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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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文件

台财会发…2011‟10号

关于开展台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

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台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2010-2020)》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会计人才培养步伐,着力造就一批符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提升会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全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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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市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包括拟上市公司)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副职,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8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培训对象的选拔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台州市财政局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所规定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认真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全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是认真贯彻科教兴国、人才兴市的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创造培养机制,打造适应台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队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按照选拔的条件严格把关,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2.按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要求,做好本地区人才选拔工作、名额分配如下:

市本级、临海、温岭各7人,椒江、黄岩、路桥、玉环各5人,天台、仙居、三门各3人,共计50人。

3.配合市财政局做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跟踪管理工作。

2

三、培训时间

培训周期为5年(2011—2015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时间安排在2011年12月,跟踪培训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核与跟踪培训相结合。

四、培训费用

台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费用由台州市财政局专项经费解决,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

联系电话:88209961。

附件:1.台州市财政局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实施方案

2.台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会计人才培训通知

抄送:浙江省财政厅,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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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台州市财政局会计领军(后备)

人才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台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2010-2020)》的要求,做好台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人才兴市”的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区域市场经济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行业惯例、有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发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在强化会计职能、宣传会计政策、组织继续教育、研究会计实务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提升会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决定全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和管理的重大事项,落实培训单位,商定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对学员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全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对全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实施动态管理;指导协调全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培训对象

4

培训对象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业务骨干。

四、培训对象的选拔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在本市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包括拟上市公司)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及其副职,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8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选拔程序

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择优选拔”的原则,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台州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附后)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所在地财政部门,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2011年11月25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市本级相关单位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市财政局经审查确定培训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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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

培训周期为5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安排在2011年12月;跟踪培训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核与跟踪培训相结合。

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主要是通过在国家会计学院和合作的大学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训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结束时,由国家会计学院和合作的大学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训内容。

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管理。学员按照国家会计学院和合作的大学提供的自学书目、课题项目进行自学,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每个学员必须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体会、专业论文、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同时,要求学员积极配合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参与会计准则、制度、法规调研的征求意见工作及会计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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