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统计医疗服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医院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卫生统计学第八版重点
卫生统计学第八版重点1、统计工作的基本步骤:统计工作全过程可分为:统计设计、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和分析资料四个步骤。
2、卫生统计资料一般分为计量资料与计数资料两大类,介于其中的还有等级资料,不同类型的资料应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
因此,搞清楚下面的定义对以后学习具体的统计方法很重要。
①计量资料:对每个观察单位的各样项指标用定量的方法,通过测量得到的数值,我们把这样的资料称为计量资料,一般有度量衡等单位。
如调查某地10岁女童的身体发育状况,以人为观察单位,每个人的身高(cm)、体重(kg)和血压(mmHg)等;又如以每个采样点为观察单位,测得不同采样点的二氧化碳浓度(mg/L)。
②计数资料:先将观察单位按某种属性或类别分组,然后清点所得各组的观察单位数,称为计数资料。
例如对某小学全体学生进行蛔虫卵粪检,每个学生是一个观察单位,将每个学生按粪检结果阳性与阴性分组,得每组人数;又如调查某人群的血型分布,按A、B、AB、O四型分组,得各血型组的人数。
③等级资料:将观察单位按某种属性的不同程度分组,所得各组的观察单位数,称为等级资料。
例如用某药治疗若干痢疾病人,其中治愈、显效、有效、无效人数。
这类资料与计数资料不同的是:属性的分组有程度的差别,各组按大小顺序排列;与计量资料不同的是:每个观察单位未确切定量,因而称为半计量资料。
对分辨计量资料和计数资料,原则上并不困难。
通常凡是用仪器测得的数据都是计量资料,如身高、体重、肺活量、红细胞数、白细胞数、等属计量资料。
通常按性质、类别分组后清点得到的数目,如男性人数、女性人数,阳性人数,阴性人数,对动物实验的各种结果的例数等都是计数资料。
按等级分组资料不难确认,凡是按程度不同分多个组后清点数目,一般都属等级资料了。
3、卫生统计学:是应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居民卫生状况以及卫生服务领域中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的一门科学。
4、抽样误差:有个体变异产生的,抽样造成的样本统计量与总体参数之间的差异,称之。
医疗卫生单位基本数字统计口径及财务分析公式
医疗卫生单位基本数字统计口径及财务分析公式一、基本数字部份1.编制人数:根据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列。
2.年末在职职工人数:指当年年末支付年底工资的在岗职工人数,包括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和返聘人员。
“合同聘用制人员”指年末单位在职的全员聘用合同制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指年末单位在职的执业(助理)医师、护师、注册护士、药剂人员、检验和影像人员等卫生专业人员。
不包括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财会人员”指年末单位在财会岗位工作的实有人员。
3.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指每月在职职工人数的加权平均数。
4.年末离退休人数;按单位年末实有人数填列。
平均离退休人数:指每月离退休职工人数的加权平均数。
“纳入养老保险人数”反映本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5.临时工人数:指单位全年聘用临时工的平均数,不含终点工。
6.编制床位:指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床位数。
7.年末实际开放床位:指年末实际开放的床位数。
8.平均开放床位:填列全年每日开放床位的加权平均数。
9.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年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开放病床数之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及临时增设的病床。
10.诊疗人次: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
包括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出诊、赴家庭病床、下地段等外出诊疗人次,本院职工的诊疗人次数,外出进行的单项健康体检及健康咨询指导人次,局部的单项健康检查人数等。
其中:门急诊人次为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
11.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钟的住院人数)之总和。
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位,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钟以前死亡或因故出院所占用的床位。
12.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
卫生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1)教学文稿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统计基础知识及卫生统计指标.
