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硕士学术活动、实践活动考核登记本(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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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长江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参加学术活动、实践活动考核登记本

姓名:

专业:

指导教师: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目录

一、长江大学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 (1)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报告列表 (2)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3-7

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作学术报告登记表…………………………………8-10

五、长江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学(科研、社会)实践考核表…………11-12

长江大学

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

为调动研究生自觉参加学术活动的积极性,追踪科学前沿,拓宽知识面,活跃学术气氛,促进学术创新,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长江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特作以下规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科研实践或社会实践等实践活动。学术活动为必修环节,要求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1个学术学分,其中,必须在院(系)及以上级别学术会议上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每次0.5学分,参加院(系)及以上级别学术会议,每次0.1学分。另外,还应从其它实践环节中至少选1个实践环节, 考核合格后取得1学分。

参加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应填写《长江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实践活动考核登记本》上对应项目并由导师签字认可。所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考核合格取得学分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申请进入学位论文答辩前将《长江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考核登记本》交院(系)研究生秘书备案,院(系)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实践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本规定自201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8月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学术报告列表

院(系)考核意见:

该生学术活动、学术报告共获得学分。

主管领导签名:(公章)

年月日

备注: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提交主办方的会议通知(复印件)。

备注: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提交主办方的会议通知(复印件)。

备注: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提交主办方的会议通知(复印件)。

备注: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提交主办方的会议通知(复印件)。

备注: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提交主办方的会议通知(复印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作学术报告登记表(1)

备注: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提交主办方的会议通知(复印件)。

备注: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提交主办方的会议通知(复印件)。

备注: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提交主办方的会议通知(复印件)。

长江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学(科研、社会)实践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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