,是最终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过渡阶段。
自2000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组织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已有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山东、安徽、江苏、河北、广西、四川、辽宁、天津、山西等14个省(区、市)开展了省域范围的建设,500多个市县开展了市县范围的建设。
其中,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江阴市、太仓市,浙江省安吉县,上海市闵行区,北京市密云县、延庆县,山东省荣成市,深圳市盐田区等11个县(市、区)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1027个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标准,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二)生态建设示范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响应,引起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许多地方以创建工作为抓手,优化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节能减排、加强城乡环境保护,提升了公众环保意识,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部分地区已初步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鄂府办发〔2022〕80号•【施行日期】202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80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16日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规划(2021-2035年)第1章创建基础与面临形势“十三五”期间,鄂尔多斯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重大战略部署,生态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新成就,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1.1创建基础1.1.1生态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推进制度和方案建设。
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填补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法律空白。
颁布实施了《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制定了《鄂尔多斯市2018-2020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鄂污防治办〔2018〕3号)、《鄂尔多斯市水环境生态考核补偿办法(试行)》(鄂府发〔2020〕44号)、《鄂尔多斯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十大孔兑综合治理2022年度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2〕51号)等成果。
2013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发布
2013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发布作者:郭庚来源:《绿色中国》2014年第04期3月17日,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在京发布2013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
这是该会首次对外发布“2013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
内容涉及“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部署推进一批重大生态工程”、“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等。
“2013年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投入力度大,成效显著。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长助理王春益表示2013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值得宣扬的亮点颇多,这也是“十大事件”发布的重要意义。
2013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分别为: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紧紧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13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2、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
2013年5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3、全国雾霾污染严重,国家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2013年,全国先后有30个省份遭受雾霾天气侵袭,雾霾天气几乎常态化,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针对大气污染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16•【字号】宝政办发〔2024〕24号•【施行日期】2024.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16日宝鸡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依据生态环境部2024年2月颁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宝鸡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更加有力,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谋划和发展生态文明重大工程、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方面明显提升,形成先进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集约节约的生态经济体系、和谐安全的生态安全体系、幸福健康的生态生活体系、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
力争2024年底,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要求,2025年继续巩固提升,2026年达到申报要求。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一)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抓紧抓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责任追究。
关于印发荆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
关于印发荆门市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大力加强荆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实施《荆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规划(年)》的实施,现将《荆门市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荆门市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荆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挥部年月日荆门市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全面完成《荆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规划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大力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协同推进实力荆门、文化荆门、生态荆门、幸福荆门建设,全面实施“中国农谷”和“柴湖振兴发展”战略,为湖北生态省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年,颁布实施《荆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年)》;京山县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工作,完成《京山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钟祥市、沙洋县、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规划编制并颁布实施;全市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乡镇个,市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村个;完成荆门生态立市决定落实责任分解方案和年湖北生态省建设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一)颁布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
. 报请环保部对《荆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年)》组织评审,通过环保部组织论证,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实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完成时间:月底前)(二)推进县、市、区生态创建工作。
