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托与租赁.doc
《信托与租赁》学习指导
《信托与租赁》学习指导一、教学目的与任务信托与租赁是金融专业的一门业务课,包括了信托和租赁两大部分。
主要研究信托和租赁的基本概念、作用、特点、业务种类、业务操作程序及业务的管理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信托和租赁业务有一个全面、细致地了解。
在金融业务领域中,信托与租赁各自具有鲜明的特色,并且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深入,信托和租赁两大业务必将得到很大的发展,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
为此,培养信托和租赁业务人才十分重要。
本课程的目的和任务,是使学生准确掌握信托和租赁业务的有关基本概念,理解信托和租赁的特点及其作用,掌握信托和租赁业务种类及业务操作程序,同时,能够对我国信托和租赁业务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提出自己的见解。
二、教学方式与层次(一)教学方式本课程的教学采用多种媒体、多种方式进行,使学生通过多种方法认识和掌握信托与租赁的业务理论和操作。
1、IP课:是本课程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学习本课的主要方式之一;2、教师与网上讨论辅导:由市电大提供网上教学指导,详细安排见课表责任教师:刘永新电话:843131733、面授辅导:主要依靠各教学单位的辅导教师,配合本课程的文字教材和录像教材,依据教学大纲进行辅导讲解。
面授辅导应摆脱重复讲解文字、教学为主的状况,要以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自主学习为目标。
集中的面授辅导安排见课表。
4、学生自学:自学是大学生获得知识的一种重要方式,无论是IP课,还是面授辅导课,都要注意对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学生自己更要重视自学和自学能力的培养,注意学习方法的变革,充分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学习。
(二)教学层次:将全部教学内容分为了解和掌握两个层次要求。
属于了解层次的,考试时分量较轻。
要求掌握的部分,是考试的重点,是要深入理解。
教学资源:1.文字资源由两部分组成,即主教材和辅助教材,主教材名称:《信托与租赁》。
2.网上资源:网上文本资源、视频资源、网络课程等。
金融信托与租赁模拟自测题
《金融信托与租赁》模拟自测题一、单项选择题1、受益人是由( )指定的。
A.法人B.自然人C.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D.委托人2、()是信托的基本职能。
A.融通资金的职能B.社会投资的职能C.财务管理职能D.社会福利职能3、为学校、技艺、慈善、宗教等事业以及其他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信托为()。
A.债权信托B.法定信托C.公益信托D.商事信托4、由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是()。
A.法人信托B.法定信托C.公益信托D.他益信托5、在信托关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关系到信托关系能否设立及信托利益是否得到保障。
A.受托人B.委托人C.受益人D.供货商6、企业年金是()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A.企业B.职工C.国家D.个人7、信托公司没有足够可运用的资金以保证客户提款的需求从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是指()风险A.操作风险B.流动性风险C.政治风险D.道德风险8、若其它因素不变,利率越高,则租金()A.越低B.越高C.不变D.无关9、租赁期满,承租人要想获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必须支付()。
A.残值费B.设备价款C.利息D.利润10、承租人未能偿还租金从而造成出租人经营亏损属于()。
A.经营风险B.自然灾害风险C.政治风险D.汇率风险11、信托行为设立的基础是()。
A.委托B.金钱C.股权D.信任12、代为清理和代为收付款项、代收人寿保险公司赔款等信托业务为()。
A.债权信托B.法定信托C.公益信托D.他益信托13、下列为资金信托标的物的是()。
A.土地B.厂房C.汽车D.货币资金14、生前信托与身后信托是按照()来划分的。
A.个人的财产B.个人的年龄C.信托契约签订的时间D.信托契约生效的时间15、在信托关系中,受托人负有限责任,只要受托人依据信托目的和信托文件,在正常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下产生的财产损失风险由()来承担。
金融信托与租赁
金融信托与租赁1. 介绍金融信托和租赁是两种常见的金融业务形式,在金融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金融信托和租赁的定义、特点以及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
2. 金融信托金融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信托人,以受托人的身份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财产,并按照受托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受托责任,为委托人提供信托服务的一种金融业务形式。
2.1 特点•信托资金独立性:信托公司通过设立独立的信托基金或账户,使信托资金独立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财产,提高了信托资金的安全性。
•专业管理:信托公司作为信托人,具有专业的金融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为委托人提供全面、专业的信托服务。
•灵活运用: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和要求,灵活运用信托资金,进行多样化的投资和经营活动。
2.2 应用领域•债务融资:信托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债务融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实现业务发展和扩大规模。
•资产管理:信托公司可以帮助个人和企业进行资产管理,包括财富传承、财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服务。
•投资管理:信托公司可以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帮助客户进行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实现资本的增值与保值。
