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_瑞典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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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是一个典型的福利国
一、瑞典社会保障税
家,其社会保险制度的主 要资金来源就是社会保障
税。它是瑞典预算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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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纳税人
收入来源之一,其收入占 预算收入的比重仅次于所
雇主、雇员及自由职业者。雇员得的税社而会位保居障第税二由。雇
主代扣代缴,自由职业者则自己直接缴纳。
(二)征税对象
包括所有在瑞典居住者的工资所得和长期居住在 瑞典的外国人的工资所得,以及私人公司派驻国 外不满一年的雇员的工资所得。
政府雇员的工资所得,不单独缴纳社会保障税,而是 由各级政府统一将一部分钱缴给社会保险局,数额基本 上是按社会保险税的标准支付的。对65岁以上雇佣人员 的工资所得,因其属于退休金领取者,故免缴社会保障 税。
二、瑞典个人所得税
(地方所得税+国家所得税)
年薪(万克朗)
个人所得税率
≧1.08 ≧ 27.38 ≧ 41.42
第三节 瑞典老年保障
一、瑞典国年金制度的变迁 二、瑞典国民基本年金 三、瑞典国民附加年金 四、瑞典部分养老金规定 五、瑞典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
一、瑞典国民年金制度的变迁
瑞典早在1913年即通过国民年金法,以资产调查形式给付。具 有老年贫困救助的性质。
1935年建立基本年金系统,成为近代瑞典年金制度的雏形。 1946年修订基本年金制度后,保障内容发生重大改变,将更多 的国民纳入,且提高年金给付额。
(三)税率
老年人养老保险税 (13.35%) 事故幸存者养老保险税(1.70%) 疾病保险税(7.50%) 工伤保险税(1.38%) 父母保险税(2.20%) 失业保险税(5.84%) 工资税(8.04%)
征收的办法是按比例实行代扣代缴,税款专款专用
(四) 征收办法
雇员的社会保障税由雇主在发放工资时代缴代扣,连 同雇主本人的社会保障税一起缴给税务局;自由职业者 自己上缴。税务局将纳税人上缴税款存入各基金账户, 并缴国家社会保险局管理。使用时,由各基金组织分配 使用。如有余额,可存入银行,也可买成股票,或者寻 找其他投资途径,具体处理办法由基金组织决定。
第二节 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
一、瑞典社会保障税 二、瑞典个人所得税 三、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制
瑞典是高工资、高税收、高保障(高福利) 的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是维持社会保障制度 运行的物质基础。
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是基于现收现 付的财政预算制。
由于社会保障税是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 源,而社会保障税同所得税紧密相关,以下 将从社会保障税、所得税、社会保障基金的 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介绍。
本节学习目标
第一节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概览
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二、瑞典社会保障项目 三、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19C~20C30S 20C30S 20C40~50S 20C60S 20C70S
济贫法
增加了对病残保险的津贴,实 现了新的立法。
实施劳动市场政策,实行国民 义务病残保险
重点发展了健康服务和家庭住 宅福利,改变了教育制度。
实行义务失业保险
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高福利国家的 保障水平。1992年政府用在教育、医疗卫生、 住房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上的开支为中央开 支总支出的66.3%。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瑞典 建立了福利水平较高、保障全面的社会保障体 系。
二、瑞典社会保障项目
第六章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概览 第二节 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 第三节 瑞典老年保障 第四节 瑞典医疗保障 第五节 瑞典就业保障 第六节 瑞典工伤保障 第七节 瑞典社会福利 第八节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评价与改革
• 了解瑞典社会保障项目与特点 • 了解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 • 掌握瑞典老年保障、医疗保障和就业保障的有关 知识点 • 把握瑞典工伤保险和社会福利服务的有关知识点 • 理解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知识点
1959年通过国民附加年金法案,同工资收入相联系,退休年龄 从67降至65岁,且接受其自由选择在60~70岁期间退休,随着 退休年龄的改变,年金给付额也随着调整。
至此,包括国民基本年金和国民附加年金的国民年金制度基本 形成。
二、瑞典国民基本年金
(一) 基本养老金
1.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住在瑞典的所有人,无论国籍,只要住满三年或 有三年国家附加养老金积分(APTPoints),便有权获 得国家基本养老金。在瑞典生活40年或有30年的 APT积分,才可获得全额基本养老金。一般地,从 满16岁到满64岁被认为是有效居住期。
(一) 社会救助 (二) 基本年金 (三) 附加年金 (四) 健康保险 (五) 失业保险
(六) 工伤保险 (七) 儿童补助 (八) 培训补助 (九) 带薪假期 (十) 免费教育
三、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① 普遍保障 ② 基金主要由国家和企业负担 ③ 公平优先 ④ 保障内容广泛,保障水平较高 ⑤ 保障体系完备
地方+200克朗国家 地方+20%超出部分国家 地方+25%超出部分国家
(注:表中“地方”即地方所得税,“国家”即国家所得税)
2002年,瑞典全国各地方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平 均为31.5%,其中最低的约为27%,最高的可达35%。
三、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制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由政府的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卫 生和社会福利部下设保险局,下面大约有450个地方保 险机构。社会保障部门用计算机为每个人出生以后的情 况建立档案,并设有一整套有关的规章制度。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登记有关缴税信息;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社会保险金预算,将资金拨到社保部 门,社保部门负责将各种社会保险局发放到领取者手中。 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税,按财政体制权限,由中央 和各地方分别通过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事业。
瑞典国家审计署负责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收支 和绩效审计工作。
2. 基本养老金的支付办法
从1993年起瑞典规定:16~64岁之间在瑞典居住
满40年或有30年的收入超过基数的公民,不管有无
工作,都可领到全额基本养老金。从16岁起算,居
住不足40年的,按实际居住年数乘以1/40的金额领
取,超过40年的按40年计。
政府为使退休老人的生活不致受到通基按本照货养一膨老个胀金“的基的标数影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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