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须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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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须知公示牌

农民工维权须知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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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维权须知公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电话:。

建筑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建筑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建筑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名称
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总承包
企业
名称
施工企业
备案证书编号
法人
联系Hale Waihona Puke 话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
企业
名称
/
劳务企业
资质证书编号
/
法人
/
联系电话
/
现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投诉热线
信访局
劳动监察机构
住建局
盐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工资结算日期
每月号结清上月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
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接访地点
工人欠薪
投诉程序
施工单位或班组未按合同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工人可向项目经理部反映,请求协调处理;项目经理部不积极处理的,可向总承包企业反映;如仍无明确处理意见,工人可委派代表(3-5人)向信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合规申请协调处理。
如欠薪主体不服从调解,相关部门将对企业欠薪行为进行处理,工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报案、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无锡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1

无锡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1

无锡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1无锡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尊敬的农民工: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向您告知以下事项,请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行使权利。

一、劳动合同签订1.1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您与用人单位应当在就业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1.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包含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安全保障等条款。

1.3 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但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不得超过五年。

1.4 多次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续签,若用人单位未续签合同并继续雇佣您工作的,即视为双方继续劳动关系存在。

二、工资支付2.1 工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2.2 工资组成:工资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3 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可以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等方式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拖欠工资。

2.4 工资明细:用人单位应提供工资明细,明确每项工资构成及金额。

三、劳动条件保障3.1 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一般不得超过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3.2 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定规定给予您法定的休假和休息时间。

3.3 职业健康与安全:用人单位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且不得让您从事超过法定劳动强度或有损身体健康的工作。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4.1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2 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

4.3 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节假日福利、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附件:1.无锡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法律相关政策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关系、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2.续签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再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继续劳动关系。

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尊敬的农民工朋友:为了您的合法权益,特此告知您以下内容,请您仔细阅读并依法行使权益。

一、工资支付1.用工单位应当按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2.用工单位应当设立工资支付账户,并向您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3.工资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形式,您有权选择支付方式。

4.如果您的工资支付存在问题,请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

二、劳动合同1.您与用工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

3.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有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

4.如用工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违法情况,请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2.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一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

3.您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假。

4.如果您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受到侵害,请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四、劳动保护1.用工单位应保障您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

2.用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

3.如发生工伤事故,请及时就医治疗,并向用工单位报告。

4.如您的劳动保护权利被侵害,请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五、违法用工1.用工单位禁止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拖欠工资、辞退或降低工资等违法用工行为。

2.用工单位违法用工行为会受到法律处罚,您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支持。

3.对于涉及农民工的跨地区用工,您可以通过用工单位、劳动监察部门等途径获取相关政策及信息。

【附件】:援助方式、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监察部门联系方式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文件,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工资支付凭证:指用工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时所提供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凭证等。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3*20mm附件二: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

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

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

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

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8*26mm。

(完整版)农民工权益告知牌

(完整版)农民工权益告知牌

农民工权益告知牌
一、农民工从事建筑劳务作业前,应与用工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以及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条款。

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

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与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将会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二、在劳务作业过程中,农民工有接受技术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交底,拒绝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有按规定获得应得劳动报酬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农民工工资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办法处理。

用工单位是解决拖欠工资的第一责任人。

四、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时,应直接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反映、协商,催讨不成,应持劳动合同、劳动计酬手册和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向工程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也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民工不得以讨薪为理由,越级上访或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对聚众闹事、恶意讨薪、扰乱社会治安者,将视情节轻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投诉电话(用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投诉电话保持畅通,如
有变动,在告知牌上及时更换号码):
1、用工单位负责人电话号码
2、项目经理电话号码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电话号码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话号码
5、总工会电话号码。

农村劳动力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村劳动力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村劳动力维权告示牌模板
尊敬的农民工朋友们:
大家好!我们是维权援助中心,致力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帮助农村劳动力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提供以下告示牌模板,
希望能为你们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
告示牌标题:维护劳动权益,守护尊严
告示牌正文:
尊敬的农民工朋友们:
我们是维权援助中心,致力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为了维护大家的劳动权益,我们特别提醒大家做好以下几点:
1. 遵守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并明确
其中的权益和义务,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 保障工资:加班工资、休假工资等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若
遇到拖欠或减少工资的情况,请及时向我们寻求援助。

