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学地籍管理
土地管理学考点整理
1.土地管理: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2.相对封闭原理:在任何一个系统内,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封闭的循环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活动。
3.地籍:指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地类)等基本情况的薄册(含图)。
4.地籍管理:国家为获得地籍信息,科学管理土地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含测量)、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措施。
5.土地调查:指对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自然属性和土地权属等社会属性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基本农田状况进行的调查、检测、统计、分析的活动。
6.基本农田: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7.土地登记: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薄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对土地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8.土地统计:利用数字、图表及文字资料,对土地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及其动态变化,进行全面、系统的记载、整理和分析的一项管理措施。
9.地籍档案:国家和地方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在地籍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土地管理工作有保存价值的,反映地籍工作和土地状况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10.土地制度:是一定社会制度下土地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使用的制度。
11.土地产权: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
12.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核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
或者说,是土地所有者所拥有的、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和限制的排他性的专有权利。
13.土地使用权:是指实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
土地管理学试题
试题(A)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土地管理:土地管理又称地政管理。
它是指一个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腕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施的各类管理办法的总称。
地籍:是区域内反映土地的位置、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大体状况的簿册。
也称土地广籍。
土地市场:是指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作为商品进行互换的总和。
土地用途管制: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整体计划,划定土地用途区,肯定土地利用限制条件,土地所有者和利用者必需严格依照国家肯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土地的资源特性,是土地能成为资产的主要原因。
2、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是土地的土地空间承载功能。
3、产生土地报酬递减原理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容量。
4、在土地管理系统中,地籍管理是基础,土地权属管理和市场管理是核心,土地利用管理是目的。
5、地籍调查的大体单元是宗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大体单元是县。
6、土地利用权转让与出租的主要区别是所有权是不是转移。
7、我国东部沿海地域的土地管理应着重于土地利用再生产和再开发及防治土地污染。
三、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结合土地资源的特点,及与人口、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阐明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答:土地资源特性包括:客观性、生产性、面积有限性、位置固定性、地域分异性、可持续发展性、多功能性;(1)土地与人口土地以其养育功能为人类提供食物和生存、发展、繁衍的环境。
土地生产能力决定着其能养活的人口数量,土地与人口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土地的人口承载力。
(2)土地与环境土地作为人类环境的一个组成要素,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环境质量的好坏。
(3)土地与可持续发展土地的功能和土地的人口承载力强调土地为人类服务,可是,人类若是只强调向土地索取,而不重视保护和改善土地,增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增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则土地的功能、土地的人口承载力将与人们的期望愈来愈远。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向中外合资企业收取场地使用费。1987年11月国务院批准了原
国家土地管理局等部门的报告,确定在深圳、上海、天津、广州、
厦门、福州进行土地使用改革试点。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
离的原则,国家在保留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拍卖、招标、
协议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价格、年期及用途出让给使用
者,出让后可以转让、出租、抵押。这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带有
根本性的改革,打破了土地长期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单一行
