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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证照齐全、有效的正常生产煤矿。

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依法生产;(二)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三)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四)鼓励先进,推动煤矿升级改造;(五)有利于煤炭工业平稳运行;(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七)利益相关单位回避;(八)核增从严,核减从快。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编制煤矿生产技术计划,并监督实施;(三)负责煤矿生产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工作;(四)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五)组织煤矿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六)负责煤矿生产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七)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生产技术管理岗位,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产能力管理第七条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生产能力核定的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为对象。

一处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常生产煤矿(井),对应一个生产能力。

核定生产能力以万t/a(吨/年)为计量单位。

第九条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审查和确认制度,确保生产能力核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生产技术管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煤矿生产技术方案,包括矿井设计、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等。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明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要求和技术指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5313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平陆晋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陆晋平煤业)生产技术管理,理顺采区、工作面的设计报批程序及图纸的发放程序,细化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程序,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平陆晋平煤业井下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凡参与采(盘)区图纸设计报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审批的技术员必须持有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聘任证书或经平陆晋平煤业任命的技术人员,参与会审图纸、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的主任工程师必须是经平陆晋平煤业的认命。

第四条每季度召开一次技术例会,会议对采(盘)区、工作面设计报批、图纸设计、作业规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不断完善采(盘)区及工作面设计报批、图纸设计及作业规程的管理,总结本季度技术管理情况,对下季度技术管理作出具体安排和布置。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制定本规定,以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技术方案制定、设备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监控等。

3.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技术方案制定4.煤矿应依据矿井地质条件和资源储量,合理制定技术方案。

5.技术方案应经专家评审,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6.技术方案中应包含矿井开采方式、工作面布置、支护措施等关键内容。

7.煤矿应监测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技术方案的评估和调整。

三、设备运行管理8.煤矿应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日常巡检、定期维护等。

9.设备巡检应按照规定频率进行,记录巡检情况并及时处理问题。

10.设备维护应严格执行制定的计划,包括定期保养、及时更换损坏零部件等。

11.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故障处理过程应记录详细情况并及时反馈。

四、安全生产监控12.煤矿应安装并正常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包括测气仪、测温仪等。

13.安全监测设备应定期校验,并记录校验结果。

14.安全隐患发现后,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5.对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煤矿应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制定整改方案。

五、技术培训和交流16.煤矿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员工技术水平。

17.技术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常识、设备操作技能、灾害防治等。

18.煤矿应建立技术交流平台,鼓励员工交流技术经验和创新成果。

六、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19.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0.对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应及时指导并要求整改。

21.煤矿对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2.煤矿应建立事故纠责机制,对违反技术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2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4.煤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管理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管理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采掘作业规程、措
施管理
第五十条为加强矿井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现场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确保采掘工作面科学组织生产、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和安全生产,均衡地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一步促进高产高效矿井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五十一条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规程、措施的编写由施工单位来完成。

第五十二条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必须定期检查、监督作业规程和措施的执行情况。

发现违反采、掘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行为,必须追究采掘(区)队长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有煤尘和瓦斯突出、自燃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相应防治灾害的安全技术专项措施。

第五十五条采掘工作面应根据煤层和邻近采区的地质和矿压观测资料,确定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法、支护方式,作为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依据和内容,凡没有矿压观测资料和支护设计的作业规程不得审批。

第五十六条采掘工作面都应实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

采掘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应采用
先进的工艺流程和合理的劳动定额。

第五十七条作业图表应随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由矿总工
程师审查批准后实行。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技术治理水平,实现技术治理精细化,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生产技术治理职责界定1.1技术治理范畴1.1.1制定矿井生产、技术改造、科研及技术开发、设备更新、安全技术、年度打算及中长期规划。

1.1.2采区、工作面及单项工程设计、地质探查及储量、生产接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质量、机电设备、科研及技术开发。

1.1.3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难的技术治理。

1.2技术治理机构及权限1.2.1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对矿技术治理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技术、调度指挥、通防等职能科室。

采、掘、机电、运输、安监等单位在技术治理上同意总工程师领导。

1.2.2副总工程师对总工程师负责,负责分管专业技术治理工作,受总工程师托付,副总工程师可行使总工程师职权。

1.2.3职能科室设立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及技术员,负责出台各种技术治理制度、标准、细则、方案和措施等。

