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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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

泰康人寿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
泰康人寿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
产品简介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健康人生重 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由主险《 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由主险《泰康健康人生终 身寿险(分红型) 和附加险《 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健康人 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构成。主险为分红型保险, 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构成。主险为分红型保险, 附加险为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险为重大疾病保险。主险和附加险不可单独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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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总公司个险事业部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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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总公司个险事业部市场部
保险产品核心功能就是保障, 保险产品核心功能就是保障,健康人生重疾终 身对身故、高残、重疾都有高额赔付, 身对身故、高残、重疾都有高额赔付,是一款真 正的保障类产品,此外,还有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正的保障类产品,此外,还有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保单贷款、保费自动垫交以及减保等功能, 保单贷款、保费自动垫交以及减保等功能,彰显 人性。 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 人性。《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 就是为广大县乡市场特供的一份人生厚礼。 就是为公司个险事业部市场部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1年内非因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 年内非因 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大疾病, 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 病保险金3000元。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 病保险金 元 诊因意外伤害或者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 诊因意外伤害或者 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 罹患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98886 罹患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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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总公司个险事业部市场部
产品特点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1年内非因意外 一、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 年内非因意外 伤害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3000元。 伤害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 元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1年后非 年后非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 98886元。 元

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是一种生命保险中的一种特殊附加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在患上重大疾病后能够获得一定的保障。

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中关于该种保险的具体规定,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的相关内容。

1.保险责任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被确诊患上了保险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额一般是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不会超过被保险人所保的保险金额。

通常重大疾病保险金是由一次性给付,不会根据治疗过程中的费用结算。

2.保险期间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保险期间是通常以被保险人的整个寿命作为限制的。

也就是说,只要被保险人的生命没有终止,就可以一直保障,没有任何终止时间。

但是,在一些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可能会对被保险人何时能够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做出约定,例如需要年满18周岁或者年满20周岁。

3.重大疾病范围保险合同中,通常列明了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重大疾病范围,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产品的设计,针对性的制定重大疾病的种类。

一些常见的重大疾病如:癌症、肝炎、脑中风、心脏病等。

在购买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之前,需要仔细了解险种的范围是否和自身的需求相符。

4.定义和限制保险合同中会对重大疾病的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定义和一些限制。

例如:治疗或诊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或者需要具备一些特定的疾病证明文件等等。

合同也明确在一些情况下,有些疾病不适用于理赔,例如:患病的原因是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或者核辐射等造成的。

5.免赔额免赔额是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的部分,被保险人在符合保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状态之前需要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

例如: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约定了免赔额为30万,如果被保险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的费用小于30万,那么保险公司不会给付任何赔偿。

但如果费用高于免赔额,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赔偿。

6.合同终止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可以终身保障,不受时间限制。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50种疾病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50种疾病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类别
保单生效或复效180日内因疾病导致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因疾病导致的
特定疾病
重大疾病
高度残疾
身故
18岁以下未成年人
退保费
20%
最高10万只限一次
100%
—20%
100%
退保费
18岁以上成年人
退保费
20%
最高10万只限一次
1001.恶性肿瘤
15.瘫痪
29.严重脊髓灰质炎
2.急性心肌梗塞
16.心脏瓣膜手术
30.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脑中风后遗症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31.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4.重大器官移植术
18.严重脑损伤
32.终末期肺病
5.冠状动脉搭桥术
19.严重帕金森病
33.严重克隆病
6.终末期肾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34.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7.多个肢体缺失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4.特定脑中风后遗症
9.特定年龄视力受损
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10.严重头部外伤
1、首家采用中国人寿自己的重疾发生率表制定费率,费率优惠;
2、首家包含范围最广的重大疾病保险,40种重大疾病,10种轻症赔付;
3、唯一包含原位癌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
35.持续植物人状态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36.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9.良性脑肿瘤
23.语言能力丧失
37.严重冠心病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8.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25.主动脉手术

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是一种高保障保险产品,旨在为购买者提供一定的财务保障,以应对突发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和日常生活支出。

本文将就该产品的条款内容进行介绍和解释,以帮助读者更了解该保险产品。

保险范围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保险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保险期限:购买者从购买之日起,开始享有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保障,无任何时间限制。

