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与信托的合作模式介绍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2017年07月08日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是比较典型的“合作+竞争”关系。
对商业银行而言,融资租赁是企业获得融资的另一重要渠道,与银行信贷存在替代和竞争关系;同时融资租赁公司自己也需要商业银行的服务,在授信、中间业务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
我国融资租赁业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商业银行发展相对成熟,探讨两者的合作模式和前景具有现实意义。
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直接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介入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扩展市场,借助租赁公司强化在产业链条中的竞争优势。
融资租赁公司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缺少网络化的分支机构,难以在跨行政区域方面形成网络效应,通过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实现更好的发展。
现阶段,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合作,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1、客户与金融产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2、境内人民币融资方面的合作3、国际业务方面的合作1.客户与金融产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一)银行推荐客户,并提供结算等服务的模式是指银行向租赁公司推荐有租赁需求的客户,由租赁公司独立作出业务决策,银行在应收租赁款归集、资金账户监管提供服务,双方还可约定租后管理合作事宜。
这种模式涉及的风险较低,执行的难度较低。
(二)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协助管理的模式是指租赁公司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租赁公司将其直接营销的客户,统一到合作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由银行提供租赁款归集服务,或者还提供账户监管和租后管理等服务。
这种模式涉及的风险也较低,执行的难度也较低。
2.内人民币融资方面的合作(一)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提供保理服务的模式是指租赁公司向银行推荐已完成的租赁项目和客户给银行,银行基于对承租人的授信或者租赁公司提供的增信,提供应收租赁款的保理服务。
这种保理既包括对售后回租的保理,也包括直接租赁等其他租赁形式的保理。
这种模式下,银行承担信用风险,要在给予承租人的授信条件和额度内合作,或在租赁公司提供的增信措施的授信条件和额度内合作。
第6章 信托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
第六章信托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高频考点:信托公司的业务运营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但不得以对外借款的目的将信托财产用于质押。
目前,我国信托公司的业务可以分为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和特别许可业务三大类。
(一)信托业务1.基础设施信托业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参与投资市政工程、公共设施、水务系统、道路交通或者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一般采用信托贷款、应收账款投资等方式。
融资主体多是评级较高的公开发债主体或拥有政府背景的大型企业集团。
2.房地产信托业务房地产信托业务常见的两种运作方式:一是不动产信托,是指不动产所有人(委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将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照信托合同来管理运用不动产的一种法律关系;二是房地产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将资金投向房地产业并对其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这也是我国普遍采用的房地产融资方式。
3.证券投资信托业务证券投资信托的业务模式主要有三大类:一是以投资者为导向,着重宏观资产类别配置的财富管理业务;二是证券化与证券融资业务;三是以市场投资机会为导向,着重微观资产类别配置的资产管理业务。
(二)固有业务第一,信托公司在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贷款、租赁、投资等活动,其中投资业务限定为对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
第二,业务限制(1)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固有财产原则上不得进行实业投资。
(2)不得以固有财产向关联方融出资金或转移财产、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或以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进行融资。
固有资产的金融产品投资包括股票、债券、信托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产品。
固有融资类业务主要包括贷款、同业拆借、担保业务以及租赁业务。
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典型案例再分析
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典型案例再分析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典型案例再分析1. 引言在现代经济中,信托和租赁是广泛应用于财务领域的重要工具。
信托可以为个人或企业提供财富保护和管理,而租赁则是一种用于租用资产的合同形式。
本文将深入探讨信托和租赁两者结合应用于典型案例的情况,分析其优势、特点以及可能面临的挑战,并提供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2. 深度分析2.1 案例介绍我们选取了一家虚拟现实(VR)技术公司作为案例,该公司决定采用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方式来满足其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
该公司计划购买一批高端VR设备,但由于资金短缺和设备更新速度快的特点,传统的购买方式显得不太适合。
2.2 信托与租赁的优势通过信托与租赁相结合,该公司可以充分利用信托的优势来管理和保护其购买的设备。
信托可以为公司提供专业的管理和运营,规避设备被滥用或破坏的风险。
另外,信托的灵活性也允许公司根据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或减少设备数量。