3. 租赁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所有的或者经过合法授权的物品转交给承租能力付租金的承租人使用,并在一定的期限内使用该物品,期满后归还。
3.1 特点•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使用权,但所有权仍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只能使用物品,不拥有物品。
•双方权益平衡:租赁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了双方的权益,确保了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灵活性:租赁业务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可以满足承租人对不同物品的使用需求,同时也方便了出租人对物品的管理和监管。
3.2 应用领域•车辆租赁:汽车租赁业务是最常见的租赁业务之一,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临时用车或长期用车的服务。
•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商业地产租赁,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办公场所或居住空间。
11金融信托与租赁法律制度
视频:信托行业刚性兑付需及早打破
案 例
1995.7,广西横县地税局公务员余辉患白血病。 横县地税局向全国部分税务机关发出“紧急求援 信”募集医疗费,并成立“抢救余辉资金管理委 员会”对捐款的使用进行监督。至1996.6,该委 员会共收到单位及个人捐款(并利息)合计24万余 元。 余辉于1998.11.2病亡。此时尚余捐款14万多元。 余父余其山与横县地税局就捐款余额的处置产生 纠纷。 2000.5,余其山向横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 判令横县地税局将捐款余额交付自己支配。
(二)信托的变更
专题:信托刚性兑付
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
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 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 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 “刚性兑付”实际上是信托行业的 “潜规则”,这只是信托业一个不成 文的规定 。 由于信托资产很难转让,如果不刚性 兑付,很多投资者将不敢购买信托产 品,这将对信托业造成沉重打击。
租赁合同
购买合同
5.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无暇疵担保责任。 出卖人迟延交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的规格、 式样、性能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 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由承租 人直接向出卖人索赔,并承担索赔不成时 的损害后果。 6.不可随意撤销。 7.租赁期内设备的保养、维修、保险和过时 风险均由承租人负责。 8.租赁期满,承租人有优先选择购买租赁资 产的权利。
3.受益人
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
(1)享受信托利益
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全体受益人放 弃信托受益权的,信托终止。部分受益人放 弃信托受益权的,被放弃的信托受益权按下 列顺序确定归属: 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其他受益人; 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信托与租赁
信托财产信托财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信托法》第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新财产(如利息、红利和租金等)(信托收益),也归入信托财产。
”所以我国的信托财产采用的是广义的定义。
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租回使用的融资租赁交易。
信托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行为是指以设立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或者说是信托当事人在约定信托时,为了使信托具有法律效力而履行的一种手续。
身后信托身后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与委托人在生前订立信托契约,受托办理委托人去世后的各种事务;或者由死者的亲属和司法机关为委托人,与信托机构订立信托契约,受托办理死者身后的各种事务。
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证券以获取融资的行为动产信托指由委托人(即设备所有者)与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委托人将动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向委托人出具《信托受益权证书》,并将信托财产出租或出售给用户,而委托人将《信托受益权证书》转让给投资人以取得融资的信托业务。
商务管理信托也称为表决权信托,指公司股东依据他们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信托契约,将他们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集中行使约定的权利,通过选举董事或其它方法,以控制公司业务活动的一种制度设计,旨在以合法的方法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的利益。
租赁人们在不拥有物品所有权的情况下,通过支付费用在一定的期限内获得物品的使用权。
或有租金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或有租金在租赁开始时是不确定的,不能作为最低租赁付款额1、在信托法中关于请求报酬的权利是针对(B)而言的。
金融信托与租赁第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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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种类
1.贷款类集合资金信托
(1)贷款类资金信托产品
