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陈印法规知识点
XXXX一建《法规》陈印_知识点速记

XXXX一建《法规》陈印_知识点速记一、《总则》《总则》是《法规》的第一章,共分为九节,主要规定了《法规》的适用范围、立法原则、法律效力、法定程序、法治建设等基本内容。
二、《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法规》的第二章,共分为十一节,详细规定了立法过程中的程序、权限、程序的公开和法制修订等要求。
三、《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法规》的第三章,共分为十节,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遵循的程序、行政裁决的方式和效力等内容。
四、《刑事程序》《刑事程序》是《法规》的第四章,共分为十四节,详细规定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种程序要求、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判决的方式等。
五、《民事程序》《民事程序》是《法规》的第五章,共分为十一节,规定了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项程序规定、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判决的方式等。
六、《行政实施程序》《行政实施程序》是《法规》的第六章,共分为十三节,主要规定了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实施时应遵守的规定、行政裁决的方式和效力等。
七、《刑事实施程序》《刑事实施程序》是《法规》的第七章,共分为十三节,详细规定了刑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程序规定、纠正错误的程序等内容。
八、《民事实施程序》《民事实施程序》是《法规》的第八章,共分为十二节,规定了民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程序规定、纠正错误的程序等内容。
九、《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程序》是《法规》的第九章,共分为十一节,主要规定了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程序、行政裁决的方式和效力等。
十、《刑事处罚程序》《刑事处罚程序》是《法规》的第十章,共分为十一节,详细规定了刑事处罚的程序要求、刑罚的执行等内容。
十一、《行政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是《法规》的第十一章,共分为十五节,主要规定了行政赔偿的申请和受理程序、赔偿的形式和范围等。
十二、《刑事赔偿程序》《刑事赔偿程序》是《法规》的第十二章,共分为五节,规定了刑事赔偿的申请和受理程序、赔偿的形式和范围等内容。
十三、《民事赔偿程序》《民事赔偿程序》是《法规》的第十三章,共分为十四节,详细规定了民事赔偿的申请和受理程序、赔偿的形式和范围等内容。
2017 陈印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1Z305000(3)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考点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 P213-2142014年2015年2016年0分0分0分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考点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一)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范围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考点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二)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范围(1)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3)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5)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考点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三)属于国家所有的水下文物范围遗存于中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起源于中国的、起源国不明的和起源于外国的文物,以及遗存于中国领海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其行使管辖权。
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国家享有辨认器物物主的权利。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笔记

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笔记作为建筑行业的重要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律法规部分涵盖了众多重要的知识点。
以下是我对 2017 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的学习笔记,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部分主要包括法律体系、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担保制度、保险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等。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整体,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担保制度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险制度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的制度。
法律责任制度则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的许可证。
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系列条件,如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等。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将面临责令改正、罚款等处罚。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包括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在招投标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投标人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得串通投标,禁止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禁止低于成本价竞标等。
2017 陈印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1Z308000(8)调解、和解制度与行政复议、诉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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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考点 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 ★★ (2012 一级)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但( A.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的 C.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D. 被申请人被撤销的 【答案】A 考点 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 ★★P378-379 近三年的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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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某建设局违法对施工企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B. 某城管局在扩建办公楼时违法占用毗邻居民小区绿地 C. 某公务员千里驾车追杀女友 D. 某交警队在查处酒驾过程中,刘某慌忙将车掉头,与一公交车相撞发生车祸 【答案】A 【解析】注意 B 并不属于城管局执法行为,而是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居民如果起诉应 在民事庭立案。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批复、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对民间纠纷的调解
官~全民 官~官 民~民
都不是 行政执法行 为
考点 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2013 二级)下列事项中,能够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 行政处分决定(官~官) B. 招标投诉处理(官~某民) C. 质量纠纷调解(民~民) D. 造价指导信息发布(官~全民) 【答案】B 考点 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下列情形中,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 对拘役不服的 B.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记过决定不服的 C. 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财产权的 D.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摊派的 E. 认为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违法的 【答案】CD 考点 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2007 一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施工单位不服,施工 单位可以采取的行为是( )。 A.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B. 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C. 申请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 D. 申请仲裁后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B 【解析】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不是行政纠纷,因此不适用民告官,AC 排除。民告民: 或裁或审,D 排除。 考点 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 ★★P377-378
2017 陈印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1Z307000(5)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考点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P325近三年的考情2014 年2015 年2016 年0 分0 分0 分考点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质量保修书的提交时间及内容】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考点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2014 年3 月2 日,某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 月7 日验收合格,3 月20 日工程交付使用。
3 月21 日,建设单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备案。
则施工单位出具工程保修书时间和保修期起算时间分别应为()。
A. 3 月2 日,3 月20 日B. 3 月2 日,3 月7 日C. 3 月20 日,3 月7 日D. 3 月31 日,3 月20 日【答案】B考点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2011 二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的内容有()。
A. 保修范围B. 保修期限C. 质量保证金退还方式D. 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和期限E. 保修责任【答案】ABE考点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最低保修期限(约定≧法定,按约定;约定<法定,按法定)法定保修范围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设计文件注明的合理使用年限(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5 年外墙面的防渗漏节能保温工程供热系统≧2 个采暖期(冬天)供冷系统≧2 个供冷期(夏天)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2 年设备安装装修工程考点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2014 二级】根据《质量管理条例》,法定质量保修范围有()。
A. 门禁监控系统B. 地基基础工程C. 电气管线工程D. 景观绿化工程E. 屋面防水工程【答案】BCE考点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的年限,说法正确的是()。
41-2017 陈印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1Z306000(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教育培训制度

