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2 火炬电子 :东北证券关于 火炬电子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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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35中科电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2020-11-17

300035中科电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2020-11-1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科电气”)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科电气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经2019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975号”文《关于核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中科电气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898,3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8元,本次发行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9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其中,深圳前海凯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计算共36个月,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计算共12个月。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久华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南昌红土盈石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在中科电气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均承诺:自中科电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认购的中科电气股票,也不由中科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行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6
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0.12.22
•【文号】
•【施行日期】2020.12.22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6号)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注册制)2020年7-8月38个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的126个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详见附件)。

列入黑名单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

因2020年1-6月发生违规情形已被列入黑名单,7-8月又发生违规情形应延长黑名单时长的配售对象,其时限自原公告公布的日期起计算。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0年12月22日附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

三安光电: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对象权益变动调整的提示公告

三安光电: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对象权益变动调整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公告编号:2020-019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对象权益变动调整的提示公告重要内容提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导高芯”)以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因相关政策调整,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先导高芯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发生变化导致权益变动调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调整前情况2019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若按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20%的上限计算,先导高芯持有三安光电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将由0股增加至不超过582,632,132股,持有三安光电股份比例将由0%增至不超过11.90%。

二、本次权益变动调整的依据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并颁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根据修订后的法规要求,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4,078,424,928股的20%,即不超过815,684,985股(含815,684,985股)”,变更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98,633,257股(含398,633,257股)”。

其中,先导高芯拟认购股份数量为284,738,041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调整后的情况根据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按先导高芯拟认购股份数量为284,738,041股进行计算,先导高芯持有三安光电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将由0股增加至284,738,041股,持有三安光电股份比例将由0%增至6.36%。

四、本次权益变动调整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调整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上述股份调整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结构发生变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份总数及比例不会发生变化。

60379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友钴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2021-02-18

60379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友钴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2021-02-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二零二一年二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友钴业”、“发行人”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规性出具如下说明:一、本次非公开发的发行概况(一)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即2021年1月22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二)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71,642,857股,符合贵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2,378,457股新股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发行股数71,642,857股,募集资金总额6,017,999,988.0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四)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017,999,988.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55,854,717.40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1,616.4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55,003,654.14元。

火炬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火炬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 113582 债券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7号”文核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60,000万元,债券简称“火炬转债”,债券代码“113582”。

公司控股股东蔡明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劲军先生共计配售火炬转债2,602,810张,即26,028.10万元,占发行总量的43.38%,其中蔡明通先生认购2,212,590张,占发行总量的36.88%;蔡劲军先生认购390,220张,占发行总量的6.50%。

火炬转债于2020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20年6月23日-6月24日,蔡明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劲军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火炬转债6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2020-045”号公告《火炬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2020年7月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 2020年7月2日至7月3日期间,蔡明通先生及蔡劲军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火炬转债6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

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四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4.10.18•【文号】中证协发〔2024〕237号•【施行日期】2024.10.1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的通知中证协发〔2024〕237号各网下投资者、证券公司:为配合做好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新“国九条”部署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科创板八条”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维护证券市场良好发行秩序,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了《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完成报备。

《修改决定》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国证券业协会2024年10月18日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一、将第五条和第六条合并,作为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修改为:“(一)应为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手续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依法设立、完成登记手续且专门从事证券投资的一般机构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易经验。

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应均为10 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达到两年(含)以上;(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持续经营能力,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管理措施三次(含)以上,最近十二个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近十二个月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被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行政重组等风险处置措施;”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八)建立健全首发证券内部问责机制和薪酬考核机制,明确相关业务人员责任认定、责任追究等事项,综合考量研究人员和投资决策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合规情况、业务收入等各项因素确定人员薪酬标准;”相应地,将第七条改为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修改为:“(二)专职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且交易时间达到五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易经验,最近三年持有的从证券二级市场买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中,至少有一只持有时间连续达到180 天(含)以上;(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管理措施三次(含)以上,最近十二个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将第八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网下投资者所属的自营投资账户注册配售对象,应具备一定的投资实力,其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买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截至最近一个月末总市值应不低于 6000 万元。