2.3 租赁的特点在这个案例中,租赁的主要特点是可以为公司提供更灵活的资金运作方式。
相较于一次性购买设备,租赁可以减轻公司的财务压力并提供更多现金流。
租赁合同还可以根据公司的需求进行多次延续或终止,并且由于设备更新迅速,租赁还能确保公司随时使用最新的设备技术。
2.4 案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然而,信托与租赁相结合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合同管理的复杂性,需要确保信托和租赁合同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其次是信托机构和租赁公司之间的合作和沟通,这需要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如何评估设备的价值和资产回收方式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
3. 总结和回顾信托与租赁相结合可以为企业在资金需求和财务管理方面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保护。
在我们的案例中,通过信托管理购买的设备,公司可以避免被滥用或破坏,并在需要时对设备数量进行灵活调整。
而租赁则可以解决公司的财务压力,确保公司随时使用最新的设备技术。
然而,信托与租赁相结合也存在一些挑战,例如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和合作关系的建立与维护等。
信托与租赁产品组合创新空间大
信托与租赁产品组合创新空间大《上海证券报》信托业和租赁业一样都是不同金融机构、不同非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传导机制的桥梁,是不同金融产品之间进行合理组合的工具。
信托业与租赁业在进行经营链条延伸,或通过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当事人和合作方的生产经营成本、利润、资金、设备和税收资源的合理配置。
因此,信托业与租赁业的合作大有可为。
一、信托产品与租赁产品组合模式设想组合方式之一:租赁公司通过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或将租赁资产通过信托转让变现。
募集定向信托资金从事设备租赁业务或是将租赁公司已形成的租赁资产、租赁债权通过信托变现是租赁公司的重要资金募集渠道和加速资金周转的有效措施。
租赁资产和租赁债权也是投资机构的重要投资标的和投资组合方式。
通过信托投资经营性租赁资产、经营性租赁债权还可以在起到屏蔽投资主体的同时,享受成为租赁资产所有人拥有的税收好处。
租赁与信托计划结合的模式,适用于有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设施项目。
租赁与信托结合可以拉动社会投资支持民航、能源、城市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
组合方式之二:供货方用货单(应收债权)抵押、购货方出售回租融资委托信托公司贷款帮助供货方解决资金困难。
优势企业A购买具有专门技术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B生产的设备或产品经常会出现供货企业需要融资支持才能生产, 但因种种原因企业B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支持,又无其它融资渠道,而购货方又不愿意加大定金预付,履行合同出现困难。
此时 A企业可以用核心资产与租赁公司做出售回租并用筹资所得资金,委托信托放款给B企业。
B企业用对A企业相应金额的购货合同的应收货款或已经有的应收债权抵押给信托公司。
A企业同意将委托贷款债权抵押给租赁公司。
优势企业采用此方案,可以避免定金支付,又可以利用现有资产变现开展一笔委托放款业务。
供货方通过信托解决了生产资金。
信托公司、租赁公司的信托和租赁业务由于有优势企业的资产、应付货款代扣作保障,风险可以得到很好的控制并获取好的回报。
金融租赁业务概况及其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探讨
金融租赁业务培训一、融资租赁业务的现状1、按不同监管机构,融资租赁可区分金融系租赁,外资租赁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由银监会审批、监管的金融系租赁有23家,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以上。
由商务部审批、监管的外资租赁公司,800多家,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
由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审批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120多家,注册资本1.7亿人民币以上。
2、按不同的出资人,融资租赁公司可分为: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厂商系金融租赁公司(为增加产品销售);独立机构设立的租赁公司(外资较多)。
二、租赁和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仅是一个机构名称,非法律及会计名称。
三、融资租赁标准的营业范围融资租赁的营业范围包括: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
其中按照业务量排序,直接租赁排第一(一般签订三方两合同);回租赁规模第二(一般签订两方一合同);转租赁排第三位(主要是飞机租赁)。
四、支撑融资租赁的四大支柱:法律、监管、税收政策、会计准则1、法律A.合同法《合同法》第十三章、《合同法》第十四章B.物权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C.最高人民法院《对融资租赁的司法解释》2、监管A、金融租赁公司的行业监管a.售后回租的租赁物有限制(银行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对某些商品的售后回租不能做)b.金融租赁业务受到当地银监局的监管(具有地方特色)c.谨慎从事售后回租业务(类贷业务)B、非金融系租赁的行业监管(相对较少)3、税收政策A.B.融资租赁的流转税C.106号文件:回租赁的本金不纳税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税收,既不收增值税业不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由于融资租赁业务为融资,利息可入财务费用税前抵扣4、融资租赁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的定义:目的:规范租赁各交易人的会计计量、核算和信息披露。
不重交易的法律形式,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
A.融资租赁在会计准则上的五条标准,符合一条即可:租赁到期所有权发生转移;租赁期限大于设备折旧年限75%;租金支付额大于购置成本的90%;承租人由廉价购买选择权;承租人专用设备。
银信租合作模式
第一部分项目交易结构一、交易结构图二、交易结构说明1、出租人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将承租人持有的设备转让给出租人,并从出租人处回租该设备。
自合同签订日,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即自承租人转移给出租人,租赁合同即生效。
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年租赁利率约为X%。
