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纳税申报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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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纳税申报表

填表日

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综合纳税申报表》填表须知

一.本申报表依据《征管法》第二十五条、《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设置。

二.适用范围:纳税人申报除企业所得税(年度)、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社会保险费以外的各种地方税、费和基

金时使用。

三.填表说明:

(1)税种:纳税人应缴纳的地方税(费、基金)的具体种类的名称;

(2)税目(品目):税法规定的同一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3)应纳税项目:纳税人具体的应纳税项目,房产税按“房产使用”和“房产出租”填列;

(4)税款所属时期:纳税人申报应交纳税(费、基金)款所属的时间;

(5)计税依据:计算纳税人应纳税(费、基金)款的依据,房产税“房产使用”按房产余值填列;

(6)税率: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大额印花税等税种的比例税率,车船使用税、车船使

用牌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文化事业建设费、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上半年申报时税率减半填列;

(7)当期应纳税额:纳税人依照法定计税依据和税(费、基金)率计算出的应纳税(费、基金)额;

(8)应减免税:经过税务机关批准的政策性或困难性减免项目及金额;

(9)已纳税额: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税额;

(10)延期缴纳税额:前期已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延期尚未缴纳的税款;

(11)纳税人每次申报必须填写“纳税人声明”栏,有委托代理人的,每次申报必须填写“授权人声明”和“代理人

声明”栏;

(12)受理日期:征收人员实际受理申报表的日期,其中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数据电文申报以收到数据

电文的日期为准;

四.本表为A4型横式,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二份,纳税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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