2.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对购买者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在风险因本和估价因素下的合理保险金额。

买方在购买前,应向保险公司咨询保额的大小和风险评估。

3.保险责任: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保险责任:对于购买者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或赔偿金额,在保险期内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理赔。

–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对于购买者被确诊为特定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规定向购买者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以供应对购买者治疗和生活的支持。

保险费用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保险费用计算根据购买者的年龄、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等要素进行评估。

购买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每次缴费期限内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如果购买者逾期未缴、缴付保险费不足或者有其他违约情况,保险公司有权停止保障。

理赔流程在购买者出现疾病或意外事故等事项导致需要理赔时,购买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理赔申请须附带相应的医疗证明、报销单据等材料。

保险公司将在接到购买者的理赔申请后,认真审核和处理。

如果其认为申请满足合同约定和保险责任的条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将相应的赔款迅速支付给购买者。

注意事项购买者在购买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购买者应当根据自身遭受的风险和需求,合理选择保险产品。

2.购买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全面了解并理解合同中的条款,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免除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等内容,并认真阅读购买说明和相关文件。

3.购买者在交付保险费用之前,应确认保险费用的总额、缴付方式和缴纳期限等。

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ppt版)

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ppt版)
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余额的7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 过180日,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
执行。
第二十六页,共五十页。
健康人生重疾终身 简介 (zhōngshēn)
• 保费自动垫交: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 保险费,我们将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 款及应付利息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 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暴发性肝炎治疗 6个月后才能痊愈,共1.5万元。
严重烧伤
10万元以上,换肤、完全医好 至少20万元
8万 20万 8万 20万
15万 20万
第十三页,共五十页。
治愈率
52% 60% 71% 90%
90% 75%
70%
95%
新农村 新景象 新农村 大需求
需要的产品
第十四页,共五十页。
需要的产品
需求的变化
第二十八页,共五十页。
产品 特色 (chǎnpǐn)
低交费 范围广
高保障 有分红; 管大病 à(d bìnɡ) 能养老; 终身保
第二十九页,共五十页。
产品 特色 (chǎnpǐn)
低交费 高保障 有分 (bǎozhàng) 红
20岁2000元:保障高达13.6万
500元/份 两份起卖!
复利分红 累计 è 生息 (l i jì)
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快(jiā kuài)推进城镇化
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第五页,共五十页。
第六页,共五十页。
新农村 新景象 (nóngcūn)
2021年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今年上半年经济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夏粮产量12310万吨, 猪牛羊禽肉产量3713万吨。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078元,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 际增长9.5%,其中工资(gōngzī)性收入增长18.0%,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8.0%,财产性收入 增长21.3%,转移性收入增长18.6%。扣除价格因素,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实际增 长8.5%。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引言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以下简称“本保险”)是一种针对人们面临重大疾病风险而设计的保险产品,为被保险人在被诊断为某些列明的重大疾病后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本保险的条款旨在为客户提供详细、全面的保险保障信息,帮助客户了解保险的各项责任、义务和限制。

第一章保险计划1.1 保险基本信息本保险是一种人身保险,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指定的在合同生效时存在的个人或机构。

本保险最大的保险年龄与最低保险年龄均为50周岁,最高承保年龄为70周岁。

1.2 保险责任范围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求而定,最高的保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25 种绝症:如癌症、肝功能衰竭、脑血管疾病等;2)开颅术或其他重大手术:如心脏手术、脑部手术等;3)意外纯失明或两耳失聪;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5)终末期肾衰竭或肝衰竭或肺衰竭或终末期肝硬化。

注意,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情况,则本保险只向被保险人支付一次保险金。

1.3 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保额、保险期限、职业及健康状况等多种因素计算。

保险费用可以一次性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

在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如果保费连续两个月未缴纳,则本保险将被自动终止。

1.4 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被保险人的终身。

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保险期限。

第二章管理规定2.1 保险责任一旦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本保险条款所列明的重大疾病,本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也就是在合同中约定的一定金额。