设备的购买价款自出租人从租金受让人----厦门信托处收到租金转让的对价款项后支付给承租人。
2、XX银行推荐的单一机构客户与厦门信托签订《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及风险申明书等文件,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厦门信托,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由厦门信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租赁公司、承租人签订《应收租金转让合同》,并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租赁公司持有的对承租人的应收租金。
同时,厦门信托与租赁公司、承租人签订《应收租金转让合同》,约定租赁公司将其持有的对承租人的应收租金转让给厦门信托,同时约定应收租金的收取方式。
收取方式将采取如下两种方式之一:(1)厦门信托委托租赁公司代厦门信托收取应收租金。
承租人同意在厦门信托受让应收租金,且厦门信托委托租赁公司代收该应收租金后,向租赁公司开立在XX银行的监管账户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设备的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等收益。
(2)承租人直接将应付的租金支付至厦门信托的信托财产专户。
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我司与委托人、租赁公司协商确定。
3、厦门信托在收到委托人委托的资金后,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将信托资金用于支付应收租金受让价款。
4、租赁公司在收到厦门信托支付的对价款项后,将该对价支付给承租人,用于支付设备购买价款。
5、承租人按照《应收租金转让合同》的约定采用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支付租金:(1)向租赁公司开立在XX银行的监管账户中支付各期租金,租赁公司将收到的各期租金支付给厦门信托;(2)将各期租金直接支付至厦门信托的信托财产专户。
租赁公司将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6、厦门信托在收到信托收益后,扣除约定的费用及信托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合伙 无法根本规避双重纳税问题,财务成本较高; 投资人的资金以注册资本形式注入,未来退出只能通过
分红,减资或清算,退出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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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完全分开,更有利于
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 依托信托结构确保基金在制度层面安全性 通过集合信托计划募集社会闲散资金 劣势 信托公司属银监会监管,IPO属证监会监管
“错选”和“漏选”的风险 设定项目投资规模和比例的限制条款下,执行严格
的投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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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监督 托管人:委托资信良好的专业基金托管机构,对基金管
理机警的投资操作进行监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 审计机构:除向投资人提供季度和半年度的管理报告之
外,向投资人提供经国际知名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 告。 律师行:起草基金相关各项合与协议,并对基金运行合 法性与合规性发表意见。 专家委员会:聘请来自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研究院所 等 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投资项目和基金运作 进行规范指导。
6
一般有三种:公司制,信托制,合伙制 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制:由金融机构集合多个客户的资金而形成的
基金,直接或者委托其他机构进行PE投资 合伙制:资产管理机构设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从
事投资资产管理 ,并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有 限合伙企业(基金),承担无限责任,其他普通投 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基本调查 投资意向书 尽职调查 行业/竞争结构 目标企业 管理团队 退出机会 专业咨询 项目投资 项目退出(公开发行上市,股权转让,股份回购,公司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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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 行业/竞争结构:市场规模 行业增长 价格/利润趋势 销售渠道 竞争结构 竞争模式 盈利模式 主要竞争者
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典型案例
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典型案例一、引言信托和租赁是两种不同的金融业务,但是它们也可以相结合,形成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模式。
这种模式在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本文将以一个典型案例为例来介绍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具体操作方式和优势。
二、案例背景某公司是一家生产化工产品的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需要不断地更新设备和技术。
但是由于资金短缺,该公司无法通过自有资金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因此,该公司寻求了银行、信托等机构的帮助。
三、方案设计1. 信托计划成立该公司与一家信托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成立了一个名为“化工设备更新信托计划”的信托计划。
该计划的目标是为该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用于购买新设备和进行技术改造。
2. 租赁方式购置设备通过该信托计划提供的资金支持,该公司选择了租赁方式购置了新设备,并且选择了一家专业的租赁公司作为合作伙伴。
3. 租赁合同签订该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其中规定了设备的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设备维护责任等内容。
同时,该公司还选择了一家保险公司为设备进行保险。
4. 信托计划收益分配在租赁期限内,该公司每月向信托计划支付一定的租金,并且由信托公司负责管理和分配收益。