考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P2242014年2015年2016年2分4分1分一、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体系(1)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企业安全生产机构;(3)按法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
分支机构应当配备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
考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体系(2017年重点)(1)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简记为:三家企业三类人员);(2)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第一安全、质量、消防、文明施工、劳务管理责任人;(3)按法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
工程量大、施工作业难度大、致害因素多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数量应在法定标准上适当增加配备。
(4)作业班组应当配备兼职安全巡查员。
考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三、施工项目专职安全员的配备【项目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的配备】【项目专业承(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的配备】≧1人【项目劳务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的配备】考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例题】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 分公司可以不配备专职安全员C.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由各参建单位专职安全员组成D. 作业难度大的班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答案】A考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例题】【2011年一级机电实务】某厂新建一条大型汽车生产线建设工程,内容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钢结构工程,各种工艺管道施工,电气工程施工等。
工程工期紧,工程量大,技术要求高,各专业交叉施工多。
通过招标确认该工程由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建、机电)资质的A公司总承包,合同造价为15200万元,A公司将土建施工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B公司承包。
57-2017 陈印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1Z308000(7)调解、和解制度与行政复议、诉讼1

考点调解、和解的规定★★ P364-3662014年2015年2016年2分0分3分考点调解、和解的规定★★我国的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和专业机构调解等。
【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的根本原则是当事人自愿,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人民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但其属于非终局手段,有赖于对方自愿履行。
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经司法确认后,从非终局转化为终局,人民调解协议书方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
考点调解、和解的规定★★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向()申请司法确认。
A. 30日内,单独,居委会B. 30日内,共同,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C. 3个月内,共同,当事人住所地基层法院D. 3个月内,共同,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答案】B考点调解、和解的规定★★(2014一级)关于人民调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B. 人民委员会经调解达成的调解书与仲裁调解书有相同的法律效力C. 人民委员会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D. 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争议的,不得起诉【答案】A考点调解、和解的规定★★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
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司法确认裁定。
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 双方应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各自提出申请B. 可向甲区或乙区法院提出申请C. 该调解协议经裁定有效,B公司不履行的,A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 司法确认申请被裁定驳回的,双方可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但不可以向法院起诉【答案】C考点调解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撤诉。
2017 陈印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1Z306000(1)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27个考点)考点实行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范围★★ P220近三年的考情2014年2015年2016年0分0分0分一、应当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的五类”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企业:(1)矿山企业;(2)建筑施工企业;(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民用爆炸物生产企业。
考点实行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范围★★【例题】下列企业中,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
A. 食品生产企业B. 建筑劳务企业C. 加油站D. 氰化物运输企业【答案】B【解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储存或运输企业均不适用(如加油站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考点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P2202014年2015年2016年1分1分0分一、领证条件(14、15年已考)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考点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考点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二)其他。
2017一级建造师 法规笔记

