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目标及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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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质量目标及质量控制
第一节质量控制目标
1.1 综述
华能太仓电厂二期工程确立的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为:达标投产创一流,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处提出的质量方针是:以质量为中心,实现工程建设的“高质量、高速度、低造价”。强化各级员工的质量意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各类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及奖罚制度,以确保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合同要求建设完成。
1.2 质量控制目标
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处拟订的质量控制目标是:
1.2.1 实现监控率100%;
1.2.2 受检焊接质量一次合格率≥98%;
1.2.3 单位工程综合优良率:土建≥95%;;安装100%;
1.2.4 实现五个一次成功:锅炉水压,厂用电受电,汽机扣盖,锅炉点火,汽机冲转和并网发电;
1.2.5一次通过168小时试运转,并网时仪表投用率100%,自动、保护投用率100%;
1.2.6 168试运转完成之时,即为机组达标投产之日,机组不安排试生产期;
1.2.7 机组投产后,各项技术指标达优秀,一年不搞检查大修,三年不做重大技改;
1.2.8 达标投产,创一流电厂,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
第二节质量保证体系
2.1 二期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本工程建立了在总公司质监中心站领导下,由公司质监分站进行日常工作的质量保证体系,详情见图示:
2.2 公司质监分站组成情况
第三节质量管理制度
3.1 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3.1.1 总则
3.1.1.1 为加强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强化全体员工的质
量意识,确保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建设质量,依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颁发的《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基建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3.1.1.2 本办法的编制主要依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3.1.1.3 本工程的质量方针:人人严格质量管理事事都以质量为本保优质工程奖创建筑鲁班奖一次通过168 技术指标达优秀一年不搞检查大修三年不做重大技改达标投产争创一流
3.1.1.4 质量管理的目标:
a. 公司基建工程应树立“质量第一,百年大计”的观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全过程、抓预控,做到质量管理上“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
b. 要求施工单位的各级人员必须坚持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进度的指导思想,优质、高效的完成基建任务。
3.1.1.5 本办法的实施将贯穿于公司基建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适用于电厂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各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
3.1.2 质量管理
3.1.2.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为确保本工程贯彻落实各质量标准、规范、措施、要求,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处成立质量监督检查站,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强化各级施工人员质量意识,努力提高一次验收合格率。
3.1.2.2 本工程质量管理采用四级验收和阶段性监检、重点项目监检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工程质量(附件1 施工质量检验工作流程图)。
3.1.2.3 严格实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共九项),规范质量行为。其九项制度为:
a. 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b.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c. 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d.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e. 技术检验制度;
f.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g.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h. 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i.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3.1.2.4 各级质检人员应严格执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使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达到全优。
3.1.3质量管理职责
3.1.3.1 安质部质量管理职责
a. 安质部在质量检查监督中心站和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代表中心站对本工程行使日常质量监督权。
b. 安质部代表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的职能,是建设处直接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的专职机构,对工程质量拥有检查权、否决权和奖惩权。
c. 参加本工程合同谈判中关于设备制造质量验收标准的确认及设备制造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参与本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及招标工作,参与本工程主要设备到货的开箱检查,负责协调并验收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d. 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本工程四级验收,重点项目的预检查并及时提出正式检查的申请。参加本工程阶段和重点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对重要、关键项目的质量等级在施工单位三级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复查并作出最终评定。对复查认可的有关数据、文件进行签证验收。
e. 负责组织重点项目的预检查并及时提出正式检查的申请,参加本工程阶段和重点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组通报检查结束的要求,组织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中心站。
f. 阶段性与重点项目检查的目的、内容、程序按股份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g. 负责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并建立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的闭环机制,以确保施工质量问题及时解决在各项验收检查之前。并坚持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日记,定期汇总。
h. 参加工程监理、施工单位招标工作,并对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和质保体系进行审核、质疑及评议。
3.1.3.2 工程部质量管理职责
a. 工程部在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处领导及质检站的监督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质量监督检查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度,作好本工程有关设计、设备选型、施工招标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实施检查工作。
b. 参加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并负责对主辅机设备选型及材料的选用正确,对各专业技术方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标准规范进行审议,对设计质量负有重要责任。要从有利于安全生产和方便巡检及检修的角度对原设计考虑不周的因素提出解决办法。
c. 负责设备技术协议的审定及修改,并应对技术参数、材质选用、工艺质量、验收标准、监造要求等技术质量负责。
d. 负责监理招标、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要求、工作范围、工程数量、界限划定等内容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