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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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某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某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2019〕1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拓展绩效管理流程(一)事前绩效评估。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65号)相关规定,指导和督促预算部门对新出台或修订的财政支出政策、新增重大支出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结合预算管理流程,加强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的审核,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估。

加强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责任科室:绩效中心、预编办牵头组织,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完成时间:全年)(二)绩效目标管理。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财预〔2020〕11号)相关规定,指导和督促预算部门全面编制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政策和项目支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

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

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

(责任科室:绩效中心、预编办、预算科牵头组织,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完成时间:全年)(三)绩效运行监控。

按照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要求,指导和督促预算部门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追加项目及时纳入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支出政策库项目需按照政策库管理要求进行;预算科督促相关科室做好县级单列专项绩效运行监控。

各支出科室应加强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日常监管,重点监控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进度、阶段性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必要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情况实行重点监控,实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法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法

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法财政局作为负责财政管理和监督的机构,对于保证财政工作的高效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法。

本文将探讨财政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法,以确保他们的工作能够更加出色。

一、目标制定首先,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必须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

根据财政局的职能,可以将目标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财政收入目标:考核工作人员在预算编制和收入征管方面的工作,包括准确编制预算和及时收取税收等。

- 财政支出目标:考核工作人员在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工作,包括合理执行预算、优化资金运用等。

- 财政监督目标:考核工作人员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财务报表的监督工作,包括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等。

二、考核指标为了能够客观评价工作人员的绩效,需要制定一系列具体的考核指标。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考核指标:- 工作量指标:考核工作人员完成的任务数量和质量,如税收征收、报表生成等,并按照要求进行评估。

- 工作质量指标:考核工作人员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如文件处理、统计数据准确性等。

- 专业知识指标:考核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和运用能力,如法律法规知识、财务管理知识等。

- 团队合作指标:考核工作人员在团队协作中的贡献和合作能力,如协助他人解决问题、分享工作经验等。

三、评价方法为了确保评价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考核方法应该选择合适的评价方式。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评价方法:- 自评:工作人员根据指定的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估,提供对自身工作绩效的认识和评价。

- 上级评价:工作人员的直接上级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以及指定的考核指标对其进行评价,提供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 同事评价:工作人员的同事根据对其工作的观察和了解,以及指定的考核指标对其进行评价,提供多角度的反馈信息。

- 用户评价:根据工作人员与其他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合作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评价,收集用户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激励和奖惩在制定工作绩效考核方法的同时,应该合理设定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来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财政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财政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财政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财政绩效考评已成为评价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手段。

财政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政府绩效管理,促进政府工作的科学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财政绩效考评体系,推动政府财政管理向绩效导向转变,提高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财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根据政府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管理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确保考评指标具有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2. 确定考评对象。

明确财政绩效考评的对象范围,包括各级政府部门、财政资金拨付项目等,确保考评对象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3. 收集相关数据。

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和管理机制,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财政绩效考评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4. 进行绩效评价。

根据财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考评对象进行绩效评价,全面客观地评价其财政管理绩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5. 完善考评结果运用。

将财政绩效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推动政府工作向绩效导向转变,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绩效考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2. 完善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的财政绩效考评制度机制,明确考评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考评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3. 加强人员培训。

对财政绩效考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绩效考评能力和水平,确保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财政绩效考评工作的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财政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总结。

财政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提高政府财政管理水平,推动政府工作的科学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推动财政绩效考评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7.21•【字号】财预〔2017〕570号•【施行日期】2017.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财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长江大桥开发区财政局: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2029号),我局制定了《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财政局2017年7月21日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为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积极性,鼓励各县区财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2029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分为区级考核和县级考核,其中:区级考核对象包括江北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三山区,县级考核对象包括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繁昌县。

区级、县级考核单独进行,区级考核分别量化打分排名,县级考核以省财政厅财政管理绩效考核评分进行排名。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本办法为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是县区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包括预算执行进度、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预算公开、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7个方面。

结合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如下考核指标,考核得分采用百分制。

1.预算执行进度(15分)。

考核内容:各县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情况。

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平均进度,分值比例为12:3。

第一步,以市财政局开展县区预算支出进度通报月份的各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分别进行平均,得出各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指标;以市财政局开展县区预算支出进度通报月份的各县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分别进行平均,得出各县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平均进度指标。

