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责任制
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安全生产
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1、金属非金属矿山基本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以《矿山安全生产法》为基础,制百定的基本安全管理制度有《金属度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程》、《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爆破问物品管理制度》《采掘工程施工验收管理制度》《通风作业管理制度》《车答辆管理制度回》《矿石调运管理制度》《计量监测管理制度》《供答电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等!2、能不能给我一个完整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落实责任,深化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安全技术进步与创新、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1、真贯彻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月由安环科长带头,开采队管理人员为主对全矿各车间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3、查出的隐患,以通知形式下发车间责令整改,对不能如期整改的项目,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采队必须每旬对本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一次,查出的隐患采用“三定”办法安排整改,并书面上报安全领导组。
5、体员工在工作中要经常检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有关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要详尽,准确交接清楚,并认真填写记录。
6、班组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上报,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展工作。
7、绝安全生产检查走形式,讲过场,在查思想、查隐患、查班组基础工作的同时,对危险源(点)实施有效的控制。
8、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一旦查出严肃处理。
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各部门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达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特制定本制度。
1、核内容:1.1、每月至少搞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做好记录,对安全工作不重视,遇事相互推诿,不进行安全教育,无记录的罚部门负责人50元。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2006-11-02发布,2007-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The applicable guide of standardized specification of work safety for metal and nonmetal underground mines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3.1 方针3.2 目标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4.1 法律法规意识4.2 需求识别与获取4.3 融入4.4 评审与更新5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5.1 安全生产责任制5.2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5.3 员工参与5.4 文件与资料控制5.5 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 5.6 系统管理评审5.7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 5.8 安全认可与奖励5.9 工余安全管理6 风险管理6.1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求6.2 风险评价6.3 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7 安全教育与培训7.1 员工安全意识7.2 培训8 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 8.1 设计要求8.2 采矿工艺8.3 生产保障系统8.4 变化管理9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9.1 基本要求9.2 设备设施维护10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0.1 作业环境10.2 作业过程10.3 劳动防护用品11 职业卫生管理11.1 健康监护11.2 职业危害控制11.3 职业卫生监测11.4 人机工效12 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12.1 安全投入12.2 安全科技12.3 工伤保险13 检查13.1 一般要求13.2 巡回检查13.3 例行检查13.4 专业检查13.5 综合检查13.6 纠正和预防措施14 应急管理14.1 应急准备14.2 应急计划14.3 应急响应14.4 应急保障14.5 应急评审与改进15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15.1 报告15.2 调查15.3 统计与分析15.4 事故、事件回顾16 绩效测量与评价16.1 绩效测量16.2 系统评价前言本标准参照AQ2007.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制定,用于指导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系统,以达到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标准化管理,不断消除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风险,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防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发生的目的。
非煤矿山地下开采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录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3、分管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4、分管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5、分管机电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7、车间、工队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8、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9、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0、机电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1、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安全员安生生产责任制13、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绞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5、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6、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7、排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8、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9、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主要负责人(矿、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实施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参加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负责组织整改。
每月定期督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研究并落实整改,检查并考核同级别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执行事故上报制度。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有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09〕70号)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二○一一年八月目录一、说明 (1)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3)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3)1.1 方针(50分) (3)1.2 目标(50分) (3)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2.1需求识别与获取(30分) (5)2.2融入(40分) (6)2.3 评审与更新(30分) (7)3.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7)3.1 安全生产责任制(60分) (7)3.2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80分) (9)3.3 员工参与(60分) (10)3.4 文件与资料控制(60分) (12)3.5 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50分) (14)3.6 系统管理评审(50分) (15)3.7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60分) (17)3.8 安全认可与奖励(50分) (18)3.9 工余安全管理(30分) (19)4.风险管理 (20)4.1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求(50分) (20)4.2 风险评价(120分) (22)4.3 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80分) (25)5.安全教育与培训 (27)5.1 员工安全意识(80分) (27)5.2 培训(120分) (29)6.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 (31)6.1 设计要求(50分) (31)6.2 采矿工艺(150分) (33)6.3 生产保障系统(150分) (34)6.4 变化管理(100分) (37)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39)7.1 基本要求(100分) (39)7.2 设备设施维护(200分) (40)8.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2)8.1 作业环境(160分) (42)8.2 作业过程(240分) (45)8.3 劳动防护用品(100分) (48)9.职业卫生管理 (50)9.1 健康监护(60分) (50)9.2 职业危害控制(80分) (51)9.3 职业卫生监测(60分) (52)10.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 (54)10.1 安全投入(100分) (54)10.2 安全科技(60分) (55)10.3 工伤保险(40分) (56)11.检查 (57)11.1 一般要求(80分) (57)11.2 巡回检查(80分) (58)11.3 例行检查(80分) (59)11.4 专业检查(100分) (60)11.5 综合检查(80分) (61)11.6 纠正和预防措施(80分) (62)12.应急管理 (63)12.1 应急准备(60分) (63)12.2 应急预案(100分) (65)12.3 应急响应(100分) (67)12.4 应急保障(80分) (68)12.5 应急评审与改进(60分) (70)13.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 (71)13.1 报告(50分) (71)13.2 调查(50分) (73)13.3 统计与分析(60分) (75)13.4 事故、事件回顾(40分) (76)14.绩效测量与评价 (77)14.1 绩效测量(50分) (77)14.2 系统评价(50分) (79)一、说明1.为规范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合理确定评审等级,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分办法。