1.2.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技术治理负责。

1.3技术治理体系1.4技术治理职责1.4.1总工程师职责协助矿长贯彻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部门和公司的有关决定和规定,组织制定本矿的长远规划和年度打算,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探查打算和设计、地质报告及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矿区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解决本矿资源的合理开发、采掘平稳、均衡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环境爱护、运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开发等技术问题;负责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灾难预防、环境爱护措施,并检查督促事实上施;负责组织技术攻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4.2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技术治理工作。

煤矿集团公司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版)

煤矿集团公司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版)

煤矿集团公司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煤矿集团公司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集团公司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井正规、持续、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采掘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集团公司、子公司及矿必须加强对采掘生产技术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以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及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和在总经理、矿长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第3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矿总工程师应对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矿长负责,主管集团公司、子公司、矿技术工作,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矿长审查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4条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

第5条地质部门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新设计盘区的地质报告,盘区设计提前一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新盘区移交生产前,由矿组织验收。

煤矿技术管理规范(最新)

煤矿技术管理规范(最新)

煤矿技术管理规范(最新)第一篇开采技术第一章矿井开采第一节生产技术一、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系统性是矿井生产管理和实现安全高效的基础。

煤业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管理机构都要把生产技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促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二、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建立行政一把手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设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等部门,各业务部(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所管技术业务主要责任人。

总工程师应对总经理(矿长)负责,主管本单位技术工作,按要求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三、生产技术管理包括以下部分:(一)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等,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生产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的接替。

(三)生产过程中的抽、掘、采衔接方案的编制;抽、掘、采、探、放等工程的具体工作设计及相关作业规程、措施编审。

(四)收集和掌握各生产环节动态情况,调整技术方案和技术管理。

(五)做好本部门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四、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含安全措施),矿总工程师必须对作业规程编制质量负责,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会审,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重要工程,如:大硐室开凿、巷道维修、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开工、贯通、收尾、过断层等,要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违反作业规程必须追究采、掘区队长的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必须定期检查监督。

(二)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三)每个采、掘工作面都应以本煤层和邻近采区的地质和矿压观测等资料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确定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法、支护方式等内容。

(四)采、掘工作面要实施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水平和资源回收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4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4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作业过程中所必须遵守和采取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第三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经过煤矿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所有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适应当前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第六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作业规程第七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操作步骤。

第九条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必要的通风、排水、支护等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规定。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与运输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行车道畅通。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危险情况或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设备检修,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五条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瓦斯、煤尘等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必须配备合适的防爆设备和防护装置,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现场必须做好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设置,确保火灾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煤矿作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疏散方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九条煤矿作业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煤矿作业由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进行监督,对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进行严格处罚。

第二十一条煤矿作业的安全检查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进行定期抽查。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审查。

采煤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采煤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采煤技术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采煤技术,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高效运营。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相关矿山管理部门。

二、术语和定义2.1 采煤技术采煤技术是指在煤矿中采取的各种技术和方法,包括开采方法、采掘工艺、支护方式等。

2.2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指对矿山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

三、采煤技术管理责任3.1 矿长或矿山管理负责人应对采煤技术管理负责,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制度。

3.2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采煤技术管理方案,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四、采煤技术管理流程4.1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矿山采煤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煤层情况、巷道条件、设备设施等。

4.2 根据采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采煤计划和方案,并落实相关的技术措施。

4.3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4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和调整采煤技术管理方案,以保证矿山采煤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五、技术培训和交流5.1 矿山应建立健全的技术培训体系,对采煤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5.2 采煤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技术交流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

5.3 矿山应加强与其他矿山或相关行业的技术交流,共同解决采煤技术中存在的难题和问题。

六、安全防护措施6.1 采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6.2 采煤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

6.3 采煤设备和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其安全可靠使用。

七、技术改进和创新7.1 矿山应积极推动采煤技术的改进和创新,提高采煤效率和质量。

7.2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研究和试验,探索新的采煤方法和工艺。

7.3 矿山应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共同开展采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集团公司)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集团公司)

生产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兼并重组煤矿的正规化管理,提升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技术管理和装备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保证集团公司兼并重组煤矿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按照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组织框架管理模式,生产技术管理实行三级运作、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

集团公司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生产,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生产技术部统一组织集团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并对子公司的生产技术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子公司对下属兼并重组煤矿直接管理。

