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托与租赁课件
课件-金融信托与租赁 (6)[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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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立法基础不同。公司型基金依照公司法组建,契约型基金依照 信托法组织和运作。 2.法人资格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而契约型基金则没 有。 3.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中的投资者是投资公司的股东, 契约型基金中的投资者则为信托契约中规定的受益人。 4.资本结构不同。公司型基金除向投资者发行普通股外,还可以 发行公司债和优先股,而契约型基金只能面向投资者发行信托受 益凭证。
第一节 定义与特点
一、基金信托的涵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做 出如下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 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基金托管人 托管,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适用本法; 本 法未规定的, 适用 《信托法》、 《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 政法规的规定。 二、基金信托的特点 第一,实行专业管理、专家操作。基金的运营和投资决策的制定 都是由基金经理人或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的。 第二,以“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为基本原则。基金把一定量的 资金按不同比例分别投资于不同种类和不同行业的有价证券,构 成组合的各种证券的相关性比较弱。
一、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
(一)公司型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依据公司法组成 以盈利为目的、投资于有价证券的投资公司,基金本身就是投资 公司,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契约型基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指根据一定的信托契 约(Trust Agreement of Indenture),由委托者、受托者和受益 者三方订立信托投资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本章主要概念
基金信托、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型基金、契约 型基金、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私募基 金、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发行、公募、私募
第十三章 融资租赁合同《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4.融资租赁购买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联系
信托与租赁
(5)保险条款。在租赁业务中,对租赁物进行保险,是必经程序。保险一般分为两部分,即财产 保险和责任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范围、谁负责投保、保险费用的负担、保险人的 选择、投保的时间和期间、保险受益人等事项。
(6)租赁期满后对租赁设备的处理条款。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一般有两种选择:留购、续 租或退租。由于租赁物多为专业设备,因此我国目前多数选择留购方式,即由出租人和承租 人商定租赁物的残值,承租人交纳一定的名义价款后即获得设备的所有权。对租赁期满后租 赁物的处置,合同中应有明确规定。
(3)支付条款。订立合同时要确定用哪种货币进行计价和选择哪种支付方式。选择计价币种 应该对货币的汇率走势、利率走势进行分析比较,将租金的计价币种因素考虑进来,选择有 利于己方的货币。支付方式通常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和凭公司出具的银行保函方式,有时也 可采用托收方式。
(4)交货和运输条款。在合同中,应当明确交货日期,对于承租方来说,应尽量早日收到设备投 入生产。对于运输条款,应该明确运输途中的风险分担,并且约定清楚由谁投保。
2.融资租赁合同解约限制
(1)融资租赁合同的限制 (2)融资租合同对解约严格限制的原因
3.租金对融资的补偿性
(1)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与传统租赁的租金的区别
信托与租赁
(2)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的确定
13.1.2 融资租赁合同的构成及条款
金融信托与租赁2016新ppt课件
第四章 国外信托公司业务 第一节 个人信托业务
一、财产处理信托业务 (一)合同信托(生前信托) (二)遗嘱信托(身后信托)
二、财产监护信托业务 (一)财产监护信托的主体 (二)财产监护信托的客体 (三)财产监护信托的程序
第四章 国外信托公司业务 第一节 个人信托业务
三、人寿保险信托业务 (一)人寿保险和人寿保险信托 (二)人寿保险信托的作用 (三)人寿保险信托的种类
第二章 信托种类与特点 第二节 信托的特点
(三)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 1.当事人不同 2.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 3.信托财产的控制不同 4.掌握的权限不同 5.期限的稳定性不同
第三章 信托关系及其设立 第一节 信托法律关系
一、信托行为 1.信托行为;2.信托约定(信托关系文件)。 二、信托目的
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 目的。 三、信托主体 信托主体是指完成信托行为的行为主体,即委 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四、信托客体 信托客体是指信托关系的标的物,即信托财产。
代理有价证券业务、代理保管业务、代理保证 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仓库业务、代理收 付款项业务、代理设计、指导和监督工程业务。
