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五章共22页

合集下载

合同法电子版下载

合同法电子版下载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合同法电子版下载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6部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97部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4部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03部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421部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830部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16部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5章

合同法第5章

合同法第5章合同法第5章:责任和违约责任引言合同法第5章是中国合同法的重要章节,主要涉及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和违约责任问题。

本文将从合同法第5章的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合同法第5章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法第5章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5章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基于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通过欺诈、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对方达成合同。

(二)信义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三)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等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二、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合同法第5章明确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履行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实现合同的目的。

(二)协助义务: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和帮助,协助对方实现合同目的。

(三)保密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5章详细规定了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违约责任的种类:合同法第5章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的种类,包括履行相应的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等。

(二)违约责任的形式:合同法第5章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形式,具体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三)违约责任的范围:合同法第5章规定了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合同价款、利息、损失、利益、违约金、实际损失等。

四、合同法第5章的适用合同法第5章适用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并通过违约责任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合同法第5章的启示合同法第5章的实施对于维护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努力实现合同目的。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第五章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第五章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第五章劳动合同法 |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第五章 合同法

第五章 合同法

第五章合同法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特征(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效果。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1.转移所有权即赠与人将财物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了,合同成立,被赠与财物的所有权即由赠与人转归受赠人了。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人的赠与拒绝权赠与拒绝权的行使,应具有法定条件,即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基于行政管理关系、企业内部管理关系签订的协议不能适用。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条款:A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订立合同时,要准确、清楚地写明各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名称或姓名是合同的基本要素之一,必须由当事人明确约定,而不能通过合同的解释或法律的规定来加以明确。

B 标的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应规定得细致、准确、清楚。

标的是合同的基本要素之一,必须由当事人明确约定,而不能通过合同的解释或法律的规定来加以明确。

C、数量合同的数量要准确,应选择使用双方当事人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

数量是合同的基本要素之一,必须由当事人明确约定,而不能通过合同的解释或法律的规定来加以明确。

D、质量合同中必须对质量明确加以规定。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章合同法分则

第五章合同法分则

4. 行使撤销权的法律后果 ❖ 已为给付的,可要求返还 ❖ 未为给付的,不再给付
(三)赠与的解除
❖ 《合同法》第195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
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 再履行赠与义务。”
【讨论】
甲是淮河岸边一养虾蟹专业户,家财 丰裕。5月8日,甲向村办小学校承诺,秋 后收虾后将捐赠小学电脑100台。不料,7 月中旬淮河上游泄洪,严重受污染的河水 冲入虾池,致甲数百亩的虾蟹全部臭死。 甲损失惨重,一家生活困难。秋季开学后 村办小学请求甲交付电脑。甲可否不再履 行?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 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 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李某在用该马拉货 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 人王某撞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有权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若甲行使撤销权,应在丙被殴伤6 个月内行使
3. 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的法 定撤销权
《合同法》第193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 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 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 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 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万元,借期2年,预计利息为150万元。甲 提出:甲向乙实贷出850万元,2年后乙只 需还款850万元即可。问题:甲、乙的合同, 应如何处理?
2. 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
《合同法》第202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 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 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合同法第5章PPT课件

合同法第5章PPT课件

只有一方的违约行为构成根本 违约,另一方才有权解除合同。
既给了非违约 方解除合同的 机会,又避免 了解除权的滥 用。
结束语
当你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时,失败 也是伟大的,所以不要放弃,坚持 就是正确的。
When You Do Your Best, Failure Is Great, So Don'T Give Up, Stick To The End
灭。
合同解除后是否具有溯及力? (1)非继续性合同原则上有溯及力; (2)继续性合同原则上没有溯及力。
二、合同解除的类型
1、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单方解除又称为有解 除权:一方当事人行 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 的行为。
双方解除又称协议 解除:当事人双方 通过协商同意将合 同解除的行为。
二、合同解除的类型
2、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
法定解除:
法律直接决定解除 条件,条件具备, 当事人即取得解除 权从而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
当事人约定解除的条 件,在该条件具备时,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即 取得解除权从而解除 合同。
3、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三、合同解除的条件
法定解除的条件:
根本违约: 一方违约严 重影响另一 方订约时期 待的经济利 益。
第五章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清偿)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混同)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 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基于合同而发生的债权债 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第五章 合同法课件