政手段的划拨制度,创立了以市场手段配置土地的新制度。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6
3、地籍的分类
依作用不同分为:税收地籍、产权(法律) 地籍、多用途(现代)地籍
依特点和任务不同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 地籍
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分为:城镇地籍和 农村地籍
土地管理的内容体系
土地管理的内容
地籍管理 土地权属管理 土地利用管理 城市土地市场管理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1
第四章 地籍管理
内容提要
• 第一节 地籍管理概述 • 第二节 土地调查 • 第三节 土地分等定级与估价 • 第四节 土地登记 • 第五节 土地统计 • 第六节 地籍档案管理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11
第二节 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是地籍管理的基础工作。《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章中规 定: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土地调查概述 全国土地调查 土地变更调查 土地专项调查
12
地籍管理土地权属和管理
一、土地调查概述
1、土地调查的含义:
• 土地调查是指对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自然 属性和土地权属等社会属性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基本农田 状况进行的调查、监测、统计、分析的活动。
地籍管理知识点复习概要
《地籍管理》考点整理1、地籍——地籍是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权属、界址、数量、质量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图簿册。
2、地籍管理——是指为建立为社会服务的地籍,以及研究土地权属状况、自然状况和经济状况而实行的一系列工作措施体系。
3、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其面积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绿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设施用地等。
4、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以县为单位、以图斑为基本单元,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查清各类用地的面积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
5、土地条件调查——指对土地的土壤、植被、地形、地貌、气候以及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和对土地的投入、产出、收益、交通、区位等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
6、地籍调查——是依照有关的法律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限、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地籍调查的数据、图件等调查资料,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登记和土地统计。
7、土地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对土地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8、土地他项权利——是在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依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为设定的土地权利。
9、土地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和重要内容,是以数据、图形为主要形式,对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及动态变化等进行的调查、整理、分析和预测的全过程。
10、地籍档案——凡是在地籍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考查价值的文字、图表、磁盘、磁带、光盘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称之为地籍档案。
11、地籍管理的任务和原则(1)任务:①为建立完善的土地租赁制度提供科学依据;②通过通过土地登记和土地定级估价、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③明晰产权,为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巩固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改革服务;④为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供信息;⑤为实现土地的科学管理提供保障。
地籍管理
第一章地籍管理总论1,地籍: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知识的簿册。
2,地籍的特征:①地籍是关于土地的信息资料,具有较强的空间概念和未知信息;②地籍是由政府监管的,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和较高的权威性;③地籍是关于土地完整而现势的证明,可作为历史资料;④地籍是人们处理土地事务的一种依据。
3,地籍的功能:税收功能;产权保护功能;保护土地交易运转功能;土地管理功能;多目标服务功能。
4,地籍的分类:①按照主要功能变化可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②按照开展的先后顺序可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③按照开展范围和对象特征可分为: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④按照手段和成果形式可分为: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
5,地籍管理:针对地籍的建立、建设和提供应用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管理措施。
6,地籍管理的总目的:随时清晰掌握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存在、分配、利用和管理状况,从而为土地管理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生产、建设和其他需要服务。
7,地籍管理的总任务:全面、具体掌握地籍信息、不断更新地籍信息,及时、准确、系统地提供服务,并不懈地改革创新,建设功能齐全、制度健全、业务规范、手段先进的、完整的地籍管理工作体系。