第一章 金融信托概述 第一节 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3)私营信托业的特点 ①创立与投机紧密相联。 ②信托机构的发展极不稳定。 ③机构分布集中于上海, ④信托业经营范围狭小,业务种类单一 ⑤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交叉、互相渗透。
一、信托的职能 (一)财务管理职能 1.受托人受托经营信托财产,只是为受益人的利
益而进行管理和处理,受托人不能借此为自己 谋利益,而只能受托作服务性的经营。 2.受托人虽然得到委托人的授信,接受了财产所 有权的转移,但受托人如何管理和处理信托财 产,只能按照信托的目的来进行。受托人不能 按自己的需要,随意利用信托财产。
金融信托与租赁讲义课件
金融信托与租赁讲义课件引言金融信托与租赁是金融领域中重要的经济活动。
金融信托是指一种以信托公司为中介,由投资者通过向信托公司购买信托份额的方式,将自己的资金投向特定的投资项目,并由信托公司负责管理和运作的一种金融业务。
租赁是指一方以同意向另一方提供特定资产的使用权,另一方则支付一定的租金。
本讲义将为大家介绍金融信托与租赁的基本概念、主要特点以及应用领域。
金融信托1. 金融信托的概念金融信托是指一种以信托公司为中介,投资者通过购买信托份额将资金投向特定项目的金融业务。
通过信托公司的专业管理和运作,投资者可以享受到更为稳定和可靠的投资回报。
2. 金融信托的主要特点•投资方式多样化:金融信托可以投资于股票、债券、房地产等多种资产类别,帮助投资者实现多元化的资产配置。
•风险控制能力强:由于信托公司具有专业的投资管理能力,能够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投资门槛低:相比其他投资渠道,金融信托的投资门槛相对较低,一般可以通过购买信托份额的方式进行投资。
3. 金融信托的应用领域金融信托在以下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房地产信托: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包括商业地产、住宅地产等。
•基础设施信托: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公路、桥梁等。
•能源信托:投资于能源行业项目,如电力、石油等。
•农业信托:投资于农业领域,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等。
租赁1. 租赁的概念租赁是指一方以同意向另一方提供特定资产的使用权,另一方则支付一定的租金,同时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责任承担等义务。
租赁是一种经济活动,通过租赁,租赁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资产,而不必购买资产。
2. 租赁的主要特点•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租赁人在租赁期间只享有资产的使用权,而不享有资产的所有权。
•租金支付:租赁人需要支付一定的租金作为使用资产的费用。
•维修责任:租赁人需要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3. 租赁的应用领域租赁在以下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车辆租赁:包括汽车租赁、摩托车租赁等。
金融信托与租赁课件2014第二章 信托的种类与特点
简单形式的信托财产运动 (以非获利为目的)
委托人 G
支付
受托人 G
归流
受益人 G
特征:单重支付、单重归流的、等价的价值运动 形式。
复杂形式的信托财产运动 (以获利为目的)
委托人 受益人 G
支付
受托人
支付
社会经济实体
归流
G
G
G+△G’ G+ △G 特征:多重支付、多重归流的增值的价值运动形 式。
一、信托业务的基本分类
(二)按信托关系发生的基础划分
1、自由信托:信托三方当事人依照信托法规,按 自己的意愿自由协商而设立的信托。自由信托可以 分为契约信托和遗嘱信托。 2、法定信托:由司法机关依其权力指派信托关系 人而建立的信托。法定信托可分为鉴定信托和强制 信托。
一、信托业务的基本分类
(三)按信托服务对象划分 1、个人信托:以个人身份委托受托人办理 信托业务。个人信托分为生前信托和身后 信托。 2、法人信托:又称公司信托,委托人不是 某个人,而是单位或公司等具备资格的法 人委托受托人办理信托业务。
二、信托与其他理财方式的比较
(一)信托与公司制 信托与公司都是将资金、财产交付他人管理、处 分以谋利的设计。而且都使他人享有“有限责任”。 但二者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别: 1、弹性、适应性及交易成本情况不同 2、治理结构不同 3、权益次序不同 4、利益分配不同 5、税负差异较大
二、信托与其他理财方式的比较
一、信托业务的基本分类
(四)按信托目的划分 1、民事信托:也称为非营业信托,是指以 民法为依据、不以营业为目的所承办的信 托,属于民法范围内的信托。 2、商事信托:也称为营业信托,是指以商 法为依据、以从事商业行为为目的而承办 的信托。
金融信托与租赁第5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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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治产人
• 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损,不能治理自己的财产,经有关人员 的申请,由法院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 成为禁治产人的条件:(1)须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不能处 理自己事务;(2)须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配偶、近亲属等)提 出禁治产申请;(3)须由法院作出禁止治理其财产的宣告。 法院作出禁治产宣告后,即剥夺了被宣告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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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动产)信托业务
• 定义:由设备的所有者即委托人与信托 机构即受托人签订信托协定,将设备信 托给信托机构,同时将设备所有权转移 到后者手中,受托人发给委托人信托受 益权凭证,而将设备出租或出售给用户, 委托人也可以将受益权凭证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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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权凭 证出售
第五章 国外信托公司业务
• 本章重点:个人信托业务,公司信托业 务,公益信托业务,年金信托。 • 第一节 个人信托业务 • 第二节 公司信托业务 • 第三节 公益信托业务 • 第四节 其他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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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人信托业务