政府引导基金-东证鼎锐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政府引导基金-东证鼎锐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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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内主要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含新三板企业)
证券代码 000623.SZ 002118.SZ 002338.SZ 002501.SZ 002566.SZ 300396.SZ 600148.SH 600360.SH 600867.SH
证券简称 吉林敖东 紫鑫药业 奥普光电 利源精制 益盛药业 迪瑞医疗 长春一东 华微电子 通化东宝
部分合作上市公司
大连控股 菲达环保 湘电股份 吉恩镍业 兔宝宝 万丰奥威 吉林敖东 吉林森工 双鹤药业 通化金马 天保重装 科新机电
宗申动力 三花股份 伟星新材 富临运业 三力士 凤竹纺织 吉林化纤 通程控股 全柴动力 特变电工 跃岭股份
部分合作新三板挂牌公司
联化科技
佐希照明
帝信通信
励图科技 三星阿兰润德天股份
关注经营及财务状况、行业发展及 竞争态势、法律规范性等方面。
投资分析及交易谈判
建立财务模型并完成分析; 与目标企业商谈确定投资金额、对
价、退出安排及保护措施等条款; 完成投资建议。
投资后
投后管理与增值服务
定期收集、分析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 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制订和重大决策,协
助提升企业价值。
国家高度重视新兴产业战略地位,新兴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2012年5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十二五”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 任务,并提出了20项工程。
预计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到15%左右, 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 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并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 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国防军工行业周报:军工主动持仓规模连续两季度高增,20Q4持仓比例1.64%仍属低配

国防军工行业周报:军工主动持仓规模连续两季度高增,20Q4持仓比例1.64%仍属低配

证券分析师:苏立赞S0350519090001*************.cn证券分析师:钱佳兴S0350520090001***************.cn 军工主动持仓规模连续两季度高增,20Q4持仓比例1.64%仍属低配——国防军工行业周报最近一年行业走势行业相对表现表现1M 3M 12M 国防军工13.6 11.0 50.7 沪深300 10.2 13.9 31.6相关报告《国防军工行业周报:十四五军工景气度加速上行,建议关注五大方向》——2021-01-04 《国防军工行业年度策略:十四五景气度加速上行,军工投资进入黄金期》——2020-12-30 《国防军工行业周报:十三五即将迎来收官,坚定看好十四五军工前景》——2020-12-20 《国防军工行业周报:军工行业景气度有望加速上行,建议关注业绩有望持续兑现的方向》——2020-11-30《国防军工行业周报:联合作战纲要强化备战导向,坚定看好“十四五”军工表现》——2020-11-15 投资要点:⏹上周,上证综指涨跌幅1.13%,深证成指涨跌幅3.97%,上证50涨跌幅0.75%,沪深300涨跌幅2.05%,创业板指涨跌幅8.68%,中小板指涨跌幅3.96%,申万国防军工行业指数涨跌幅为2.42%。

⏹军工持仓规模连续两季度高增,主动持仓比例为1.64%,环比增长0.22pct,仍低配0.40%。

以国防军工申万指数成份股为基础进行统计,20Q4主动偏股型基金对军工重仓总市值为366.02亿元,环比提升66%,连续两季度均呈现较高增长(20Q3持仓规模环比提升261%)。

20Q4军工主动持仓比例为1.64%,环比提升0.22pct,但仍属低配,低配比例为0.40%。

⏹多家军工企业业绩预增,行业景气度持续上行。

在已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司中,大部分企业业绩预增,如星网宇达(同比+898.68%-1106.73%)、大立科技(同比+179.88%-231.43%)、中航电测(同比+15%-35%)、北摩高科(同比+43.67%-60.15%)、火炬电子(同比+55%-65%)、安达维尔(同比+29.87%-36.71%)等,表明行业景气度正持续上行。