对应的子公司、矿设置以生产经理和总工程师为主的生产和技术管理体系。

兼并重组煤矿要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严格责任划分,负责本矿井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第三条集团公司负责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炭生产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矿井可研和初步设计等初审、新井建设过程中重大技术方案、改扩建等重大技术项目的审查。

第四条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对兼并重组煤矿的采煤、掘进、轨道运输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调度指挥、生产经营计划、煤炭生产许可证、新井建设组织等执行情况进行宏观管理.第五条子公司作为兼并重组煤矿的管理主体,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办法,及时向兼并重组煤矿传达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审查兼并重组煤矿年度和季度建议计划,下达正式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落实月度计划。

考核兼并重组矿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三)定期组织召开所属矿井的生产例会和技术例会,及时掌握兼并重组矿产量、进尺完成情况和生产调度工作,并向集团公司汇报,为集团公司发展、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负责对兼并重组矿采掘运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采掘运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五)负责所属矿井水平延深、生产技术改造方案、采掘部署、盘区设计、重点工作面设计等审查工作;编制本公司生产经营建议计划,并负责贯彻执行。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4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4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稳定。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煤矿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技术管理组织体系,配备专业人员,保证煤矿生产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煤矿应定期进行技术交流和学习,推广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提高煤矿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生产技术管理职责第八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煤矿的技术管理主体,负责煤矿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标准等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煤矿生产工艺流程的管理,确保各项工艺流程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制定并完善工艺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和监督煤矿的生产操作。

第十一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煤矿生产设备的管理,配合维修部门对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合作和协调。

第三章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煤矿应建立技术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

第十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和季度的技术管理计划,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各项技术管理档案和记录,保留相关的技术管理文件和数据。

第十七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技术改进和升级的机制,推动煤矿的技术进步和发展。

第十八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技术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煤矿生产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煤矿生产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煤矿生产管理办法长山子煤矿生产管理办法为了及时快速协调矿井各生产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掌握生产安全动态、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更好的服务于一线,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生产调度工作效率,保证矿井生产正常有序运行,规范管理行为,做到管理有方,处罚有据,按章管理,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一、值班制度1、各部室、区队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按时到调度室签到。

区队、部室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00前在调度室值班记录上签字,如发现迟签到或一次不签到罚款50元。

若调度员打值班室电话无人接听一次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罚款100元,并罚单位负责人50元,由调度员负责落实。

二、班前会和井下跟班干部三汇报制度1、值班干部早班4:00、中班11:30、夜班19:30在调度室领取当班作业单,并根据作业单所下达的工作任务同跟班干部和当班班长三人共同召开班前会,认真安排当班工作任务和工作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会后由值班干部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出勤及当班任务,一次不汇报或无原因超过汇报时间罚值班干部50元,矿规定参加班前会的干部不参加班前会罚款100元。

2、跟班干部必须同工人同上同下,接班后2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班中汇报工作面的生产进展情况,班后汇报本班生产完成情况和下一班工作安排,一次不汇报罚跟班干部50元,出现迟下井,早出井者按“三违”处罚。

3、辅助队跟班干部每到一处,必须用井下固定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所在点的安全生产情况,一个班内至少向调度室汇报3次(不在同一地点),少汇报一次罚款50元,选运队队干部必须在接班后向调度汇报清楚暗斜井强力皮带运行情况及各车场供车情况。

4、重点工程部室人员跟班,按时三汇报,出井后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汇报,违反一次罚50元。

5、井下出现生产影响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罚跟班干部20__元,罚值班队长100元,队长和书记各50元。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模版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模版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管理是指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煤矿应当注重技术先进性,引进、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员工的技术培训和技能提升,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技术队伍。

第七条煤矿应当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煤矿生产技术创新研究。

第八条煤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积极推行绿色矿山建设。

第二章生产技术管理的组织与职责第九条煤矿应当设立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明确生产技术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十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当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力量,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技术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第十三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产技术管理的要求与措施第十四条煤矿应当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管理方案,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生产技术管理方案应当明确生产目标、技术要求、管理措施和考核评价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加强生产过程的监控,建立健全自动化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预警和处置生产异常。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配备齐全的生产设备和工具,确保生产工艺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和保管生产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开展科学的生产技术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的技术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益,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矿井。

