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论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必然、与当前支付清算体系对接的设计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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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91 银行管理论文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必然、与当前支付清算体系对接的设计和
会计核算
一、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第一,从中央银行层面将法定数字货币确定为主权货币,由央行对法定数字货币做信用背书,有利于中央银行从整体上统筹纸质货币、电子货币与数字货币,确保人民币计量单位和价值的唯一与币值稳定。
第二,整合?Y源、大幅节约成本。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法定数字货币代替纸质货币流通后,可实现永久循环,将大幅减少人民银行纸币生产、存储、发行、流通、回收及销毁环节和反假人民币的成本,商业银行纸币流转的相关成本也将大幅减少;二是法定数字货币与纸币、电子货币同为主权货币,相互之间的转换通过中央银行的系统实现,将节约纸币、电子货币、法定数字货币转换的交易成本。
第三,将法定数字货币纳入货币政策的统筹范围。将法定数字货币的需求总量、发行总量纳入一国货币发行总量进行统筹规划,对于保持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及传导机制的灵活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监管当局能够获取巨大的数据,对于监测洗钱、恐怖活动提供监管便利,为金融稳定提供预警参考。
二、法定数字货币与当前中国支付清算体系对接的框架设计
(一)实现对接需要确定几个基本条件
“发行人民币管理流通人民币、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的职能之一,并通过人民银行内设相关职能部门实现。将数字货币纳入人民银行的货币发行体系后,在中央银行层面实现与纸币发行、交易、清算和结算的对接,需要确定以下几个基本事项:
第一,数字货币的计量单位和价值与纸人民币相同。
第二,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纸币的性质一样,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属于发行基金,即属于国
家所有。人民银行每年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量和发行纸币的量加总等于货币供应增量。
第三,通过技术手段架设通道,不改变当前中国支付清算机制(或出于适用目的的微调),使法定数字货币通过支付清算系统实现在流通环节的流转。区分纸质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当法定数字货币被人民银行发行之后,通过设置二级科目,将其从中央银行流转到商业银行、再从商业银行流转到单位和个人的通道通过中国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实现。
(二)对接的框架设计
(三)对接后的会计核算方法
一是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时,在“610发行基金、330发行基金往来”科目下设置“法定数字货币”和“纸币”2个二级科目,分别用于核算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和纸币;新设“法定数字货币”科目,用于核算商业银行持有的数字货币数量。
二是数字货币投放时,借:发行基金往来―法定数字货币
贷:流通中货币―法定数字货币
三是数字货币回笼时,借:流通中货币―法定数字货币
贷:发行基金往来―法定数字货币
期末,流通中的货币科目下的法定数字货币贷方余额,反映中央银行向社会流通领域投放的数字货币量。
四是商业银行从人民银行提取数字货币的核算方法是:
借:数字货币(新设科目)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五是商业银行将法定数字货币存入人民银行的核算方法是:
借:存放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贷:211商业银行存款/212信用社存款/219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法定数字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