• 个人信托业务:以个人为服务对象的信 托业务,其委托人和受益人都是个人。
• 当被宣告人心神或精神恢复后,经本人或有关人员申请,法 院可经一定程序撤销禁治产宣告,恢复其行为能力。
• 中国民法未采用禁治产概念,但在《民法通则》第13条中规 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禁 治产人的法律地位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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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融资租赁合同 《金融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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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融资租赁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 2)正确履行原则 3)协作履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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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合同履行的主要内容
(一)购买合同的履行 1.支付定金、开信用证 2.安排国际运输 3.办理投保 4.付款赎单 5.接货和报关 6.处理索赔
项目建议书批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件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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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订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的程序 (三)项目受理 1.初审 1)由业务部门组成项目小组; 2)根据有关资料和数据,编写初审报告,并送交
部门业务经理确认; 3)报公司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作进一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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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订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的程序
(三)项目受理
2.详审 1)验证立项批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2)验证承租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验证承租人的资信情况; 4)审查租赁项目建设条件和产品销售渠道、盈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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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协商 合同发生纠纷后,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和各自在合同中应 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分析合同发生纠纷的原因和双方在纠 纷中应承担的责任,以平等、自愿、互相谅解为原则,自 行磋商解决纠纷。
(二)调解 合同发生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在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主持 下,通过说服的方式,调停双方的纠纷和争议,最终使当 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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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含义: 其一,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 租赁物,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租赁合同的 一个显著的特点。 其二,出租人须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给承 租人使用收益。 其三,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金融信托与租赁 精品课件
3、他人利益是信托的目的
受托人需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 。
4、按实绩原则计算信托损益
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如
有亏损由受益人或委托人负担,受托人在无过失情况下不承担损
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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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托的特点
5、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性质
信托是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特征来融通资金管理 财产的,具有明显的融通资金的特点。
6、信托以受托为主,多面服务
信托行为包括委托、受托和受益三方面,其中受托人的经营活动 是其主要方面,它贯穿在执行信托契约的全过程。受托人经营的 优良程度,关系到委托人信托目的能否圆满实现和受益人能否获 利。信托业务还体现为多方面为社会提供服务,为个人、企业、 为社会服务,为私益、为公益服务等。