①A类贷款业务:此项业务是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全体委托 人的意愿,用集合资金信托募集的资金,以信托投资公司的名义发放贷 款。 ②B类贷款业务:此项业务是指委托人将自己无能力亲自管理或者国家 限制其亲自管理的资金通过集合资金信托的方式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 (受托人),指定用于发放贷款,并由受托人代委托人选定借款人,受 托人以贷款人之名义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及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并行 使贷款人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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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类资金信托业务流程
①信托投资公司严格按照《贷款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借款企业的营业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等级、还款能力实施审查, 确定贷款对象。 ②信托投资公司根据贷款项目的资金使用需要、风险程度、预期收 益、和投资回报周期,制订相应的《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风险申明书》等推介资料,并在推介期内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售。 ③法人企业、社会团体、或自然人投资者通过信托投资公司的推介 材料介绍,或通过咨询信托投资公司相关事宜,了解集合资金信托 项目的风险收益情况,自主确定投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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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
(1)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的涵义
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将通过集合资金信 托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优质项目、企业、法人股收购业务,或其他成长 性好、风险可控、预期收益有保障的领域,为委托人获取较高的投资收 益。
(2)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流程
①信托投资公司从安全、稳健、高效的角度出发,利用专业理财知识和 广泛的社会资源,根据风险收益对等原则,通过可行性分析与论证,确 定优质项目、企业或其他领域为投资对象。 ②信托投资公司根据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需要、风险程度、预期收益、 和投资回报周期,制订相应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申明书》 等推介资料,并在推介期内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售。
金融信托与租赁第五版思考题答案
金融信托与租赁第五版思考题答案1.什么是信托?信托的本质是什么?答: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经济行为。
简言之: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本质:信托是一种多边信用关系;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信任是信托的基础。
2.信托的职能是什么?答:职能:(一)财务管理职能。
即财产事务管理职能,“社会理财职能”,是信托机构受托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职能。
(二)融通资金职能。
信托作为一项金融业务,具有筹集资金和融资的职能。
(三)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提供信息咨询职能。
信托业务具有多边经济关系,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与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横向经济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四)社会投资职能。
信托机构运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行为所产生的职能,如有价证券投资、信托投资等。
3.试述信托具有哪些方面的作用?答:(一)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运用各种渠道,聚集社会闲散资金。
(三)代人理财,促进生产发展,加快商品流通。
(四)发展各种代理业务,为社会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开展公益信托,发展公益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六)发展国际信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开放。
(七)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促进金融市场全面健康发展4.什么是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答:民事信托,又称为非营业信托,是指不以营业为目的所承办的信托。
民事信托业务大多办理的是与个人财产有关的各种事务,如财产遗产、执行遗嘱、代买卖、抵押、保管贵重物品等。
商事信托又称为营业信托,是指以从事商业行为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
其目的就是通过经营信托业务,以获得盈利。
商事信托大多用于经济组织的各种经营业务,如公司债券信托、投资信托、代收代付款项信托等。
5.信托的特点是什么?答:(一)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二)信托以受托为主,多面服务。
(三)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第11章 租金 《金融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833333.33 38125.00 166666.67 204791.67
666666.67 33854.17 166666.67 200520.84
500000.00 28750.00 166666.67 195416.67
333333.33 22812.50 166666.67 189479.17
【举例】 某公司借入资金1000万元,年利率5%,借期3年, 采用单利法计算到期本利和是多少?