第五章 合同法课件

2021/4/14 星期三
2
4、有效合同具有履行强制性。
2021/4/14 星期三
3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指法律、法规规定了具体名称和 调整规范的合同。
无名合同:指法律、法规尚未规定其名称和 相应调整规范的合同。
2、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 合同成立,如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等;
2021/4/14 星期三
12
• (3).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具备足以 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标的、数量、价格
• (4).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如:“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 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 随到随购,数量不限。”
2021/4/14 星期三
第五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一、合同的概念
• (一)概念
• 又称为契约,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是平 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二)特征
• 1、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
•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021/4/14 星期三
1
• 3、合同是一种合意
2021/4/14 星期三
17
• 4、要约的生效时间
• C.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 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 甲对乙说“我有位于某处的房屋一栋,愿 意以低于市场价出售,你是否愿意购买?
2021/4/14 星期三
16
例:育红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 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50台,如 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华夏公司第二日 即派人将电脑50台 送到学校,而育红学校 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 接受华夏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关于 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B.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

《合同法第五章》PPT课件

《合同法第五章》PPT课件

——乙方可以甲方尚欠50万元蔬菜款为 由主张抵销权,只付给丙方50万元。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三、债务转移 〔一〕债务转移的含义 〔二〕债务转移的条件 〔三〕抗辩权的转移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参考案例5-5
甲乙双方订立承揽合同,约定甲方4 月1日交付工作成果,乙方同年5月5日 付款7万元。甲方履行义务、乙方承受 工作成果后,乙方经甲方同意在4月2 日将债务转让给丙方,乙方在4月3日 又将检验结果通知丙方,说明承受的工 作成果根本不符合要求。丙方可以向甲 方行使履行抗辩权,在甲方修理或重做 之前,拒绝支付7万元。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一、合同转让的含义 二、债权转让
〔一〕债权转让的含义 〔二〕对债权转让的限制 〔三〕通知及撤销通知的制止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参考案例 5-2
债权人甲通知乙债权已经转让
给丙,让乙向丙履行,第二天,甲
又要求乙向自己履行。问:乙有无
向甲履行的义务?
还责任。
款合同〞。
参考案例 5-1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是融资租赁合同, 而以双方一致的行为成立、履行了借款合同。如果 丙方不知道甲、乙双方的行为,丙方应当免除保证 责任。在严格意义上,甲、乙双方不是变更了原合 同,而是更新,即完全抛弃了原合同,成立了新的 合同关系。丙方担保的是融资租赁合同,而不是借 款合同。对借款合同担保的风险大于对融资租赁合 同担保的风险。从法理上分析,丙方可不再承担保 证责任。
第五章 练习题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合同法第五章-合同的保全

合同法第五章-合同的保全

第五章合同的保全第一节债权人代位权【案例导读】张某欠王某50万元债务已到期,无财产可供清偿。

但张某同时对李某享有80万元到期债权。

考虑到如将这80万元要回来,就要向王某偿还50万元债务,于是张某未向李某索要这80万元。

问:王某可否要求李某偿还80万元或50万元债务?一、债权人代位权概述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得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的权利。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三)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合同法解释(一)》第12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合伙企业法》第42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一)行使方式:代位权诉讼《合同法》第73条第1款:“…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二)行使范围《合同法》第73条第2款前段:“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合同法解释(一)》第21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第五章

合同法第五章

(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当事人须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且已届履行期 3、后履行义务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 情形 对这一条件具体规定如下:(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 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的其他情形。” 4、后履行义务一方没有对待给付或未提供担保
三、履行期限 (一)含义: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 受履行的时间。 (二)1、合同的履行期限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 约定加以确定。 2、履行期限明确的,当事人应按确定的期限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 如果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仍不能确定的,则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 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不安抗辩权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1、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 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 能力的情形时,有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2、相关法条 我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 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 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 信誉;(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 他情形。”
第四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 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 给付以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 利。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须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义务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且均已届清偿期 3、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债 务 4、对方当事人的对待履行是可能履行的

第五章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第五章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 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 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单位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 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 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 算方法的确认,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 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
3. 成本加酬金合同
❖ 定义: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 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导致合同变更与撤销的原因
❖ 1. 重大误解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自己过错(如误认或者不知 情等)对合同的内容发生错误认识而订立了合同并பைடு நூலகம்成了重大 损失的情形。
❖ 2. 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
❖ 3.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以过错为要件,有过错 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 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4. 收归国库所有。
四、可变更、可撤销建设工程合同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变更、撤销,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 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效力归于 消灭或使合同内容变更。
❖ 二、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 ▪ 勘察合同 ▪ 设计合同 ▪ 施工合同
❖ 三、根据付款方式 ▪ 总价合同 ▪ 单价合同 ▪ 成本加酬金合同
1. 总价合同
❖ 定义: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建设工程的总价、承包单 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 优点:能够使建设单位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 包商、易于进行支付计算。
❖ 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 1. 存在订约当事人 2. 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3. 经历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二、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
❖ (一)合同生效的含义