3. 维护安全: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不正当操作,请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 合法维权:如果你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维权,我们将为您提供法律援助和协助。

维权援助中心地址:[中心地址]
咨询[咨询电话]
请记住,维权从我做起,合法权益由我守护!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争取公平和尊重!
维权援助中心
日期:[日期]
----------
(注意:此模板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பைடு நூலகம்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附件4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农民工维权注意事项项目名称1.在入场施工前要与用人单位(总承包或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2.要及时向企业号等信息,便于企业每月发放工资。

3.要配合企业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实行现场签到。

4.企业当月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联系承建单位劳资负责人,如果连续2个月以上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向XXX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5.发生拖欠工资且已有欠条等相关证明欠款证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相关法律不明白的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

公示栏人为支付公示(按月支付)项目地址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承建单位(总承包)联系电话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相关制度公示企业施工注意事项1.开工前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工伤保险。

2.必须实行按月支付工资,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条约,编制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和人为支付台账,保存年限为三年。

3.工程项目发放工资实行银行代发。

分包企业必须按月向总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表,由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

3.购买工伤保险后,在用工前实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送人员诨名册,增加或减少的人员时及时更新。

4.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实时向工信(商工)部分反应、社会投资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实时向行业主管部分反映。

分包单位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投诉咨询电话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令救济咨询电话2020年最低。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电子版长(200cm宽160cm),颜色为白纸红字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电子版长(200cm宽160cm),颜色为白纸红字
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某某项目施工企业
解决欠薪问题领导小组
组长: 电话号码:
副组长: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成员: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总包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资人员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一卡通负责人
联系电话
属地乡镇政府举报电话
附件1:
县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须知:
1、选择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且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从事劳务工,主动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
2、注意收集劳动关系证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具体欠薪凭证以及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等材料和信息,一旦遭遇施工企业(项目部)拖欠工资的情况,应直接向施工企业催讨,催讨不成,应及时向工地解决农民工欠薪领导小组反映,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及时向用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或向行业主管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也可直接到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务工人员应当配合用工单位的"一卡通"管理工作,不得以过激的方式讨薪,不得参与劳务分包方、包工头等组织的以讨薪为名的追索工程尾款、质保金、寻求解决经济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否则将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4、严禁非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社会闲杂人员以务工人员名义组织参与各类群体性讨薪事件,一经发现,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农民工维权须知告示牌范本

农民工维权须知告示牌范本

农民工维权须知公示牌【】项目(简称“本项目”)是【】公司(简称“我公司”)投资、开发的项目,是我公司的合法财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保护。

我公司于【】年【】月【】日与【】公司(简称“总包方”)签订了【】合同(简称“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总包方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并负责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为增强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我公司特向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公示如下:一、农民工在参与本项目施工前,不要以口头约定或事后结算工资或劳务费的形式上岗,请特别注意做到以下两点,以便在发生用工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认真核查用工单位资质及资格,确认是否为总包方或总包方书面确认的分包方,并留存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用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资料。

2.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应包含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及工期、工资标准或单位造价、工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安全和质量责任以及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应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并加盖用工单位公章后各持一份。

二、用工单位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应拒绝上岗,并向本市(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向当地镇(乡)政府举报。

三、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劳动合同或劳务不符的工作内容,应及时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四、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与用工单位结算工作量及工资,工作量及工资明细表要经过用工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五、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依照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约定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

六、如果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应及时分别向用工单位的相关部门、上级单位、总包方反映;如用工单位仍未改正违约行为的,应及时向市(县)建设行政部门反映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七、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到期或本项目工程完工时,用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农民工应及时持劳动合同、工程量结算依据或欠款凭据等资料并通过如下一种或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向用工单位相关部门、用工单位负责人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索要农民工工资;2.向用工单位的上级单位相关部门、上级单位负责人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索要农民工工资;3.向总包方及其负责人反馈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要求解决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4.向本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部门(建设局或者建委)反映情况,要求协助解决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5.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等)投诉,要求协助解决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6.依据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12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12

(一)民工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维权工作全面负责,不得向无资质单位和个体分包工程;用人单位对民工维权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得向工人收取风险金、抵押金、保证金。

(四)民工工资应当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工程竣工验收时付清所有民工工资。

工资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民工本人,不得由他人代领。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规定为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用人单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侵权行为的,民工有权利向所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工会或建设证主管部门投诉。