在租赁期限结束后,该公司可以选择购买设备或者继续进行租赁。
四、优势分析1. 资金灵活运用通过信托计划提供的资金支持,该公司可以更加灵活地运用自有资金,避免了因为资金短缺而无法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情况。
2. 租赁方式灵活通过选择租赁方式购置新设备,该公司可以避免因为购买固定资产而导致的财务风险和管理风险。
3. 风险分散由于选择了多个合作伙伴(信托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使得风险得到有效地分散和控制。
4. 收益稳定通过信托计划的收益分配方式,该公司可以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同时也可以避免因为自身经营风险而导致的资金损失。
五、总结信托与租赁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模式,在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
通过本文介绍的案例,可以看出该模式具有资金灵活运用、租赁方式灵活、风险分散和收益稳定等优势。
金融信托与租赁讲义课件
金融信托与租赁讲义课件引言金融信托与租赁是金融领域中重要的经济活动。
金融信托是指一种以信托公司为中介,由投资者通过向信托公司购买信托份额的方式,将自己的资金投向特定的投资项目,并由信托公司负责管理和运作的一种金融业务。
租赁是指一方以同意向另一方提供特定资产的使用权,另一方则支付一定的租金。
本讲义将为大家介绍金融信托与租赁的基本概念、主要特点以及应用领域。
金融信托1. 金融信托的概念金融信托是指一种以信托公司为中介,投资者通过购买信托份额将资金投向特定项目的金融业务。
通过信托公司的专业管理和运作,投资者可以享受到更为稳定和可靠的投资回报。
2. 金融信托的主要特点•投资方式多样化:金融信托可以投资于股票、债券、房地产等多种资产类别,帮助投资者实现多元化的资产配置。
•风险控制能力强:由于信托公司具有专业的投资管理能力,能够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投资门槛低:相比其他投资渠道,金融信托的投资门槛相对较低,一般可以通过购买信托份额的方式进行投资。
3. 金融信托的应用领域金融信托在以下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房地产信托: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包括商业地产、住宅地产等。
•基础设施信托: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公路、桥梁等。
•能源信托:投资于能源行业项目,如电力、石油等。
•农业信托:投资于农业领域,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等。
租赁1. 租赁的概念租赁是指一方以同意向另一方提供特定资产的使用权,另一方则支付一定的租金,同时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责任承担等义务。
租赁是一种经济活动,通过租赁,租赁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资产,而不必购买资产。
2. 租赁的主要特点•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租赁人在租赁期间只享有资产的使用权,而不享有资产的所有权。
•租金支付:租赁人需要支付一定的租金作为使用资产的费用。
•维修责任:租赁人需要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3. 租赁的应用领域租赁在以下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车辆租赁:包括汽车租赁、摩托车租赁等。
金融租赁业务的信托方式运用探讨
金融租赁业务的信托方式运用探讨作者:宋筱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18期摘要:当今社会,我国金融租赁业务的整体环境较为紧张,且流动性较大,这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
近年来,信托加租赁的融资模式受到企业的广泛欢迎,企业可以利用其自身的固定资产或购置大型设备,将信托的优点和租赁业务的优点相结合,丰富企业的融资渠道。
基于此,本文首先介绍了金融租赁业务的特点,然后介绍了几种较为常见的金融租赁业务信托方式,以期对相关企业的融资渠道管理有所帮助。
关键词:金融租赁业务信托方式企业融资金融租赁是一种同时具备融资和融物功能的业务模式,其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不同性质的资产都有很强的适用性。
信托是一种具有制度优势的理财工具,其主要特点是资金来源广泛,产品设计灵活。
信托与租赁业务的结合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利用其固定资产,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金融租赁业务的特点和优势第一,所有权归属方面。
从实质上来看,承租方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取得了设备的占有和使用权利,但是在经营性的租赁业务中,承租方却不具备处分权,因此,租赁业务和经营性租赁业务在实质上是存在差别的。
第二,资产负债率方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在采用融资租赁渠道获得设备的同时应该确认相应资产和负债科目,将一次性的大额度支付转换成多次小额支付,这有利于调节资产负债率。
第三,负担税收方面。
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业务两者在税收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融资租赁业务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经营性租赁业务则需要交纳这两项税务费用。
第四,租赁期限方面。
根据融资租赁的定义和相关部门的规定,融资租赁的业务期限最少为三年,且在实际业务操作中,该期限应该更长。
经营性租赁的实施期限较短,设备的租赁期限远远短于设备的实际使用寿命。
金融租赁业务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将租赁与信托充分结合,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固定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二,有利于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信托公司在资金租赁过程中主要起了中介作用,可以将担保方和供应方的风险进行隔离,有利于投资租赁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模式简析
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模式简析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网站[摘要]本文主要从信托投资公司的角度阐述了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结构和操作流程。
