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工作制度汇编
医院精神科工作制度
医院精神科工作制度1. 引言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精神科各部门的工作流程,确保患者得到专业的精神健康护理和治疗。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精神科所有工作人员。
2. 职责与权限2.1 精神科医生- 进行患者的精神状况评估和诊断。
- 开展精神疾病的治疗和康复工作。
- 组织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并定期评估疗效。
- 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 积极参与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2.2 护士和技师- 协助医生进行患者的护理和治疗。
- 监测患者的精神状态和生理指标。
- 协助患者进行日常生活和康复训练。
- 给予患者心理支持和安慰。
2.3 管理人员- 负责制定并执行医院精神科的发展规划。
- 监督精神科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 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妥善使用和管理。
- 协调精神科与其他科室的合作。
3. 工作流程3.1 病历记录- 每位患者的精神状况评估和治疗信息应详细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 医生、护士和技师应及时完成病历记录,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治疗方案- 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化需求制定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和协商。
- 治疗方案应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康复训练等内容。
3.3 患者护理- 护士和技师应按照医生的指示进行患者的日常护理和治疗工作。
- 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并及时反馈给医生。
- 给予患者合适的心理支持和关怀。
3.4 康复训练- 医院精神科应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帮助患者恢复社交能力和自理能力。
- 护士和技师应指导患者进行康复训练,并记录相关数据。
4. 外部合作4.1 协调其他科室- 精神科医生和管理人员应与其他科室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机制,确保患者的全面治疗和护理。
4.2 社区资源利用- 医院精神科应主动与社区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5. 质量管理5.1 审查和评估- 定期对医院精神科的工作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5.2 培训和学术交流- 医院精神科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精神科护理管理制度汇编
精神科护理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1.1 为了提高精神科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患者康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护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精神科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护理人员配备、护理质量控制、护理安全管理、患者护理、护理培训等方面。
1.3 精神科护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尊重患者、细心照顾、科学管理的原则,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
二、护理人员配备2.1 精神科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包括护士执业资格、精神科护理专业知识等。
2.2 精神科护理人员数量应根据患者数量、病情严重程度、护理工作量等因素合理配置,确保患者得到充分的护理服务。
2.3 精神科护理人员应实行轮班制度,确保24小时不间断护理。
三、护理质量控制3.1 精神科护理质量控制应包括护理操作规范、护理文书书写、患者安全管理等方面。
3.2 精神科护理操作应遵循国家护理规范和科室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3.3 精神科护理文书应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护理措施、效果评价等内容。
3.4 精神科患者安全管理应包括防自杀、防伤人、防逃跑等措施,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四、护理安全管理4.1 精神科护理安全管理应包括患者安全、药品管理、环境安全等方面。
4.2 精神科患者安全应加强患者监护,防止患者自杀、伤人、逃跑等行为。
4.3 精神科药品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确保药品安全。
4.4 精神科环境安全应保持病房整洁、安静、舒适,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五、患者护理5.1 精神科患者护理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实施分级护理。
5.2 精神科患者护理应注重患者心理护理,提供心理支持,促进患者康复。
5.3 精神科患者护理应加强患者生活照顾,保证患者饮食、睡眠、卫生等方面的需求。
5.4 精神科患者护理应定期进行护理评估,调整护理计划,确保护理质量。
六、护理培训6.1 精神科护理培训应包括新入职护士培训、在职护士继续教育等。
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5篇)
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5篇)第一篇: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为加强精神科门诊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门诊病人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本科疾病认真诊治,对他科疾病,要为患者联系好相关科室。
二、接待门诊病人态度要热情、耐心,禁止与病人发生争吵。
三、在接诊病人时,要详细采集病史,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并按照需要进行相关辅助检查,作出明确诊断。
门诊接诊特别要注意识别颅内感染(如脑炎、狂犬病等)、脑血管疾病、脑变性疾病、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严重内脏器官疾病、内分泌疾病、营养代谢疾病等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以及各种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四、对诊断不明确的或经治疗疗效不佳的病例,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查看,或请其他当班医师共同讨论。
五、门诊治疗本着“安全、有效”的原则,应严格遵照相关诊疗规范,治疗方案应向家属或患者告知。
门诊治疗应选用不良反应少、用法患者易掌握的药物,禁止大剂量用药,要详细向患者交待治疗期间的注意事项,首诊病人和复诊病人都应交待相关复查事宜,并在门诊病历中记录。
六、对病情较重、不宜门诊治疗的患者,应收入院治疗,如患者或家属不同意住院,应交待院外的风险,并在门诊病历中记录。
七、门诊处方严格按照相关处方管理规定,特别是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
八、门诊病人应按要求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就诊登记本,并遵照传染病、院感等相关规定。
九、门诊医师应注意保证患者(特别是有冲动行为的患者)就诊期间的安全,也要注意自身安全,接诊有冲动行为的患者时,可请其他当班工作人员在场,作好必要的防范。
第二篇:精神科药剂科工作制度药剂科工作制度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采购、管理、供应、调剂、制剂、药检、教育及科研工作。
负责做好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上述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和管理目标,负责制订本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全科各室实施,随机检查考核,定期总结。
精神科真实规章制度范本
精神科真实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科医院管理秩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精神科医院的各项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安全、治疗、护理、处方管理、医疗纠纷处理等,必须听从执行。
