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病例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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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摘录

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摘录

第一篇病历书写规范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名称为准。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m(厘米)、mm(毫米)、μm(微米)、l(升)、ml(毫升)、kg(千克)、g(克)、mg(毫克)、μg(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具体要求如下:(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以不归档保存)。

广东省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二、住 院 病 历 术前小结 术前小结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内容 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 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十二、术前讨论记录
术前讨论记录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 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 论。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 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 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二、住 院 病 历
24小时内入出院(死亡)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对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或死亡)的患者,其记录内容及要求如下: 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死亡)时间、 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 医嘱、医师签名,死亡患者加写死亡原因、死亡诊断。 1、由经治的住院医师在患者出院(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2、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应在患者出院(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审查签名; 3、24小时内出院(死亡)患者可免写首次病情记录和出院(死亡)小结; 4、可用表格式病历记录。
二、住 院 病 历 的 内 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
(二)主诉:症状(或体征)+时间; (三)现病史:围绕主诉按时间顺序叙述本次疾病的发 生、演变、诊疗等全过程的详细情况,其主要内容 包括:起病诱因;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 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治经过及结果; 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与鉴别诊断有关的 阳性或阴性资料等。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 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 予以记录。

病历书写规范(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新版)

九、出院记录 1、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出院情况应记录清楚,如出院症状、 体征及化验结果,或留遗有什么伤口、引流 或固定石膏等: 3、出院医嘱要详细,继续服用的药物要 写清药名、剂量、用法等,出院后复查时间 及注意事项如饮食、休息等要交待清楚; 4、要有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审核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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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报告
• ⑴专科检查表(如视野、听力和导管介入 检查等) • ⑵特殊检查报告单(按日期顺排) • ⑶特殊化验报告单(生化、免疫和细菌等, 按日期顺排) • ⑷常规化验报告单(按日期顺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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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书写要求
一、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各行对齐; 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空一格,如只余剂 量及时间,末尾排齐于第二行;同一患者有数 条医嘱,且时间相同,只需第一行及最后一行 写明时间,其余用直线连接。 二、相同时间数条医嘱,签名者只需第一 及最后一行采用封头封尾签名,其余用直线连 接:
4、书写过程出现错字,应当用书写时 的笔墨划双线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 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 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 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 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 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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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病历是指医务工作者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 资料的总和。 1、病历书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碳素墨水、 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 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3、药品一律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书 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写,一种药 4 名不能中英文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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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 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核、修改 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一律 用红色墨水笔,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 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乙级、丙级缺陷判定标准一、一票否决为乙级病历的缺陷标准(共20项)1、病案首页3项(或以上)未填写(自然缺项除外);2、病案首页出院诊断未填写;3、入院记录缺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签名;4、入院记录体格检查遗漏系统或主要阳性体征;5、入院记录缺必要的专科或重点检查;6、抢救病历无抢救记录;7、无转出、转入记录;8、缺有创操作记录;9、缺死亡讨论记录;10、影响诊断与治疗的阳性结果,无相应处理和记录;11、择期手术缺术前小结;12、病情较重或难度较大的手术缺术前讨论记录(三级或以上手术);13、缺手术安全核查表;14、缺出院(死亡)记录;15、缺与主要诊断相关的辅助检查报告单;16、有明显涂改;17、缺手术同意书或有效签名;18、缺麻醉同意书或有效签名;19、缺输血同意书或有效签名;20、缺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或有效签名。

二、一票否决为丙级病历的缺陷标准(共5项)1、入院记录主要疾病漏诊;2、缺麻醉记录单;3、缺手术记录;4、缺主要项目造成病历不完整(如: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等);5、单项缺陷如有两项为乙级,则定为丙级。

三、病历缺陷扣分10分以上为乙级、扣分25分以上为丙级病历。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中病历书写新增内容的说明《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产生的背景:为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加强我省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工作。