内容介绍
常用统计术语
主要经济和社会指标
卫生统计指标
一、统计基础知识-报告期与基期
报告期:指在进行动态对比中,研究事物变化的时期。
基期:用来作为比较标准的基础时期。
报告期和基期是相对而言的。如:对比 2009 年与 2008 年 的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2009年是报告期,2008年是基期。
一、统计基础知识-平均增长速度
我国计算平均增长速度有两种方法: “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是以报告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同基期 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该方法是习惯上经 常使用的。 计算公式:平均增长速度=(报告期数值/基期数值) 开n次方-1 n=报告期年份-基期年份 从某年到某年平均增长速度的年份 ,均不包括基期年在内。 如 2005-2009年床位数平均增长速度,是以2004年为基期计算的。 “累计法”,又称代数平均法或方程法,是以报告期内各年水平的 总和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该方法 只有固定资产投资使用。
户籍人口数:户籍人口是指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注 册为常住户口的人。户籍人口数一般是通过公安部门的经常性统计 月报或年报取得的。户籍人口可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
二、经济和社会指标-人口和社会指标
农业人口:居住在农村或集镇,从事农业生产,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的人口。包括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和由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抚养的 人口。 人口密度:某地区人口数/该地区土地面积(人/平方公里) 职工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 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 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 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老年人口抚养比:也称老年人口抚养系数。指老年人口(65岁以上人口) 与15-64岁人口的比例。老年人口抚养比=老年人口/15-64岁人口 ×100%。老年人口抚养比是从经济角度反映人口老化社会后果的指标之 一。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医院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医院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一般按支付年底工资的在岗职工统计,包括各类聘任人员及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和返聘本单位不足半年人员.2.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影像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3.医生: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医士.4.医师: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5.执业医师:指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6.执业助理医师:指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及其“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7.管理人员: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与教学等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党政、人事、财务、信息、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8.工勤技能人员: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包括护理员工、药剂员工、检验员、收费员、挂号员等.但不包括实验员、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和研究实习员等,这部分人员分别计入其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9.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数/人口数X1000.10.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数+执业助理医师数/人口数X1000.11.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注册护士数/人口数X1000.12.床位数:指年底实有床位数,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超过半年的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床位、因扩建或大修而停用的床位.不包括产科新生儿床、接产室待产床、库存床、观察床、临时加床和病人家属陪侍床.13.每千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医院床位数+卫生院床位数/人口数X1000.14.设备配置率=配置某种设备的机构数/同类机构总数X100%.15.卫生总费用:反映全国当年用于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所消耗的资金总量,用筹资来源法测算.分为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三部分.政府预算卫生支出指各级政府用于卫生事业的财政拨款.包括:卫生事业费、中医事业费、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费、计划生育事业费、医学科研经费、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费、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费、政府其他部门卫生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经费.社会卫生支出指政府预算外社会各界对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其他保险医疗卫生费、商业性健康保险费、非卫生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办医支出、企业医疗卫生支出、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经费、卫生预算外基本建设支出、私人办医初始投资、公共卫生机构预算外资金投入等.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指城乡居民用自己可支配的经济收入,在接受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时的现金,包括城镇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和农村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16.人均卫生费用=某年卫生总费用/同期平均人口数.17.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某年卫生总费用/同期国内生产总值X100%.18.每一职工年业务收入=年业务收入/年平均职工数.19.每一医师年业务收入=年业务收入/年平均医师数.20.年内病人欠费率=年内病人欠费总额/年业务收入X100%.二、医疗服务1.总诊疗人次数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诊疗人次数按挂号数统计,包括:①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②出诊人次数;③单项健康检查及健康咨询指导人次;④未挂号就诊、本单位职工就诊及外出诊疗不收取挂号费的,按实际诊疗人次统计. 患者一次就诊多次挂号,按实际诊疗次数进行统计,不包括根据医嘱进行的各项检查、治疗、处置工作量.2.急诊病死率=急诊死亡人数/急诊人次数X100%.3.观察室病死率=观察室死亡人数/观察室留观人次数X100%.4.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治愈、好转、未愈、死亡及其他人数.其他人数指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5.每百门、急诊入院人数=入院人数/门诊人次+急诊人次X100.6.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人次数/住院危重病人抢救人次数X100%.7.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年内医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开放病床数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消毒和小修理等暂停使用的病床,超过半年的加床.