7、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信托可以灵活选择投资、贷款、直接或间接融资的运用方式,以 适应社会需要。信托业务方式多样化,业务活动具有灵活性。受 托人需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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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托与代理、银行信用及债的区别
1、信托与代理的区别 当事人不同; 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 权责不同; 合同的稳定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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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托的种类
因划分标准不同,可有多种种类 。教材列举了九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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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 信托财产的性质
信托目的 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 委托人 受托人目的 受益人 地理范围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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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种类
任意信托 、法定信托 金钱、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 金钱债权信托 担保、管理、处理、管理和处理信 托 民事信托、商事信托 个人、法人、通用信托 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
第五章 租赁概述 《信托与租赁精讲》PPT课件
第一节 租赁的含义、特征 与构成要素
一、租赁的含义:
租赁是指以特定物件为标的,物件的所有者以收取报酬 (租金)为条件,在一定时期内让渡物件使用权。
二、租赁的特征:
★租赁与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贷款的区别
性质不同
标的不同
涉及的合同不同
融资方式不同 财务处理方式不同
★租赁与分期付款购买的区别
转让的权利不同 涉及的合同不同 当事人不同
★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含义:
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并且负责租赁物件的维修、 保养及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
2.经营租赁的优点:
有利于承租人获得使用租赁设备的经验;
可以降低承租人在租赁设备上面临的无形损失风险;
有利于承租人节约人力、物力、时间和费用
3.经营租赁的特点:
租赁关系简单 具有服务业务性质 属于短期筹资方式
3.融资租赁的特点:租赁关系、具有信用业务性质、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以 融资为主要目的、属于长期筹资方式、租赁期限较长、租金数额较高,构成复杂, 支付方式种类较多、租赁设备纳入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合同的稳定性较强、租 赁期满后租赁设备的处理方式较多
4.融资租赁的形式:直接租赁、转租租赁、回租租赁、杠杆租赁、其它形式
四、中国租赁业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现代租赁业的产生和发展
初创阶段(1981—1986年):中国的融资租赁是在改革开放之初由国外引 进的。1980年年初,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公司)试办了第一 批融资租赁业务,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快速发展阶段(1987—1996年):我国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的阶段。财务、 税收、海关、工商、外贸和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陆续制定了鼓励融资租赁业 发展的政策法规,融资租赁业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得到了快速发展。
第11章 租金 《金融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833333.33 38125.00 166666.67 204791.67
666666.67 33854.17 166666.67 200520.84
500000.00 28750.00 166666.67 195416.67
333333.33 22812.50 166666.67 189479.17
【举例】 某公司借入资金1000万元,年利率5%,借期3年, 采用单利法计算到期本利和是多少?
单利的本利和 = 1000万元+1000×5%×3 = 1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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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租金有关概念 (一)单利和复利 复利指根据本金和以前未支付的利息之和来计算
利息。 复利的本利和=P(1+i)n
【举例】 某公司借入资金1000万元,年利率5%,借期3年, 采用复利法计算到期本利和是多少? 复利的本利和 =1000×(1+5%)3 =1157.63(万元)
R= 1000000/(PA/A,4%,6) = 1000000/5.24214 ≈19076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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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金的计算方法 (二)年金法 ❖等差变额年金法 指运用年金法,并从第二期开始,使每期租金都 比前一期增加或减少一个常数d的租金计算方法。
第1期租金R1 =[1/(PA/A,i,n)]{P+[n-(PA/A,i,n)]d/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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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租金有关概念 (三)年金现值与年金终值