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促进规范化管理医疗纠纷的上升趋势规范》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规范》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评定、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规范》结合广东省医疗工作的实践,删除了一些重复、费时的内容,增添了一些新内容对病历书写的一些具体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具体细则性规定,使之更科学、实用增强了医疗单位在执行过程的可操作性。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病历书写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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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篇一: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目录第一篇病历书写规范 (1)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第二章门(急)诊病历 (4)第三章住院志 (6)第一节住院志书写的内容和要求 (6)第二节各专科住院志书写的重点 (11)呼吸内科 (11)消化内科 (12)神经内科 (13)心血管内科 (13)血液病科 (14)肾内科 (14)代谢与内分泌科 (15)急性中毒 (15)传染科 (16)基本外科 (17)腹部外科 (17)神经外科 (18)骨科 (19)泌尿外科 (21)心胸外科 (22)口腔科 (28)皮肤科 (30)精神科 (31)第四章第六章病程记录及其它记录...............................................................(33)医嘱和医嘱单........................................................................(38)护理文书 (41)第一节体温单的书写内容与格式 (41)第二节护理记录的书写内容与格式 (43)第七章第三节人院患者评估单的内容与书写要求..................................(45)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47)第二篇病案管理规范 (52)第一章病案管理的组织机构 (52)第一节病案管理组织 (52)第二节病案科(室)的设置 (53)第三节病案科(室)的技术要求和质量 (54)第二章病案管理细则 (55)第一节门诊病历的管理 (55)第二节住院病历管理 (55)附录一附录二附录三附录四附录五表格式病历 (60)护理的有关表格.....................................................................(112) 住院病历评分标准..................................................................(117) 门诊病历评分标准..................................................................(121) 精神病委托治疗同意书............................................................(122)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3)第一篇病历书写规范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乙级、丙级缺陷判定标准一、一票否决为乙级病历的缺陷标准(共20项)1、病案首页3项(或以上)未填写(自然缺项除外);2、病案首页出院诊断未填写;3、入院记录缺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签名;4、入院记录体格检查遗漏系统或主要阳性体征;5、入院记录缺必要的专科或重点检查;6、抢救病历无抢救记录;7、无转出、转入记录;8、缺有创操作记录;9、缺死亡讨论记录;10、影响诊断与治疗的阳性结果,无相应处理和记录;11、择期手术缺术前小结;12、病情较重或难度较大的手术缺术前讨论记录(三级或以上手术);13、缺手术安全核查表;14、缺出院(死亡)记录;15、缺与主要诊断相关的辅助检查报告单;16、有明显涂改;17、缺手术同意书或有效签名;18、缺麻醉同意书或有效签名;19、缺输血同意书或有效签名;20、缺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或有效签名。

二、一票否决为丙级病历的缺陷标准(共5项)1、入院记录主要疾病漏诊;2、缺麻醉记录单;3、缺手术记录;4、缺主要项目造成病历不完整(如: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等);5、单项缺陷如有两项为乙级,则定为丙级。

三、病历缺陷扣分10分以上为乙级、扣分25分以上为丙级病历。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中病历书写新增内容的说明《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产生的背景:?为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加强我省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工作。

?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促进规范化管理?医疗纠纷的上升趋势?规范》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规范》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评定、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规范》结合广东省医疗工作的实践,删除了一些重复、费时的内容,增添了一些新内容?对病历书写的一些具体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具体细则性规定,使之更科学、实用?增强了医疗单位在执行过程的可操作性。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病历书写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十四、病历书写与医学教育
14.1医疗机构应将病历书写纳入医学教育体系,通过临床教学提升医学生的病历书写能力。
14.2医学教育中应强调病历书写的重要性,培养医务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14.3医疗机构应组织病历书写竞赛、研讨会等活动,激发医务人员的学习兴趣,提高病历书写水平。
十五、病历书写与பைடு நூலகம்律法规的遵守
12.7对外宣传和沟通中,医疗机构应注重普及病历知识,提升公众对病历重要性的认识。
十三、病历书写与医疗质量改进
13.1医疗机构应将病历书写与医疗质量改进相结合,通过病历分析发现医疗过程中的问题,推动医疗质量提升。
13.2鼓励医务人员开展病历质量改进项目,定期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的改进措施。
13.3医疗机构应利用病历数据开展医疗质量监测,建立医疗质量指标体系,为持续改进提供数据支持。
1.5病历应采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记录,确保信息安全、可追溯。
二、病历书写具体要求
2.1病历封面
病历封面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卡号、病历号、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住院天数、入院诊断、出院诊断、手术名称、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等信息。
2.2患者基本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出生地、现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联系人及关系等。
十八、病历书写与国际接轨
18.1医疗机构应关注国际病历书写的发展动态,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书写规范。
18.2鼓励医疗机构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病历书写理念和技术。
18.3医疗机构应按照国际标准,提升病历书写质量,为国际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十九、病历书写的资源保障
19.1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包括人员、设备、培训等,确保病历书写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摘录