文中主要阐述了信托投资公司操作融资租赁业务的优势,并重点阐述了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模式、出售回租模式和与金融租赁公司合作的模式;希望能够对目前的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有所借鉴,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 融资租赁 出售回租 资金信托计划引 言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日本、中国台湾、香港等地,都已经发展到相当完善的程度,这一制度被人们广泛运用于各行各业,但在我国,信托制度却仅仅处于发展初期。
经过第五次清理整顿,目前注册登记的52家信托投资公司发展势头良好,有些信托投资公司在拓展业务范围、开创新型信托产品方面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目前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可以用“金融超市”、“金融百货公司”来形容当前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本文主要从信托投资公司如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角度阐述了几种较为可行的业务模式,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第一部分 信托投资公司操作融资租赁业务的优势就融资租赁业务而言,信托投资公司具有天然的优势:一.资金来源方面的优势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有限,除资本金以外,主要依赖于向银行借款或接受投资人的委托融资租赁资金;而信托投资公司具有较广的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还可以借助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手段从社会上募集闲散资金,也可以通过单一资金信托获得融资,这为信托投资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信托投资公司可以考虑开展定向和不定向的融资租赁信托计划,使信托资金通过融资租赁的手段,以更为灵活的方式投向各个产业,这无疑极大地拓宽了信托资金的运用空间。
二.更广泛的资产管理途径和灵活的资产处置方式从信托制度的交易各方来看,在融资租赁业务中,信托投资公司不仅承担受托人的角色,同时也可以承担出租人的角色,这种双重身份所代表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但在信托制度下,这二者得到了统一。
信托公司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
信托公司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模式信托公司在自贸区的业务机会2015/4/28来源: 《2014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摘要]:信托公司在境内私募投行业务,尤其是私募债权业务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无论是对接房地产企业、政府机构还是工商企业的需求,都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运作体系和风控标准。
私募投行业务机会信托公司在境内私募投行业务,尤其是私募债权业务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无论是对接房地产企业、政府机构还是工商企业的需求,都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运作体系和风控标准。
自贸区为信托公司私募投行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打开了新的局面,为信托公司提供了境内外双边市场和双向资金。
在更为开放的环境中,跨境股权和债权投资业务作为信托公司熟悉的领域,将会搭载信托公司作进一步尝试。
一、跨境股权投资业务从目前政策来看,跨境PE投资业务更为现实。
国家为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在上海自贸区内支持和鼓励跨境直接投资业务,并下放一定限额内境外股权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至自贸区管委会,换汇也只需联系区内银行,比在境内区外方便很多,此类业务在操作上对信托公司来说有挑战,但也在其能力范围内。
现阶段,大部分信托公司尚未涉及跨境投资业务,这主要因为存在行业监管,因而在境外开展PE 业务领域,信托公司几乎是“零基础”。
从这个角度考虑,信托公司独立开展跨境PE业务将面临巨大风险,难点既包括操作上的也包括政策上的,因而信托公司在涉足跨境PE业务时,发挥资金聚集功能,实现融资作用,承担境内外资金流动的载体更为现实。
二、跨境私募债权投资业务从政策层面来看,现阶段对于资本项目下债权的控制尚未全面放开,对外资机构在区内发行债券和区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都有较为严格的限制。
虽然跨境直接投资债权有难度,但是通过嫁接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等业务,可以满足跨境资金的投资需求。
作为信托公司,在自贸区内尚未放开资本项目管制的前提下,需要承接境外资金这一需求,本文设计了一个“担保费模式”。
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典型案例
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典型案例1. 引言信托与租赁作为金融和商业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在实践中常常相互结合,形成了一种综合性的金融工具。
本文将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深入探讨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具体应用和优势。
2. 信托与租赁概述2.1 信托信托是指将财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由受托人管理和运用财产,符合委托人的意愿,并按照约定的规则分配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2.2 租赁租赁是指将资产或产品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一定期限内收取一定的租金的一种方式。
3. 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案例3.1 房地产信托租赁案例在房地产领域,信托与租赁相结合可以实现共赢效果。
例如,一家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将其持有的房地产转入信托财产池,并出租给租户。
租户支付的租金将用于分配给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同时也为租户提供了房屋租赁的便利。
3.2 航空器租赁信托案例航空器租赁信托是航空公司为满足飞机投资和运营所需,设立的一种特殊的信托计划。
航空公司将购买的飞机转入信托财产池,并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作为信托投资人。
特殊目的公司再将飞机租赁给航空公司,在租赁期限内支付租金。
这种信托结构既满足了航空公司的飞机使用需求,又为投资人提供了稳定的投资回报。
3.3 融资租赁信托案例融资租赁信托是指将融资租赁资产转入信托财产池,并由信托公司作为信托投资人,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将资产租赁给融资租赁方。