第三条精神科医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不得随意更换医疗团队。
第五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临床路径,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治疗,避免过度治疗和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和建议,改进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七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
第八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审和医疗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十条精神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确保医务人员恪守职业操守,提高群众信任度。
第二章患者权益第十一条患者有知情权,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告知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预后等信息,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选择。
第十二条患者有隐私权,医疗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患者的医疗信息和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患者有选择权,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得强行进行治疗或手术,应当听取患者的反馈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患者有安全权,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做好患者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不受伤害。
第十五条患者有救治权,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服务,不得因患者经济条件差而拒绝治疗,应当尽最大努力挽救患者的生命。
第十六条患者有投诉权,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患者的投诉,积极解决问题,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精神科室工作制度范本
一、科室宗旨本科室秉承“以人为本,关爱心灵”的宗旨,以患者为中心,以专业、规范、人性化的服务为准则,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二、组织架构1. 科室主任:全面负责科室管理工作,主持科室行政、业务工作,协调与其他科室的关系。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科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科室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3. 主治医师: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4. 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执行医嘱,观察病情变化,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
5. 护士长:负责科室护理团队的管理,确保护理工作质量,监督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工作制度1. 诊疗制度(1)患者入院后,由主治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详细询问、检查,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
(2)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时,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对患者进行心理治疗时,关注患者的心理需求,运用专业心理治疗方法,帮助患者缓解心理压力。
2. 护理制度(1)护士严格执行医嘱,做好患者的日常护理工作,确保患者生活舒适。
(2)护士长负责监督护理工作,定期检查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工作符合规范。
(3)护士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护理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3. 患者管理制度(1)患者入院时,护士应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治疗方案等。
(2)患者住院期间,护士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
(3)患者出院时,护士应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做好出院指导。
4. 药物管理制度(1)药房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医生开具处方时,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护士发药时,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等,确保患者用药准确。
5. 保密制度(1)科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科室内部资料不得外传,确保患者隐私安全。
四、考核与奖惩1. 科室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质量等方面。
精神科管理制度汇编
精神科管理制度汇编一、精神科日常管理制度1. 患者入院评估患者入院后,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进行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入院诊断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制定治疗计划的依据。
2. 患者治疗计划根据患者入院评估及精神科诊疗规范,为每位患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
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治疗等内容。
3. 药物治疗管理为确保患者安全和治疗效果,精神科实行严格的药物治疗管理。
所有药物需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并由药师进行核对和发放。
同时,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4. 心理治疗与康复根据治疗计划,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心理治疗和康复措施。
心理治疗主要包括认知行为疗法、家庭治疗等;康复措施包括社交技能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等。
5. 随访与转诊为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精神科实行随访制度。
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家庭访视等。
对于病情较为复杂或需要特殊治疗的患者,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转诊。
二、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1. 医疗安全防范措施为防止患者发生意外事件,如自残、自杀、出走等行为,精神科实行严格的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包括病房设施的安全管理、患者活动区域的监控等。
2. 重点病人管理对于有高度危险性的重点病人,如暴力倾向、自杀企图等,实行重点病人管理制度。
医师将根据患者病情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方案,并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监护。
3. 药品安全管理为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精神科实行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做好药品的定期检查和登记工作。
三、精神科人员培训与资质认证制度1. 培训制度为提高精神科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医疗质量,精神科将定期组织内部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精神科诊疗规范、药物治疗知识、心理治疗技能等。