.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要求,京山县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工作。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07•【字号】武政规〔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1年8月7日目录第一章创建基础与形势分析第一节创建基础第二节机遇和挑战第二章规划总则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规划范围和时限第四节规划目标第五节规划实施策略第三章健全生态制度第一节建立健全领导决策制度第二节优化完善考核制度第三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度第四节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第五节落实规划环评制度第四章巩固生态安全第一节打赢蓝天保卫战第二节打好碧水保卫战第三节打好净土保卫战第四节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第五节提高林草覆盖率第六节保护生物多样性第七节完善危险废物处理体系第八节完善环境应急机制第五章优化生态空间第一节加快生态保护红线落地第二节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第三节编制河湖岸线保护规划第六章发展生态经济第一节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第二节控制用水总量第三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第四节降低碳排放强度第五节推进清洁生产第六节推进循环农业发展第七节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第七章践行生态生活第一节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第二节开展“千吨万人”行动第三节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第四节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第五节提升公园绿地面积第六节升级农村厕所革命第七节推广绿色建筑技术第八节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第九节深入实施垃圾分类第十节推行绿色生活方式第十一节提高政府绿色采购比例第八章弘扬生态文化第一节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第二节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第三节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度第九章重点项目第十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强化考核评估第三节保障资金投入第四节促进科技创新第五节推进全民参与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前言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依据《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副省级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环办生态函〔2021〕73号)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编制《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全面分析形势和任务,认真总结生态省建设经验,研究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也付出了较大的资源环境代价。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全面开展生态省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重大部署,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为浙江当代人民乃至子孙后代谋福祉的战略举措。
全省上下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走生态立省之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注重建设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浙江人民的生活品质。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动员全省上下共同奋斗,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十二五”时期的目标是:——生态经济加快发展。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产业结构加快形成,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清洁生产普遍实行,生态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15•【字号】宁委发[2013]56号•【施行日期】2013.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宁委发〔2013〕56号2013年10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走在生态文明新时代前列,建设“美丽中国”标志性城市,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多年来,全市上下坚持“生态为基”方针,坚持“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道路,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随着南京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全市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日益明显,成为制约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的最大“短板”。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必然选择,是加快转变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代际公平、改善老百姓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重要性和艰巨性,以更新的发展理念、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政策举措,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坚持不懈,务求实效。
二、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以优化空间发展布局、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把南京打造成自然生态与社会文明高度和谐统一、独具魅力的绿色都市,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0.13•【字号】鄂发[2009]25号•【施行日期】2009.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09年10月13日鄂发[2009]25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提高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是以人与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发展道路的文明形态。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新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湖北具有较为丰富的生态环境资源。
长江、汉江贯穿全境,湖泊密布,水网纵横,素有“千湖之省”、“鱼米之乡”的美誉。
拥有中纬度地区唯一保持完好的神农架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是举世瞩目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所在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地位非常重要。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生存之本和发展之基,对我省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和发挥生态环境比较优势,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生态湖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构建“生态湖北”为目标,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化;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坚持尊重规律、善待自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坚持实践创新,注重制度建设,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宣传引导,鼓励全民参与,切实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让“千湖之省”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全社会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12.27•【文号】•【施行日期】2023.12.2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3年12月27日)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代新征程开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了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内生动力不足,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部分区域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尚未根本扭转,美丽中国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新征程上,必须把美丽中国建设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二、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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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加强建筑能耗监测、建筑和装饰材料监管,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4
(二)建设美丽乡村
优化农村布局,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中心村,引导农村人口集中居住。
市政府农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55
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和异地搬迁。
市扶贫开发办、市移民局
市政府农办
61
(三)推进城乡生态一体化
以生态文明理念统筹城乡发展,把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生态文明发展示范区,郴资桂、郴永宜城镇群区域建设成为“两型”特色鲜明的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
市发改委、市政府农办
62
以嘉禾县建设省级城乡一体化示范县为推动,探索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发展道路。
市经信委
32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33
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支持永兴县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等“三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34
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合理开发利用水能、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替代能源。
67
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68