1、宪法:组织选举国籍自治。
民商法:合同物权侵权公司招投标。
行政法:环境房地产规划建筑。
社会法:安全生产劳动合同法。
2、经济特区省市人大及常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制定法规。
自治区报全国人大常委员会批准。
自治州、县报省、区、市人民代表大会会批准。
3、行政、地方法规,自治单行条例、规章公布后 30 天依照立法法规定备案。
4、我国土地实行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定。
宅基地和自留地、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5、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存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不包括集体所有农村土地。
地役权合同生效成立。
6 、不动产物权未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7、动产物权设立转让 . 自交付发生效力。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需要登记)8、外观设计富有美感和工业两个条件9、注册商标有效期 10 年,期满前 12 个月申续注;未申请,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 10 年。
10、赔偿损失数额确定: (1)实际损失确定; (2)所获得的利益; (3)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倍数;11、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
12 、债的消灭(合同终止) 1. 已履行 2.抵销 3.提存 4.混同 5.免除(合同解除)13.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生效, 20%14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期限:工地动工或材料、设备运工地时起始,至验收合格,或实际占用使用。
以先为准。
15、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16、行政处罚(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其他处罚 (责令改正,降低资质)。
17 、刑法主刑: (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
2017 陈印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1Z308000(2)民事诉讼制度1

考点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P334-336近三年的考情2014年2015年2016年0分0分1分考点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级别管辖案件大小、影响决定审级一般管辖被告住所地(原告就被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财产纠纷地域管辖专属管辖仅适用于不动产、港口、继承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移送管辖法院T来T去,只能T一次指定管辖法院抢来抢去,报请共同上级考点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级别管辖】依据是争议金额的大小,不是合同额大小。
【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其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3)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原告可以向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考点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除施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实行专属管辖情况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2017年一级建造师陈印法规考试精编讲义及考试重点要点(有试题及答案)

第一章【模拟题】某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相关部门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施工总包合同, 二者之间形成()法律关系。
A .建设法律关系B .民事法律关系C .行政法律关系D .社会法律关系【答案】 B【模拟题】在我国解决工程建设纠纷时最常适用的非诉讼的程序法主要是()。
A .民法B .民事诉讼法C .行政诉讼法D .仲裁法【答案】 D【拓展:建设工程活动的私人性与公共性】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监管以“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为界限,不得越位。
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问题 1 :《建筑法》为什么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适用建筑法”?问题 2 :《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强制招标范围包括:( 1 )公用事业、基础设施;( 2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 3 )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援建。
《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监理范围包括:( 1 )公用事业、基础设施;( 2 )成片开发住宅小区;( 3 )学校、影剧院、体育场。
为什么考虑范围的同时还要考虑规模?【建设工程活动的私人性与公共性】问题 3 :国家是否有权对所有生产活动都规定强制标准?某部门1993 年曾经规定“混凝土预制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否则视为质量不合格”,是否越位?问题 4 :国家是否有权对所有工程内容都规定强制保修?对市场主体而言:只要“约定标准≧强制标准”,“约定范围≧强制范围,约定期限≧强制期限”皆合法。
对政府部门而言: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则只能以强制标准(最低标准)为依据,而不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问题 5 :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没有监管权?对拖欠材料款有没有监管权?有没有权力对工程进度、结算等履约情况进行监管?2012 (6 )-61 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
A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B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政府C .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 .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E .国务院各部委【答案】AC2010 I -42 下列工程建设规范性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
2017一级建造师法规精简讲义

2017一级建造师法规精简讲义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相关法包括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等。
民法商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如《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
行政法主要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经济法主要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如《刑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如《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
(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我国法的形式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其名称多以“法”结尾。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其名称多以“条例”结尾。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
2、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三)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会形成行政监督管理关系、民事商事法律关系以及其他社会关系。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17 陈印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1Z304000(12)相关合同制度1