同时,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2. 资质认证制度精神科医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技术能力认证。
资质认证包括医生执业资格认证、药师技术能力认证等。
精神科真实规章制度范本
精神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精神科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精神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精神科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医疗行为、护理工作、药物管理、病历管理、医疗安全、传染病防治、消防与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精神科医务人员应遵循救死扶伤、尊重科学、遵守法规、确保安全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第二章医疗行为第四条精神科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诊断、治疗和护理规程,认真做好查房、会诊、抢救等工作。
第五条精神科医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及预后等。
第六条精神科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和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七条精神科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病历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病情、治疗和护理过程。
第三章护理工作第八条精神科护士应按照护理规程和医嘱,做好患者的日常生活照料、药物治疗、心理护理等工作。
第九条精神科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并处理。
第十条精神科护士应定期进行护理培训,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水平。
第四章药物管理第十一条精神科药物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精神科药物应妥善存放,实行专库、专锁、专账管理。
第十三条精神科医务人员应按照医嘱正确使用药物,严格执行药物剂量、用法和禁忌。
第五章医疗安全第十四条精神科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医疗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精神科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六条精神科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患者急救需求。
第六章传染病防治第十七条精神科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加强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第十八条精神科医务人员应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第七章消防与安全第十九条精神科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精神科医务人员应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精神科规章制度范本
精神科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精神科诊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精神科全体医护人员、工作人员。
第三条精神科全体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应当遵循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人文关怀、团队合作的原则,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舒适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诊疗管理第四条精神科应当建立健全患者就诊制度,包括预约挂号、就诊流程、转诊制度等,确保患者有序就诊。
第五条精神科医生应当全面了解患者病情,进行必要的问诊、查体、辅助检查和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及家属治疗风险和可能的后果。
第六条精神科护士应当严格执行医嘱,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紧急情况,确保患者安全。
第七条精神科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医生应当认真书写病历,记录患者病情、治疗过程、疗效评估等信息,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八条精神科应当加强药物管理,严格执行药物使用规定,定期对患者进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三章护理管理第九条精神科护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关心关爱患者,尊重患者人格,维护患者权益。
第十条精神科护理人员应当做好患者的生活护理,保持病室整洁、安静、舒适,确保患者休息。
第十一条精神科护理人员应当加强患者的安全管理,预防患者自杀、自伤、走失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教育第十二条精神科应当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三条精神科应当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精神科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诊疗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控制等,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精神科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价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医疗安全。
第六章保密与隐私保护第十六条精神科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精神科工作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精神科工作制度精神科工作制度是指精神科医疗机构或精神科部门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和保障工作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一个健全的精神科工作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下面是一个关于精神科工作制度的范例,共计。
一、岗位责任和职业要求1. 精神科医生:负责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工作,必须具有医学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相关临床经验。
2. 精神科护士:负责患者的观察、护理和照顾工作,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注册护士资格证书。
3. 心理咨询师:负责患者的心理评估和心理治疗工作,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4. 社工人员:负责患者的社会支持和康复工作,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5. 康复治疗师:负责患者的康复治疗工作,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书。
二、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1. 工作时间:精神科医院每周营业时间为7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员工按照排班表进行轮班,确保24小时全天候的服务。
2. 休假制度:员工享有每周至少1天休息日,每个季度有7天带薪年假。
员工可以按照个人需要和医院安排,申请额外的休假和病假。
三、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1. 临床流程:精神科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一系列的评估和检查,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
然后根据诊断结果制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定治疗方案,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或其他治疗手段。
医生必须遵循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2. 护理流程:精神科护士需要负责患者的日常护理和照顾工作,包括监测患者的身体状况、给予药物治疗、检查病情变化等。