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摘录

第一篇病历书写规范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名称为准。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m(厘米)、mm(毫米)、μm(微米)、l(升)、ml(毫升)、kg(千克)、g(克)、mg(毫克)、μg(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具体要求如下:(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以不归档保存)。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五)体格检查: 按系统循序进行书写。即自上而下、自左至右、视触叩听顺序如实书写。外生
殖器、肛门如无必要,可写为:肛门外生殖器未检或拒检。
(六)专科情况: 应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七)辅助检查: 是指入院前所作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按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 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重点记录可导致或排除诊断的结果。
二、住 院 病 历
转科记录
转科记录是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 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医师分别书写的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转出记录 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 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 期,转出、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 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 等。
(八)诊断: 如初步诊断或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主要诊断在前,其他诊断在后,对 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最大的诊断。
(九)签名: 入院记录书写者的签名:主治(或以上)医师/住院医师
二、住 院 病 历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 机构时书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 书写特点: 1、主诉: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2、现病史: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 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3、其它记录要求同入院记录。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五、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 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 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 迹。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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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引言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的重要文档,对于医疗质量的提升和医疗事故的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广东省的病历书写,提高病历的质量和可读性,本文将介绍广东省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

规范要求1. 病历信息病历的第一页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入院日期/就诊日期•主诉这些信息应该明确、准确地填写,以便医务人员快速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

2. 病史采集在病史采集部分,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现病史:患者目前的病情描述,包括症状、体征等。

•既往史: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等。

•个人史:患者的生活习惯、吸烟饮酒情况等。

•家族史:患者家族中与当前病情有关的疾病史。

病史采集应该详尽、准确,对于有重要影响的细节应该着重记录。

3. 体格检查在体格检查部分,应该按照系统全面检查的原则进行记录。

具体记录的内容包括:•生命体征:记录患者的体温、呼吸、脉搏、血压等指标。

•皮肤、头颈、胸部、心脏、肺部、腹部、四肢等系统的检查:记录相关的异常或正常情况。

•特殊检查:如神经系统检查、深部反射检查等,如有必要应做相应的记录。

体格检查的记录应该详细、准确,对于异常或重要的检查结果特别要注明。

4. 诊断和治疗病历中的诊断和治疗部分应该精确、清晰地记录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包括:•初步诊断:在明确患者病情后,应提供初步的诊断结果。

•辅助检查和化验结果:应将相关的辅助检查和化验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治疗方案:需明确治疗措施、药物、剂量等信息。

诊断和治疗部分的记录应该规范、完整,使他人能够清楚地了解患者的疾病情况和医生的治疗方案。

5. 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是病历中对患者就诊过程的详细描述。

每一次的就诊都应该做相应的病程记录,包括:•主诉和病史回顾:记录患者当次就诊的主诉和相关的病史。

•体格检查:记录当次就诊时的体格检查结果。

•医学诊断和治疗:记录医生对患者进行的诊断和治疗措施。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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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记录 交班前完成和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扣2分/次) 转出、转入记录 转出前完成和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无转出、转入记录为乙级病历) 阶 段 小 结 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及时记录(无为乙级病历) 死亡讨论记录 患者死亡一周内(无为乙级病历) 疑难、危重病人病情讨论记录 及时记录(未记录或及时记录扣3分)
三、主诉 要求:A、简洁明了,一般不超过20字。 B、完整:症状加部位加时间。 C、能导致第一诊断。 扣分:1.主诉有重要遗漏造成诊断错误 或影响治疗、抢救。(乙级病历) 2.主诉与现病史不符(扣3分) 3.描述有缺陷(扣1分) 4.以诊断代替主诉(扣1分)
四、现病史
要求: 其主要内容包括:起病诱因;发病情况、 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 发病后诊治经过及结果;睡眠、饮食等一般 情况的变化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 资料。现病史应与主诉一致,能反映主要疾 病的发展变化过程,重点突出、层次清楚、 概念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书写病程记录每次扣2分
首次病程记录 应在8小时内完成(扣5分)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应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扣3分)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危患者每天、病重患者2天内、病情稳定 患者5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 危重病人必须有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 的查房记录。(规定时间内无上级医师查房 记录每次扣2分)。 抢救记录 及时完成,特殊情况6小时内补记(无为乙级病历)
交接班记录
内容包括入院日期、交班或接班日期、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 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诊断及治疗情 况、交班注意事项或交班诊疗计划、医 师签名。(无交接班记录每次扣2分)
转科记录
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 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诊断及治疗情 况、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或转入诊疗 计划、医师签名。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 人员审核签名。 (无转科记录为乙级病历)