(二)倡导绿色消费模式
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抵制过度包装商品和一次性用品。
市环保局、市节能办、市广播电视台
69
推行绿色消费方式,引导城乡居民使用节能型产品。
市环保局、市节能办
70
四、建设生态文化体系
(二)倡导绿色消费模式
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
27
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推进火电、水泥、冶炼、采选、造纸、制革、印染等落后工艺和过剩产能退出市场,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的项目准入。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28
做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减排工作。
56
开展空心村整治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保障农村人居安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农办
57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五化”工程,积极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市政府农办、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市农业局
58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理。
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25
整治砂石开采,依法取缔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村庄周围的采砂场、采石场。
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
26
(四)突出减排,实施“蓝天工程”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整治火电厂和工业炉窑脱硫脱硝、城区建设工地扬尘、垃圾场扬尘、渣土运输、机动车尾气排放、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餐饮油烟污染等,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37
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全市重点建设11个农业示范园区。
市农业局、市乡企局
38
支持生态养殖业和生态林业发展。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市林业局
39
大力发展现代庄园经济,重点在郴资桂、郴永宜城镇群区域以及高速公路、国道等沿线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现代农庄,各县市区至少规划建设1个高标准现代农庄,把庄园经济打造成为郴州的一张名片。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43
(四)大力发展生态养生经济
顺应生态养生新潮流,弘扬养生文化、发展养生经济。重点发展饮食养生、保健养生、温泉养生、文化养生、老龄养生、体育健身,建设一批以生态休闲、生态养生、生态疗养为主要功能的休闲养生景区、休闲养生养老基地、休闲养生养老乡村,打造一批特色养生品牌,把郴州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生态养生城市。
市环保局
29
推进间接减排,充分发挥森林、湿地的固碳、吸碳、储碳作用。
市林业局
30
二、建设生态产业体系
(一)发展生态工业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有色金属、能源、化工、建材、锻铸造等传统产业,大力培育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制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市经信委
31
做大做强生态工业园区,突出支持省级园区发展,支持扩园调规工作。
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12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划定“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13
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污染源监管。
市环保局
14
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确保主要水系和出境断面水质达标。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15
重视水生态修复。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崩岗治理、坡耕地治理。
附件3
郴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任务分解
主要内容
市直主要责任单位
1
一、建设生态自然体系
(一)突出绿化,实施“青山工程”
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突出抓好山系绿化,严格实施“禁火、禁伐、禁荒、禁猎、禁牧”。
市林业局
2
突出抓好城市绿化。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市园林局
3
突出抓好水系绿化。
市水利局
65
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同治”工程,在全市构筑青山绿水、田园风光、特色产业、城乡新貌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市政府农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66
四、建设生态文化体系
(一)强化生态文明理念
倡导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市委宣传部
市委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
8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大、政协要充分行使依法监督、民主监督职能,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83
(二)完善政策机制
落实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和机制。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区扶持机制,加大补偿力度。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84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补贴政策。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44
三、建设生态宜居体系
(一)建设宜居城镇
推进山水城市建设,以优化提升“十山十湖”为重点,突出做好城市水景观、水生态建设。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
45
三、建设生态宜居体系
(一)建设宜居城镇
严格规划控制,坚持“不挖山、不填水、不砍树”,保护城市山水自然风貌。
市规划局
46
开展城市绿荫行动,建设生态园林城市。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园林局
47
深入推进“三创”工作,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大提质,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园林局
48
全面开展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石材加工为重点的城市噪声污染治理。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49
保护文物古迹和人文景观,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彰显历史文化特色。
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
16
加强湿地保护,增强水域湿地生态功能。
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17
开展城市水域清淤治理,恢复和改善城市水体功能和质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
18
开展供水水源工程建设,争取实施“长株潭衡郴直饮水工程”。
市发改委、市水利局、郴电国际
19
实施农村、市政府农办
20
(三)突出治污,实施“净土工程”
抓好以三十六湾、雷坪矿区、鲁荷矿区、柿竹园、玛瑙山、瑶岗仙等工矿区以及全市427座尾矿库为重点的矿山综合治理。
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21
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争创全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区。
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22
市政府农办、市爱卫办
59
三、建设生态宜居体系
(二)建设美丽乡村
建设绿色乡村文化,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古村、古居、古树名木保护力度。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政府农办、市林业局
60
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突出郴州大道新农村示范带建设,着力抓好600个新农村示范点,推进全市“十城百镇千村”新农村建设。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加强疾病防控,广泛推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
市爱卫办、市体育局
71
采取极力措施,政府带头、公共部门先行,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倡导绿色出行。
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市公汽公司
72
大力保障消费安全,提高生活用品安全水平,杜绝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市政府农办、市发改委
63
坚持生态优先,利用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和享受“中央苏区”政策的机遇,突出抓好罗霄山片区发展和扶贫攻坚工作,着力建设华南生态屏障和“三江源”核心保护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市扶贫开发办、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64
支持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产业发展。
市扶贫开发办、市民宗局
4
突出抓好通道绿化。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路局
5
突出抓好村镇绿化。
市政府农办
6
加快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对荒山荒地、矿山开采区、边坡和黄土裸露地、石漠化地区等生态脆弱区,实施“复绿工程”。
市林业局
7
建设以“大十字城镇群”为核心的森林生态“绿心”,形成全国林相一流的森林生态区域。
市林业局、
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