护士必须具备基本的护理技能和沟通能力,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护理关系。
3. 心理治疗流程:心理咨询师需要进行患者的心理评估和心理治疗工作,包括面谈、心理测试和心理干预等。
咨询师必须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责任。
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1. 为了加强精神病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精神病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2.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精神病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医院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设立院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总务科等职能部门。
2. 院长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医院行政、业务、党务等工作。
3. 医务科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医疗纠纷处理等工作。
4. 护理部负责医院护理质量管理、护理安全、护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5. 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经济运行正常。
6. 总务科负责医院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
三、医疗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
2. 医师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对患者负责。
3. 医师应严格执行查房制度,对患者进行详细检查、诊断和治疗。
4. 护士应严格执行护理规范,做好患者护理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5. 医院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四、护理管理制度1. 护士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对患者负责。
2. 护士应严格执行护理规范,做好患者护理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3. 护士应定期参加护理培训,提高护理技能和水平。
4. 护士应做好病房管理,保持病房整洁、舒适。
五、药品管理制度1. 医院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 医师应合理用药,避免滥用药品。
3. 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法规。
4. 医院应定期对药品进行清点、检查,确保药品数量、质量。
六、财务管理制度1. 医院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医院经济运行正常。
2. 医院财务收支应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督。
3. 医院应加强成本核算,提高经济效益。
七、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 医院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安全。
2. 医院应加强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精神疾病规章制度汇编
精神疾病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规范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精神疾病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疾病,对患者和其家庭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应当重视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精神疾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当受到尊重,且治疗过程中不得侵犯其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同时,医疗机构在治疗精神疾病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精神疾病的监管和管理工作,推动相关立法,完善相关政策,提高精神疾病的防治水平。
第二章精神疾病的预防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当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六条针对易感人群,开展精神疾病的筛查工作,及早发现患者,进行干预和治疗。
第七条加强对精神疾病的科研工作,促进精神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
第八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就医便利性和质量。
第三章精神疾病的治疗第九条精神疾病患者应当接受必要的治疗,确保其身心健康。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精神疾病诊疗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在治疗精神疾病时,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不得使用过度治疗或虚假治疗。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精神科医生团队,确保患者得到专业化的治疗。
第四章精神疾病的管理第十三条精神疾病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当接受医生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治疗。
第十四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精神病患者,应当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确保其不会对他人造成危害。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病情需要强制治疗的精神病患者,应当依法进行强制治疗。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规章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由xx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精神科科科室规章制度
精神科科科室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精神科科室的管理秩序,保障患者的正当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1. 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精神科科室的工作,对科室的发展和运行负全责。
2. 护士长:负责协助科主任管理科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护理质量的监督和护理人员的培训。
3. 主治医师:负责患者的诊治工作,对本科室的治疗方案和诊疗技术负责。
4. 护理人员:承担护理工作,负责患者的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
三、患者管理1. 接诊登记:每个患者来院就诊时,必须在登记处登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领取就诊卡。
2. 诊断治疗:患者需按照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进行治疗,不得擅自更改或停止治疗。
3. 住院管理:住院患者需按照医嘱进行治疗,不得随意外出,必须经过医生同意。
4. 出院管理:患者出院时,应按照医生的建议补充好相关资料,并领取出院小结和药品清单,注意续诊和复查。
四、医疗质量1. 诊疗标准:医生和护士在进行诊疗工作时,应遵守医疗卫生法规和医疗纪律,确保医疗质量。
2. 手术操作:医生在进行手术时,必须遵守手术规范,保证手术的安全和有效性。
3. 药品管理: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必须按照规定用药,不得滥用或超量开药。
五、安全管理1. 消毒防疫:科室内外应严格执行消毒防疫制度,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证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2. 火灾防范:科室内禁止吸烟,不得使用明火,设备使用完毕及时关闭电源,确保火灾防范措施。