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目标是提高采矿效能,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综合考虑资源、环境、安全和效益等因素,进行科学决策。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煤矿应设立技术部门,负责矿井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八条技术部门应设立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和安全监控部等职能部门。

第九条技术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指导生产工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3. 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和事故预警;4. 协助制定煤矿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

第十条煤矿应设立技术管理委员会,由矿长担任主任,技术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研究、决策和协调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应配备先进的矿山设备,提高生产效益。

第十二条煤矿设备管理应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设备的购买、验收、维修和更新工作。

第十四条煤矿设备应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煤矿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设备使用和维护的培训。

第十六条煤矿设备管理应强化现场管理,通过定期巡视和维修,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安全监控第十七条煤矿应配备先进的安全监控设备,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八条安全监控部门负责矿井的安全监控工作,包括对矿井的气体、水文、地质等进行监测。

第十九条煤矿的安全监控应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

第二十条安全监控部门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监控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安全监控人员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安全监控部门应实时分析监测数据,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的安全、高效生产。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煤矿应配备合格的技术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第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第七条煤矿应注重新技术的引进和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的评价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工作。

第二章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九条煤矿应制定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包括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矿井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制度等。

第十条煤矿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过程管理、设备管理、原材料管理等内容。

第十一条矿井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矿井通风管理、矿井瓦斯管理、矿井排水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技术标准制度应包括:煤矿采掘工艺技术标准、运输工艺技术标准、机电设备技术标准等内容。

第十三条煤矿应定期审核、修订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其与实际生产工作相适应。

第三章生产技术管理组织第十四条煤矿应建立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制定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权限,并公布。

第十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按照生产需求,配备合适数量的技术管理人员。

第四章技术管理人员第十七条煤矿应配备合格的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主管、技术员等。

第十八条技术主管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承担技术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和计划。

第十九条技术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承担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条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五章技术管理信息化系统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办法(三篇)

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办法(三篇)

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合理调整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促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全面完成xx年生产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生产管理第一条依据煤炭市场供需状况,稳定煤炭产量。

原煤生产实行指导性计划。

重点抓好玉华改扩建、陈家山矿恢复生产、下石节矿二水平风井开工等工作。

第二条抓好生产接续。

要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充实掘进力量,保证设备、配件、材料供应,强化掘进机械装备管理,提高单进水平。

掘进进尺及开拓进尺作为考核矿级领导班子的主要指标之一。

第三条认真编制煤炭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季、月生产计划及矿井生产系统改造方案。

搞好矿井生产布局调整,抓好环节系统改造和日常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步伐。

将玉华矿建成特级高产高效矿井,下石节矿建成部级高产高效矿井。

第五条合理调整煤炭产品结构,加大北区长焰煤产销力度,增加块煤生产量;稳定东区现有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第六条加强信息沟通,做好产销衔接工作。

运销部门要及时提供市场需求信息,为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生产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保证煤炭产品质量,满足用户需要。

采面出现地质变化,影响煤质及产量时,要向运销部门及时反馈产品调整流向信息。

第二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七条开展技术创新,大力推广北区软岩、煤巷锚杆锚索强力支护技术,解决制约掘进速度的技术问题,开展巷道围岩与顶板离层监测,总结支护理论。

不断完善焦坪矿区高瓦斯、易燃厚煤层开采安全技术,提高综采放顶煤回收率。

加快东区矿井复杂煤层巷道支护及机械化开采技术研究,积极开展技术攻关,探索经济合理的新技术。

第八条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以“一通三防”为重点,优化通风系统,完善安全设施,搞好瓦斯监测监控、束管监测及黄泥灌浆、气雾阻化、采空区注氮、综合防尘等工作,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

第九条加强地质预报工作,对未开采区和现采面地质构造、煤层变化情况,及时通过物探、坑透等手段,认真分析研究,科学论证,提供详实的地质预测预报资料,指导矿井生产。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采煤生产技术管理,确保煤矿安全高效运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煤矿采煤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水平。

第五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积极作用,形成良好的管理格局。

第二章采煤技术管理第六条煤矿应当根据矿情和煤质特点,制定适宜的采煤工艺流程,确保煤矿生产效率和煤质。

第七条煤矿应当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采煤技术,提高采煤效率、安全性和环保性。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采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完善采煤技术资料。