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4-1996发布时间:1997-4-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矿山井巷、地下开采、运输和提升、通风防尘、电气设施、防排水、防火和灭火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及工业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设计、建设和开采。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的矿藏的开采。
2引用标准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6722爆破安全规程GB13349大爆破安全规程GB14161矿山安全标志GBJ70矿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213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3术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metalandnonmetalundergroundmines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地下矿山。
4管理4.1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2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各职能机构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3矿山企业、坑口(车间)均应设置安全机构或专职安全员;采掘队应设专职安全员;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经常下现场的人员担任。
4.4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通风防尘、辐射防护专业机构,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并列入生产人员编制。
通风防尘专职人员名额,应不少于接尘人数的5%~7%。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存在的主要安全技术问题及对策探究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存在的主要安全技术问题及对策探究摘要:现如今,我国社会发展水平逐渐提升,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在该时代背景下,矿产资源是其至关重要的保障,近些年来我国积极开展对于井下采矿技术的研发与创新,使得各种井下新型采矿技术层出不穷,其中部分技术已经在当前的金属矿山井下开采作业中得到了有效运用,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成果。
但是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中还是存在不少技术问题对安全操作产生了影响,本文旨在提高地下矿山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避免或减少地下矿山事故的发生,从而保证企业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关键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技术问题;监管;对策引言地下矿山开采金属和非金属资源是重要的社会经济活动,但由于地质条件、职业病危害、设备老化故障频繁等原因,矿山安全问题非常严峻。
安全事故不仅使企业受到重大损失,还会对矿工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影响。
因此,加强地下矿山的安全管理、技术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存在的主要安全技术问题(一)矿井通风不符合规定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矿井通风不符合规定要求是导致地下矿山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地下矿山开采过程中,需要对矿井进行适当的通风,保持空气新鲜,排除有害气体,并维持合适数值。
然而,由于缺乏规范化的通风设计和管理,矿山中存在通风不良、氧气浓度过低、有害气体浓度过高等问题,这将严重威胁到矿工的生命安全。
(二)采空区管理存在的重大隐患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矿井采空区管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存在许多重大的隐患。
第一,采空区支护脱落。
由于采矿后已经形成的采空区边界处会出现很大的应力,如果不及时采取支护措施,就会导致采空区顶板的塌落和崩塌,使采空区变得不稳定,威胁到矿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瓦斯和煤尘爆炸。
采空区内气体的积聚会导致危险气体或瓦斯浓度过高,一旦遇到高温或火源,则会发生爆炸,威胁矿工的安全。
第三,地面沉降和塌陷。
采空区上方的地层可能会因受力失衡而塌陷,形成地面沉降或塌陷,形成巨大的地质灾害。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法律法规
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
支出;
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
➢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3个基本条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 ➢ 尾矿库需要单独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 许可证的暂扣、撤销、吊销、注销
风系统;
➢ 机械通风系统是摆设,不运行、
不维护;
➢ 未按规定对矿井通风质量进行
检测。
机械通风的定 义
机械通风系统是矿井供、排风设备设施体
系的总称,它包括矿井通风网络、通风动 力设备、矿井通风构筑物和其他通风控制 设施。
满足矿井机械通风系统有三个条件,一是
要有进风井和回风井;二是有通风动力设 备和设施(风机);三是整个矿井形成贯 穿风流。
➢ 两类对象:安全监督和管理人员 ➢ 内容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山 ➢ 关注重点:安全生产刑事责任 ➢ 注重环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 期望目标:履行职责、规避风险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体系结构 二、主要法律法规介绍 三、监管者的法律责任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法律法规
一、法律法规体系 结构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法律法规
AQ行业标准非煤矿山类
AQ2001-2004 AQ2002-2004 AQ2003-2004 AQ2004-2005 AQ2005-2005 AQ2006-2005 AQ2007-2006 AQ2008-2006 AQ2009-2006 AQ2010-2006
纲 AQ2011-2006
规定
➢ 增加了井下作业时间的规定 ➢ 增加了陡帮铁路运输的安全规定 ➢ 增加了排土场的安全规定 ➢ 增加了井下溶浸采矿的内容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章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方针是国家或者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安全第一"是指在处理安全与生产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时,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
当生产及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及其他工作要服从安全。
“预防为主"是在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
在事故预防与事故处理的关系上,惟独以预防为主,才干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才干把事故泯灭在萌芽之中。
预防为主”意味着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切不良条件和行为。
“预防为主"要求对矿井自然灾害因素和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辨识、分析和评价,从管理角度研究如何有效地预防、控制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予以实施,达到防止灾变、控制事故发生的目的。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
“综合管理"是指预防事故和危害的最佳方法。
它是从系统工程的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研究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根治措施. “综合管理”意味着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意味着发动群众,群策群力;意味着一项一项抓落实,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创造安全生产条件。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原则1.坚持管理、装备和培训并重原则2.坚持矿山安全生产方针标准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1)。
强化安全法律观念.(2).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3)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5)。
加大矿山安全监察力度。
(6)。
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7) .关口前移,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8).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9) .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第二章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矿山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性系统,从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特点来讲,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
山东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规范
山东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ICSD 09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762-2016山东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规范2016-04-29发布2016-05-29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延瑞、彭兆峰、王希刚、葛洪祥、亓俊峰、张玉山、刘建永、宫开臣、侯君、闫海燕、张侠、仇元青、匡立军、白勇、杨云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山东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组织保障及基础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的设计、建设和生产。
