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及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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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及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及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为贯彻建设部、省建设厅、威海市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我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我公司及其所属各项目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特制定《江苏天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及劳务纠纷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分公司各所属项目部要从确保威海市建筑市场稳定政治高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原则,充分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之中。
二、组织体系:(一)、分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于淑芳副组长:邹金生成员:王晓辉、于淑华、姜红云、丛真真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宋晓海成员:于淑丽、孙晓燕、张艳红、冯晶晶
(二)、各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一)分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1、建立分公司以及项目部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2、负责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3、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分公司和项目部相关人负责和应急处理程序,层层落实,保证对突发事件迅速、正确做出反应,避免事态恶化。(二)分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分公司经理是处理本企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部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
3、负责组织协调所属企业的保稳定工作,认真排查所属项目,对存在隐患的项目制定预案,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如发生群体性事件,企业领导小组应负起责任,把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在本单位控制和解决事件。(三)所属项目部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
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原则上由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项目部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本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农民工进行沟通,负责经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3、根据预警级别(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启动预警机制后,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负起责任,关注施工队伍动向,重点是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底数不清;(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款区分不清;(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4)联营项目未直接管理的外施队。
四、突发事件应急状态描述: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1、前兆阶段:劳务人员向项目部或有关部室索要劳务费、材料费、租赁费等,出现矛盾并煽动员工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劳务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按施工进度应撤场但占据施工场地或
生活区拒不撤场时;劳务人员聚集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办公地点或围堵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时;劳务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
2、紧急阶段:劳务人员聚集到所属施工单位机关或公司办公机关,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劳务人员聚集到公司以外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劳务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3、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劳务人员情绪得到控制,所属项目部负责人能与劳务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4、解决阶段:与劳务负责人或代表示成一致意见且聚集的劳务人员已经疏散或退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时;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时。
五、报告程序所属单位劳务部门及所属项目部任何工作人员在发现出现本预案的应急状态的前兆阶段和紧急阶段所描述的情况时,均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顺序如下:1、应急状态前兆阶段:
项目部有关人员项目经理经理办公室应急小组领导人力资源开发服应急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