六、纪律管理1. 工作纪律:科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岗位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2. 诊疗纪律:医生应热情待患者,不得随意拒诊、拒绝患者的合理要求。
3. 纪律考核:定期对科室内的医护人员进行纪律考核,对工作表现好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违纪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七、违纪处理1. 轻微违纪:对轻微违纪的医护人员进行口头警告,并做出书面记录。
2. 中等违纪:对中等违纪的医护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做出书面检讨。
精神科心理科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神科心理科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精神科心理科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
第三条精神科心理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疗卫生行业规范及本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四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医疗管理、医护技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患者,尊重患者隐私,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适应精神科心理科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做好患者病情观察,准确记录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心理治疗,提高患者心理素质,帮助患者恢复健康。
第三章护理制度第十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护理管理、护理技术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关心患者,尊重患者,为患者提供温馨、舒适的护理服务。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做好患者病情观察,准确记录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做好患者心理护理,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心理治疗,提高患者心理素质,帮助患者恢复健康。
第四章医疗保护措施第十六条精神科心理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保护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七条对可能发生意外的医疗行为,应充分告知患者及家属,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十八条精神科心理科工作人员应做好并发症预防工作,降低医疗风险。
第十九条精神科心理科工作人员应做好保护性约束制度,防止患者自伤、伤人。
第二十条精神科心理科工作人员应做好隔离措施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第五章健康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条健康教育对象主要是住院患者和家属,以个别指导与集体讲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护理人员在接待患者入院时、诊疗过程中以及患者出院时,均应根据病情进行健康教育。
精神科医疗工作制度范本
精神科医疗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精神科医疗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精神科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包括精神科医生、护士、心理咨询师等。
第三条精神科医疗工作必须坚持科学、人性化、综合治疗原则,积极推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医疗服务管理、临床诊疗规范、医疗安全和质量控制、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一节精神科门诊服务管理第五条精神科门诊的服务时间、服务科室、医生值班制度等由医院制定,并向患者进行公告。
第六条精神科门诊医生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接受规范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七条精神科门诊医生应当与患者充分沟通,细致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精神状态评估。
第八条精神科门诊医生应当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严格执行医疗规范和治疗原则,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第九条患者应按照医生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病史和家族病史等信息。
第十条精神科门诊医生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和病情资料,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精神科住院服务管理第十一条精神科住院部应具备良好的医疗设施和环境,保障患者的生活和治疗需求。
第十二条精神科住院部病房要求保持整洁、通风、安静,患者的床位要进行合理的布局和分配。
第十三条精神科住院部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治疗需要,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护理计划。
第十四条精神科住院部医生应当与护士、康复师等密切配合,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进程。
第十五条精神科住院部医生应当定期召开病例讨论会和团队会议,总结经验、交流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章临床诊疗规范第一节精神科诊断标准第十六条精神科医生应当根据《精神疾病分类和诊断标准》等国家和地区规范,进行疾病诊断。
第十七条精神科医生应当采用标准化的评估工具和方法,如临床问卷、心理测量等,评估患者的精神状态和功能障碍。
第二节精神科治疗原则第十八条精神科治疗应当坚持综合治疗原则,包括药物治疗、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社会支持等多种手段的综合应用。
精神科常用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规范精神科诊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精神科全体医务人员、护士、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
二、诊疗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2. 医师需具备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资格,开展精神疾病的科学诊断、有效治疗和积极康复工作。
3. 严格执行麻醉、精神类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向患者和家属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服务。
5. 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疑难危重病员、不能确诊的病员两次门诊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6. 科主任、主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和查房,解决疑难病例。
三、病人管理制度1. 对精神病人应有明确的认识和科学的态度,不歧视、讽刺病人,不能将其病态、言语、行为作为谈笑资料。
2. 对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平等相待,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答复,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解释。
3. 严禁殴打、责难、侮辱病人,禁止与病人发生借贷、馈赠往来。
4. 必须熟悉病人的生活、面貌特征、病情、风俗习惯、护理要点,掌握病人的心理活动,了解病人的地址与工作单位。
四、护理制度1. 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2. 工作中要做到“四轻”(脚步轻、说话轻、关门轻、操作轻),“八注意”(注意语言态度、注意心理状况、注意病情变化、注意安全防范、注意饮食卫生、注意个人卫生、注意医疗设备维护、注意与家属沟通)。