单利的本利和 = 1000万元+1000×5%×3 = 1150(万元)
6
一、计算租金有关概念 (一)单利和复利 复利指根据本金和以前未支付的利息之和来计算
利息。 复利的本利和=P(1+i)n
【举例】 某公司借入资金1000万元,年利率5%,借期3年, 采用复利法计算到期本利和是多少? 复利的本利和 =1000×(1+5%)3 =1157.63(万元)
R= 1000000/(PA/A,4%,6) = 1000000/5.24214 ≈19076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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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金的计算方法 (二)年金法 ❖等差变额年金法 指运用年金法,并从第二期开始,使每期租金都 比前一期增加或减少一个常数d的租金计算方法。
第1期租金R1 =[1/(PA/A,i,n)]{P+[n-(PA/A,i,n)]d/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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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租金有关概念 (三)年金现值与年金终值
1.年金现值 年金现值,是指未来每期支付或收取的等额货币, 按复利计算的现时总价值。 PA = A [(1+i)n –1]/i(1+i)n =A(PA/A,i,n)
【举例】 某人计划连续4年在每年年末支取1万元,年利率 5%,问此人最初应存入多少钱? PA = A(PA/A,i,n)=10000(PA/A,5%,4) = 100003.54595 = 35459.5(元)
信托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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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托是否跨国划分
国内信托 国际信托
按信托资金的利分方式划分
单一信托 单人委托人 集合资金信托 两个或两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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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金信托政策的重大转变
2007年《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则取消了每个信托 计划200份的上限要求。
集合资金计划一般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丶特别是向固定资产 项目投资,一般具有建设周期长、项目大、风险大、收益相对比较 高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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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也提高委托人的门槛 规定在一个信托计划中,自然人投资者不能超过50人,而作为合格
投资者,委托人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依法成立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
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
可以避免巨额的遗产税。我国目前尚未颁布遗产税法,一旦开征遗 产税后,发生继承,就会产生巨额的遗产税。但是如果设定遗嘱信 托,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就可以合法规避该税款。
信托财产保持着很强的独立性,财产一经委托即不再受委托人的债 权人追索,也不受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或受益人的债权人追索;即使作 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破产了,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因其独立性还可以 完整地交由其他信托公司继续管理,因此,信托财产的安全性是可 以得到保证的。
为满足资金规模小于10亿元客户的认购需 求,本信托计划将以单一投资的形式购买 南方航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收益权, 并在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 采取适当的方式卖出,以实现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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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与银行信贷的区别
起源与本质不同 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 基本职能不同 业务范围不同 融资方式不同 收益分配不同 承担的风险不同 清算方式不同
金融信托与租赁4
3、金融信托机构的特点
——与其他金融机构比较 • 主要从事信托业务,充当受托人 • 主要发挥财产事务管理职能 • 信托报酬是主要或重要的利润来源 • 业务经营中要遵循信托的基本要求:信托财产独
立性要求
二、 信托机构的类型
(一)单一信托机构 指专业信托机构,具有完全独立法人资格,专门 办理金融信托业务的经济组织。它属于非银行金融机 构,一般不经营银行业务,我国目前单一信托机构主 要有二种:一是国家开办的信托机构,如中国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二是 地方或主管部门开办的信托投资公司,如各省市的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
四、信托公司的设立
依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3月1日
• 1.设立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 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备银监会规定额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银监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 华宝上海磁悬浮交通项目受益权投资信托计划 • 投资风格: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上海市磁 悬浮基础设施项目受益权,本计划投资收益来源 于磁悬浮项目产生的收益以及上海市政府给予的 补贴。 • 成立日期:2003年8月1日 • 发行规模:2亿元 • 最低认购金额:50万元 • 预期年收益率:4%