(六)民工应合理合法追讨工资,不得出现游行示威、围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等违法行为。

民工工资发放日期:每月工资除特殊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外,均为次月15日发放。

农 民 工 维 权 告 示 牌告 示 告 示 劳 动 合 同(一)民工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维权工作全面负责,不得向无资质单位和个体分包工程;用人单位对民工维权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得向工人收取风险金、抵押金、保证金。

(四)民工工资应当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工程竣工验收时付清所有民工工资。

工资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民工本人,不得由他人代领。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规定为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五)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用人单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侵权行为的,民工有权利向所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工会或建设证主管部门投诉。

(六) 民工应合理合法追讨工资,不得出现游行示威、围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等违法行为。

民工工资发放日期:每月工资除特殊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外,均为次月15日发放。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国土建设主管部门 沙县建设局 建工股受理地址 联系电话预防和解决欠薪领导小组组长姓名联系电话属地劳动保障部门 沙县劳动局受理地址联系电话。

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农民工维权告知牌一. 了解您的基本权利1.知情权2.获得教育培训的权利3.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4.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5.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6.紧急撤离权。

7.批评.检举.控告权。

8.获得赔偿权。

二:了解您的基本义务1.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这既是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利,又是每一位劳动者的安全生产义务。

4.发现事故陷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三:如何维护您的权利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工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供仲裁申请。

5.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应符合法律法规。

6.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7.劳动者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符合法律规定。

四:如何履行您的义务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

2.劳动者从事国家支付宝的技术工种,必须持有上岗。

3.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

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不辞而别。

农村劳动力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村劳动力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村劳动力维权告示牌模板
尊敬的村民们:
为了维护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制作此维权告示牌模板,您可以根据需要制作和张贴于农村地区。

以下是模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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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牌标题:农村劳动力维权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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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权益提醒
- 农村劳动力具有平等的劳动权利,不论性别、年龄、职业等差异。

- 农村劳动力有权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和工作条件。

- 农村劳动力有权享受与城市劳动力相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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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维权途径
- 如您在工作中遭受侵犯,可以向所在村委会、劳动保障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寻求帮助和咨询。

- 对于违法用工、拖欠工资等问题,您可以报案或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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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注意事项
- 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请注意不使用暴力或过激行为。

- 在咨询和投诉时,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合同和工资单等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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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希望每位农村劳动力都能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勇敢维护自
身的权益。

农村劳动力的权益是不可侵犯的,让我们共同努力,营
造尊重和公平的劳动环境。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
*该告示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请勿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

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农民工维权告知牌章节一、关于农民工维权的背景介绍1.1 农民工的定义和权益保障1.2 农民工维权的重要性和目的1.3 农民工维权的途径和方式章节二、农民工维权的权利和义务2.1 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2.2 安全与劳动保护2.3 工时和休息休假2.4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2.5 职业培训和提升机会2.6 合法权益的保护与维权章节三、农民工维权的具体操作流程3.1 收集证据和资料3.2 寻求法律援助和咨询3.3 提出申诉或投诉3.4 提交维权申请或诉讼3.5 参与调解和解决纠纷3.6 维权结果的评估和处理章节四、农民工维权案例分析与提示4.1 维权案例分析4.2 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4.3 维权中的常见困难与对策章节五、附件本文档相关附件的列表和说明法律名词和注释:- 劳动合同:雇佣双方约定劳动关系和权益的文件。

- 工资支付:雇佣单位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动者的报酬。

- 安全与劳动保护:雇佣单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 工时和休息休假:雇佣单位合法规定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雇佣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提供相应福利。

- 职业培训和提升机会:雇佣单位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提高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发展机会。

- 维权申请或诉讼:劳动者向相关部门申请维权或提起法律诉讼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调解和解决纠纷:通过调解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的过程。

- 维权结果的评估和处理:劳动者对维权结果的评估和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纠正或申诉的处理。

附件:(请根据需要进行详细列出)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阅附件列表,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无锡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1