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财政局绩效评价

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财政局绩效评价

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财政局绩效评价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绩效管理成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财政改革的决策部署,提高财政局内部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有效,我们特制定本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1.建立完善的财政局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评价工作科学、规范、公正。

2.提高财政局工作人员绩效意识,激发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

3.强化财政局内部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内容1.评价对象:财政局全体工作人员及各科室、下属单位。

2.评价范围:财政局各项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3.评价指标:a)业务工作指标: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支出、预算执行、财政政策落实等。

b)内部管理指标: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

c)党风廉政建设指标: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洁自律等。

4.评价方法:a)定量评价:对各项业务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得出评价结果。

b)定性评价:通过调查问卷、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财政局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评价。

c)综合评价: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四、项目实施步骤1.制定评价方案:明确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周期等。

2.成立评价小组:由财政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3.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方案,对财政局全体工作人员及各科室、下属单位进行评价。

4.分析评价结果:评价小组对评价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评价报告。

5.反馈评价结果:将评价报告反馈给财政局全体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持续改进:根据评价结果,财政局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内部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项目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财政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井陉县财政局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制度.doc

井陉县财政局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制度.doc

井陉县财政局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制度
第一条依据《井陉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办法》《井陉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为强化绩效考核的权威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干部职工一定时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尽可能准确地评估干部职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以此作为教育培训、岗位调整、评先、晋级甚至提拔重用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为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和成长环境,从而达到凝心聚力、人尽其才的效果。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一)透明原则
(二)真实性原则
(三)绩效评估的结果与激励、奖惩,也就是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制度化原则
第四条考核用途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二)合理配置人员(轮岗)
(三)年终评先晋级
第五条:考核结果具体运用
(一)绩效考核排位前三名的科室,该科室作为该年度的优秀科室,该科室成员在该年度个人先进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该科室成员优先入选。

(二)绩效考核排位后三名的科室,取消该科室优秀科室评选资格,取消该科室成员在该年度个人先进评选资格。

(三)绩效考核排位后三名的科室,加大安排该科室成员参加教育培训的力度。

(四)连续多年排名前三位的科室,其成员在轮岗时择优安排在重要岗位。

(五)连续多年排名前三位的科室,其科室长在提拔重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六条:本制度从2018年6月4日起生效试行。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和引导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X发〔xxxx)X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市级一级预算部门和县市区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各部门")。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

考核工作由XX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主要从基础工作、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方面,对各地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

(一)基础工作。

各地各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否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情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和职责分工落实情况;部门主要负责人重视程度,是否将其作为单位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来抓。

各地各部门建立本地区本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及动态调整情况。

(二)事前绩效评估管理。

各地各部门对新增财政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及应用情况。

(三)绩效目标管理。

包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各地各部门根据年度预算编制及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及相关内容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目标是否清晰明确、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

绩效指标是否细化和量化到三级绩效指标,且能清晰反映项目绩效实现程度等。

预算批复下达后,绩效目标信息是否随同预算批复下达到所属预算单位。

(四)绩效运行监控管理。

包括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各地各部门建立绩效运行监控制度,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有效运行监控情况。

XX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XX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办公桌上,键盘的敲击声伴随着思考的旋律,一个念头油然而生——编写一份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我深吸一口气,让思绪随着键盘的跳动,缓缓流淌成文字。

一、项目背景我们县财政局,一直以来都在追求财政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有些环节不尽如人意。

于是,绩效评价成了我们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这次,我们要对财政局的整体绩效进行评价,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评价目标1.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支出更加合理、科学。

3.提升财政服务质量,让群众满意度更高。

三、评价内容1.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环节进行评价,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效率。

2.资金使用效果: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价,包括项目进度、资金拨付、项目效益等方面。

3.财政服务质量:对财政局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包括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窗口服务等方面。

四、评价方法1.数据分析:收集财政局各类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实地调查:深入基层,了解财政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听取群众意见。