被保险人因与相应的疾病治疗而产生的费用不包括在本保险范围内。

2.2 保险的免责事项保险公司在下列事项发生时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在自杀、自残、自毁的因素下自杀,或者在自杀、自残、自毁的因素下被指示给予帮助;2)被保险人因酗酒、吸毒、非法用药等情况而导致的疾病、伤害;3)被保险人因从事危险运动、职业篮球、足球、橄榄球、摔跤等高风险活动而导致的疾病、伤害;4)被保险人参军、服役、出工作执勤期间死亡、疾病;5)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确认保险单生效之前,已经患有或已接受过保险公司所限定的疾病的治疗;6)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前从未检查过的疾病或因隐瞒或不诚实回答问题导致的疾病。

【幸福人寿】幸福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幸福人寿】幸福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幸福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介绍幸福人生一生护航1生在风险来临之前为自己增加伴随终身的重大疾病保障,任凭风雨来袭,一生无忧。

有备无患才是人生赢家65种保障范围广泛,涵盖65种重大疾病罹患任意一种,赔付100%基本保险金额。

人生小障碍轻松解除人性大关怀保费全免15种多达15种早期治疗保险金疾病包含原位癌,冠状动脉/主动脉/心脏瓣膜介入手术,轻微脑中风等多发“中度”疾病。

20%一旦罹患早期治疗保险金疾病,先行额外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0%。

此项赔付后,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减少。

0费用罹患早期治疗金疾病后,豁免今后的各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金钱,可以用来捍卫人生最后的尊严因意外或疾病初次诊断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赔付100%基本保险金额。

>65种疾病终末期阶段:需由专科医生出具诊断证明和提交临床检查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缓解;(2)根据临床医学经验判断被保险人存活期低于六个月。

全面防范未来风险,强力守护遂意人生6大保障早期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早期治疗豁免保险费,六大保障功能集于一体。

注: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与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含)—60周岁(含)交费方式:3年、5年、10年、15年、20年保险期间:终身保额要求:被保险人<10周岁时,最大不超过20万;10周岁≤被保险人<18周岁时,最大不超过50万;被保险人≥18岁时,最大不超过200万。

具体保险责任请详见保险合同和条款。

我公司在约定情况下不承担保险责任,请关注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自您签收本合同次日起可享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后退保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损失。

关注微信公众号HappyLife_J93案例展示产品详情,请联系您身边的幸福人寿寿险顾问。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是人寿保险公司为保障被保险人在出现重大疾病时获得充足的医疗保障而推出的一种保险产品。

本篇文章将就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进行详细阐述。

一、产品概述1.保险责任本合同针对重大疾病发生所提供的保险保障。

当被保险人被诊断患有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规定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赔款,以保证被保险人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治疗。

2.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终身。

也就是说,只要被保险人每年缴纳相应的保费,保险责任将一直保持有效。

3.投保年龄限制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限制为20周岁至70周岁。

二、保险责任及保险金1.保险责任根据本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在被确诊患有以下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为被保险人提供以下保险责任:- 恶性肿瘤:100%保额赔付- 急性心肌梗塞:100%保额赔付- 脑中风:100%保额赔付- 冠心病重大手术:100%保额赔付- 严重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100%保额赔付-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需要肝脏移植者:100%保额赔付-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需进行透析、肾移植者:100%保额赔付- 失语和失明:100%保额赔付- 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终身依赖呼吸机、人工支气管或其他机器扶助呼吸者:100%保额赔付2.保险金额及保费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被保险人需支付相应的保费,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是否吸烟等因素而定,保费随年龄增长而增高。

3.保险金的申请和领取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需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以便保险公司确认保险事故的发生。

一旦保险公司确认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将及时为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领取保险金。

三、退保及解除合同1.合同解除被保险人有权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

保险公司应当返还被保险人支付的全部保费。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2012版)
1
2
儿 妻车 房票 子 子子 子子
失去健康一切为零
3
食品污染








环境污染
4
重疾严重威胁生命和健康
A、癌症、脑中风、心脏病 占总死亡-60%以上 年人群死亡率-4‰左右 死亡人数-500万人
B、每年新发生重大疾病 发生率-5 ‰以上 城市发生率-8 ‰ 发病人数-800-1000万人
•X周岁
X周岁+180天
•被保险人年龄
终身
16
高度残疾保险责任
意外高残给付保额 合同终止
因病高残 退还所交保费 (不计利息)
合同终止
因病高残给付保额 合同终止
•X周岁
X周岁+180天
•被保险人年龄
终身
17
身故保险责任
• 意外身故给付保额 合同终止