不包括因病房扩建或大修而停用的病床及临时增设病床.8.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医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住院人数总和.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加床在内.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 作为实际占用床位1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1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1人.9.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所有出院人数的住院床日之总和.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的住院床日数.10.平均开放病床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本年日历日数365.11.病床使用率=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X100%.12.病床周转次数=出院人数/平均开放床位数.13.病床工作日=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开放病床数.1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15.治愈率=出院人数中的治愈人数+其他人数/出院人数X100%.16.好转率=出院人数中的好转人数/出院人数X100%.17.住院病死率=出院人数中的死亡人数/出院人数X100%.18.观察室病死率=观察室死亡人数/观察室留观病例数X100%.19.急诊病死率=急诊死亡人数/急诊人次X100%.20.急诊抢救成功率=急诊抢救成功人次数/急救抢救总人次X100%.21.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人数/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人数+入院与出院诊断不符合人数X100%.22.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人次数/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人次数+住院手术前后诊断不符合人次数X100%.23.病理检查与临床诊断符合率=病理检查与临床诊断符合人数/病理检查人数X100%.24.医院感染率=院内感染例数/出院人数X100%.25.无菌手术感染率=无菌手术丙级愈合例数/无菌手术愈合例数X100%.26.无菌手术甲级愈合率=无菌手术甲级愈合例数/无菌手术愈合例数X100%.27.CT检查阳性率=CT检查阳性数/CT检查人次数X100%.28.MRI检查阳性率=MRI检查阳性数/MRI检查人次数X100%.29.医师人均每年担负诊疗人次=诊疗人次数/平均医师人数.30.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人次=诊疗人次数/平均医师人数/251.31.医师人均每年担负住院床日=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医师人数.32.医师人均每日担负住院床日=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医师人数/365.33.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又称每诊疗人次医疗费用=医疗门诊收入+药品门诊收入/总诊疗人次数.34.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又称出院者人均医疗费用=医疗住院收入+药品住院收入/出院人数.35.出院者平均每日住院医疗费=医疗住院收入+药品住院收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36.居民两周就诊率指调查前两周内居民因病或身体不适到医疗机构就诊的人次数与调查人口数之比.37.居民两周未就诊率指调查前两周内居民患病而未就诊的人次数与两周患病人次数之比.38.居民住院率指调查前一年内居民因病住院人次数与调查人口数之比.。
全国医院上报数据统计分析指标集
全国医院上报数据统计分析指标集序号指标名称计算公式及说明1.1.1.1总诊疗人次数报告期内某地区所有诊疗活动的总人次,包括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急诊、出诊、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人次1.1.1.2门急诊人次报告期内某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和急诊人次数之和1.1.1.3门诊人次报告期内某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的人次数之1.1.1.4门诊人次增减率门诊人次增减率=(本期门诊人次-上期门诊人次)/上期门诊人次×100%1.1.1.5急诊人次报告期内某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急诊的人次数之1.1.1.6急诊人次增减率急诊人次增减率=(本期急诊人次-上期急诊人次)/上期急诊人次×100%1.1.1.7门诊人头人次比门诊人头人次比=门诊患者人数/门诊患者人次数×100%1.1.2.1预约诊疗人次报告期内某地区患者采用网上、电话、院内登记、双向转诊等方式成功预约诊疗人次之和,含中1.1.2.2预约就诊率预约就诊率(%)=预约就诊人次/门诊人次×1.1.2.3普通门诊预约人次报告期内某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普通门诊的预约人次数之和1.1.2.4特需门诊预约人次报告期内某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特需门诊的预约人次数之和1.1.2.5专科门诊预约人次报告期内某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专科门诊的预约人次数之和1.1.2.6专病门诊预约人次报告期内某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专病门诊的预约人次数之和1.1.2.7普通门诊预约率普通门诊预约率(%)=普通门诊预约人次/普通门诊总人次×100%1.1.2.8特需门诊预约率特需门诊预约率(%)=特需门诊预约人次/特需门诊总人次×100%1.1.2.9专科门诊预约率专科门诊预约率(%)=专科门诊预约人次/专病门诊总人次×100%1.1.2.10专病门诊预约率专病门诊预约率(%)=专病门诊预约人次/专科门诊总人次×100%1.1.3.1中医治未病服务人次数年内某地区中医治未病科、中医治未病中心的门诊服务人次数之和1.1.3.2使用中药饮品的门诊人数占比使用中药饮片的门诊人数占同类机构门诊人数的比例1.1.3.3门诊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人次占比门诊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人次数(以挂号人次计)占门诊人次数的比例1.1.4.1复诊率复诊率(%)=复诊人次/门诊人次×100%1.1.4.2复诊预约率复诊预约率(%)=复诊预约人次/复诊人次×1.1.5.1特需门诊服务人次数比率特需门诊服务人次数比例(%)=特需门诊服务人次/门诊人次×100%1.1.6.1开具处方数报告期内,医院医师开具的处方数,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1.1.6.2开具限制和特殊抗菌药物处方数报告期内,医院医师开具限制和特殊使用级的处方数,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1.1.6.3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数报告期内,医院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数,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1.1.6.4药师审核处方数报告期内,药师审核的处方数。
医疗机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和计算公式
医疗机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门诊工作统计
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统计工作手册
尹代红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要内容: 一、指标解释:6个指标及计算方法 二、资料搜集与指标计算 三、整理与分析
一、指标解释
1、总诊疗人次数 :
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 包括门诊、急诊、出诊、单项健康检查(含单位职工 体检、全民健康体检等)、赴家庭病床诊疗人次、病人来 院健康咨询人次、本单位职工就诊以及医师出诊不收取挂 号费的诊疗人次。
每名医师日平均诊疗人
次数
期内日均诊疗人次数 同期平均医师人数
3.诊疗人次计划完成百分比 指基层医疗机构某科实际诊疗 人次与计划诊疗人次的百分比。
诊疗人次计划完成百分
比(%)
期内实际诊疗人次 同期计划诊疗人次
100
此指标可评价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报告期计划完成情况。
急诊观察工作日报表
2011-7-15
2 3 … … … .