3.对比分析:与同类财政局进行对比,找出差距,借鉴优秀经验。

五、实施步骤1.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由财政局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确保评价工作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2.制定评价方案:结合财政局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评价方案,明确评价内容、方法、步骤等。

3.开展评价工作:按照评价方案,对财政局绩效进行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提出改进措施:针对评价结果,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推动财政局绩效提升。

六、评价结果应用1.结果公示:将评价结果在财政局内部公示,接受全局监督。

2.改进落实: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

3.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全局工作积极性。

七、注意事项1.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性:评价过程中,要确保评价的公正性,避免人为因素影响评价结果。

盐池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盐池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盐池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快推进县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各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削减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盐池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和归宿,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盐池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党办发〔2019〕7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以下简称评价结果应用)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支出政策出台、项目立项审批、公共资源分配、预算调整调剂、支出结构优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提出修正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三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评价结果应用分为激励约束、反馈公开上报、追踪问效三种方式。

(一)激励约束机制。

是指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过程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的优劣,对于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优先纳入财政项目库及年度预算编审流程,优先保障并拨付预算资金;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动态监控整改不力或明显达不到预期绩效的,所申报项目不纳入财政项目库,中止预算执行或调整执行中的预算资金拨付,并不予考虑部门下一年度新增预算需求。

(二)反馈公开和上报机制。

是指绩效评价管理主责部门应及时向被评价单位反馈评价结果,并在不违反保密法的前提下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财政部门将重大政策、重点项目评价结果上报县人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与指导,增强评价工作透明度和人大监督力度。

(三)追踪问效机制。

是指被评价单位应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并向绩效评价管理主责部门提交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作为本单位完善支出政策和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管理主责部门应适时追踪被评价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实施问责,问责情况作为部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安排顺序、资金安排额度的重要参考因素;对使用财政资金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损失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责。

萧山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萧山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新昌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合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82号)和《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2008]210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我县各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县级机关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1.领导重视:成立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领导。

2.职能明确和落实专人: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和工作职责,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制度制订和组织培训:认真制订符合本部门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实施意见或操作办法,并能组织、参加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或学习。

4.组织实施:按照《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2008]210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工作;对下属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积极配合财政部门重点评价工作。

5.结果应用: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能认真整改,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编报部门预算和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有关建议被领导决策所采纳。

6.资料报送:按规定要求报送评价报告(包括自评报告)、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绩效预期目标评审表,及时报送本部门制订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制度或评价信息。

7.其他: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较好地完成其他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考核实施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统一由新昌县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年终,各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对照《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1)进行自评打分,并推荐上报1名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个人需填报《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绩效管理科)。

县财政局绩效考核办法.

县财政局绩效考核办法.

县财政局绩效考核办法为深入推进全县财政系统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发展效能、行政效能、管理效能、服务效能、监督效能,确保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部署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形成创优争先、奖优罚劣的价值导向,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规定和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按工作性质不同分成两类单位,分别制定考核细则。

(一)各乡镇财政所为第一类单位。

(二)局机关各二级机构为第二类单位。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行政效能、管理效能、发展效能、服务效能、监督效能,总分100分(不包括加分项目分数)。

具体内容见考核细则表。

三、考核方法(一)建立领导机制。

成立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陈同志任组长,XXx等同志任副组长,人秘股等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在局人秘股,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建立督查机制。

局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检查和指导,建立检查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分类考核,分类排名。

针对两类单位,制定不同的考核细则表,分类考核,分类排列位次。

(四)建立评价机制。

考核采取百分制,综合考核得分由绩效指标考核得分和测评得分两项组成,权重分别为80%和20%;绩效指标得分根据各项指标确定的分值,按有关单位提供的评分依据进行打分;测评得分,根据考核对象工作汇报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按照五类指标实行分类打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全部考核对象打分;财政所对局机关二级机构打分;局机关二级机构对财政所打分。

其中局领导班子成员打分占测评分值的50%,局机关二级机构、财政所负责人打分在扣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平均计算得分占测评分值的50%。

(五)加分项目。

为鼓励创优争先,激励创新,绩效考核中设置2个加分项目。

1、工作创新:按照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推出在自治区、市、县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并得到上级财政部门的认可,分别给予加分。