3. 护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病人,耐心细致,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五、业务学习制度1. 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临床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2. 科室设立业务培训手册,每次业务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等均应做好记录。
3. 各科成立考核小组,制定严格考核办法,对护士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阶段评价及年终考核。
精神科医疗工作制度
精神科医疗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精神科患者能够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精神科患者的特殊性要求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遵循一系列的规范和流程。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精神科医疗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对精神科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的流程和规范。
包括以下内容:1. 精神科门诊排班制度:确定医师门诊时间和数量,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就诊。
2. 登记和挂号制度:患者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病历资料,并由医务人员做好登记和挂号工作,以便进行后续的诊疗。
3. 诊室管理制度:要求医生和护士保持诊室的整洁和卫生,确保患者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接受治疗。
4. 医生诊疗规范: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史和症状作出准确的诊断,并给出科学的治疗方案。
5.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二、精神科住院工作制度精神科住院工作制度是指医院对精神病患者的接诊、病房管理、治疗方案等方面的规定。
以下是住院工作制度的内容:1. 住院流程规定:包括接诊、入院手续、病房分配、入院评估等环节的规范,确保患者顺利入院。
2. 住院病历记录:要求医护人员在患者住院期间做好病历记录工作,包括病情观察、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
3. 病房管理制度:确保病房内的治疗环境整洁、温馨,并规定医务人员的执勤制度,保障患者的安全。
4. 医疗护理规范:要求医护人员按照医嘱执行治疗和护理工作,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并及时报告医生。
5. 医患沟通制度:明确医疗人员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方式和原则,保证信息的准确传递,增强医患信任。
三、精神科药物管理制度精神科药物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对精神科药物的购买、储存、使用和处置等方面进行规范。
包括以下内容:1. 药品采购制度:医院应根据临床需要和患者情况采购适用的精神科药物,并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2. 药物储存管理:医院应配置专门的药物储存设施,保证药品的保存条件符合要求,并做好药物库存盘点工作。
医院精神病工作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精神病科的管理,提高精神病治疗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精神病科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
第三条精神病科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2. 依法行医,确保医疗安全;3. 严谨治学,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4. 团结协作,共同提高精神病诊疗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成立精神病科管理委员会,负责精神病科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精神病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精神病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审批精神病科重大业务活动;3. 监督检查精神病科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4. 协调解决精神病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5. 对精神病科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六条精神病科主任负责精神病科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 组织制定精神病科各项规章制度;3. 管理精神病科的医务人员、设备和物资;4. 指导和监督精神病科的业务工作;5.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第七条精神病科设有以下岗位:1. 医师: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2. 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观察和健康宣教;3. 心理治疗师:负责患者的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4. 社会工作者:负责患者的家庭和社会支持;5. 行政管理人员:负责精神病科的行政事务。
第三章患者管理第八条患者入院前,需进行初步评估,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心理测评等,评估内容包括:1. 精神症状的严重程度;2. 生理、心理、社会功能受损情况;3. 既往病史、家族史;4. 治疗史和药物过敏史。
第九条患者入院后,应建立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1. 入院评估记录;2. 病历;3. 检查、检验报告;4. 治疗方案;5. 康复计划。
精神科规章制度全套
精神科规章制度全套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精神科规章制度,以确保精神科医院的正常运营和管理,保障患者的权益,提升医院的治疗效果和服务质量。
本文档涵盖了精神科医院的基本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范,适用于所有精神科医院的临床操作和管理流程。
2. 患者权益保护规定2.1 尊重和保护患者权益•所有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并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应主动帮助患者了解他们的疾病情况、治疗方案、预后和治疗风险等情况。
•患者的个人隐私必须得到保护,医务人员应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
2.2 知情同意规定•患者接受治疗前,必须获得知情同意。
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治疗方案、风险和效果等信息,并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选择。
•对于无法作出自主决策的患者(如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必须取得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知情同意。
2.3 报告和申诉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病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诊疗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患者有权对医疗服务提出申诉和建议,并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向医疗机构提出投诉。
3. 临床操作规范3.1 诊断与鉴别诊断•医务人员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指南进行精神疾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鉴别诊断应综合运用临床症状、体征、心理评估、实验室检查等方法进行判断。
3.2 治疗与护理规范•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制定合理的治疗和护理计划。
•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治疗和护理计划,定期评估患者的病情和疗效,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3 用药管理规范•严禁滥用和超量使用精神药物,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谨慎使用。