但18岁以下退保费
• 病故 退还所交保费
• (不计利息)
22
课堂练习
李女士(1976年12月5日出生)于2012年6 月1日为本人投保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2012版),基本保额20万,20年交
1)其投保年龄为多少? 2)每年需交保费多少?每天只需多少元? 3)若于2012年12月8日被初次确诊为特疾,并于2013年2月
8日确诊重疾,请问李女士是否可获得理赔?赔多少? 4)若于2012年12月8日被初次确诊为特疾,并于2013年2月
(一)特定疾病保险金 (二)重大疾病保险金 (三)高度残疾保险金 (四)身故保险金
11
十种特定疾病
1、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4、特定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是指一种保险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一旦被确诊患有特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款。

这种保险合同通常覆盖了常见的一些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中风、肝病等。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种保险条款是非常有用的,因为一旦被确诊患上重大疾病,可能需要面对巨大的治疗费用以及生活开支,而这些费用不仅会花费大量的金钱,还会带来心理上的压力和困扰。

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除了保障被保险人在面对重大疾病时的财务风险之外,还提供了其他方面的保护。

例如,有些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还包括了身故赔偿,在被保险人因患有重大疾病而去世时,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金额的身故赔偿金。

此外,有些保险公司还提供了医疗指导服务,帮助被保险人获取更好的治疗。

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时,必须了解保险合同中的细节和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例如,有些保险合同中规定,必须真正确诊重大疾病后方能享受赔款,因此,如果被怀疑患有某种疾病,但尚未得到准确的诊断,那么保险公司有可能不会为此支付赔款。

此外,在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时,还应考虑保险公司的信誉和财务状况,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得到理赔。

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在国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随着人们对健康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需求也不断上升。

许多保险公司也推出了相应的保险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

同时,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重大疾病的治疗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因此,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覆盖范围也在逐步扩大,为更多的人提供了保障。

总之,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对于现代人来说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保险合同。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保险合同中的详细条款来进行选择。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该积极倡导健康保险的概念,加强对消费者的健康知识培训,为大众的健康保护提供更好的服务。

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内容

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内容

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内容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顾名思义,是一种专门针对重大疾病给予保障的保险产品,是现代保险市场的一大亮点。

相比于传统意义上的保险,这种保险更注重对被保障人群的防范和保护,具有更广泛的适用范围和应用场景。

从内容上来看,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癌症保障,另一类是综合重疾保障。

其中,癌症保障的针对对象是高风险、中风险人群,比较适合现代都市人士。

而综合重疾保障则涵盖了心脑血管疾病、肾病、器官内部及囊肿疾病、慢性肝病、血液疾病、罕见病和自闭症等多种常见的大病,对广大人群都有很好的保障效果。

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除了具备常规保险产品的财产保护功能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附加保障功能,即少儿重大疾病保障附加。

这个附加的保障功能,主要是为了照顾那些年龄尚小的儿童,帮助他们及时预防和解决健康问题。

具体来说,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在保险期限内,在被保障人出现所保障的重大疾病后,会给与被保障人一定的理赔款。

理赔款的大小和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每个保险产品的不同而定。

但是,不同保款之间的理论框架和核心原则都是相似的,即理赔款的发放必须是依据福禄特定的规则、程序、文件和政策进行的。

因此,在购买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时,需要详细了解具体产品的保障范围和理赔情况。

另外,值得强调的是,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并不是可以随时投保的。

通常,在投保时需要进行健康体检,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必须保证合格的健康状况才能进行投保。

如果发现身体有其他问题,可能会被拒绝投保或者以更高的费率进行保险业务。

因此,准确评估自身疾病风险和理性选择保险是投保的重要步骤。

总的来说,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现代保险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产品。

它可以提供精准而全面的保障服务,防范和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对于现代都市人士来说无疑是一种非常必要的选择。

但是,选择保险产品需要谨慎,我们需要切实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费率、赔付情况等,才能选择到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健康类保险)2009年十月一日新保险法实施,国寿原康宁终身大病保险在九月底已停售,十月一日现以推最新最的康这终身大病保险,新康宁终身在老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后,大大提升了性价比。