考点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P167-1702014年2015年2016年3分1分0分考点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承揽合同(1分)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考点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2010一级)某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机械厂签订了加工非标准的大型管道叉管的合同,并提供了制作叉管的钢板。
根据《合同法》,该合同属于()合同。
A. 施工承包B. 承揽C. 信托D. 委托【答案】B考点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有成果才买单,无成果不买单)。
(二)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经定作人同意。
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不需要定作人同意。
承揽人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三)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人完成工作过程中,不受定作人指挥管理,但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15年考)考点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2014一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完成主要工作。
A. 设备B. 技术C. 材料D. 资金E. 劳力【答案】ABE考点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2014二级)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承揽合同特征的是()。
A.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B. 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C. 承揽人独立完成合同义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D. 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答案】D考点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2011一级)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第三人就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B. 承揽人不再承担责任C. 承揽人与第三人按完成工作成果的比例向定作人承担责任D. 承揽人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答案】D考点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承揽人的义务】(1)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2)如果定作人提供材料,承揽人应当及时进行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更换、补齐。
43-2017 陈印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1Z306000(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2

考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P2482014年2015年2016年0分1分0分(一)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考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四)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以上规定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1)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2)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考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题】起重机械的()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检验。
A. 安装、改造、大修B. 安装、拆卸、保养C. 安装、检测、维护D. 安装、改造、保养【答案】A考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P2502014年2015年2016年1分1分0分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施工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重点工程施工现场每日防火巡查。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
考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二)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2017一建建设工程及法规相关知识精讲_陈印_第2章_第1讲完整版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主讲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班)陈印1Z3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0分)施工许可制度(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2)申请主体(建设单位)和法定批准条件(8项);(3)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3个月未动工应申请延期、停工超过1年的在建项目应申请核验施工许可证方可复工;(4)办理开工报告的工程,6个月未动工应重新办理批准2题施工企业资质(1)资质法定条件(注册资本、专业人员、装备、业绩);(2)资质序列、类别(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3)资质申请(首次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不予批准资质升级、增项申请的情形);资质的撤回、撤销、注销;(4)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5)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认定挂靠与视同挂靠);(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题建造师注册、执业(1)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2)考试、注册(初始、延续、变更、增项)和继续教育;(3)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不得同时在两个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三种例外情况);(4)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签字盖章)2~3题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题量2题主要考核点2014年2013年2012年2011年不需要领证的工程√申请主体领证条件√规划许可证√领证条件√√√延期申请√在建工程停工√因故不能开工施工许可证的法律责任√【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适用建筑法抢险救灾工程不适用建筑法,开工自然不需要经过行政机关审批临时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适用建筑法但不领取施工许可证小型工程建筑面积<300m2或投资额<30万元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其范围、权限、程序应办理开工报告的工程军用房屋建筑是否实行施工许可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另行商定【施工许可证与开工报告的对比】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官~民)管理机关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适用范围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开工期限领证后3个月内获批后6个月内不能按期开工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不予延期开工后在建项目停工<1年,报告后即可复工停工、复工应报告(无核验程序)≧1年,核验后方可复工【模拟题,P50~51】下列关于施工许可制度说法错误的有()。
2017 陈印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1Z304000(4)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及赔偿损失

考点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P130-1312014年2015年2016年1分1分0分【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1题)】《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考点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1题)】《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考点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1题)】三、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四、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考点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无效的,承包人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
但承包人优先受偿的部分中,不包括()。
A. 直接费B. 间接费C. 利润、税金D. 违约金、损失【答案】D考点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2011二级】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应当自建设工程()起计算。
A. 合同订立之日B. 实际竣工之日C. 开工之日D. 保修期届满之日E. 合同约定竣工之日【答案】BE考点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某工程竣工后,甲建设单位无力偿还开发贷款5000万元,也无力支付施工单位欠款3000万元(其中含违约造成的损失500万元),则()。
2017 陈印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1Z304000(11)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3

考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P160-163近三年的考情2014 年2015 年2016 年0 分 2 分0 分考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工的特殊保护(2015 年考多选)【定期体检】单位有义务作定期体检的:①有职业危害作业人员②未成年工(16~18 岁)。
【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第四级体力强度(极重)、其他禁忌。
考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一般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强度体力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强度体力劳动具体规定(不从事第孕期不得安排从事第三级强度和孕期禁忌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
(6 个月内可以)三级)产期产假不得少于14 周(98 天)哺乳期不得安排从事第三级强度和哺乳期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
考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2005 二级)某建筑公司雇佣5 名员工,具体情况如下表: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身体状况工作性质备注赵某男17 良好无职业危害钱某女20 良好无职业危害孙某男21 良好有职业危害李某女27 良好无职业危害怀孕3 个月周某女28 良好无职业危害哺乳7 个月婴儿建筑公司应当对上述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是()A. 赵某B. 钱某C. 孙某D. 李某E. 周某【答案】AC考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女大学生甲某毕业后被企业录用。
甲某为了锻炼自己,主动要求到最艰苦的岗位上工作。
企业在满足其要求的同时也不得安排的工作是()。
A. 高处、高温工作B. 矿山、井下作业C. 夜班劳动D. 低温、冷水作业【答案】B考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2013 二级)关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B.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C. 用人单位应当对女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D. 女职工怀孕6 个月的,可以安排夜班工作【答案】D考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施工单位招聘油漆工和材料采购员的最低年龄分别为()岁。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17版)