广东省标准病历书写格式

广东省标准病历书写格式

附件: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2003年修订)目录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38)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 (39) 第三章住院志 (40) 第一节住院志书写的内容和要求 (40) 第二节各专科住院志书写的重点 (44) 呼吸内科 (44) 消化内科 (44) 神经内科 (45) 心血管内科 (45) 血液病科 (45) 肾内科 (46) 代谢与内分泌科 (46) 急性中毒 (46) 传染科 (47) 基本外科 (47) 腹部外科 (48) 神经外科 (48) 骨科 (49) 泌尿外科 (51) 心胸外科 (51) 妇科 (52) 产科 (52) 儿科 (53) 新生儿科 (53) 耳鼻咽喉科 (54) 眼科 (55) 口腔科 (56) 皮肤科 (57) 精神科 (58) 第四章病程记录及其它记录 (59) 第五章医嘱和医嘱单 (62) 第六章护理文书 (62) 第七章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62)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但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书写,译名应以《英汉医学词汇》(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年)和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统一教材的名称为准。

药名一律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书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文混写。

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n、(厘米)、mm(毫米)、um(微米)、1(升)、ml(毫升)、ks(千克)、g(克)、mg(毫克)、ug(微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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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
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医院医务部
我们为什么要写病历? 病历的医学价值 病历的法律价值
病历医学价值
医学资料的收集和保存 医学资料的传递和共享
病历为教学科研服务
医学思维的训练与养成体现思维逻辑
病历直接决定医疗质量和安全
病历法律价值
病历是医疗活动的证据
内部责任分配证据
医疗纠纷认定证据
对第三者的证据
二.时限小结
首次病程:8小时 (主治)首次查房:48小时 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 会诊记录:会诊后即刻
入院记录:24小时 出院记录:出院24小时内 手术记录:术后即刻 有创诊疗:操作完成后即刻
阶段小结:住院满月当日
死亡记录:死亡后24小时
抢救记录:抢救后6小时
死亡讨论:死亡后一周
三.书写要求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正确、及时、完整、规范。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正确的墨水(蓝黑墨水,碳素墨水) ◆原则上用中文,外文缩写要规范 ◆必须用标准规范的医学术语,表述准确,杜绝自创术语 ◆内容上至少不能自相矛盾 ◆病史记录全面准确,条理清晰,不犯低级错误(注意既往史、过敏史) ◆错别字应用双线画掉,修改后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 刮、粘、涂等方式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各级医师书写、修改、补充、审阅病历均应签全名,并记录时间
初步诊断:(1) (2) 处理与建议:(1) (2) 医师签名:XXX
抢救记录
因抢救病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
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 加以注明。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抢救时间及措施、 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等。记 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参考格式
1、年、月、日、时、分
急诊留观病历
急诊留观病历(参考) 一般资料(个人信息资料、护送者情况和联系电话等) XX科 X年X月X日 主诉: 现病史:(包括起病时间、发生发展、重要阳性症状及有关阴性症状,诊治过程) 既往史: (以往健康状况、曾患过的重大疾病,与本次疾病有关的病史) 体格检查:(T. P. R. BP。按系统顺序,突出重点的记录阳性体征及有鉴别意义 的重要阴性体征。) 辅助检查结果: (实验室及其他辅助检查的重要阳性结果及有关的阴性结果。)
2、病情变化具体情况(原因、诱因、症状、体征 等) 3、抢救时间,具体抢救措施,抢救详细经过, 治疗效果。
4、履行告知程序等,反复救治应如实记录。
5、参加抢救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 医师签名:XXX
16项医疗核心制度
• • • • • • • • 首诊负责制度 会诊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查对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 • • • • • • •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患沟通告知制度 转院转诊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6.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参与抢救工作。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 录后方能下班。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 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 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 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 不得擅自离去。 7.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科 室和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取得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如 患者明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向医务部汇报,落实好 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8.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科室医师要到场处理。若涉及他科 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严禁相互推诿。 9.已收住入院的患者,经检查不属于本专业病种,或主要疾病不属于本专业,需要转 科时,经管医师写好病历,经有关科室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 10.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及时通知医务部或总值 班分流病人,组织各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门诊病历
复诊格式(参考) XX科 X年X月X日 病史: (1)上次诊治后的情况。 (2)上次建议检查的结果。 体格检查:(主要记录阳性体征变化和新的阳性体征发现) 辅助检查结果:
初步诊断:(1) (2) 处理与建议:(1) (2) 医师签名:XXX
急诊留观病历
留观病历是疾病诊断的重要依据,必须以极端负责的态度书写,做到及时准确。 1.急诊就诊患者需留观时,首诊病历可作为留观病历。但需开出治疗处方,写明留 观注意事项,并向下一值班医师床头交班。 2.普通门诊转来留观者,按照首诊负责制要求,由接诊科室完成门诊病历,提出初 诊意见及留观注意事项。 3.急诊值班医师接到普通门诊转来的留观患者后,必须重新询问病史,全面检查, 提出初步诊断,写出处置意见。 4.留观病历每天应有病情记录,如有病情变化时,必须随时记录。
核心词——
在具有随机性、 变化的医疗环境 中,明确医疗责 任主体的制度。
“责任制”“负责到底”
首诊负责制度