无锡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1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总包单位单位地址企业受理农民工投诉电话工程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开竣工日期项目经理办公地点电话手机市县区有关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地址鸿桥路879号投诉电话66819010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地址梁青路718号投诉电话85863314工会组织受理地址梁青路328号投诉电话858673501235113告知事项1建筑业农民工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与用工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劳动纪律
5、建筑业农民工有权对各种侵权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投诉采用分段投诉的办法:首先直接向项目经理进行投诉,项目经理处置不力,可向总包单位受理投诉部门投诉,如总包单位处置不力,可向市(县)、区有关部门投诉,市(县)、区投诉部门未予处பைடு நூலகம்,可向市级有关部门投诉。劳资侵权行为向劳保部门投诉,其他侵权向建设部门、工会组织投诉。
告知事项
1、建筑业农民工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与用工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劳动纪律。
2、建筑业企业应为农民工建立劳动计酬手册,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4、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总包单位
单位地址
企业受理农民工投诉电话
工程项目
名称
项目地点
开竣工日期
项目经理
办公地点
电话/手机
市(县)、区有关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地址
投诉电话
劳动保障部门
受理地址
投诉电话
工会组织
受理地址
投诉电话
市级
有关
部门

农田劳动者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田劳动者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田劳动者维权告示牌模板
尊敬的农田劳动者们,
我们旨在帮助您了解您的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请仔细阅读以下声明:
1. 受雇权利:您有权在一个安全、公正和有尊严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您的雇主有责任为您提供安全的住宿和适当的工作条件。

2. 工资支付权利:您的劳动应当获得公正报酬。

您的雇主不能拖欠您的工资,必须按时支付您的工资。

3. 加班权利:加班工作应该遵循法律规定并获得合理报酬。

您的雇主不能强迫您超时工作,也不能拖欠您的加班工资。

4. 健康与安全权利:您有权在工作场所中获得合理的安全和健康条件。

您的雇主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和培训,以确保您的安全。

5. 公平对待权利:您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或虐待。

无论您的国籍、种族、性别或宗教如何,您都有权平等对待。

6. 维权支持: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犯,我们将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

请尽快向我们举报,并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

重要提示:
- 如果您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请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 如果您需要匿名举报,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以便我们能够确保维护您的权益的同时保护您的隐私。

我们坚信,每位农田劳动者都应该获得公正的待遇和保护。

我们将竭尽全力支持您的维权和抗争。

谢谢!
您的权利支持团队。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五、在维权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 采取过激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考勤公示栏工资公示栏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总承包单位单位名称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劳务管理员联系电话监理单位单位名称项目总监联系电话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清欠办地址海州区整洁路15号联系电话85461930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劳动监察支队地址朝阳东路22号联系电话12333考勤公示栏
联系电话
连云港市劳动监察支队
朝阳东路 22 号
联系电话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85461930 12333
维权提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地维护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一下事项:
一、进场后请尽快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提供资料办理工资 卡。
二、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 度。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知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 单位
监理单位 当地建设主
管部门 当地劳动保 障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单位名称 企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劳务管理员
单位名称 项目总监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连云港市清欠办
海州区整洁路 15 号
三、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应妥善管理 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 岗牌、考勤记录、工资表、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以 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农民工维 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 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广大农民工朋友们:大家好!出门打工不容易,为了家庭和生活,咱们背井离乡,辛勤劳作。

但有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公平的事儿,比如工资被拖欠、工作环境不安全、权益受到侵害等等。

为了让大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设立这个维权告示牌,给大家讲讲相关的知识和办法。

一、了解您的权益1、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咱们最关心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克扣咱们的辛苦钱。

2、休息休假的权利咱们也有权利享受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

不能被强制无休止地工作。

3、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用人单位要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咱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咱们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咱们权益的重要依据。

在开始工作前,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合同中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重要条款。

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咱们要保留好工作的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

三、工资支付1、工资支付的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用实物、有价证券等替代货币支付。

2、工资支付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果遇到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工资被拖欠怎么办如果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咱们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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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须知牌
一、施工单位应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严格按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工程款。

不得用无资质的个体承包人发包劳务工程
二、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其使用的建筑民工签定书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和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严格按劳动用工合同约定每月定期发放民工工资。

三、总包单位是建筑民工工资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包单位是直接责任人。

四、如施工单位或用工单位在清欠建筑民工工资问题上处理不力的,建筑民工可到所属地建筑主管部门或劳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五、建筑民工如要投诉,请写明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何工种、工作时间、本人姓名、籍贯,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并出示有效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已发工资凭证、工资结算单等)。

六、建设单位要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按时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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