融资租赁方支付租金,用于偿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
这种信托结构在融资租赁行业中被广泛应用,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优势4.1 风险分散通过将资产转入信托财产池,并将其租赁给多个租户,可以实现风险的分散。
即使其中某个租户出现问题,其他租户的租金依然可以为信托计划提供稳定的现金流。
4.2 投资回报稳定租赁作为一种稳定的现金流来源,可以为信托计划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
尤其是在特定行业领域,例如航空器租赁,长期稳定的租金收入可以为投资人带来可观的回报。
信托投资公司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模式
信托投资公司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模式
步骤说明:
①承租方向供货商选择好准备购买的租赁标的物,向信托投资公司提出租赁意向,接着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同时向信托投资公司可靠的担保措施。
②信托投资公司、承租方、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承租方向信托投资公司支付手续费、保证金和保险费。
③信托投资公司发起融资租赁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并根据《购货合同》要求,将货款划付给供货商。
④信托投资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
⑤承租方根据《租赁合同》的要求向信托投资公司按时缴纳租
金,在信托计划到期时,承租人缴纳完全部租金并支付一定的产权转让费后,信托投资公司将租赁物的产权转让给承租方。
⑥信托投资公司按《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向投资者返还本金及信托收益。
通过上述操作流程介绍,可以发现采用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操作直接融资租赁业务,较之一般的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所不同的是,该种方式中除了承租人、供货商、出租人之外,还涉及到信托计划的投资者;除了签订《租赁合同》、《购买合同》之外,信托投资公司还要与投资者签订《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合同》,这就使得传统的“三方两合同”式的交易结构变成了“四方三合同”,但也正是多了投资者一方和一份合同才保证了融资租赁的资金来源,这充分体现了信托投资公司的融资功能和理财功能。
当然,信托投资公司也可以运用自有资金操作融资租赁业务,但因与一般的融资租赁业务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信托与租赁精讲
公益信托与公益法人的区别
六、公益信托的种类
公众信托 公共机构信托 慈善剩余信托
七、公益信托业务的流程
提出设立公益信托的申请
信托资产转移和信托设立
信托财产管理与运用
信托监管
信托终止
第五节 投资银行业务
一、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的含义:企业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简称。 ★企业并购的原因:
追求协同效应 实现多元化经营与高速扩张 提高竞争能力 实现上市目的 获取优惠政策 实现企业家的自我价值 ★企业并购的种类:
第二节 信托的构成要素
★信托行为:条件、形式(书面合同、个人遗嘱、法 院的裁决命令书、协议章程、信托宣言)
★信托目的: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信托主体: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信托客体:指信托关系的标的物,即信托财产。 ★信托报酬:受托人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报酬。 ★信托结束:指信托行为的终止。
一、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的含义:信托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在被代 理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其指定事务的业务。
★代理业务的特点:
当事人不同
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
所受的监督不同
掌握的权限不同
合同的稳定性不同
★代理业务的种类:
按照代理权产生的原因不同来,代理业务可以分为委托代理、法定 代理和指定代理
★企业并购的风险分析: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融资风险、信 息风险、法律风险、反收购风险、政府干预风险
★信托机构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 寻找并购对象 提供信息咨询 参与制定并购战略与并购方案 帮助筹集资金 完成并购操作 帮助目标公司策划“反收购”
二、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含义:广义和狭义之分
★项目融资的主体:项目公司、项目主办人、项目主办人、项目 融资方
试论租赁与信托合作
008—8881(2007)01—0021—02
万 方数据
式: (一)委托租赁形式
务。 (二)贷款方式 目前山西金融租赁公司从银行贷款利率是4.5135% (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5.31%下浮15%),而通过与信托合 作发行信托产品集合资金所获得的资金的成本为4.5%, 这样与信托合作发行信托产品集合资金与从银行贷款相 比成本优势不明显: 若山西金融租赁公司从银行贷款利率是4.779%(一 年期基准贷款利率5.31%下浮10%),而通过与信托合作发 (二)贷款形式 行信托产品集合资金所获得的资金的成本为4.5%,这样 与信托合作发行信托产品集合资金比从银行贷款具有一
向电力的信托产品时间至少为三年。 3、在确定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时要结合当前市场上 同类产品的收益率考虑,参考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差不 多的省份(如陕西)已发行的电力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大 致定在3.5%左右为宜。 4、《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资金总余额 不得超过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的10倍。因此,必须考 虑信托投资公司现有的信托资金总余额及信托资金的注
试论租赁与信托合作
张新新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山西太原030002)
4、基础设施领域成为信托业的投资重点 2003年,基础设施领域是信托业的投资重点,投资总 规模为81.37亿元,用于电力的规模为13.98亿元。有关 人士分析认为,2004年、2005年及最近几年,低风险的产
摘要:介绍了租赁与信托合作的动因、基础及具体方式,并 说明了合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租赁;信托:合作 中图分类号:F830.39
