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矫正人员建议撤销缓刑实训项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训项目

对社区矫正人员建议撤销缓刑实训

一、实训目的

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实训,使学生了解对社区矫正人员适用撤销缓刑的工作要求以及程序,培养学生处理行事惩罚事务的能力。

二、实训安排

实训地点:普通多媒体教室

课时:1课时

三、实训内容

第一、根据案例材料,分析社区矫正人员的行为,

第二、熟悉并填写撤销缓刑的相关文书。

第三、熟悉并能够按照撤销缓刑流程操作。

四、实训方法

案例:2013年5月9日凌晨12时许,被告人陈某在临河区某小区门口因琐事与被害人白某、张某发生争执,随后陈某用砖头将被害人打伤。同年8月份,公诉机关向临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要求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由于陈某在村组居住期间表现良好,所在村组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临河区司法局同意将陈某纳入社区矫正管理,临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3年。法院判决生效并交付执行后,按照相关规定,陈某在10日内到司法局、干召庙司法所办理了入矫手续。然而,陈某于2013年11月份去干召庙司法所报到后,再未给司法所工作人员打过电话或去司法所汇报本人的活动情况。在此期间,干召庙司法所通过派出所、陈某的监护人等多方查找,始终无法联系到陈某。7月17日,干召庙司法所终于和陈某取得了联系,并责令其立即到司法所报道,同时干召庙司法所向区司法局汇报刘某的相关情况。刘某自此脱管长达8个月。

第一、分析陈某的行为性质

第二、制作《提请撤销缓刑审核表》、《撤销缓刑建议书》。根据示例和讲解,

独立完成表格的填写。

第三、通过实训,掌握给予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的程序。

五、具体要求

(一)仔细分析案例材料,确定该社区矫正人员是否满足撤销缓刑处罚的条件,并列出法律依据。

(二)理清在撤销缓刑处罚环节中司法行政部门的不同职责。

(三)根据提供的表格制作规范的《提请撤销缓刑审核表》、《撤销缓刑建议书》

《提请撤销缓刑处罚审核表》一式两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各入档一份。给予社区矫正人员警告时,司法所应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司法局审批。在提请对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时,将该文书连同有关建议书、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等一并组卷。

《撤销缓刑建议书》用于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一式四份,一份连同审核表、警告决定书、警告审批表、调查核查笔录等有关证明材料整理组卷,并另附一份,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原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同时抄送居住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各一份。人民法院做出撤销缓刑的裁定后留存另附的一份,将卷宗退回原报送的司法行政机关。

(四)整理报送的相关材料。

(五)熟悉给予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处罚的操作流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