聚 焦 点
诊疗过程中,首诊医师或科室具有医 疗行为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收治有困难时,应 向医务部或院总值 班报告,协调处理
首诊负责制度
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诊医务人员为首次就
5.留观患者应有三级医师查房记录,若病情疑难复杂,应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并
有会诊记录。 6.留观患者最后去向(如住院,回家)应有记录。 7.危重病患转住院,应有医务人员护送,并需当面床头交接班。 8.急诊留观患者的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9.留观转折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3天,病假证明一般不超过7天。
二.时限
1、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2、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 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3、首次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病历中隐私泄露要付出法律代价
总结
病历记载病人信息 病历决定医疗质量和安全 病历决定医疗纠纷成败
医务人员都要理解病历的价值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定
一.格式
1.各种申请和报告单的纸张规格为A4纸张,大小与住院病历匹配。 2.医疗机构使用打印病历,应统一纸张、字体、字号,并按规定格式排 版,打印字迹清楚易认,符合病历保存和复印的要求。 3.病案首页应按卫生部下发的统一格式、内容及广东省卫生厅补充规定 的内容填写完整。 4.打印病历(打印记录)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内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 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 5.各级医师签字部位应为病历右下部分,签全名,清晰可认。 6.手术用物清点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体温单等遵照护理 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诊的接诊者,包括门急诊,医技科室及住院部临床
科室医务人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接诊患者,
特别是危重急症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
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
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医师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和病历记录,对其 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记录清楚、及时治疗。若需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 成门急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重急 症病人。如有收治困难,应向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2.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门、急诊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 任,并负责要求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收住主 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3.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 真书写门、急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4.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 师会诊或邀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仍不明确者, 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5.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前,首先由首诊 科室负责抢救。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的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部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召开调集有关科室医务人员参 与抢救。明确诊断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 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解的方法; 伴发症状; 诊治过程和疗效;
体格检查
边缘、与周围组织的关系、活动度等) 与本病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
详尽记录病变的阳性体征(包括部位、大小、性质、形状、
辅助检查
记录应包括医院名称、检查时间、项目、检查编号(如 CT、病理检查)、结果、有无报告单等。
记录患者就诊前在其它医疗机构或本医疗机构已行的检查,
医疗核心制度速记法
两诊两查三讨论,一(医)律(历)不准抢手术
两 诊: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 两 查: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对制度; 三讨论: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 论制度;
一(医)律(历)不准抢手术:医生交接班制度、病历书
写规范及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D型病例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在入院后12小时内完成。 4、日常病程记录: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记录,每天 至少一次;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 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转科记录:转科(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前完成 (特殊情况除外);接收(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入后24 小时内完成。
二.时限
6、阶段小结:对住院较长者,经治医师应每月作病情及诊疗情况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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