8,地籍管理的性质:1,鲜明的阶级性;2,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措施的法律规范性;4,行政的权威性和保障性。
9,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①土地调查:以县为单位,查清土地的存在、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状况而进行的调查。
可分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条件调查和地籍调查。
②土地分等定级:以土地分类和土地条件调查为基础,对土地质量指标的综合分析和土地质量水准的相对评价。
③土地登记:指将法律认可的土地权属状况登载于专用的簿册上的过程。
④土地统计:国家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进行调查、汇总、统计分析和提供土地统计资料的工作制度。
⑤地籍档案管理。
10,地籍管理的基本原则:统一管理原则;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保证地籍管理放入连贯性和系统性;地籍管理的衔接性和完整性。
地籍管理
第一章:一、什么是地籍?什么是地籍管理?答:地籍是指国家为了一定目的,记载土地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图、簿、册。
地籍管理是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二、地籍分类有几种?他们之间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答:1、按地籍的主要功能的变化分类: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
2、按地籍开展的先后时序分类: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
3、按地籍开展范围和对象特征分类: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
4、按地籍手段和成果形式分类: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
5、按行政管理层次分类:国家地籍和基层地籍。
三、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几项?是什么?答:1、土地调查:以查清土地条件、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状况而进行的调查。
2、土地分等定级:以土地利用分类和土地条件调查为基础,对土地质量指标的综合分析,对土地质量水准的相对评价。
3、土地登记:将法律认可的土地权属状况登载于专用的薄册上。
4、土地统计:是国家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进行统计调查、汇总、分析和提供土地统计资料的工作制度。
5、地籍档案管理:以地籍管理的历史记录、文件、图册为对象所进行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使用和编研等工作的总称。
四、地籍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1、统一性和规范性。
2、连贯性和系统性。
3、可靠性和准确性。
4、高效性。
第二章、一、在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中常见的土地分类体系有哪些?答:1、土地自然分类体系,也称土地类型分类体系。
主要依据土地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进行土地的归并划类。
2、土地评价分类体系,也称土地生产潜力分类体系。
主要依据某些评判尺度标志的相同性和差异性进行土地的归并划类。
3、土地利用分类体系。
分类依据通常是土地的综合特性指标。
二、什么是土地分类利用系统?我国现行土地分类系统各自有何特点?答:根据现阶段土地的实际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要素的异同性进行的土地分类称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地籍管理的概念
地籍管理的概念
地籍管理是指对土地进行统一、科学、规范的管理,包括土地的测量、划分、登记、调查、评估等方面。
地籍管理是现代土地管理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国家行政管理、土地利用和土地资源保护的重要基础。
地籍管理的重要性在于,它为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和
技术支持。
通过对土地的测量、登记和调查,可以建立土地资源基础
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规划,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同时,地籍管理也能够调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环境和资源,维护农民和其他土地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地籍管理的发展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2017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深化地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实行地籍统一,
实行集约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等举措,推进地籍改革和现代化地
籍管理。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地籍管理也面临更大的挑战和
机遇。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继续加强地籍管理的法制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
总之,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土地资源合理
利用、保护环境及土地权益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在未来的实践中,
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地籍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推进
现代化地籍管理,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3第二篇 地籍管理
地籍和地籍管理都是随着社会生产力
和生产关系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
地籍管理历来是国家行政管理措施之
一,是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 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一节 地籍管理概述 第二节 土地调查 第三节 土地分等定级 第四节 土地登记 第五节 土地统计