• 3、债权投资的资金信托产品是指将信托资 金运用于购买债权的一种资金信托业务。 这些债权通常是银行的贷款,理论上也可 以是工商企业的应收帐款等,但以商业银 行的信贷资产为常见的投资对象。
金融信托与租赁
金融信托与租赁一. 什么是信托1.概念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2.特点/本质特征(1)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委托人务必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否则无权信托;受托人务必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及委托人要将财产权授予与转移给受托人。
(2)信托以充分信任为基础信托更强调信托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特别是委托人与受益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一方授信于人,一方同意信任。
(3)他人利益是信托的目的一方面,委托人为受益人的目的而设立信托;另一方面,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而取得信托财产,并管理运用。
(4)委托人或者受益人自担信托财产的损益受托人只要履行“善良管理义务”,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计算,并由受益人或者委托人承担或者分享。
(5)手续费是信托报酬的形式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信任的理财专家,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或者代办事务”而收取相应的费用作为报酬。
3.要素(1)信托行为A.信托行为: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指合法设定信托的行为。
B.信托约定:信托行为的根据,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务必有相应的信托关系文件作保证。
信托行为的发生务必由委托人与受托人进行约定。
a)信托合同: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署的书面信托证明。
b)个人遗嘱:委托人的个人行为,不需要签订信托合同。
c)信托宣言:以信托宣言所形成的信托称之宣言信托,这种宣言信托通常由财产所有人自己发表宣言,自某时起其财产专为某人即受益人谋利益,但仍由自己来管理财产并以自己为委托人,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委托人与受托人同为一人。
d)法院命令:以法律规定信托行为的成立。
e)协议章程:以协议章程的形式而形成的信托关系。
(2)信托目的A.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农村金融服务的农村信托与融资租赁
农村金融服务的农村信托与融资租赁农村金融服务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中,农村信托和融资租赁是两种重要的金融工具。
本文将从定义、特点、优势、应用案例和前景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农村信托农村信托是指在农村地区发展的信托公司。
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农村信托具有灵活的资金用途、利率和资金来源等优势。
1.定义和特点农村信托是一种金融服务方式,通过信托公司为农民提供资金筹集、信用评级和信贷担保等服务。
其特点包括信用评级、透明度高、风险分散等。
2.优势农村信托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能够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村发展需求;其次,农村信托能够弥补传统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最后,农村信托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金融选择的机会。
3.应用案例以某农村信托公司为例,该公司为当地农民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农民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农村旅游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前景展望随着农民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增加以及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农村信托在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
政府应加强监管,确保农村信托行业的稳定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农村金融服务的另一种重要方式,通过租赁公司为农民提供资金和设备的租赁服务,帮助他们获得资金支持和新设备。
1.定义和特点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以农业资产为对象,为农民提供资金和设备的租赁服务。
其特点包括方式多样、融资便利、风险可控等。
2.优势融资租赁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民可以通过融资租赁获取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其次,融资租赁可以降低农民的财务压力,减少经营风险;最后,融资租赁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3.应用案例某融资租赁公司与当地农民合作,为他们提供租赁设备,帮助农民提高作业效率和农产品质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4.前景展望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民对农业设备需求的不断增加,融资租赁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地位将愈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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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托与租赁一. 什么是信托1.概念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2.特点/本质特征(1)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委托人必须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否则无权信托;受托人必须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及委托人要将财产权授予和转移给受托人。