2017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目录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3)第一节法律体系及法人制度 (3)第二节代理制度 (4)第三节物权制度 (5)第四节债权制度 (6)第四节知识产权 (7)第五节工程担保 (8)第六节保险制度及法律责任制度 (10)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1)第一节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及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1)第二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13)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15)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15)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制度与信用体系管理 (17)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法律制度 (18)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18)第二节劳动合同 (21)第三节买卖合同 (24)第五章环境保护、节能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25)第一节环境保护 (25)第二节节能规定 (25)第三节文物保护 (26)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28)第一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及安全责任和培训制度 (28)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29)第三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专项施工方案 (30)第四节安全事故及责任 (31)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34)第八章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制度 (38)第一节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和解决途径 (38)第二节仲裁制度 (42)第三节行政许可 (44)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节法律体系及法人制度1、法的形式2、法的冲突纵向:横向:备案: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应在公布后(1)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备案(2)省、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法规——全国人大、国务院备案市、自治州制定的地方法规——经省人大批准由省人大报——全国人大、国务院备案(3)部门规章——国务院备案(4)省政府规章——省人大、国务院备案(法规——报全国人大及国务院备案,规章——报国务院及同级人大备案)、法律部门34、设区的市可以自行制定地方法规及规章的事项:①城乡建设与管理、②环境保护、③历史文化保护5、法人具备的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③有自己的名称、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6、法人资格的取得包括:①登记取得②成立取得第二节代理制度【代理的基本概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陈印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 前言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主讲老师:陈印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法律体系(1)基本框架(法律部门)(2)法的形式(法的制定机关,规范性文件名称的规律)(3)法的冲突规范(纵向冲突、横向冲突)1~2题法人(1)法人成立的条件(4个)(2)法人资格的取得(成立取得,登记取得)(3)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4)项目经理部与企业法人的关系(其行为后果由法人承担)1题代理(1)代理的定义和法律特征(以被代理人名义;后果归被代理人)(2)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3)代理的设立和终止;(4)转代理(效力待定)、无权代理(效力待定)与表见代理(有效)(5)代理过错责任1~2题物权(1)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2)土地物权(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役权);(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动产物权交付生效;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4)物权保护3分债权(1)债的概念和内容;(2)债的种类(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1题知识产权(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2)知识产权的主要种类(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3)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民事赔偿责任)1~2分担保(1)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也无效)(2)保证(保证合同由谁签、保证方式、期间、范围)(3)抵押(抵押物、抵押权的设立、抵押范围、重复抵押)(4)质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5)留置(留置物只能是动产,适用于留置的合同种类)(6)定金(书面约定、交付生效、不超过主合同额20%)5分保险(1)保险概述(2)保险种类(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1题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2)三种工程事故犯罪;串通投标罪1~2分施工许可制度(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2)申请主体(建设单位)和法定批准条件(8项);(3)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3个月未动工应申请延期、停工超过1年的在建项目应申请核验施工许可证方可复工;(4)办理开工报告的工程,6个月未动工应重新办理批准2题施工企业资质(1)资质法定条件(注册资本、专业人员、装备、业绩);(2)资质序列、类别(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3)资质申请(首次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不予批准资质升级、增项申请的情形);资质的撤回、撤销、注销;(4)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5)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认定挂靠与视同挂靠);(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题建造师注册、执业(1)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2)考试、注册(初始、延续、变更、增项)和继续教育;(3)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不得同时在两个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三种例外情况);(4)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签字盖章)2~3题招标投标制度(1)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2)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3)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4)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5)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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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5分左右)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招投标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经济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反垄断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刑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非诉讼的程序法:仲裁法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7类制定法形式:二、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投标法优于合同法);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1.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地方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1.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选择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4.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裁决公布后的30天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条):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变更要办理登记并公告2.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行政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成立之日起,机关法人中的一种,机关法人包括行政法人、立法法人等事业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如学校、医院等社会团体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三、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应总公司),项目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子、母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四、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基本主体。
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五: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授权后,组织和领导全面工作。