第六节 地籍档案管理
第三节 土地分等定级
定级单元划分的方法
主要因素分值重叠法
主要因素判定法
网格法 固定网格法 动态网格法
确定定级单元边界应注意的问 题
自然线状地物和面积较大的自然地物 城镇中的铁路干线 土地权属界线或权属单位内部的土地
类型界线
其他线状地物
各因素分值的计算及单元总分值的 计算
下面是3个计算工作中常用到的概念:
城镇土地级反映城镇内部土地的区位条件
和利用效益的差异。 土地级的顺序在每个 城镇内部统一排列,不同城镇的土地级别 不具有可比性。
(四)城镇土地定级的内容与程序
城镇土地定级的主要思路 从形成土地质量差异的原因入手,找出 影响土地质量的因素;将这些因素指标定量 化,换算成不同的分值;根据各因素对土地 质量的影响程度和重要性,确定各因素的权 重;将各因素作用分值加权求和,得到总分; 根据总分高低划分土地级别;然后在土地级 别的基础上测算土地级差收益、行业及微观 区位增减系数,进行收益拟合和级别验证, 最后得到土地级别。
地价分区定级方法
该法的指导思想是直接从土地收益的还原
量——地价出发,根据地价水平高低在城 市地域空间内划分地价区块,确定地价区 间,进而划分土地级别。
四、城镇土地分等定级
(一)分等的目的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是地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 分,它为全面、科学地管理土地,合理利用 城镇土地,以及为有关部门制订规划、计划 和有偿使用土地提供依据。
土地管理学
土地管理学一、名词解释1.土地管理: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重要)2.相对封闭原理:在任何一个系统内,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封闭的循环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活动。
3.土地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一定社会制度下土地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使用的制度。
4.土地利用管理:是国家按照预定的目标和土地系统运行的自然,经济规律,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工作的总称。
5.地价指数:是指反映土地价格随时间变化的趋势与幅度的相对数,它反映一个城市各类土地价格变化及其总体综合平均变化趋势的相对数。
6.人本原理:就是一切管理,包括土地管理,应该将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以做好人的工作,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根本。
7.地籍管理:指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薄,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
8.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有的耕地。
9.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指城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通过征收,收购,置换,到期回收等方式,将土地从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集中起来,并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组织进行土地整治与开发,在完成了房屋拆迁,土地平整等一系列前期开发工作后,再根据城市土地年度计划,有计划的将土地投入市场的制度安排。
10.土地资产:土地财产中用于生产,经营的那部分土地称之为土地资产。
二、填空1.城市土地供需不平衡情形:答:城市土地供需不平衡有四种情形(1)S1h >D1h,一级市场土地供过于求,表现为城市开发区土地大量闲置(2)S1h <D1h,一级市场土地供不应求,表现为城市建筑密谋和建筑容积率极高(3)S2h >D2h,二级市场土地供过于求,表现为大量的房地产未脱售而空置(4)S2h <D2h.二级市场土地供不应求,表现为居民住房和营业性用房极为紧张2.计划经济下的传统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基本特征:答:(1)城市土地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因此,进行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都必须以土地公有制为前提。
地籍管理
2、地籍的作用 (1)为土地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2)为维护土地产权权益等提供基础资料 (3)为改革与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提供基础资料 (4)为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等提供基础资料
3、地籍的分类
(1)按所起作用分 ——税收地籍 目的:为征收土地税服务 ——产权地籍(法律地籍) 目的:维护土地所有权 ——多用途地籍 目的:除了为税收和产权服务外,更重要的是为土地整 理、土地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全面、科学地管理土地 提供土地信息
思考题
1、地籍包含哪几个属性(2-5) 2、地籍管理的目的(4-4) 3、现阶段地籍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6-1)
谢谢观赏
(2)按特点和任务分 ——初始地籍 ——日常地籍 (3)按城乡土地不同特点分 ——城镇地籍 ——农村地籍 (4)按行政管理层次分 ——国家地籍 ——基层地籍
二、地籍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任务
1、地籍管理的概念 地籍管理又称地籍工作,是指国家为获得地籍信息, 科学管理土地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含测量)、土地分等 定级、估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的综合措施。 2、地籍管理的目的 随时清晰地掌握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存在、分配、 利用和管理状况,从而为土地管理服务,为生产、建设 和其他需要服务。
1.2 地籍管理的内容和原则
一、地籍管理的内容
——地籍管理的内容是与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
现阶段地籍管理的主要内容
面按 不土 同地 调查 地籍调查 土地条件调查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1、土地调查
2、土地分等定级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3、土地登记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使用权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3、地籍管理的任务