•用药方案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说明药物的使用方法、剂量、不良反应等信息。
3.4 管理和操作规范•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医疗器械和设备。
•临床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确保手术和操作的安全和效果。
4. 医务人员管理规定4.1 医疗人员资质要求•精神科医生必须具备医师资格,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精神科工作实用制度汇编
. 专业 .专注 .精神科工作制度1. 精神科医、护、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拟订的医疗管理、医护技术操作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
2. 装备拥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医师,张开精神疾病的科学诊疗、有效治疗和积极康复工作。
严格执行相关麻醉、精神类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
3.应当向患者和家属宣传精神卫生知识、供应心理咨询服务,为社会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服务供应技术指导。
4.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对疑难危重病员、不能够确诊的病员 ,两次门诊复诊不能够确诊者 ,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和査房 ,解决疑难病例。
5.对精神病人应有明确的认识和科学的态度、不歧视和讽刺病人 ,不能够将其病态、语言、行为作为谈笑资料。
对病人态度平易、热情、同样相待。
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答复. 不能够办理的应耐心说明讲解 ,既要谅解关心 ,又要掌握原则 ,不得与病人争吵 ,不得殴打、指责、侮辱病人 ,禁止与病人发生借贷、馈送来往。
6.必定熟悉病人的生活、面貌特点、病情、风俗习惯、护理要点 ,掌握病人的心理活动 ,认识病人的地址与工作单 . 位 ,以便在发买卖外情况时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 ,采用紧急措施7.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组织纪律和工作责任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如无业务上的需要 ,非工作时间内非本科室工作人员不得在病房停留 ,不得在病房交谈、会客、办私事 ,下班人员不得在病房内看电视、娱乐。
病人睡眠后应保持病房宁静。
8.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高度的警惕性,防范不测事件的发生,遇有紧急情况时态度要沉着、办理要果断、合适 , 保证病人的安全。
9.认真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加强心理护理,防范所有不良刺激 . 不得在病人眼前议论病情及预后 . 不能够把病人带入职工宿舍和为个人干活, 不得向病人、家属裸露医院内部情况,如事故及差错、工作人员私生活及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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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工作制度1. 精神科医、护、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制定的医疗管理、医护技术操作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
2. 配备具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医师,开展精神疾病的科学诊断、有效治疗和积极康复工作。
严格执行有关麻醉、精神类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
3. 应当向患者和家属宣传精神卫生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社会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4. 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疑难危重病员、不能确诊的病员,两次门诊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和査房,解决疑难病例。
5. 对精神病人应有明确的认识和科学的态度、不歧视和讽刺病人,不能将其病态、言语、行为作为谈笑资料。
对病人态度和蔼、热情、平等相待。
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答复 . 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解释,既要体贴关心,又要掌握原则,不得与病人争吵,不得殴打、责难、侮辱病人,禁止与病人发生借贷、馈赠往来。
6. 必须熟悉病人的生活、面貌特征、病情、风俗习惯、护理要点,掌握病人的心理活动,了解病人的地址与工作单 . 位,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采取紧急措施7. 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组织纪律和工作责任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如无业务上的需要,非工作时间内非本科室工作人员不得在病房逗留,不得在病房交谈、会客、办私事,下班人员不得在病房内看电视、娱乐。
病人睡眠后应保持病房安静。
8. 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高度的警惕性,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遇有紧急情况时态度要镇静、处理要果断、恰当, 确保病人的安全。
9. 认真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加强心理护理,避免一切不良刺激 . 不得在病人面前谈论病情及预后 . 不能把病人带入职工宿舍和为私人干活, 不得向病人、家属暴露医院内部情况,如事故及差错、工作人员私生活及地址等。
10. 工作时穿工作服,带工作帽,仪表端正,整洁,衣着朴素大方,禁止佩戴装饰品。
保持门诊及住院康复环境安静、整洁、优美。
11. 工作中要做到五好(态度好、照顾好、解释好、技术好、团结好) , 四轻(脚步轻、说话轻、关门轻、操作轻) ,八注意(注意语言态度、注意心理状态、注意防止意外、注意增加营养、注意延长睡眠、注意整洁美观、注意娱乐活动、注意隔离消毒) 。
12. 要妥善保管好钥匙,防止丢失。
精神科病区管理制度1. 病区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 保持病区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
工作人员做到脚步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 统一病区陈设, 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布局有序。
4. 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征求意见,不断改进病区工作。
5. 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带胸牌上岗。
6.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设备,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査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精神科健康教育制度一、健康教育对象主要是住院患者和家属,以个别指导与集体讲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护理人员在接待患者入院时、诊疗过程中以及患者出院时,均应根据病情和心理进行健康教育。
内容包括:入院介绍、探视制度、检查治疗的注意事项及护理要点、出院指导等。
三、由组长制定每月的健康教育计划,内容应多样化,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护知识。
由组长指定护士在室内娱疗时间,组织患者按计划实施。
并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本上。
四、利用讲座、黑板报、宣传栏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帮助患者认识疾病,遵医嘱治疗,巩固疗效,防止复发。
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有条件时可利用VCD 、放像机等进行健康教育。
五、随时矫正患者的不良行为。
精神科病房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一) 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科室健康教育指导内容。
(二) 医护人员对患者提供从入院到出院的全程健康教育指导。
(三) 健康教育指导的形式可采用个别指导、集体讲解、文字宣传等,配合以幻灯、模型和技术示范操作等。