火炬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天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火炬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天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13582 债券简称:火炬转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天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广州天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极电子”或“标的公司”)系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或“公司”)持股比例60%的控股子公司,长期专注于微波薄膜无源元器件及其集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现有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为满足天极电子的战略发展需要并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天极电子拟增加352.9412万元注册资本并实施股权转让,具体价格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天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0994号]确定,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价格为12.06元。

具体情况如下:(一)增资扩股的基本情况1、火炬电子计划以164.4417万元认购天极电子新增注册资本13.6353万元,其中13.635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火炬电子放弃按照天极电子现有股东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其他增资款的权利;2、吴俊苗计划以1,418.8240万元总价认购天极电子新增注册资本117.6471万元,其中117.647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3、陈世宗计划以567.5291万元总价认购天极电子新增注册资本47.0588万元,其中47.058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4、周焕椿计划以120.6000万元总价认购天极电子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5、厦门天极同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极同芯”)计划以1,091.4300万元总价认购天极电子新增注册资本90.5000万元,其中90.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6、厦门天极群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极群力”)计划以893.6460万元总价认购天极电子新增注册资本74.1000万元,其中74.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60013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2020-11-17

60013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2020-11-1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湖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东湖高新向徐文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上市,有关情况如下:2019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文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2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000万元。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2020年5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数量为41,666,663股。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钱超,承诺:本次配套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取得的新增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届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正海磁材: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正海磁材: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公告编号:2020-08-01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5,803,2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241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年3月19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1、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2号)核准,正海磁材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正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1号发行50,535,475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3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2、限售股股份变动情况2017年4月1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56,752,7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本次转增完成后,上述非流通限售股数变为75,803,212股。

3、2020年3月19日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根据股份锁定安排,正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汽投资-颀瑞1号认购的股份将于2020年3月19日上市流通。

上述股东具体持有的股份情况如下:股东证券账户名称发行股份数(股)转增股份数(股)合计股份数(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 正海集团有限公司10,107,096 5,053,548 15,160,644 1.85%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107,095 5,053,547 15,160,642 1.85%3 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1,791,610 5,895,805 17,687,415 2.16%4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107,095 5,053,547 15,160,642 1.85%5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1号8,422,579 4,211,290 12,633,869 1.54% 合计50,535,475 25,267,737 75,803,212 9.24% 注:2018年9月20日,上汽投资-颀瑞1号的基金管理人由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投资”)变更为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颀臻”),其为上汽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股东登记名称由“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1号”变更为“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1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的公告(2020年第6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的公告(2020年第6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的公告(2020年第6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0.07.27
•【文号】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0年第6号
•【施行日期】2020.07.27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
2020年第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网下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在科创板“云涌科技”“江航装备”“盟升电子”新股发行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详见附件)。

列入限制名单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0年7月27日附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公告编号:2008-0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于2008年2月4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25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2月4日下午14:00时。

(四)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下同)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2月1日15:00至2008年2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该等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七)提示公告:本次会议召开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两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公告时间分别为2008年1月28日和2008年2月1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1、截止2008年1月25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603678火炬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11-21

603678火炬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11-21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20-079债券代码:113582 债券简称:火炬转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曾小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广州天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广州天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极电子”)至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本次分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广州天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议案》;为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完善经营机制,优化资本结构。

公司拟将所属子公司广州天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择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具体内容如下:(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币。

(四)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发行上市时间:天极电子将在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天极电子股东(大)会授权天极电子董事会于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予以确定。

火炬电子: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火炬电子: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20-009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尚处于成长阶段,项目数量及体量均处在增长阶段,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0,307,025.0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总股本452,665,95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数后的451,273,25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716,452.5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1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19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29,990,689.09元(不含手续费)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106,707,141.59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7.97%。