地籍管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土地管理 第四章
第四章地籍管理一、定义1地籍指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簿册。
2地籍管理:国家为获得地籍信息,科学管理土地,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含测量)、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措施。
3宗地: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或称独立权属地段。
4土地权属调查是以一宗地为单元,调查它的位置、境界、权属、权源、利用类型、有无地权纠纷等。
5土地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于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对于土地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6土地注销等级是指因土地权利消灭或其他原因致使原登记内容失去效力,而有土地等级机关将已登记内容进行注销的变更土地登记。
7土地统计是利用数字、图表及文字资料,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及其动态变化,进行全面、系统的记载、整理和分析的一项土地管理措施。
二、其他问题1地籍的分类地籍,根据其作用、特点、任务及管理层次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根据地籍所起的作用不同。
可区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
(2)根据地籍的特点和任务不同,分初始地籍和经常地籍。
(3)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分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
(4)依据地籍行政管理的层次不同,分为国家地籍和基层地籍。
国家地籍是指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的土地和国有土地的一级土地使用权单位的土地为对象的地籍。
基层地籍是指以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和国有土地的二级使用者的土地为对象的地籍。
2现阶段地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及地籍档案管理等。
土地调查。
根据土地调查内容的侧重面不同,可分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
土地分等定级估价是在土地利用条件调查与土地利用分类的基础上,以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为主要依据所确定的各类土地的等级和基准地价。
地籍管理复习资料
地籍管理复习资料名词解释1.地籍: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簿册。
2.地籍管理:即将土地的坐落、形状、面积、性质、使用状况,以及土地权利等项,按照法定地籍测量与土地登记程序进行管理。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以县为单位,以查清土地数量权属分布和利用现状为内容的土地资源普查工作,又称土地详查。
4.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任务:用类型的面积及分布,土地的权属状况和利用现状。
并在此基础上,按行政辖区逐级汇总出各乡、县、市、省、全国的土地总面积及土地分类面积。
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概念: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指按一定分类标志(指标),将性质上相差异的土地划分为若干类型。
6.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7.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8.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10.特殊用地: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11.交通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
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12.调绘:是依据影像,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将实地不同的地类、地物按一定的要求用线划符号绘在正射影象图上。
土地管理与法规:地籍概念
(⼀)地籍概念⼀、考试⽬的和考试⼤纲要求本部分的考试⽬的是测试应考⼈员对地籍管理基本概念和内容体系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掌握:地籍的概念和分类,地籍管理的概念和原则,我国地籍管理的内容。
熟悉:地籍管理的任务,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地籍的产⽣和历史发展。
⼆、章节框架1.地籍概念2.地籍分类3.地籍管理概念4.地籍管理原则5.我国地籍管理的内容6.地籍管理的任务7.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8.我国地籍的产⽣和历史发展三、内容辅导(⼀)地籍概念(掌握)地籍,地是⼟地,籍是登记基本状况及⾪属关系的簿册。
地籍是指作为维护国家⼟地制度的⼯具,记载⼟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途(地类)等基本状况、信息的图册。
如同设⽴户籍⼀样,为了掌握有关⼟地状况的资料,⼟地也必须建⽴地籍(包括地籍簿与地籍图)。
《⼟地基本术语》(GB/T19231—2003)规定,地籍是指记载宗地的权利⼈、⼟地权利内容及来源、权属界址、⾯积、⽤途、质量等级、价值和⼟地使⽤条件等⼟地登记要素的簿册。
地籍最早是为征税⽽建⽴的⼀种⽥赋清册或簿册,其主要⽬的是为应纳课税的⼟地⾯积、⼟地质量等级及⼟地税额。
当前,地籍的概念有了很⼤的发展,地籍成为国家管理⼟地、取得有关⼟地资料、巩固⼟地制度、合理利⽤⼟地、制订经济计划的重要依据。
地籍是⼟地的“户籍”。
其具有空间性、法律性、精确性和地籍资料的连续性等特点。
地籍的空间性是由⼟地空间位置的固定性所决定的。
地籍的内容不仅需要记载在地籍簿册上,同时还应在地籍图册上标绘清楚,并做到图册与簿册的⼀致性。
地籍的法律性体现了地籍簿册(含图)的可靠性。
地籍资料的取得,要通过实地调查,并运⽤先进的测绘和计算⽅⾯的技术⼿段,从⽽保证地籍的精确性。
地籍不是静态的,必须经常更新,实⾏动态管理,以保持资料的记载和数据统计的连续性,全⾯反映地籍资料的现势性。
例题:地籍具有( )等特点。
A.空间性B.法律性C.精确性D.地籍资料的连续性E.地籍资料的隔断性答案:ABCD解析:地籍具有空间性、法律性、精确性和地籍资料的连续性等特点。
土地管理学重点名词解释