由原来的十大类疾病提升至二十大类,将原先的二陪疾病陪付提升至三陪陪付。

康宁终身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康宁终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类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特色:一份投入多重保障客户一份投入,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多重保障;健康保障全面呵护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不仅对40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障,还对10种特定疾病进行提前给付;重疾范围行业领先康宁终身(2012版)全面承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25种重大疾病、其他15种重大疾病以及10种特定疾病,保障范围广泛,行业领先;特定疾病提前给付针对10种特定疾病,康宁终身(2012版)提供提前给付基本保险金额20%的特定疾病保障,但给付以一次为限,且以人民币10万为上限;高残意外尽显关爱公司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不扣除被保险人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尽显人性关爱。

保险收益:1、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所承担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

若于交费期内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从确诊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2、身故保险金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180天后因疾病身故,如果保险公司没有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公司已经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健宁还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健宁还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意外保险- 健宁还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名称健宁还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适用人群承保年龄1-65周岁保障期限5年、10年、20年。

缴费期限缴费方式年交、趸交。

产品特色1.纯传统健康保障,以最合理的投入享受更丰厚的固定保障。

2.十一大系统疾病一经确诊,即可申请赔付,保户不必因首先支付大笔治疗费用而烦心。

3.70周岁返还所交保费作为健康祝寿金,相当于用利息买保障,强制积累,贴补晚年。

4.独有全残保障,有效扩充病种,不分意外、疾病。

5.保单质押贷款可在经济紧张时缓解家庭压力。

6.交费期满,继续终身拥有保障,积累健康基金。

保险利益保障范围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本合同所指手术,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本合同所指手术,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与手术是指: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脊髓疾病、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暴发性肝炎、严重烧伤、主动脉手术。

3.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满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且未患本条所指的重大疾病或未实施本条所指的手术,将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并继续对其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

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

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1. 什么是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在当今社会,人们对于健康问题越来越重视,因此保险行业也相应推出了针对重大疾病的保险产品。

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即为此类产品中的一种,旨在为投保人提供一种终身保障,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疾病。

2. 为什么需要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在现代社会,尽管医疗技术不断进步,但重大疾病的发病率仍然很高。

一旦罹患重大疾病,不仅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还需要面临高昂的医疗费用。

很多人因为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而导致贫困,甚至影响到家庭的幸福和稳定。

因此,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出现填补了人们在防范重大疾病风险方面的保障空白。

3. 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特点3.1 终身保障不同于一般的医疗险或重疾险,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提供终身保障,即无论何时发生重大疾病,投保人都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赔付。

3.2 保费递增由于终身保障的特点,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保费相对较高,且通常随着投保人年龄的增长而递增。

3.3 健康问题限制为确保保险公司的利益,保险产品通常设置了一定的健康问题限制,需要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进行体检和健康问卷调查。

如果投保人有一定的疾病史或患有某些特定的疾病,可能会被拒绝购买该产品或加价。

3.4 赔付额度灵活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赔付额度是根据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协商确定的,根据投保人的需求和能力来设计。

4. 市场上的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产品目前,市场上存在许多种不同的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提供了不同的选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产品:•中国人寿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平安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中国太平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人保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这些产品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5.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在选择健康人生终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产品时,投保人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5.1 保障范围不同的保险产品对于重大疾病的定义和保障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投保人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清楚产品的具体保障内容。

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条款

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条款

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条款在我们的生活中,疾病的风险无处不在。

为了给我们的健康和家庭经济提供一份坚实的保障,保险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2012 版就是其中一款备受关注的产品。

下面,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它的条款。

一、保险责任1、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

2、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但尚未达到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程度,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每种特定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公司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

3、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 倍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 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健康的关注也越来越多。

然而,疾病是无法避免的,尤其是一些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等,不仅给患者带来身体上的痛苦,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以帮助人们应对重大疾病的风险。

人寿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是一种保险合同,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在发生重大疾病时的经济保障。

根据条款的规定,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需要支付一定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则承诺在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险金。

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保险金可以用于支付患者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日常生活费用等。

这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帮助。

在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时,保险金可以减轻被保险人和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使其能够更好地接受治疗和康复。