1.年金现值 年金现值,是指未来每期支付或收取的等额货币, 按复利计算的现时总价值。 PA = A [(1+i)n –1]/i(1+i)n =A(PA/A,i,n)
【举例】 某人计划连续4年在每年年末支取1万元,年利率 5%,问此人最初应存入多少钱? PA = A(PA/A,i,n)=10000(PA/A,5%,4) = 100003.54595 = 35459.5(元)
教学课件:《金融信托与租赁》
–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战时工业发展很快,信托公司的数量也随之大 增,由战前1911年的134家,增加到1921年的488家。
–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经济处于瘫痪状态,信托业务也随之急剧减少。 直到20世纪50年代,日本经济由战后恢复时期转入发展时期,信托业才重新 获得新生。
6.简述美国信托业务及其特点。 美国的金融信托业务在经营管理上按委托对象划分为个人信托、法人信托及个人和 法人兼有信托三种。
美国信托业务的特点
(1)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职责分工管理 (2)有价证券业务开展普遍 (3)个人信托与法人信托并驾齐驱 (4)严格管理信托从业人员 7.简述日本信托业务及其特点。 日本金融信托按信托财产的性质划分分为金钱信托、非金钱信托、金钱和非金钱相 兼的信托以及其他信托四种。
• (三)我国信托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1.历史原因 – 2.我国信托业目前所遇到的困境,除了历史原因和客观条
件的限制外,信托业的自身条件和主观认识也存在一些问 题。
第二节 信托的职能与作用
• 一、信托的职能
– (一)财务管理职能
• 1.受托人受托经营财产信托 • 2.受托人只能按照信托目的进行管理 • 3.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的收益要归受益人所有,受托人只能收取手续费作为劳
• 四、信托在我国的发展
– (一)新中国成立前信托概况
• 1.私营信托业的发展
– (1)私营信托业的发展历程 – (2)私营信托业务的主要种类 – (3)私营信托业的特点
• 2.官办信托业的发展
– (1)官办信托的业务 – (2)官办信托业务的特点
金融信托与租赁7PPT课件
例三、某企业有资产300万元,其中流动 资金200万元,固定资产100万元,计划添置 10万元设备。比较三种方式对企业财务比率 的影响。
对财务比率影响比较
上述分析可看出,
当用1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后,流动资金 减少1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0万元,流动比 率下降10%;
1、若采用租赁(用成本现值法)
成本现值为=(25500 +25000+ 3000)
(P/A,10%,10)
=53500 (P/A,10%,10)
= 53500 *6.1446
=328704
2、采用购买成本现值为
=185000+25000(P/A,10%,10)+3000(P/A, 10%,10)-500(P/F,10%,10) =185000+25000*6.1446+3000*6.1446500*0.3855
租赁比较成本现值法分析结果
二、比较净现值法T
相对比较成本现值法只考虑与租赁相关 成本的现值,净现值法是指除了要考虑现金 流出的因素外,还要考虑使用租赁设备将给 企业带来的效益,然后进行评估。
例二、在上例基础上,做出如下补充: 该设备在3年寿命期内,分别产生8000元、 9500元、10000元的收益,其他费用暂不考 虑。求出每方案的净现值。
关键是用于折现的比率,一般是其机 会成本,即相关可选择的其他投资项目中收 益率最高的一个,若净值为正,说明该项目 比其他任何可选择的投资方式更有效。
2、现值系数法:是指未来现金流入现值 与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比率,这是以相对数 表示的收益与成本比较。如果指数大于1, 则表明投资项目是值得的;若小于1,则表明 投资不是最佳的,同样,这里最关键的也是 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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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关系
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什么样的人才有 资格当委托人呢?
他可以吗?
他/她可以吗?
成为委托人的第一个条件:
必须具备签订信托合同的能力
委托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幻灯片 18
关于民事行为能力,你需要知道:
法律赋予民事主体 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完全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
受托人的义务
忠诚、尽职、谨慎、专业
不能损害受益人利益
保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受托人的权利
1、信托财产名义上的所有者
受托人可以占有、使用、处理信托财产
2、信托报酬
受托人的利润:
来自管理费
不需具备行为能力
只需具备权利能力
受益人的资格:
1、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 可以是非人类,不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
必须取得委托人的信任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破产人、酒鬼、赌徒不能成为受托人
为什么???
信任 对受托人 如此重要?
信托是一种基于 信任和依赖的特殊托付关系 即受托人必须要为了受益人 的利益而尽职尽责。
不只是钱的问题
某人一生工作,积累了不少财富,但晚年身 患重病,不久于人世。他希望在他去世后,用他 留下的财产供养相伴多年的老伴,并为尚未完全 自立的儿女打下事业基础,使他们终生受益。
受人之托
取人之信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 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 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 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遵人之嘱Βιβλιοθήκη 代人理财转移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
所有权详解
所有权是由四大权能构成的——
使用、占有、处理和收益四项权利
名义所有权
实际所有权
为什么只有收益权是真正的所有权呢?
2、罪犯成为受益人有限制
完全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
都可以成为受益人
为什么受益人不需要 具备行为能力?
阿扁能否成为 信托受益人?