第九条煤矿应当加强采煤设备、工具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煤矿应当加强采煤区域的通风、瓦斯、防火防爆等安全技术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章采煤工艺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应当选择适宜的开采顺序和方法,合理布置开采工作面。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进行采煤布局、瓦斯抽采、支护等工艺规划设计。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加强采煤工艺和采煤设备的协调配套管理,确保工艺流程的顺畅进行。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加强对采煤工艺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提高采煤效率和采煤质量。

第四章安全技术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测和预警。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加强瓦斯检测、抽采和利用。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确保矿井空气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加强火灾防治技术管理,建立健全灭火装备与人员培训机制。

第五章人员培训管理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十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技术人员培训机制,加强技术人员知识和能力的培养。

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当加强对外培训和交流,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采煤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开拓掘进管理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开拓掘进管理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开拓掘进管理第二十六条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开拓、准备、回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采、掘接续计划,报**公司批准。

回采工作面接续应由矿长、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排落实。

矿长、矿总工程师应按月召开采、掘平衡会议,解决落实有关问题。

第二十七条矿井水平和工作面必须实现正常接续。

矿井水平延伸工程,必须保证在上一水平产量递减半年前,按设计要求的下一水平第一个工作面具备安装条件。

同一水平的工作面接续必须在前一个工作面可采期剩余三个月时具备安装条件。

第二十八条矿井必须加强开拓掘进计划的管理及掘进技术改革的推广,应根据现状制定有效的考核管理方案,以确保年、月度计划的圆满完成。

第二十九条总工程师应以提高采、掘、运机械化程度和工作面、水平的合理集中生产,建设高产高效矿井为目标,把改造矿井生产环节、优化开拓部署、防治顶板、瓦斯、防治自燃发火、水害和防治煤尘作为重要技术基础工作来抓。

第三十条矿井的下一水平开拓延伸工程列入年度基建或专项资金,同一水平大巷开拓延伸工程列入年度专项资金,回采及准备工程由生产成本解决。

所有巷道要根据使用年限和地质条件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断面和支护方式,降低工程费用。

第三十一条在煤岩层结构和顶底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拓掘进应积极采用高效的掘进设备和工艺。

各掘进工作面必须根据地质条件及使用的设备,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循环进度。

第三十二条各种掘进巷道必须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适当的支护参数。

第三十三条掘进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做到一次成巷。

施工中加强锚杆锚固力、扭矩、角度、间排距的检查,锚固力不得低于设计值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透水、有害气体超限、通风系统混乱、贯通伤人、冒顶等事故的发生。

巷道贯通前矿地测部门必须及时下达贯通通知书,并报告矿长和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单位。

双向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施工贯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行为,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推动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创新,保持煤矿竞争力,适应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事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员工,包括煤矿经营管理层、技术人员、安全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循科学发展观,维护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生产利益。

第四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实行科学、民主、法治、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目标和任务第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任务包括:(一)制定和完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二)建立科学、先进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提高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水平;(三)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四)推进煤矿生产技术先进化、装备智能化、工艺节能化、管理信息化;(五)整合资源,提高煤矿生产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七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生产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二)煤矿设备的选型、采购和管理;(三)煤矿生产工艺和工作流程的管理;(四)煤矿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设计、安装和使用;(五)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六)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经济效益评价和绩效考核;(八)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内外部沟通与协调。

第八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

第四章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内容第九条生产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组织设置和职责分工;(二)人员培训和评价机制;(三)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四)质量管控和过程改进;(五)技术资料管理和保密工作;(六)不良事件处理和事故应急预案。

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和管理煤炭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该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制:明确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设置和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制。

2.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要求:规定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条件和任职要求,包括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

3.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要求煤炭矿山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技术文件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管理等。

4.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措施:要求煤矿企业采取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措施,包括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备及设施等。

5.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监督检查:明确了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检查职责和程序。

6.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追究:规定对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等责任追究的情况和处理办法。

综上所述,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煤炭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提高煤炭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而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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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207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版本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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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平陆晋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陆晋平煤业)生产技术管理,理顺采区、工作面的设计报批程序及图纸的发放程序,细化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程序,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平陆晋平煤业井下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凡参与采(盘)区图纸设计报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审批的技术员必须持有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聘任证书或经平陆晋平煤业任命的技术人员,参与会审图纸、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的主任工程师必须是经平陆晋平煤业的认命。