然而,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并不是完全没有限制和约束的。

在保险合同中,通常会列明一些具体的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脑卒中等,并规定了对于这些疾病的诊断标准。

只有在符合合同约定的疾病和诊断标准时,被保险人才能够获得保险金的支付。

此外,保险合同还会规定一些等待期和免赔额等条款,以控制保险公司的风险。

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条款内容需要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前仔细阅读和理解。

在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应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同时,被保险人还应该注意保险合同中的一些特殊条款,如犹豫期、退保等,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此外,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条款内容也需要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保险公司应该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和赔付标准,确保保险金的支付能够及时到位。

监管机构则需要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保证其合规经营,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

总之,人寿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是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可以为被保险人在面对重大疾病时提供经济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主要包括哪些病

重大疾病保险主要包括哪些病

重大疾病保险主要包括哪些病重大疾病保险是指一种特定类型的保险,主要针对罹患严重疾病的风险进行保障。

它是以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赔付的形式,帮助被保险人应对疾病治疗和生活费用等方面的压力。

在市场上,重大疾病保险覆盖的疾病范围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类疾病。

1. 心脑血管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是指各种影响心脏和血管系统的疾病,主要包括心肌梗死、冠心病、脑卒中等。

这些疾病往往造成严重的健康问题,且治疗费用较高,因此重大疾病保险通常会涵盖这些疾病,以提供经济支持。

2. 癌症类疾病癌症是当前社会中一个极具威胁性的疾病,而且患病率不断增加。

重大疾病保险在保障范围中通常会包括各种常见的癌症,如肺癌、胃癌、乳腺癌等。

由于癌症的治疗周期长并且费用高昂,这些保险项目能够在被保险人确诊癌症时提供相应的经济资助。

3. 器官移植器官移植是一种相对复杂的手术过程,需要花费大量的心力和资金。

为了应对可能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的情况,许多重大疾病保险提供了对器官移植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肾脏、肝脏、心脏等重要器官。

4. 其他重大疾病除了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和器官移植外,重大疾病保险还可以覆盖其他一些严重疾病,如艾滋病、糖尿病并发症、帕金森病等。

这些疾病有着较高的医疗费用和治疗困难,因此纳入保障范围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及时获得治疗和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提供的保障范围会有所不同。

一些保险公司可能会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包括更多的疾病类型,而另一些公司可能只提供较为局限的保障项目。

因此,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被保险人应该仔细了解和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提供范围,选择最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计划。

总结起来,重大疾病保险主要涵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器官移植以及其他一些严重疾病。

这些保险项目的目的是帮助被保险人在罹患重大疾病时减轻经济负担,确保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支持。

被保险人在选择合适的保险计划时应该充分了解不同公司提供的保障范围,以及自己所需的保障内容,以获得最好的保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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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介绍
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许多疾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并且呈现出日益年轻化的趋势。

针对这一趋势,许多保险公司推出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对于多种疾病给予保障,并且保障额外保障力度,很多投保人也将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作为基本社会保险的有力补充,但很多人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保障范围及重疾的定义,今天小编一一做以解读。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社会保险的有力补充
大部分单位都为员工提供了“五险一金”的保障,很多人认为这部分保障已经足够,殊不知这5类保险只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属于社会保障体系。

保险专家指出,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通常对于大病医疗设置一定的封顶线,而现实中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与所能获得的社保赔付之间,还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即使实际治疗花费未超过社保赔付上限,个人自
付的医疗费用对普通家庭可能仍然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因此,将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则是应对风险的不二之举。

现实中通过配置适当的重大疾病保险构建自己的完美人生的例子屡见不鲜,即使不幸罹患重疾,只要确诊的疾病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范围,即可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保证疾病治疗的及时性,避免因为经济压力而延误治疗,使患者安心治病,同时,也能有效帮助减轻疾病对个人及家庭带来的财务冲击。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弦外之音
很多人以为只要有基本社会保险再配上商业保险就可以万事大吉,衣食无忧了,如果您抱有这样的想法,未免有些过于感性。

其实重大疾病保险都有其固有的保障范围,也存在一部分重大疾病不在其范围之内,因此,投保人要读懂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范围再乐观也不迟。

纵观各大保险公司的重疾险范围,可以发现,一般情况下有几类重大疾病不包含在其中,如:原位癌;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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