受益人的权利:
收益权
1、享有信托财产的收益 2、其它权利同委托人。
有关信托财产的收益和损失 全部归属于受益人。
委托人、受托 人、受益人能否 为同一人?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委托人
受托人
宣言信托
委托人一般不能兼任受托人,但在 宣言信托中,委托人=受托人
信托宣言
孩子,今天开始 你的生活我来管,我
钱就是你的
干爹, 谢谢啦
信托宣言
1、委托人身份具有双重性,既是委托人又是受托 人。
2、由于委托人和受托人是同一人,在这种信托关系 里,事实上只有委托人与受益人两方当事人。
3、宣言信托的设立属单方法律行为,无须要约和承 诺等环节,只需委托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
无行为能力
依据: 年龄 精神
条件: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18周岁以上,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16周岁以上,可以自己打工养活自己 3、精神健康状况正常
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才具备签订合同的能力
——签订的合同才是有效合 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条件: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但他又担心因妻子年老多病,高额的医疗费 用和通货膨胀会将其一生积蓄很快用尽,或其子 女不善理财又不懂创业艰辛,将继承的财产很快 坐吃山空。
不只是钱的问题
假设委托人一儿一女均尚年幼,儿子具有特 殊音乐天赋,如果由名家辅导可能会成为成功 的音乐家;
而女儿则患有某种先天疾病,虽不影响其正 常生活,但也使其日后无法受良好教育并找到 理想工作。
金融信托与租赁
第一讲
导言
一、金融信托的概念及本质 二、信托的产生与发展 三、金融信托的职能
一、信托的概念及本质
(一)信托的概念 (二)信托的构成要素 (三)信托的结束 (四)信托的本质
(一)信托的定义
1、信任+委托(TRUST) 2、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间围绕信托
财产管理产生的关系
3、《信托法》对信托的完整定义
信托财产 豪宅
受托人 出租方
承租方
信托的经典概括
“取人之信、受人之托、 遵人之嘱、代人理财”。
实质:信托是一种代人理财的财产管理制度。
(二)信托的构成要素
1、信托目的 “创设信托所要实现的目的,与法学家们
的想象力一样是没有限制的。”
——奥斯汀·斯科特(Austin Scott)
2、信托关系——人的关系 3、信托财产 4、信托行为
占有、使用、处理的权利不是财产
所有者也可以行使。而作为收益权, 只有真正的所有者才能获得。
收益权——
才是所有权的本质权利
实际所有权
信托的本质
——就是把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分割
名义上的所有权
受托人
实际上的所有权
受益人
名义所有权要求:
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财产过程中,必须是 以自己的名义
受托人的 名义
委托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 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监护人
你不可以:
无民事行为能力
条件:
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大家应该对清朝的 历史都比较了解了,年 幼的小皇帝登基,没有 能力处理国家大事,怎 么办呢?
当委托人立遗嘱时,他无法预见到将来儿子是 否真能成功,女儿是否能康复,甚至无法预见在老 伴久病缠身去世后,有多少财产能再留给子女。所 以委托人不愿也不能简单地将财产划分几块给家人。
???
喷淋信托
委托人希望这些财产的运 用,就象喷洒给禾苗的水一 样,哪一棵弱一些,就给哪 一棵多洒点。
客户通过将财产托付给受托 人,在他去世后,像他生前那 样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财产, 促进受益人的福祉。
或者先皇临死前任 命顾命大臣,或者由小 皇帝的监护人——太后 垂帘听政。太后如果再 没本事,可以任命摄政 王,代理国家大事,像 多尔衮。
成为委托人的第二个条件:
必须是信托财产的合法所有者
委托人的资格: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是信托财产的合法所有者
什么样的人才有 资格当受托人呢?
受托人资格:
4、因委托人本身就是受托人,设立宣言信托无须 进行财产转移。
信托宣言举例
例如,在1997年的Paul v. Constance 一 案中,考斯顿先生获得一笔工伤赔偿金,尽 管他一直打算和情人薇薇安小姐开设共同账 账户,因而该笔资金以他个人名义开设了账 户,在他死后,其合法遗孀主张该笔资金, 但法院认为,尽管考斯顿的意思表示不太正 式,但该账户仍然应成立以考斯顿及其情人 为受益人的宣言信托,该遗孀无权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