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石下矿区整合制碱用灰岩矿开发利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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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石下矿区(整合)制碱用灰岩矿
开发利用方案
工程编号:K2010-245
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
2010年11月
宁化县石下矿区(整合)制碱用灰岩矿开发利用方案说明书
工程编号:K2010-245
院长:洪海山
总工程师:林榕
主要设计人员:柯锦榕
林鸿水
叶品松
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
2010年11月
目录
1、概况
2、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3、矿山地质
4、主要建设方案的确定
5、矿山开采
6、辅助设施
7、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8、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9、开发利用方案简要结论
附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图
1、矿山总平面布置及开拓运输系统图
2、露天采场开采终了平面图
3、0线、A-A′线剖面图
4、采场布置图
1、概况
1.1矿区位置交通及矿区范围
石下(整合)矿区位于宁化县城北东65°直距约22km处,隶属宁化县湖村镇石下村管辖。矿山有简易公路与宁化—明溪公路相通,距湖村镇约1km,交通十分便利(见交通位置图)。
现有持采矿证矿山“宁化县湖村镇石下村官顶老采石场”采
矿许可证号3504240820017,有效期自2008年12月至2010年6
月,矿区范围由A、B、C、D、E、F等6个拐点坐标控制,面积
0.0324km2,开采标高+475m~+520m;现有持采矿证矿山“宁化县
福盛钙业有限公司石下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号3504240620009,有
效期自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矿区范围由A、B、C、D等
4个拐点坐标控制,面积0.0121km2,开采标高+460m~+510m。上
述二矿山矿区范围各拐点平面直角坐标见表1-1。
表1-1 原矿区范围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根据《宁化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Z3整合矿区范
围由1、2、3、4等4个拐点控制,面积0.163km2,开采标高+475m~
+548.7m。各拐点平面直角坐标见表1-2。
表1-2 方案确定的整合矿区范围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
标系)
根据本次勘查工作成果,按照充分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原则,拟申请的采矿权范围为:矿区由1、2、3、4等4个拐点控制,面积0.1088km2,(较整合方案面积减少0.0542km2),开采标高+460m~+550m(采深下调15m)。各拐点平面直角坐标见表1-3。
表1-3 整合矿区申请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1.2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整合矿区属低山-丘陵地貌,地势南高北低,地形切割一般,自然斜坡坡度一般20-40°,局部达50°以上,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约为433.8m。矿区最高点海拔高程548.70m,最低点海拔高程456.00m,相对高差92.70m,均处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上。区内植被较为发育,植被以草本、灌木林及小松树为主,少量杉木林。整合矿区内未见大的地表水,但其西南侧发育一条季节性小水沟,并经拦截汇集成农用小水库,本次调查时水沟及水库均干涸无水。
本区属中亚热带山地气候,年平均气温15-18℃,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春季长达4个月,无霜期214-248天,年均降水量1700-1800毫米,年均日照1757小时,为发展农、林、牧各业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
整合矿区所处的宁化县湖村镇,经济以农业为主,农、林、矿产、旅游资源极其丰富。拥有万亩烤烟、万亩水蜜桃、万亩花
生、万亩订单农业及六万株银杏等生产基地。木材蓄积量48万立方米。矿产资源已开采利用的有石灰石、硅石、钨、煤、高岭土等,其中,石灰石储量10亿多吨,钨储量近39万吨。工矿企业较为发达,素有宁化的工业重镇之称。旅游景点主要有省级风景名胜区天鹅洞群、神凤龙宫地下河景观、福建省最深的内陆湖蛟湖。当地电力、水力资源充足,可以满足工农业及居民的生产生活用电。
1.3矿山开采现状
1.3.1原石下矿区
该矿区已开采多年,采出的石料经破碎成碎石后用于低层民房及普通公路作为建筑石料。
据了解,自2004年普查地质工作以来,矿区历年累计采出矿石量约7.9万立方米,估算其采空动用量为8.35万立方米,故损失量为0.45万立方米,开采回采率95%。目前在原矿区范围内主要形成CK1采场,CK1采场长×宽×高约65×50×31.7m、CK2采场,长×宽×高约70×50×22.8m。
1.3.2 原官顶老矿区
该矿区已开采多年,采出的石料经破碎成碎石后用于低层民房及普通公路作为建筑石料。
据了解,自2003年普查地质工作以来,矿区历年累计采出矿石量约16.8万立方米,估算其采空动用量为17.63万立方米,故损失量为1.83万立方米,开采回采率95%。目前在原矿区范围内主要形成CK3一个采石场,其采场长×宽×高约80×120×28.2m。
原二个采场均采用底部掏采,形成采场台阶高达31.7m和22.8m,存在着安全隐患。
1.4 本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依据
(1)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9]98号《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
(2)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化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明政文【2010】125号);
(3)福建省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2010年11月提交的《福建省宁化县石下矿区(整合)制碱用灰岩矿地质勘查报告》;
(4)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闽国土资储审明字【2010】47号《福建省宁化县石下矿区(整合)制碱用灰岩矿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
(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08】334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初步建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指标的通知》;
(4)设计人员现场了解的部分情况。
1.5 本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的若干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2)根据矿山现状,在规范开采作业确保生产安全的基础上,注意设计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结合,使设计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设计推荐的采矿工艺成熟可靠,主要设备先进,便于现场掌握;
(4)充分利用原有的设备和设施,减少前期投入,以节省投资;
(5)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政策规定,减少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