土地资产:明确了权属关系的土地,简称地产。
土地产权: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总和。
国土资源:指一国主权管辖内的版图,就其广义而言,包括一国的陆地、河流、领海、大陆架以及它的下层和上空。
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
国土资源包括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与土地的区别:土地资源是指土地总量中,现在和可预见的未来中能为人类所利用,用以创造财富、产生经济价值的这部分土地。
农用地转用:指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简称。
即将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土地政策类型:土地产权政策、土地使用权政策。
功能:导向功能、协调功能、控制功能。
土地利用规划:全国性、区域性的总体还规划,功能:确定各类土地的用途和利用方式,如农用地规划,包括农用地的划分、各项生产基地的布局,农业生产组织的区划与各级经营中心的布局,各项用地的内部规划及各项基本建设规划;生产单位内部的土地利用规划,如仅在一个农业生产单位的地区范围内,结合当地的自然、经济特点,因地制宜地安排农、林、牧、渔、工副等各业用地,居民点用地,耕作区、排溉渠系、田间道路网、农田防护林带等。
基本农田: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一种区域概念,保护区内除了基本农田以外,还可能有少量建设用地、废弃用地以及未利用地,并不全是基本农田。
土地储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权限内,对通过征收、收回、置换,购买等方式取得的土地利用,进行储备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项建设用地的行为。
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征用集体土地(强制性,补偿性);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有限制、无偿、无限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市场管理:国家和政府通过土地规划、税收金融和法律等手段对土地市场行为进行规划,以保证有限的土地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区别与联系:联系:均是通过一定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区别:土地开发侧重于未利用土地,土地复垦侧重于建设中造成破坏的土地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土地整理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为主要目的,采取一定措施和手段,对利用率不高的用地进行综合整理。
地籍与地权管理(地籍管理)
四、地籍档案管理
地籍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地籍档案的分类和编目
地籍档案的鉴定和统计
地籍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小
结
土地调查
地 籍 管 理
土地登记
土地统计 地籍档案管理
小
结
小
结
《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
第七章
第二节
地籍与地权管理
我国的土地产权
一、我国的土地所有权 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
统计单位: 单位:
年)
年 末 耕 地 面 积
年 初 耕 地 面 积
本年增加耕地面积 小 计 整 理 复 垦 开 发 结 构 调 整 其 它
本年减少耕地面积 小 计 结 构 调 整 建 设 占 用 灾 害 损 毁 生 态 退 耕
三、土地统计
审批用地统计表(
统计单位:
年)
实际用地面积
用 地 单 位
申报用 地面积
三、土地统计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统计表(
统计单位: 项目
合计 件 涉及 数 面积 省级机关 件 数 市级机 关 县级机 关 乡级机 关 村(组) 集体 企事业 单位 件 涉及 数 面积
年)
涉及 件 涉及 件 涉及 件 涉及 件 涉及 面积 数 面积 数 面积 数 面积 数 面积
上年未结案 本年立案 破坏耕地 非法占地
一、我国的土地所有权
5.集体土地的范围
除了有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所 有的土地之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 的土地 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
一、我国的土地所有权
6.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
通过法律和政策的颁布实施,经过土地 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等运动 后建立,登记审核后确认
地籍管理
城镇地籍图
农 图村 地 籍
2 地籍调查的分类
按照时期与任务
初始地籍调查 变更地籍调查 按照调查的区域 村庄地籍调查 (1:1000或1:2000) 城镇地籍调查 (1:500或1:1000)
街 坊 图
地籍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权属调查:通过对土地权属及其权利所及的界线的
调查,在现场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绘制宗地
草图,调查用途,填写地籍调查表,为地籍测量提 供工作草图和依据。 流程为:
宗地权属状况调查 界址调查 绘制宗地草图 填写地籍调查表
地 籍 调 查 表 样 表
宗地划分特例:
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块地,并且相互之间界限难以划清,
应按共同宗地处理
当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幢建筑物时,可按各自使用的建
筑面积分摊宗地面积
宗地内,几个建筑物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除建筑占地
外,其他用地难以划分的,应视为一宗地
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特大宗地,有明显不同的用途且面
地籍调查表样表(续1)
地籍调查表样表(续2)
地籍调查表样表(续3)
地籍测量:指在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 学的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 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为 土地登记提供依据。
地籍控制测量 测定界址点 测绘地籍图 制作宗地图 面积量算