2.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代理的法律特征及种类1.代理:指代理人在被授予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2.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权限范围、被代理人名义、具有法律意义行为、后果归属被代理人3.代理的主要种类:委托代理(如律师)、法定代理(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2岁小朋友)、指定代理(人民法院指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法律关系1.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1)不得委托代理: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全部转包、禁止全部肢解转包),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另外,结(2)须取得法定资格:招标代理机构(营业场所、资金、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评标的专家库),其资格有国务院或委托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有钱、有人、有技术)(3)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书(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向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委托代理终止:代理届满、事务完成、取消委托或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者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有如下:(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涉及到违约责任)(3)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取消指定、监护关系消失、代理人丧失民事行3.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两层法律关系:一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二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1)转托他人代理需被代理人同意:选任他人代理称为复代理,复代理基于代理称为本代理,本代理中的代理人转托的代理人称为复(2)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不具有代理权(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如被代理人对行为追认,则无权代理转为有权代理,如不追认表见代理:无权、有效代理表见代理构成要件:足以相信具有代理权、本人存在过失、相对人为善意(3)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第三人故意行为、违法代理行为。
(谁错谁承担)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权利来自于物权中最基本的权利---所有权一、物权的主要种类与土地相关的物权1.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2.所有权: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财产所有权法律限制: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1)占有权:对财产掌握、控制,如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财产权享有占有权。
(意志、利益分离)(2)使用权:对财产利用、运用(3)收益权:新增经济价值,如果实、租金、利息、利润。
本身是一项独立的权能。
(4)处分权:对财产处置。
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2.用益物权:对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3.担保物权:他人或自己的都可以设立,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担保财产优先偿还的权利)4.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1)土地所有权:国家、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城市郊区、宅基地、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有土地上。
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以依法享受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设立的地方: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设立的方式:出让(有偿、有期)、划拨(无偿、无期)方式设立的时间: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符合规定:书面合同、使用期限约定,不得超剩余期限、变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非住宅的,依法办理。
(3)地役权:有偿、约定的。
为了便利,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地役权的设立: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可以登记,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变更、消灭:登记生效,不登记不生效。
国有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地役权除外(合同生效设立,未2.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占有、交付生效。
船舶、航空器、交通工具,未登记的,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4.物权的保护: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无权占有需返还;妨害物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造成损毁的,恢复原状;侵害的,需要赔偿。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一、债的基本法律关系1.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的相对性。
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的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债权主体的相对性,债权内容的相对性、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二、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和常见的种类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1.合同(交易买卖)---合同之债,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如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的订立,买卖合同订立2.侵权---侵权之债如建设工程中,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1)建筑物、构筑物及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坠落伤人,难确定侵权人----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之债无法律义务,自觉为他人服务,与受益人之间的债关系4.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无法律或合同依据,如施工支付汇款错误5.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2Z2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一、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智力成果,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明权1.特征: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二、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侵权责任1.常见种类: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2.专利权:(1)保护的对象--发明创造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予条件:1.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2)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0年,申请日起计算4.商标权(1)商标专用权:只有财产权,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使用权和禁止权两方面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保护(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核准注册日算起。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5.著作权:文字作品、图形作品、建筑作品(1)著作权主体:单位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2)著作权的保护期:公民作品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作品完成日算起,法人作品为50年6.保护:民法、行政法、刑法保护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人民法院当自接受申请时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
7.侵权责任(1)民事责任:建设工程中,赔偿损失:实际损失--所获利益---参照知识产权许可---人民法院确定专利权:1万-100万;著作权、商标权:50万以下(2)行政责任专利:没收违法所得,4倍以下罚款;20万以下罚款2Z2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一、担保和担保合同规定1.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2.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二、建设工程的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1.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1)保证合同的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期限,保证方式,担保范围,保证期间,其他。
(2)保证的方式:一般保证(债务人不履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承担)。
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资格:法人、公民都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分支、职能部门不能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