财政局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财政局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财政局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效能考核管理工作,加强机关建设,促进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更好地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根据区及市财政局有关考核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年度业务工作目标的设置与确定业务工作目标分重点业务目标和业务目标两部分。

重点业务目标(一般2-4项):主要是指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我局本年度要完成的重点工作目标及按照局年度工作要点和预算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

业务工作目标(一般4-8项):主要指各科室根据自身职能确定的本年度工作目标。

各科室确定的重点业务目标和业务工作目标经分管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确定后的目标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

这项工作于每年5月完成。

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计分办法对业务目标的考核(基本分100分),按照重点业务目标60%,业务目标40%的比重。

由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以对单项目标完成情况划档的方式,考核其工作质量。

1、划档办法根据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每项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项分别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

优秀:完成工作目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创造性地完成工作目标,产生重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在全市财政系统或全区属首创工作且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的;主要工作指标完成且在全市系统评比获得一等或优秀等次的;若无法同类比较,反映职能业务水平的重点考核指标超过全市系统内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节庆活动、区政府确定要办好的实事等区重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的;获得市系统内、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经验在市以上有关会议交流推广或在市以上报刊上登载的;工作中的重要经验、重要研究成果被区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或被市有关权威机关认可的。

良好:完成工作目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创造性地完成工作目标,产生较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在我局属首创工作且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经济指标完成目标且在全市居前列的;业务指标年终考核在全市财政系统或全区考核列前五名的;若无法同类比较,反映职能业务水平的重点考核指标获得市系统内表彰奖励的。

财政绩效考核方案设计

财政绩效考核方案设计

财政绩效考核方案设计财政绩效考核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和效率的重要评估手段,对于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公共服务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设计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财政绩效考核方案,以适应不同财政项目和资金的特点和需求。

一、考核目标财政绩效考核的主要目标包括:1、评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投入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和社会效果。

2、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和滥用现象,优化资源配置。

3、增强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促进规范管理和有效执行。

4、为决策提供依据,以便调整和优化财政政策和资金分配方案。

二、考核原则1、科学性原则:考核指标和方法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能够准确反映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2、客观性原则:考核数据应真实可靠,考核过程应公正透明,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3、全面性原则:考核内容应涵盖财政资金的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和效果等方面,形成全面系统的评价体系。

4、可比性原则:考核指标应具有通用性和可比性,以便在不同项目和单位之间进行横向比较。

三、考核主体1、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运用。

2、第三方机构:可以委托具有专业资质和独立性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考核,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

3、资金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考核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数据,并进行自我评估。

四、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包括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等。

根据资金规模、性质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将考核对象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和频率。

五、考核内容1、资金投入情况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包括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安排资金的比例。

资金投向的合规性: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项目申报要求。

2、资金使用过程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包括财务核算、资金审批、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等违规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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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2.20•【字号】宁财(绩)发〔2023〕548号•【施行日期】2023.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为深入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有关要求,推动各市、县(区)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运行绩效,我们制定了《市、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市、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12月20日附件1市、县(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市、县(区)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运行绩效,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财政管理体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财政部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各市、县(区)财政局。

第三条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由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全面反映各市、县(区)财政管理情况,多维度、多环节考核财政管理水平和改革成效,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科学精准,强化引导。

考核指标精准科学、数据准确、方法规范、方案可行、结果合理,考核内容可根据财政工作重点及时调整,更好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鼓励各市、县(区)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县级预算绩效管理规定(3篇)

县级预算绩效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级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目标导向原则。

预算绩效管理以实现预算目标为核心,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全面覆盖原则。

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全过程,实现预算资金的全程管理。

(三)权责一致原则。

预算单位应当承担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四)公开透明原则。

预算绩效管理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第五条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预算单位为实现特定目标,对预算资金使用预期效果的总体描述。

第六条预算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明确、具体、可衡量。

预算绩效目标应当明确、具体,能够量化,便于考核。

(二)合理、可行。

预算绩效目标应当与预算单位职能、任务相适应,确保实现。

(三)具有前瞻性。

预算绩效目标应当具有前瞻性,能够反映预算单位长远发展需求。

第七条预算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自身职能和任务,制定预算绩效目标。

第八条预算绩效目标应当经预算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第九条预算绩效评价是指对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十条预算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预算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二)全面性原则。