(2)信托以充分信任为基础信托更强调信托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尤其是委托人和受益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一方授信于人,一方接受信任。
(3)他人利益是信托的目的一方面,委托人为受益人的目的而设立信托;另一方面,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而取得信托财产,并管理运用。
(4)委托人或受益人自担信托财产的损益受托人只要履行“善良管理义务”,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计算,并由受益人或委托人承担或分享。
(5)手续费是信托报酬的形式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信任的理财专家,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或代办事务”而收取相应的费用作为报酬。
3.要素(1)信托行为A.信托行为: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指合法设定信托的行为。
B.信托约定:信托行为的依据,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必须有相应的信托关系文件作保证。
信托行为的发生必须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约定。
a)信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签署的书面信托证明。
b)个人遗嘱:委托人的个人行为,不需要签订信托合同。
c)信托宣言:以信托宣言所形成的信托称为宣言信托,这种宣言信托通常由财产所有人自己发表宣言,自某时起其财产专为某人即受益人谋利益,但仍由自己来管理财产并以自己为委托人,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和受托人同为一人。
d)法院命令:以法律规定信托行为的成立。
e)协议章程:以协议章程的形式而形成的信托关系。
(2)信托目的A.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B.信托目的的约束条件: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民族习惯;信托目的必须为受益人所接受、受托人所力所能及。
C.信托目的一般形式:转移财产、保管保全财产、增值财产、代办财产事务、食利致富等。
D.信托目的违反行为:违法性信托、诉讼信托、诈骗信托、(3)信托主体:完成信托行为的行为主体,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A.委托人:让受托人遵从一定的目的对信托财产加以管理和处理的人。
a)委托人的作用:提出信托请求,在整个信托中处于主动地位,信托的创造者,信托行为的起点。
b)委托人的一般资格:凡是具有签订合同能力的人,即可为委托人。
c)委托人的权利:i.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时,有权要求补偿信托财产损失以及复员财产;ii.有权查阅、查询相关文件和事务;iii.有权要求法院免除受托人;iv.有权准许受托人辞职;v.有权向法院提出变更信托财产管理方式;vi.自益信托时有权解除信托;vii.有权得到信托财产;viii.有权对信托财产的强制执行提出异议。
d)委托人的义务:让渡信托财产、支付相关费用B.受托人:接受委托并按照约定的信托条件受托对财产进行管理或处理的人。
a)受托人的作用:受托管理财产。
b)受托人的地位:信托的核心。
c)受托人的资格:信托管理的核心,要体现专家经营的特点,包括自然人、法人,有良好的信誉记录。
d)受托人的义务:最基本义务是按信托行为的规定,进行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理。
i.忠实服务的义务;(首要义务)ii.分别管理义务;iii.善于管理义务;iv.亲自执行义务;v.不当赔偿义务;vi.分配收益义务。
e)受托人的权利:基本权利是按信托的规定,进行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理。
i.固有权利:委托人赋予的权利;ii.具体规定的权利:iii.要求报酬的权利;iv.要求补偿费用的权利。
C.受益人:信托中享有信托利益的人。
a)受益人的资格:资格上无特别要求。
具有非特定和尚未存在性。
i.委托人本人就是受益人(自益信托);受益人不是信托合同的当事人(他益信托)。
ii.本钱受益人(享受相当于信托本钱利益的人);收益受益人(享受相当于收益部分的人)。
b)受益人的权利:享受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收益权/受益权)。
拥有信托的确认权。
(4)信托客体:信托关系的标的物,即信托财产。
A.信托财产的范围:a)信托财产是委托人通过信托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理的财产。
(信托财产+信托收益)b)财产形式:有形财产(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无形财产。
B.信托财产的特性:a)转让性:指信托财产是委托人独立支配的可转让的财产。
信托的成立以财产的转移为前提条件,转让性是信托财产的首要特征。
b)独立性(排他性):“闭锁效应”。
指信托财产独立于其他财产之外的特性。
三种表现: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同一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与其他财产相互独立;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相互独立。
c)有限性:信托财产只能存在于一定的时空上。
空间的有限性指其范围受法律限制;时间的有限性指其时效性,即只有在信托期间具有信托财产的特性。
d)物上代位性:指信托财产的形态发生改变,但并不改变其作为信托财产的特性。
(5)信托报酬: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所取得的报酬,它通常是按信托财产或信托收益的一定比率计算的。