第五章合同法PPT教学课件

第五章合同法PPT教学课件
▪ 1、合同成立的要件 ▪ 当事人有行为能力和资格 ▪ 意思表示真实 ▪ 标的和内容合法,不违反公共利益 ▪ 符合形式要件的要求
2020/12/12
18
▪ 2、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成立的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例外:签章和确认书时间为成立时间
▪ 成立的地点:通常合同承诺生效的地点
▪ 例外:数据电文收件人的主营地
▪ 格式条款约定的以下免责事由无效:
▪ 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
▪ 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损失的 ▪ 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并排除对方主
要权利的
2020/12/12
16
▪ 2、合同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口头形式 ▪ 其他形式:推定或沉默等方式
2020/12/12
17
三、合同的成立
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标准
▪ 5、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合同法是否对 其有确定的名称和调整规范为标准
2020/12/12
4
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
▪ 买卖合同
居间合同
▪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 承揽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
▪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12
▪ 3、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 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 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 ▪ 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必须在有效期内做出
2020/12/12
13
▪ 承诺的撤回:受要约人做出承诺通知之 后,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
▪ 承诺的生效:送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 达要约人时生效。注意两种例外情况 (P104)

【2018最新】合同法实施细则word版本 (22页)

【2018最新】合同法实施细则word版本 (2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合同法实施细则篇一:新合同法实施细则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201X年9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章劳务派遣特别规定第五章法津责任第六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发布单位】国务院【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535号【发布日期】201X-09-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合同法第五章》课件

《合同法第五章》课件
债权人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并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代位权
总结词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 ,可以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债权。
详细描述
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保全的又一种重要方式,其目的是 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通过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 利,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需要满足 一定的条件,包括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债权人的代 位行使不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等。在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时,债权人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并 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古代合同法
古代法律中关于合同的规定通 常与契约、买卖、租赁等民事
法律关系相关。
中世纪合同法
中世纪欧洲的商人法逐渐发展 成为近代合同法的雏形,其中 规定了各种商业交易的合同关 系。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合 同法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 学科,并不断完善和发展。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更加注重保护弱势 群体的权益,强调公平正义和
03
合同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述
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 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特征
违约责任具有法定性、约定性、 补偿性和惩罚性。
违约责任的分类
根据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可以 将违约责任分为严格责任和过错 责任;根据承担责任的方式,可 以将违约责任分为财产责任和人
债权人撤销权
总结词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某些行为 ,以保障自己的债权。
详细描述
债权人撤销权是合同保全的另一种重要方式,其目的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通过撤 销债务人的某些行为,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等。在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时,