(四) 根据患者病情和接受能力,动态实施疾病的预防、治疗、护理、饮食及康复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指导。
(五) 住院患者健康教育指导情况应由护士记录于健康宣教记录单上。
(六)做好用药知识的健康宣教。
患者应知道药物名称、作用及注意事项,掌握正确的用药方法。
精神科业务学习制度(一)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二)临床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学习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护理部定期检查。
(三)科室设立业务培训手册,每次的业务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等均应做好记录,并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
(四)各科成立考核小组,制定严格考核办法,对护士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阶段评价及年终考核。
心理测查操作规程1. 测查者要遵守心理ct室工作制度及安全制度。
2. 测查前检查测查设备是否完好。
3. 测查者要向被测查着讲明进行心理测评的目的和意义,使其了解和掌握测评的要求和规则,积极配合做好心理测评。
4. 测试过程中要求被测查者独立完成,不允许交流讨论。
5. 原则上200题20分钟、566题40分钟之内应完成全部试题。
6. 如有被测查者因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完成测查,测查者可给予协助。
测查流程接通电源打开主机音箱打印机在显示屏打开测查量表输入被测查者信息测查诊断打印诊断书关闭电脑、音箱、打印机断开电源。
精神科抢救室工作制度1.对急症和危重病人要迅速有效地进行抢救工作。
2.抢救室内抢救器材及药品配置齐全,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査,过期要及时更换;用后要立即淸埋,消毒并补齐,用过的药品安瓿及包装均需核对后方可丢弃,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
3.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常规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密观察病情,认真书写交接班报告,严格执行抢救交接班制度。
4.对抢救病人的诊断处理要果断,务求准确,迅速有效,各种检查要及时,诊断处理有困难时,应请示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5.抢救工作应有精确的时间概念和完整的抢救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医嘱准确无误,口头医嘱及时补记,各种检查报告单粘贴整齐。
6.病员在脱离危险期前,严禁随意搬动和转移。
7.抢救过程中,要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取得其理解合作;-般情况下,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律不宜停留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特殊情況下可安排病人家属在场,防止医疗纠纷发生。
8_保持室内消洁卫生,定时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精神科住院病人会诊制度1.涉及精神疾病专业以外的躯体疾患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室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并写出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相关专科检査会诊。
3.急诊会诊:被邀请科室人员,必须10分钟到达。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股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病情复杂的疑难病例,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前来会诊。
会诊由中请科主任主持。
若病员病情许可可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7.科内、科外、院外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认真查看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精神科住院病人会诊流程危重疑难病人经治医师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急会诊普通会诊或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同意会诊医师10分钟内前往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参与会诊,或参与抢救,填写会诊意见,或转科转报医务科安排会诊医务人员去向报告制度为了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确保医疗工作质量, 各级医师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凡请假、外出会诊、开会、学习等必须经有关领导枇准。
1. 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外出开会、学习及请假等,必须经院长批准, 并向医务科报告, 到院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外出会诊按照会诊制度办理。
2 门诊医师需外出时,向科主任请假,科室派人补充。
3. 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如外出学习、参观、开会、进修、会诊等,首先向科主任报告,同意后由科主任报医务科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4. 值班医师离开时,要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返回时间,保持电话畅通。
精神科活动室工作制度1. 根据病员的病情、爱好和兴趣,安排不同的娱乐活动。
2. 启发和指导病员积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维持好秩序。
3. 加强巡视,注意病员病情变化和药物反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4. 活动结束后 . 清点病员数目,送回病区,填写治疗记录单。
5. 清点检査活动室内的设施和性能, 各类娱乐器具定位放置, 发现丢失,及时査找,发现损毁,及时维修。
精神科心理咨询工作制度1. 心理咨询由专业执业医师开展咨询工作, 心理咨询医师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咨询者的隐私权,男性医师接待待女性咨询者时,如需进行体格检查,应有第三者在场。
2. 心理咨询不论自询或代询,均需挂号、交费后有序进行。
在咨询过程中,一般不应有他人在场,如有他人在场需向咨询者说明,征求其同意后,方可让他人在场。
3. 心理咨询医师要做到真诚、热情、细致、耐心倾听、注意语言艺术, 始终贯彻客观立场, 与来询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和正确对来询者有益的情感联系,给来询者以心理上的支持。
认真观察分析咨询者情况,有计划预约、安排咨询时间。
4. 发现来询者有强烈轻生观念或明确自杀迹象等危机情况时, 一面给予心理疏导,一面积极与来询者家属及单位联系,必要时住院治疗。
精神病患者实施住院医疗保护措施的制度1. 精神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急程度及危险性确定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
2. 精神病患者发生自伤行为或有自伤危险者,医师建议应当住院治疗,个人或其监护人不同意住院者,由其监护人院外严密监护。
3. 精神疾病患者发生伤人行为或有伤人危险者, 医师要求患者应当住院治疗, 患者及其监护人不同意者, 请求公安机关人员协助实施住院治疗。
4. 医师对疑似精神病患者病情评估不能明确者, 实施病人紧急住院观察。
精神病患者实施住院医疗保护措施流程病情评估伤人或有伤人危险者住院不同意住院者由公安关人员协助住院病情不确定者紧急住院观察不住院者由监护人看护精神科会议制度1. 晨会: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工作人员参加。
每晨上班l5 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2. 科周会: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工作人员参加。
每周一次,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3. 科务会: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工作人员参加。
每月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及会议精神, 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 总结和布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