其性质是手续费。
(6)信托结束:信托行为的终止。
A.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B.信托的续存违反信托目的;C.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D.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E.信托被撤销;F.信托被解除。
3.职能(1)财产管理职能(基本的、首要的职能):信托机构受托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职能。
(2)融通资金职能:信托作为一项金融业务,具有筹集资金和融资的职能。
(3)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提供信任、信息与咨询的职能(4)社会投资职能:信托机构运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行为所产生的职能。
(5)中介服务职能(6)公益服务职能二.个人信托1.个人信托:(1)定义:以个人为服务对象的信托业务,其委托人和受益人均为个人(受益人不一定是委托人本人)。
生前信托:委托人在世时所设立,其信托目的包含财产的规划、财产增值及税负的考虑。
遗嘱信托(身后信托):以遗嘱的方式设立,生效的日期是委托人发生继承事实的时候,其目的在于遗产的分配与管理。
(2)意义:以个人拥有私有财产为基础,为维护私有财产相关的利益而产生。
A.维护对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使之不至于丧失;B.谋求利用私有财产获得更大价值;C.使私有财产得到有效利用,使个人及其家人能充分享受私有财产。
(3)目的:A.保存财产,累积财富。
B.照顾遗族,造福子孙。
C.指定受益人,规划遗产。
D.财产规划,节税功能。
(4)特点:A.信托目的具有多样性;B.受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C.受托人的职责具有多样性;D.个人信托的形式具有多样性、灵活性;E.具有私密性、隐匿性、弹性。
(5)如何进行个人信托A.确定你的信托目的;B.确定你要交付信托的财产;C.确定受益人:自益、他益或部分受益。
D.选择受托人:高度的信赖关系;信用风险;永续经营;管理能力。
E.签订信托合同;F.移转信托财产;G.受托人履行职务;H.完成信托目的,交付财产。
2.个人信托类型(1)财产处理信托业务:信托机构接受个人的委托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的一种信托业务。
A.合同信托a)合同信托:委托者与受托者订立契约(合同)并在委托者生前期中发生效力而成立的信托,是生前信托。
b)目的:增值财产、保存财产、管理财产和处理财产等。
B.遗嘱信托a)遗嘱信托:根据个人遗嘱而设立并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效力的信托业务,是身后信托。
b)遗嘱信托一般又分为遗嘱执行信托和遗产管理信托。
i.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要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税款及其他支付等。
ii.遗产管理信托是主要以管理遗产为目的而进行的信托业务。
(2)财产监护信托业务: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为无行为能力者的财产担任监护人或管理人的信托业务。
(3)人寿保险信托业务: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生前以保险信托契约或遗嘱形式委托信托机构代领保险金并交给受益人,或对保险金进行管理、运用,再定期支付给受益人的信托。
个人保险信托与事业保险信托无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与有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4)特定赠与信托业务:该信托以资助重度身心残废者生活上的稳定为目的以特别残废者为受益者,由个人将金钱和有价证券等委托给信托银行,作长期、安全的管理和运用,并根据受益者生活和医疗上的需要,定期以现金支付给受益者。
该信托的财产多为:金钱、有价证券、金钱债权、树木及其生长的土地、能继续得到相当代价的租出不动产、供特别残废者(受益人)居住用的不动产。
三.法人信托1.法人信托(1)法人信托:又称“公司信托”、“团体信托”,它是以法人作为委托人的信托业务。
(2)特点:A.法人信托的委托人是法人组织B.受托人只能由法人机构承担C.信托财产数额较大D.与社会经济发展有密切关系(3)范围:A.针对公司债的信托B.关于公司创设、改组、合并、撤销和清算的信托C.关于有形财产的信托D.关于权利的信托2.公司债信托(1)公司债信托:信托机构为协助企业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发行便利和担保事务而设立的一种信托业务。
(2)结构:委托人(举债公司)、受托人(信托机构)、受益人(投资者)(3)意义:保护债权人利益;为债券发行公司提供举债便利。
(4)基本程序:A.发债公司向信托机构提出申请。
B.信托机构审查核实:审核债券发行的合法性;调查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核实举债企业将要抵押的财产的真实情况。
C.签订公司债信托契约,建立公司债信托。
D.转移信托财产。
E.在信托公司协助下发行债券。
F.发行公司偿还利息并到期支付本金。
3.动产(设备)信托(1)定义:又称设备信托,指由设备的制造商或出售者作为委托人,将待售设备信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将设备出租或分期付款方式出售给设备购置企业。
(2)意义:为设备的生产和购买企业提供长期资金融通。
(3)根据对动产的不同处理方法,动产信托的种类可分为:A.管理动产信托:信托银行接受委托人信托的同时将动产出租给用户的业务。
B.处理动产信托:信托银行接受委托人信托的同时将动产出售给用户的业务。
C.管理和处理动产信托:将动产最终出售,在出售之前租给用户使用的业务。
(4)融资结构图4.商务管理(表决权)信托(1)定义:商务管理信托也叫表决权信托,即由公司全体或多数股东将其持有股票的表决权信托给信托机构,由其在信托期间行使表决权的信托。
(2)特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3)意义:A.改善组织经营,确保企业稳定发展;B.保障债权人的权益;C.协助企业重整;D.防止其他企业对本企业的控制。
5.雇员收益信托(1)雇员收益信托A.定义:雇员受益信托即公司为雇员提供各种利益的信托,即公司定期从雇员的工资或公司利润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交给信托机构,委托后者加以管理和运用,并由公司雇员享受信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