第四条每季度召开一次技术例会,会议对采(盘)区、工作面设计报批、图纸设计、作业规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不断完善采(盘)区及工作面设计报批、图纸设计及作业规程的管理,总结本季度技术管理情况,对下季度技术管理作出具体安排和布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条平陆晋平煤业成立技术管理组,技术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部,组成技术管理网络。

组长:矿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安全矿长成员:机电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生产调度指挥部等各部室的单位正职、主任工程师和技术员,井下队组的队长和技术员。

第二条职责矿长:负责平陆晋平煤业采(盘)区及工作面图纸设计和作业规程的签发。

总工程师:1、负责主持每季度召开的技术例会;2、负责平陆晋平煤业设计策划、组织设计会审、上报设计的签发等;3、负责牵头组织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重点工程措施的会审和签发,以及每月作业规程的复查。

生产矿长:1、负责参与每季度召开的技术例会;2、负责参与平陆晋平煤业生产业务设计策划、设计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等;3、负责牵头组织生产方面一般性措施会审和签字。

4、负责参与生产方面重点工程的措施、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会审和签字。

机电矿长:1、负责参加每季度召开的技术例会;2、负责平陆晋平煤业机电业务设计策划、施工组织设计会审等。

3、负责牵头组织机电方面一般性措施会审和签字。

通风矿长:1、负责参与每季度召开的技术例会;2、负责参与平陆晋平煤业通风业务设计策划、设计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等;3、负责牵头组织通风方面一般性措施的会审和签字。

生产调度部:1、负责牵头组织每季度的技术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2、负责采(盘)区设计方案的输出、评审及验证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

在批准的采(盘)区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采(面)区设计。

3、负责采(盘)区、工作面设计说明书的编制及相关图纸的设计工作;4、负责对井下各施工队组进行技术交底,作业规程措施的首审,各生产工种操作规程的编制;5、负责牵头组织作业规程的复查;6、负责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7、负责对违反《生产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8、负责在批准的采(盘)区及工作面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相关图纸的设计;9、负责对防治水有关方面的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并首审,测量操作规程的编制,负责参与作业规程的复查;10、负责本部室业务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11、负责参与作业规程措施及图纸的会审。

12、负责参与作业规程措施及图纸的会审,并参与作业规程的复查。

机电管理部:1、负责在批准的采(盘)区及工作面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相关图纸的设计;作规程的编制,负责参与作业规程的复查;3、负责机电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4、负责参与作业规程措施及图纸的会审。

5、负责在批准的采(盘)区及工作面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相关图纸的设计;6、负责本部室业务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7、负责参与作业规程的复查、作业规程措施及图纸的会审,并参与作业规程的复查。

安全监察部:负责参与作业规程措施及图纸的会审,并参与作业规程的复查。

通风管理部:1、负责在批准的采(盘)区及工作面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相关图纸的设计;2、负责对涉及到通风方面的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并首审,通风操作规程的编制,负责参与作业规程的复查;3、负责通风有关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4、负责参与作业规程措施及图纸的会审。

施工队组:1、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和措施,并进行初审;2、负责本队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按规定报送生产技术部;3、负责按时参加规程措施的复查及本队规程措施的会审。

第三章采(盘)区及工作面设计管理办法第一节采(盘)区设计内容第一条、各部室需要准备的资料:1、生产调度部负责采(盘)区设计方案的输出,评审及验证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

在批准的采(盘)区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采(面)区设计。

负责采(盘)区设计说明书的编制及相关图纸的设计工作,内容包括:(1)采(盘)区的几何尺寸、位置、边界、煤柱及邻近采(盘)开采情况;(2)采(盘)区巷道布置、各巷道断面及支护形式、掘进设备、采掘比例关系及采掘工程图;(3)采煤方法、回采工艺、顶板管理办法及其选择依据、开采程序、采掘设备、采(盘)区生产能力及回采、掘进工作面个数、采(盘)区服务年限、工作制度;(4)采(盘)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5)采(盘)区设计预算;(6)采(盘)区永久避灾硐室的相关标准要求及设计。

提供采(盘)区地质说明书,内容包括:(7)采(盘)区采动后对矿井或地面影响的预测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应具备采(盘)区井上下对照图、采(盘)区边界煤柱设计图、采(盘)区储量和采区回采率;(8)采(盘)区煤层的结构、厚度、倾角、品种、生产能力、储量、地质构造、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含量以及突出倾向性、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煤尘爆炸、开采煤层围岩的性质、含水性、冲击地压危险性等,应具备采区地质、水文地质、储量图;(9)采(盘)区防治透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其设施的系统的设计并附系统图,采(盘)区排水方案。