门诊诊 疗人次
数
(2) 69243
诊疗人次数
急诊诊疗人次 数
其中: 计 死亡人
数
出诊 诊疗 人次数
(3) (4) (5)
48 1
280
赴家庭病 床诊疗人
次数
其他
(6) 518
(7) 71
健康 检查 人数
(8) 986
接收 上级 医院
转诊病 人数
向上 级医 院转 诊病 人数
(9)
(4)=卫统1-1表8.1.2.1;(6)=卫统1-1表8.1.3;(8)卫统1-1表8.3;
三、整理与分析
表1:
门诊量统计分析表
指标
2011年1月 2010年1月 对比
门诊总计
2000
1700
医疗服务各项指标计算公式审批稿
医疗服务各项指标计算公式审批稿一、引言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评估是医疗管理领域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为了监测和评价医疗机构的绩效,制定科学合理的计算公式对于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医疗服务中的各项指标相关的计算公式进行审批,确保公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医疗服务指标计算公式审批1. 住院患者满意度指标计算公式住院患者满意度是评价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计算公式如下:住院患者满意度 = (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之和)/(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样本数量)说明:该指标计算公式基于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的结果,调查样本数量需满足一定的统计学要求,以保证结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门诊患者等待时间指标计算公式门诊患者等待时间是评价医院医疗服务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计算公式如下:门诊患者等待时间 = (各位患者的等待时间之和)/(门诊患者数量)说明:门诊患者等待时间的计算公式基于各位患者的实际等待时间,确保了指标结果的客观性。
3. 医院感染发生率指标计算公式医院感染发生率是评价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计算公式如下:医院感染发生率 = (医院感染病例数)/(住院患者总数)× 100%说明:医院感染发生率的计算公式基于医院感染病例数和住院患者总数的比例,反映了感染的程度和控制的效果。
4. 手术成功率指标计算公式手术成功率是评价医疗机构手术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计算公式如下:手术成功率 = (手术成功次数)/(手术总次数)× 100%说明:手术成功率的计算公式基于手术成功次数和手术总次数的比例,反映了医院手术技术和治疗效果的好坏。
5. 医疗资源利用率指标计算公式医疗资源利用率是评价医疗机构资源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计算公式如下:医疗资源利用率 = (实际医疗资源使用量)/(理论医疗资源使用量)× 100%说明:医疗资源利用率的计算公式基于实际使用量和理论使用量的比例,反映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程度。
网络直报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主要指标解释一、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一)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基本情况1.医疗卫生机构:指从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和学在职培训等工作的单位。
统计范围: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①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包括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公立医院:包括登记注册类型为国有和集体的医院。
民营医院:指除登记注册类型为国有和集体以外的医院,包括私营、联营、股份合作(有限)、台港澳合资合作、中外合资合作等医院。
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等行政机关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
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农垦局等机关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包括公立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属事业单位举办)。
非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政府办以外(如国有及民营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④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教育机构、卫生监督(监测、检测)机构、医学考试中心、农村改水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统计信息中心等卫生事业单位。
主要卫生统计指标解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与计算公式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讲解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活力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获取《医疗机构执业同意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获取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供应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督查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 )、乡镇 (街道 )卫生院、门诊部、诊所 (卫生所、医务室 )、村卫生室、抢救中心 (站 )、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 (所、站 )、专科疾病防治院 (所、站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防疫站 )、卫生督查机所 (中心 )、医学科研机构、医学任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 (站)等其他卫活力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获取《医疗机构执业同意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 (街道 )卫生院、门诊部、诊所 (卫生所、医务室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 )、专科疾病防治院 (所、站 )、抢救中心 (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成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填充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填充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样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 )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生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样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指为本社区居民供应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活力构。