预算绩效评价应当全面覆盖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确保评价结果的完整性。

(三)及时性原则。

预算绩效评价应当及时进行,确保评价结果的时效性。

县财政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方案设计

县财政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方案设计

县财政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方案设计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工作效能,保障政府重要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实,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通知》(师政发[XX)1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师政办发[XX)1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师审发〔XX〕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稽察、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为手段,以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为重点,结合“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积极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二、主要目的按照《××县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的问题,实现财政工作的最佳绩效。

三、工作任务负责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问效;制定对重点民生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实施方案;每年选取30%的重点民生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四、组织分工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乡(镇)财政所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避免重复交叉,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具体工作由企业科、农业科、经建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教科文科等科室负责实施,实施结果上报局办公室。

(祥见附表)五、措施要求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科室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保证有序、有效、持久地推行。

㈠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科室和乡(镇)财政所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

㈡分类指导,密切配合相关科室要加强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工作,注意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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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绩效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全县财政系统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发展效能、行政效能、管理效能、服务效能、监督效能,确保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部署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形成创优争先、奖优罚劣的价值导向,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规定和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按工作性质不同分成两类单位,分别制定考核细则。

(一)各乡镇财政所为第一类单位。

(二)局机关各二级机构为第二类单位。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行政效能、管理效能、发展效能、服务效能、监督效能,总分100分(不包括加分项目分数)。

具体内容见考核细则表。

三、考核方法
(一)建立领导机制。

成立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陈同志任组长,XXx等同志任副组长,人秘股等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在局人秘股,XXx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建立督查机制。

局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检查和指导,建立检查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分类考核,分类排名。

针对两类单位,制定不同的考核细则表,分类考核,分类排列位次。

(四)建立评价机制。

考核采取百分制,综合考核得分由绩效指标考核得分和测评得分两项组成,权重分别为80%和20%;绩效指标得分根据各项指标确定的分值,按有关单位提供的评分依据进行打分;测评得分,根据考核对象工作汇报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按照五类指标实行分类打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全部考核对象打分;财政所对局机关二级机构打分;局机关二级机构对财政所打分。

其中局领导班子成员打分占测评分值的50%,局机关二级机构、财政所负责人打分在扣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平均计算得分占测评分值的50%。

(五)加分项目。

为鼓励创优争先,激励创新,绩效考核中设置2个加分项目。

1、工作创新:按照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推出在自治区、市、县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并得到上级财政部门的认可,分别给予加分。

2、招商引资: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支持经济建设。

按招商引资额度分别给予加分。

加分项目必须先行申报,由考核办初审,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程序
(一)有关单位提供基础资料,包括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日常绩效考核检查情况等。

(二)考核对象提供按绩效考核办公室要求的有关资料,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按季分解表、年度总结、半年总结、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学习会议记录及提出加分申请和依据等。

(三)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日常考核指标的得分结果由相关单位及时记录在案,于12月底报局绩效考核办;年终由局绩效考核办对考核对象进行实地考核打分,并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测评打分。

(四)经绩效考核办汇总得分后,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五、一票否决
对本年度发生下述四类情况的局属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的;3、发生社会治安重大事件的;4、个人或单位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被投诉经县效能办查实或在明查暗访中被发现记录在案的。

六、结果运用
(一)根据对第一类单位考核实得分值,分两种情况进行表彰奖励:(1)各财政所统一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取前四名(如有被否决的,依次顺延)为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并奖励工作经费: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

(2)设立进步奖。

比上年名次进步五位以上的,取前二名分别奖励工作经费2000元、1500元,如已取得前四名不重复计奖。

(二)根据对第二类单位考核实得分值,分两种情况进行表彰奖励:(1)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三名(如有被否决的,依次顺延)为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和奖金。

(2)设立进步奖。

比上年名次进步五位以上的,取前一名,颁发奖牌和奖金,如已取得前三名不重复计奖。

(三)对绩效考核倒数一名且考核分值低于85分的考核对象将取消单位负责人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的,将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局人秘股负责解释。

附件:第一、二类单位绩效考核细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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