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部门日常管理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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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门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业务部门日常业务管理,规范业务部门经营活动,杜绝不利于公司利益的经营行为,合理规避风险,根据公司业务特点,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商品请购管理
1、各部门按需进行商品请购的申请,填明请购的时间、要求到货时间、请购产品的品牌、
规格、型号、数量、建议价格,其中商品的建议价格为必填项。由部门经办人、产品经理、部门经理、采购部经理签字确认后上传到经营财务部进行审签,单据生效后留存财务一份,由采购人员进行商品询价。
2、项目类产品在请购前需向采购部、经营财务部提交各部门签字确认后的开工报告方可申
请采购。
3、项目类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增项情况,需在请购单生成前对原开工报告进行变更,
经各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申请采购。
4、请购单由业务部门经理签字后为生效确认,如需他人代签,需部门负责人签发“授权书”
同时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代签,并于当日传于采购部及财务部。
5、请购生效后,如发生请购变更,需进行请购单变更,不得在原单据进行修改,审签流程
与第一条类同。
二、实物库存管理
1、出库管理:
A.对入库手续齐全的到货商品,库房保管员应及时通知业务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B.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到货商品,库房保管员不具有处置权,业务人员不得擅自提货;
C.直达商品及物资的出库办理程序等同于实物商品,库房保管员应在出库单据上标注“直
达”字样,并注明直达单位;
2、商品责任划分:
A.出库手续办理完毕后,商品直接责任转移至业务部门实物负责人。实物负责人应对所负
责的商品及商品包装妥善保管,保证其安全性、完好性,不得擅自将商品借于他人及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开封损坏,出现非人为损坏及质量问题的商品应及时返还物流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
B.如发生人为损坏,由行为人按价赔偿;
C.出库手续办理后,库房保管员对库房内暂存商品仍负有监管职责,有义务与业务部门实
物负责人配合,保证商品存放安全;
3、其他业务管理
A.调拨:公司间各业务部门因业务需要,可进行商品调拨。由调出部门实物负责人填写调
拨单,调拨单上应写明商品名称、数量、成本价。双方实物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调拨单生效,实物责任转移至调入方;
B.领用:
1、内部领用
由领用部门出具领用单,领用单注明商品名称、数量、进价。由领用人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签字许可后,领用单生效;
2、赠送领用
公司发生赠送行为时,由实物负责人出具领用单,注明商品名称、数量、进价及对方单位。由领用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公司总经理签字许可后,领用单生效,方可付出商品;
4、月末库存管理
A.经营财务部每月最后一天协助业务部门实物负责人进行实物盘点,盘点表应按实物填写;B.盘点后实物负责人应在二天内,完成自行对帐及与财务人员的对帐工作;
C.盘点日后二天内,业务部门实物负责人应出具盘点汇总表、当月赊销表、应收及质保金表。库存表需注明库存原因,存在三超数据的说明超期原因及处理办法;
D.盘点表中要将零成本及取得的赠送商品列入其中,其销售及领用、调拨手续等同于其他商品。
5、送货管理
A.为保障公司资金正常运转,各业务部门不允许出现实物库存,除因到货时间较晚、天气原因或甲方特别要求等客观因素外,当日到货商品要求当日送出;
B.为规范、规避、统一送货流程,公司所有业务部门需送客户的商品均由技服中心统一提货、送货,技服中心按照比率对所需部门收取送货费。
C.各部需送货时,由业务人员签写送货签收单,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商品名称、型号、序列号、数量等,交由技服中心送货人员,送货人员持单去库房提货;
D.提货过程需认真仔细,保管员有检查、验货的责任;
E.送货活动发生后,送货签收单应当日返回,偏远单位的单据返还日期不超过二天;F.送货人员应保证商品的安全送达及对方签收人的真实性;
6、超期管理
商品出库日后二个月,纳入超期库存范围,管理办法参照《三超管理规定》。
三、赊销业务管理
1、送货签收单返还公司后,赊销业务即确认发生。业务部门帐务负责人与财务人员按送货
签收单内容及时登记赊销明细;
2、特殊业务发生的送货行为,无法取得买方签字的,必须向部门经理及财务人员说明原因。
正常填写送货签收单,得到业务部门经理签字、主管副总经理、营销总监签字确认后,赊销行为方可生效;
3、项目类、工程类发生的送货行为,不能一一取得送货签收单的,需经办人员填制进场签
收单,按批次取得甲方人员签字后,及时上传财务,赊销生效;
4、因业务结算需求,需要对赊销进行部门间调拨的,调拨手续等同于实物调拨,调拨单生
效后,赊销业务转入调入部门,调入部门帐务负责人对其登记仍以该赊销初次发生日期为准;
5、因业务需求,需要对赊销内商品进行领用的,领用签字流程等同于实物领用,领用单生
效后,如属部门自用商品以进价计入部门运行费,如属客户所需商品以进价计入部门日
常营销费;
6、超期管理:A:商品销售业务:送货之日起二个月后纳入三超范围;
B:工程施工项目:公司内验结束一个月后,项目内所有工程物料纳入三超范围。
C: 针对长城公司、辽河区单位无计划运行项目(提前供货的情况)由营销总监批准后适当调整为送货之日起三个月后纳入三超范围。
管理办法参照《三超管理规定》。
四、销售业务管理
1、业务人员在开具发票前,对已供货商品填制销货单。开具时要认真、准确填写商品的规
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客户信息,已签合同的注明合同号,冲预交款的要标注预交款的发生日期;
2、合同内商品销货时,销货单要与合同单项一一对应;
3、零星采购销售毛利率不能低于25%,低于此毛利率的需经其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平价销
售的需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销货单方可生效;工程类项目销货允许平价填制销货单,毛利统一加在一项商品内;
4、对于不符合合同供货明细的销货单,财务部不予审核,合同变更单提交后,方予以计入
业务部门收入;
5、对于前期已收预交款,后续供货的业务,要求业务人员及时与甲方核对帐目,及时对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