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评价指标体系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内涵以及指标计算方法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评价指标体系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一级、二级指标见图1。
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科基本医疗常见慢性病诊疗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常见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特色专科医疗中医适宜技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保险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常见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计划生育扶助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重点慢病高危人群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图1 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层次结构图5 基本医疗服务5.1 指标构成基本医疗服务评价指标包括9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和指标内涵见表1。
表1 基本医疗服务评价指标构成5.2 指标计算方法 5.2.1 处方抽查合格率处方抽查合格率按公式(1)计算: 处方抽查合格率=抽查处方的总数抽查处方合格数×100% (1)处方抽查按年度门诊处方量的1%随机抽取,绝对数不少于100张。
5.2.2 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率按公式(2)计算: 抗菌药物使用率=抽查处方的总数抗菌药物处方数×100% (2)5.2.3 静脉输液率静脉输液率按公式(3)计算: 静脉输液率=抽查处方的总数静脉输液的处方×100% (3)5.2.4 基本药物品种配备率基本药物品种配备率按公式(4)计算: 基本药物品种配备率=本机构全部药物种类配备基本药物种类×100% (4)5.2.5 特色专科医疗年度服务人次比例特色专科医疗服务年度服务人次比例按公式(5)计算:特色专科医疗服务年度服务人次比例=年度总的门诊服务人次服务人次年度开展特色专科医疗×100% (5)5.2.6 中医适宜技术年度服务人次比例中医适宜技术年度服务人次比例按公式(6)计算: 中医适宜技术年度服务人次比例=年度总的门诊服务人次服务人次年度开展中医适宜技术×100% (6)5.2.7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率按公式(7)计算: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率=签约人次签约后履约人次×100% (7)6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1 指标构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评价指标包括17个二级指标,51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和指标内涵见表2。
计算公式
汇总表计算公式一、 医疗服务1. 平均开放病床数(张)=)本年日历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365 2. 治愈率(%)=出院人数治愈人数*100 3. 好转率(%)=出院人数好转人数*100 4. 病死率(%)=出院人数死亡人数*100 5. 住院病危病人抢救成功率(%)=数住院危重病人抢救人次抢救成功人次数*100 6. 病床周转次数(次)=平均开放病床数出院人数 7. 病床工作日(日)=平均开放病床数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8. 病床使用率(%)=实际开放总床日数实际占用总床日数*100 9.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出院人数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10. 每床与每日门、急诊诊次之比=()年工作日数(门诊人次数251+)年日历日数(急诊人次数365)/平均开放病床数 11. 每百门、急诊的入院人数(人)=急诊人次数门诊人次数入院人数+*100 12. 门、急诊诊次占总诊次的百分比(%)=总诊疗人次数急诊人次数门诊人次数+*100 13. 急诊死亡率(%)=急诊人次数急诊死亡人数*10014. 观察室死亡率(%)=观察室收容病人数观察室死亡人数*100 二、 业务收入和支出1. 平均每所医院年内病人欠费率(%)=年业务收入年内病人欠费总额*100 2. 平均每所医院每天诊疗人次=()年工作日数(门诊人次数251+)年日历日数(急诊人次数365)/医院数 3. 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用(元)=总诊疗人次数药品门诊收入医疗门诊收入+*1000 4. 平均每诊疗人次挂号费(元)=总诊疗人次数门诊挂号收入*1000 5. 平均每诊疗人次药费(元)=总诊疗人次数药品门诊收入*1000 6. 平均每诊疗人次检查费(元)=总诊疗人次数门诊检查收入*1000 7. 平均每诊疗人次治疗费(元)=总诊疗人次数门诊治疗收入*1000 8.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出院人数药品住院收入医疗住院收入+*1000 9. 平均每一出院者床位费(元)=出院人数住院床位收入*1000 10. 平均每一出院者药费(元)=出院人数药品住院收入*1000 11. 平均每一出院者检查费(元)=出院人数住院检查收入*1000 12. 平均每一出院者治疗费(元)=出院人数住院治疗收入*1000 13. 平均每一出院者手术费(元)=出院人数住院手术收入*100014. 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药品住院收入医疗住院收入 *1000 15. 平均每一职工每年负担的诊疗人次数(人次)=年平均职工人数总诊疗人次数 16. 平均每一职工每年负担的住院床日数(床日)=年平均职工人数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17. 