合同法第五章

合同法第五章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 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 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 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 准备时间。
(5)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 担
(6)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 的方式履行
(二)债务人向向第三人履行的规则
1、向第三人履行的条件: 合同有约定且债务不属于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
2、特点为: (1)第三人有请求权 (2)债务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只向债 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除非债务人同意,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 (三)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规则
1、条件:第三人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及约定 2、特点: (1)债权人享有对第三人的请求权 (2)第三人享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3)第三人不履行或履行不当的,债务人应承担违
四 与相关制度的区别
1 与价款拒付不同 合同法第152条: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
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 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 保的除外。
(1)价款拒付只能为买受人享有 (2)价款拒付中,权利人已经取得了权利 2 与预期违约的区别: (1)适用条件不同 (2)救济的措施不同
1、情势:指合同赖以成立基础或环境的客观情况 2、变更则是指异常或重大的变化 3、情势变更原则就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非归因于双方 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仍维持合同的效力显失公平, 则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 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4、与不可抗力的区别 (1)功能不同。不可抗力是免责事由;情势变更原则是 合同的履行原则 (2)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或不完全履行,情势变更导 致显失公平 (3)免责的程序不同 (4)不可抗力可能导致情势变更,但情势变更的事由非 基于不可抗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一、合同转让的含义 二、债权转让
(一)债权转让的含义 (二)对债权转让的限制 (三)通知及撤销通知的禁止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参考案例 5-2
债权人甲通知乙债权已经转让
给丙,让乙向丙履行,第二天,甲
又要求乙向自己履行。问:乙有无
向甲履行的义务?
—— 乙 向 甲 已 无 履 行 义 务 ,
乙可向甲提出权利已消灭的
抗辩。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四)从权利的转移 (五)债务人的抗辩权和抵销权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参考案例5—3
甲方卖给乙方价值10万元的电器,
乙方收货后,发现该批货物没有安全
偿还责任。
款合同”。
参考案例 5-1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是融资租赁合 同,而以双方一致的行为成立、履行了借款合同。 如果丙方不知道甲、乙双方的行为,丙方应当免除 保证责任。在严格意义上,甲、乙双方不是变更了 原合同,而是更新,即完全抛弃了原合同,成立了 新的合同关系。丙方担保的是融资租赁合同,而不 是借款合同。对借款合同担保的风险大于对融资租 赁合同担保的风险。从法理上分析,丙方可不再承 担保证责任。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引例: 北京某工艺美术经销公司(A)与南京某工艺美
术公司(B)订立买卖某种工艺制品的合同。南京公 司经北京公司同意,将债务转移给苏州子公司(C), 苏州子公司与北京公司商定,指定由苏州画意公司 (D)发货。因货物不符合要求,A向B、C、D提出 索赔。 问题:1.指定第三人履行与债务转移有什么不同?
立一家乙公司,乙公司的股东仍然为原来甲公司的
股东。2月,甲公司乘丙公司增资之机,投资1000
万元于丙公司。2019年,甲公司欠丁公司买卖合同
货款100万元,现履行期至,丁公司向甲公司要求
清偿,甲公司以种种理由拖延偿还,丁公司遂要求
乙、丙公司偿还,乙、丙公司均主张,自己并非合
同当事人,没有义务替他人清偿债务。
第五章 练习题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一、变更的含义 二、合意变更与变更权
(一)合意变更 (二)变更权 三、主合同变更对保证的影响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甲金融机构与乙出租汽车公 5年之后,乙方未能偿付大
司签订了如下协议:由甲方出部资分款项,甲方将乙方、丙方起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四、概括转让 (一)概括转让的含义 (二)概括转让的条件 (三)从权利和从债务的转移 (四)抗辩权和抵销权的移转
五、合并、分立后的债权、债务 (一)合并、分立的含义 (二)合并、分立后的债权、债务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参考案例5-7
2019年1月,甲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另成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本章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了解合同变更的含义和分类; 2.掌握合同转让的含义、分类及条件; 3.了解主合同变更对保证的影响; 4.掌握合并、分立后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规则。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认证标志,即以甲方违反国家强制性 —— 在 这 种 情 况
规定为由拒绝付款,并准备退货,而下 , 乙 方 对 甲 方 的
甲方已将债权转让给丙方。
抗辩权,可以对丙
方主张。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参考案例5-4
甲方卖给乙方100万元的茶叶,乙方 应于2000年10月1日付款。甲方曾欠乙方 50万元蔬菜款,应于2000年9月1日付款。 至2000年9月20日,甲方将100万元的债 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受让该债权后要求乙 方偿付。
——乙方可以甲方尚欠50万元蔬菜款 为由主张抵销权,只付给丙方50万元。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三、债务转移 (一)债务转移的含义 (二)债务转移的条件 (三)抗辩权的转移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参考案例5-5
甲乙双方订立承揽合同,约定甲 方4月1日交付工作成果,乙方同年5月 5日付款7万元。甲方履行义务、乙方 接受工作成果后,乙方经甲方同意在4 月2日将债务转让给丙方,乙方在4月3 日又将检验结果通知丙方,说明接受 的工作成果基本不符合要求。丙方可 以向甲方行使履行抗辩权,在甲方修 理或重做之前,拒绝支付7万元。
2.应由谁赔偿A的损失?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引例分析: 1.债务转移中,原债务人退出合同关系,不再受债
务约束;而指定第三人履行时,债务人并不退出合同, 仍然由他向债权人来承担义务和责任。
2.本案中,债务由B转移至C,此时,B退出债务关 系,不再承担债务。其后,A与C又变更了债务——变更 为第三人(苏州画意公司D)履行,但债务人C并不退出 合同,仍然由他向债务人A来承担合同义务和责任。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四)从债务的转移 参考案例5-6
(五)债务转移与保证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借给乙方100 万元人民币,乙方除到期返还100万本 金外,还要给甲画一幅肖像充抵利息, 因为乙方是著名画家。当100万本金债 务转移时,乙方给甲画一幅画的从债 务不发生转移。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合 同 法 (Biblioteka 四 版)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本案中甲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而另成立一家 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公司的派生分立。尽管乙公司并非 当初的合同当事人,然而,他仍然要为派生他的公司在 分立之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乙的主张不能成立。
600万元人民币按乙方的具体诉要至求法院。一审法院判决乙方还
购买150辆汽车租给乙方使用本,付租息560万元(已经偿还了一
期为5年,乙方按期交付租金部,分汽),并判决丙方承担连带责
车登记在甲方名下。丙方为乙任方。因为汽车登记在乙出租汽车
提供了保证担保,向甲方承诺公,司名下,故判决书中还特意载
如乙方不能付款,自己承担连明带“甲、乙双方实际履行的是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