宗地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关系、相邻宗地编号的分 宗地籍图,是土地使用合同书附图及房地产登记卡附图,它 反映一宗地的基本情况。 宗地图中包括: (1)图幅号、地籍号、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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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契据登记制度
该登记制首创于法国,也称法国登记制,又称 登记对抗主义。契据登记制施行于法国、意大利、 比利时、西班牙、挪威、日本、丹麦、葡萄牙、 巴西等南美若干国家及美国多数州。
• 契据登记制度(登记对抗制度),它在登 记方法上与登记要件制度基本相同,主要 区别是登记在当事人之间不具备绝对的效 力,只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
第三节 土地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制度概述
1、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两种模式(主义)
• 成立要件主义:成立要件主义认为,不动产产 权的变动在登记之前只体现为债权的存在,在登 记之后才能认为是完成不动产产权的变动,未经 登记,权利受让方只能得到债权的保护,而不能 得到物权的保护。 对抗要件主义:对抗要件主义认为,不动产是 一种特定物,其权利的变动应与债权的成立同步, 即在登记之前权利就已经变动,登记只是对抗第 三人的要件,申请登记的权利只有在登记完成之 后才能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
托仑斯登记的特点为: ①登记非强迫性:即不强制一切不动产必须向政府申请登记,登记与否, 任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②登记采取实质审查主义:登记人员对于登记申请,有实质审查的权限, 登记原因及证明文件要详细审查是否有误,必须公告时应经过公告程 序,而后才能确定登记。
③登记具有公信力:不动产一经登记,即有不可推翻的效力,国家保证 其权利,任何人应信赖其登记。
• 契据登记制的特点表现为: ①形式审查主义:登记人员对于登记的申请,采用形式审查,至于契据 所载权利事项,有无瑕疵,一般不过问。 ②登记无公信力:已登记权利事项,如有第三人出面主张权利,仍应依 实体法确定其权利的归属。 ③登记非强制:不动产权利登记与否,由当事人决定,法律并无强制规 定。 ④登记簿采取人的编成主义:契据登记制登记簿编成不以不动产为准, 而以不动产权利人登记次序之先后编制。登记完毕仅在契约上注记经 过,不发权利书状。
④发给土地权状:土地为第一次所有权登记时,登记机关依权利状态制 发土地权状(地券)一式二份,一份交给申请人收执,作为确权证明; 一份存登记机关,以备编成登记簿。
⑤地上如设定权利负担,应为负担登记:己登记土地上如有抵押权等他 物权设定时,应办理他物权设定与变更登记。
⑥登记人员负因登记错误的损害赔偿责任。 ⑦登记簿采取物的编成主义,并应用地籍图以辅助登记簿说明的不足。
不动产登记制度
•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 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 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 的根据。 •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 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托仑斯登记制度
托仑斯登记,也称澳洲登记制,又称权状交付主义。 此登记制度为托仑斯爵士于1858年在澳洲首创,其特点与 权利登记制类似。采用托仑斯登记方法的国家有:澳洲、 英国、爱尔兰、加拿大、美国少数州、菲律宾、泰国、马 来西亚、南非、苏丹等 • 托仑斯登记制度(地券交付制度),它也强调登记对不动 产产权的变动具有绝对的效力,但在登记方式上与登记要 件制度略有不同,规定将不动产权属状况记载于依法制成 的地券上,一式两份,一份由权利人保存,一份由登记机 关存档,权属状况发生变化时,登记申请人必须将旧地券 交回,由登记机关重新颁发新地券。
•
2、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三种类型 •登记要件制度(权利登记制度)
与成立要件主义相适应
•地券交付制度(托仑斯登记制度)
•登记对抗制度(契据登记制度)
与对抗要件主义相适应
权利登记制度
权利登记制系德国创立,也称德国登记制, 又称登记要件主义。采用权利登记的国家有:德 国、瑞士、荷兰、捷克、南斯拉夫、奥地利、匈 牙利等国。
• 李某此时才知在四个月前,该女子将公证 处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公证书,后公证处撤 销公证书后,该女子撤回行政起诉,提起 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返还房屋。李某以办理 产权过户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法院审理查明事实:该房屋为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购买;该房屋产权证原为赵某,现 为李某。
两个法律问题: 问题一:赵某能否单方将房屋出卖? 问题二:房屋应该归谁?
•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 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 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 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 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 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 失。
• 权利登记制度(登记要件制度),它规定 将不动产权属状况登记于所在地依法设定 的、可以公开查阅的登记簿上,登记的记 载对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具有绝对的效力。
• 权利登记制度的特点是: ①登记要件主义: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或变更,以登记为其发 生效力,如不登记,当事人虽订有契约,也不能对抗第三 人,而在法律上亦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②实质审查主义:登记人员对于登记申请,有实质的审查权, 审查申请所必具的形式要件,不动产权利变动原因与事实 是否符合,缴附文件有无瑕疵,证明无误后方予登记。 ③登记具有公信力:登记簿上所载权利事项,即使在实体法 上由于登记原因不成立,或有无效、撤销的情形,亦不得 以其来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公众可信赖已登记权利, 具有确定的效力。 ④登记采强制主义:不动产物权的取得、设定、变更 、丧 失、非经登记不生效力。 ⑤登记簿编制,采取物的编成主义:即依不动产物的编号先 后次序编制。登记完毕,不发权利书状,仅在契约上加注 记登记经过。 ⑥登记以不动产权利之静态为主:登记簿先登记不动产权利 之现在状态,再反映不动产之变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