3、机电管理部根据采(盘)区巷道布置、巷道断面及其支护形式、回采工艺、顶板管理和采掘比例等相关内容,负责提供以下资料及图纸:(1)采(盘)区供电设施及其排水设施设计,并附系统图;(2)采(盘)区排水量、排水设施设计及其系统图;(3)采(盘)所需压风量、静压水及其管路系统图;(4)采(盘)区照明设施及其工程图;(5)采(盘)区运输综合能力及其设施,并附煤炭运输系统图。

4、通风管理部根据采(盘)区巷道布置、巷道断面及其支护形式、回采工艺、顶板管理和采掘比例等相关内容,负责提供以下资料及图纸:(1)通风、煤层注水设计说明书,包括采(盘)区所需风量及通风系统设计并附通风系统图;(2)采(盘)区水幕、综合防尘洒水系统及隔爆设施等系统图;(3)采区的避灾路线及其系统图第二条、报批及备案程序:采(盘)区设计:生产调度部将采(盘)区报批资料收集整理后,20天内完成采(盘)区锚杆支护设计、采(盘)区设计说明书及行文,待公司会审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二节工作面设计内容第一条、各部室需要准备的资料:1、生产调度部:负责采掘工作面施工图的设计工作,包括工作面巷道布置图、巷道支护设计、工作面相关位置图;负责采掘工作面设计的输出、临时避难硐室相关标准要求及设计、评审及验证工作。

负责提供工作面预想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带压开采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作面排水方案。

2、机电管理部:负责提供机电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图、三线图、电流整定计算书、以及排水、运煤、供液、供风、静压水系统说明资料。

3、通风管理部:负责提供工作面的通风设计、包括通风设计说明书、煤层注水说明书、通风系统图、行人避灾路线图,煤层注水系统图。

第二条、根据采(盘)区设计内容及工作面设计内容,生产调度部以设计委托书的形式下发至各部室,委托书必须由主任工程师和负责设计人员一同签字。

各部室接到设计委托书,应及时安排,按时提供。

采(盘)区设计图纸下发后,各业务部室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配套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送交生产调度部;工作面设计下发后,各业务部室应当在20天内完成配套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送交生产调度部。

资料的电子版一并交生产调度部技术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报批及备案程序:工作面设计:生产调度部将工作面设计资料收集整理后,两周内完成工作面锚杆支护设计、工作面设计说明书,经平陆晋平煤业各业务部室及总工程师会审签字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节考核第一条、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各业务部室按照职责划分进行工作,相互配合,不得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第二条、在对采(盘)区及工作面设计进行评审时,参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结合本单位业务对施工、安装、生产、回收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在会审时一并提出,以便各部室之间进行充分研讨,完善设计。

第三条、各专业图纸必须符合本专业的有关规定,图纸规范、数据准确。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按时将设计的相关资料报送到生产调度部,如果推迟,对单位正职和主任工程师各罚款200元,责任人100元;如未交资料的电子版,考核设计人100元;罚款在奖励中扣除,推迟一周以上取消责任人本季度的得奖资格。

第五条、对参与设计的输出、编制、资料收集整理、审批及备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适当奖励,每季度奖励一次,奖励标准为:技术员800元/季度,单位正职和主任工程师1500元/季度。

如对设计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提高奖励的额度。

第六条、奖励人员范围为各部室参与采(盘)区、工作面和图纸设计的相关人员,且必须持有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聘任证书或经平陆晋平煤业任命的主任工程师和技术人员。

第四章采掘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办法第一节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及修改第一条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晋城煤业集团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有关上报的工作面设计、抽放设计、通风瓦斯有关图纸资料。

其中《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二条采掘工程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要求编制规程,采掘工作面遇有特殊情况(如地质构造、煤岩及瓦斯突出、水、瓦斯、火、过老空、开口、贯通等非正规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条生产调度部专业组根据平陆晋平煤业衔接工程部署,在各项工程开工前两个月以业务联系单形式安排地质测量部编制工程地质说明书,地质测量组根据时间要求将地质资料准备齐全,一式三份报生产调度部专业组,并按规定对地质资料登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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