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92,7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14•【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现公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0年2月14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一、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统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第七条修改为:“《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上市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三、第八条修改为:“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该部分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但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应当明确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认购数量及价格确定原则。

电子行业周报:中报陆续披露,关注绩优龙头

电子行业周报:中报陆续披露,关注绩优龙头

电子行业周报:行业投资评级增持基础数据(2020.8.21)电子(申万)指数4700.74 周涨跌幅-1.37% PE(TTM)59.58 PB(LF) 4.52 近五年电子(申万)指数走势对比图资料来源:wind,中航证券金融研究所近五年电子(申万)行业PE-band资料来源:wind,中航证券金融研究所➢本周行情:本周电子(申万)指数-1.37%,行业排名24/28;上证综指+0.61%,深证成指-0.08%,创业板指-1.36%;个股涨幅前五:海能实业(+46.16%)、联创光电(+35.5%)、经纬辉开(+22.9%)、得邦照明(+15.22%)、超频三(+15.12%);个股跌幅前五:安集科技(-13.61%)、睿能科技(-12.21%)、生益科技(-10.96%)、圣邦股份(-10.69%)、璞泰来(-10.45%)。

➢重要事件8月17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发布了对华为的修订版禁令,将华为在全球21个国家的38家子公司列入“实体清单”。

8月18日,中国芯片IP第一股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在科创板正式挂牌上市,发行价为38.53元/股。

8月18日,中国联通“5G+工业互联网应用推进大会”在京举行。

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表示,中国联通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的推动与中国电信的共建共享,目前双方已经建设开通的5G基站达26万站,预计年底可以达到37万站。

8月19日,闻泰科技投资建设的国内首座12英寸车规级功率半导体自动化晶圆制造中心项目正式签约落户上海临港。

项目总投资120亿元,预计达产后年产能36万片。

8月19日,苹果公司市值一度突破2万亿美元,成为美国首家实现这一里程碑的上市公司,与3月下旬谷值相比,苹果股价已经回升超过一倍。

8月20日,英伟达公布了第二季度财报,第二季度公司营收为38.66亿美元,同比增长50%,环比增长26%;净利润为6.22亿美元,同比增长13%,环比下降32%。

大连电瓷: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大连电瓷: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公告编号:2020-02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公司定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问答”)。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后,根据监管问答的要求,对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进行补充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将相关补充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的审议情况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3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0年3月9日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拟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对上述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二、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问答。

监管问答对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提出进一步要求,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应当与战略投资者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战略合作协议,作出切实可行的战略合作安排。

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战略投资者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双方的合作方式、合作领域、合作目标、合作期限、战略投资者拟认购股份的数量、定价依据、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持股期限及未来退出安排、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违约责任等。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正文:
----------------------------------------------------------------------------------------------------------------------------------------------------
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202号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报告》(雪人总字〔2021〕字20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2,221,83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1年9月30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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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火炬电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99号”《关于核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火炬电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6,3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69.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6,499,936.20元,扣除发行费用16,4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9,936.20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6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实施进度如下: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投项目本次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2020年9月全部建成投产。

截至目前,三条生产线已经建设完成并投产,另外三条生产线部分工序已经完成。

受2020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立亚新材部分进口设备的排产、运输交付及安装计划延后,其中由于境外厂商不能按照原计划组织专业组装人员入境,导致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延迟,同时部分设备排产和出厂验收受疫情影响,导致其交付预计延迟至2020年11月。

上述事项导致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线的建设进度受到影响而延期。

目前本项目尚无法结项,公司决定将“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延长至2021年3月。

公司将综合利用现有产线合理排产以及时满足国家项目和客户需求。

同时将加强与设备厂商协商沟通,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尽快完成未到货设备的交付及安装调试等工作。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本次火炬电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受客观条件影响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北证券同意火炬电子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其军许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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