本文链接:/Periodical_sxmtglgbxyxb20070101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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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信托合同
金融租赁信托合同金融租赁信托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在现代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融合了金融租赁和信托的特点,为各方参与者提供了独特的经济利益和风险分担机制。
一、金融租赁信托合同的定义与特点金融租赁信托合同,简单来说,是指信托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
在这个合同中,信托公司通过设立信托计划筹集资金,然后将这些资金用于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业务。
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融资与融物相结合:既解决了承租人的资金需求,又实现了资产的使用目的。
2、风险分担多元化: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承租人等各方共同承担风险,降低了单一主体的风险压力。
3、灵活性强:可以根据不同的租赁项目和客户需求,定制个性化的合同条款。
二、合同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在金融租赁信托合同中,主要的主体包括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承租人。
信托公司作为资金的提供者和管理者,其主要权利包括:按照合同约定获取信托收益;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租赁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等。
义务则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向金融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金融租赁公司作为租赁业务的经营者,其权利包括: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对租赁资产进行管理和维护等。
义务包括: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信托资金;确保租赁项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等。
承租人作为租赁资产的使用者,其权利包括:在租赁期间合理使用租赁资产;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租赁资产的相关权益等。
义务包括:按时支付租金;妥善保管租赁资产等。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1、租赁资产的描述:包括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信息。
2、租赁期限:明确租赁资产的使用时间。
3、租金及支付方式:规定租金的金额、支付周期和支付方式。
4、租赁资产的购买与交付:说明租赁资产的购买渠道和交付时间、地点等。
5、保险与维修:确定租赁资产的保险责任和维修义务的承担方。
6、违约责任:约定各方在违反合同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
四、风险防范与控制金融租赁信托合同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着多种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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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公司与信托的合作模式介绍
在融资租赁业中,能够发行信托产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公司来自各方的资金压力。
由此,融资租赁与信托的合作成为不少公司的现实选择之一,融资租赁公司与信托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融资租赁集合信托模式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借助租赁公司的项目资源、专业管理经验,信托公司发行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在资金运用上由信托公司将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用于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以达到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的目的。
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模式租赁公司为了盘活资产,可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形成租赁资产的收益权进行转让,信托公司通过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由租赁公司溢价回购租赁资产的收益权,获取信托收益。
三、租赁资产证券化模式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由中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或有实力的第三方委托有实力的银行等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收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从未来的发展看,随着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当租赁资产能在未
来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就资产制定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就具备了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条件。
目前,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扩大,信托公司正在探索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
常见租赁资产信托支持计划如下图所示:为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各自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未来,无论在资产端或是资金端,融资租赁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应加强合作,并在现有合作模式上探讨更多的合作模式,从而实现更加纵深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