平均每一职工年业务收入(元)=年平均职工人数年业务收入*1000 18. 平均每一医师每年负担的诊疗人次数(人次)=年平均医师人数诊疗人次数 19. 平均每一医师每年负担的住院床日数(床日)=年平均医师人数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20. 平均每一医师年业务收入(元)=年平均医师人数年业务收入*1000 21.床位周转次数的意义床位周转次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每张床位的病人出院人数,其公式: 根据《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2007版中“5.2 主要指标解释”中对“床位周转次数”的公式记述,应为:床位周转次数=出院人数/平均开放床位数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日数(365天或是366天)除所得的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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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统计医疗服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1.总诊疗人次数: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
诊疗人次数按挂号数统计,包括:①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②出诊人次数;③单项健康检查及健康咨询指导人次;④未挂号就诊、本单位职工就诊及外出诊疗不收取挂号费的,按实际诊疗人次统计。
患者一次就诊多次挂号,按实际诊疗次数进行统计,不包括根据医嘱进行的各项检查、治疗、处置工作量。
2.急诊病死率=急诊死亡人数/急诊人次数×100%。
3.观察室病死率=观察室死亡人数/观察室留观人次数×100%。
4.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治愈、好转、未愈、死亡及其他人数。
其他人数指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
5.每百门、急诊入院人数=入院人数/(门诊人次+急诊人次)×100。
6.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人次数/住院危重病人抢救人次数×100%。
7.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年内医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开放病床数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
包括消毒和小修理等暂停使用的病床,超过半年的加床。
不包括因病房扩建或大修而停用的病床及临时增设病床。
8.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医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住院人数)总和。
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加床在内。
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作为实际占用床位1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1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1人。
9.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所有出院人数的住院床日之总和。
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的住院床日数。
10.平均开放病床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本年日历日数(365)。
11.病床使用率=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100%。
12.病床周转次数=出院人数/平均开放病床数。
13.病床工作日=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开放病床数。
1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
15.治愈率=出院人数中的(治愈人数+其他人数)/出院人数×100%。
16.好转率=出院人数中的好转人数/出院人数×100%。
17.住院病死率=出院人数中的死亡人数/出院人数×100%。
18.观察室病死率=观察室死亡人数/观察室留观病例数×100%。
19.急诊病死率=急诊死亡人数/急诊人次×100%。
20.急诊抢救成功率=急诊抢救成功人次数/急救抢救总人次×100%。
21.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人数/(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人数+入院与出院诊断不符合人数)×100%。
22.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人次数/(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人次数+住院手术前后诊断不符合人次数)×100%。
23.病理检查与临床诊断符合率=病理检查与临床诊断符合人数/病理检查人数×100%。
24.医院感染率=院内感染例数/出院人数×100%。
25.无菌手术感染率=无菌手术丙级愈合例数/无菌手术愈合例数×100%。
26.无菌手术甲级愈合率=无菌手术甲级愈合例数/无菌手术愈合例数×100%。
27.CT检查阳性率=CT检查阳性数/CT检查人次数×100%。
28.MRI检查阳性率=MRI检查阳性数/MRI检查人次数×100%。
29.医师人均每年担负诊疗人次=诊疗人次数/平均医师人数。
30.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人次=(诊疗人次数/平均医师人数)/251。
31.医师人均每年担负住院床日=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医师人数。
32.医师人均每日担负住院床日=(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医师人数)/365。
33.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又称每诊疗人次医疗费用)=(医疗门诊收入+药品门诊收入)/总诊疗人次数。
34.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又称出院者人均医疗费用)=(医疗住院收入+药品住院收入)/出院人数。
35.出院者平均每日住院医疗费=(医疗住院收入+药品住院收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36.居民两周就诊率:指调查前两周内居民因病或身体不适到医疗机构就诊的人次数与调查人口数之比。
37.居民两周未就诊率:指调查前两周内居民患病而未就诊的人次数与两周患病人次数之比。
38.居民住院率:指调查前一年内居民因病住院人次数与调查人口数之比。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