本标准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独立生产系统为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的矿藏。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GB 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AQ 2031-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Q 2032-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AQ 2033-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 2034-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AQ 2035-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AQ 2036-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引言:地下矿山是金属和非金属矿石的重要来源,然而,与地下矿山作业相关的安全风险也是巨大的。
为了保障地下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实施标准化的安全措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金属和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的指南。
一、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地下矿山安全管理体系是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基础。
它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政策和目标的制定与实施。
2. 安全组织结构和责任制的明确。
3. 安全培训计划和程序的制定与实施。
4. 安全生产规程和工作程序的制定与实施。
5. 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6. 安全事故管理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7. 安全监测和评估体系的建立。
二、作业环境安全保障地下矿山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是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措施:1. 建立防火、防爆和通风系统,以确保作业环境达到安全要求。
2. 对通风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安装有毒气体监测仪,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气体。
4. 设置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作业设备安全管理地下矿山作业设备的安全管理是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措施:1. 对作业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避免使用老化和不安全的设备。
3. 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设备。
4.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
四、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地下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是保障其个人安全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措施:1.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和紧急救援等。
2. 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建立安全奖惩机制,激励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4. 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对安全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结论:地下矿山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是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的关键措施之一。
国家安监总局34号令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非煤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定领导下井带班考核奖惩办法和月度计划,建立完善领导下井带班档案。
第七条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月度计划,应当明确每个工作班次下井带班矿山企业领导名单、随同下井带班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下井与升井的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请假与调换人员审批程序等内容。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领导下井带班计划报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办公楼、职工宿舍及矿井井口予以公告,接受监督。
第九条矿山企业每月应当对领导下井带班情况进行考核。
领导下井带班情况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应当给予奖励;对未按规定下井带班、冒名顶替下井或弄虚作假的,应当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矿山企业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领导下井带班情况的考核结果向对其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单位报告。
同时,向单位全体职工公布,按受监督。
第十条矿山企业领导在井下带班时,应当认真履行下列三项职责:(一)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二)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三)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第十一条下井带班领导必须认真填写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交接内容包括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第十二条下井带班领导应当将下井和升井时间、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详细记录在下井带班登记档案上,以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井下作业人员应当遵章守纪,服从下井带班领导的指挥,并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领导下井带班计划的知情权;(二)无矿领导下井带班时,逐级汇报后的拒绝下井权;(三)井下作业过程中,确认下井带班领导无故提前升井后,向班组长(队长)申请提前升井权。
GB164242019《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29页word资料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4-1996发布时间:2019-4-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矿山井巷、地下开采、运输和提升、通风防尘、电气设施、防排水、防火和灭火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及工业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设计、建设和开采。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的矿藏的开采。
2引用标准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6722爆破安全规程GB13349大爆破安全规程GB14161矿山安全标志GBJ70矿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213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3术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metalandnonmetalundergroundmines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地下矿山。
4管理4.1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2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各职能机构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3矿山企业、坑口(车间)均应设置安全机构或专职安全员;采掘队应设专职安全员;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经常下现场的人员担任。
4.4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通风防尘、辐射防护专业机构,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并列入生产人员编制。
通风防尘专职人员名额,应不少于接尘人数的5%~7%。
非煤矿山十条规定详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条文说明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生产。
矿山属高危行业,地下矿山更是重中之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工程外包现象非常普遍,但很多矿山企业往往“以包代管”,导致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3年8月23日公布施行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62号令),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62号令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的势头。
2.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施行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包括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同时明确了矿山企业带班下井领导应当履行的三项职责。
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及为其提供采掘工程施工服务的采掘施工企业都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规程
➢ 劳动、参观、实习人员:进入现场前应进行安全教 育,并有专人带领 ;
➢ 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 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作业;
➢ 不应毁坏或挪作他用,未经许可不应任意拆除 ; ➢ 有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
和水仓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 志和照明 ; ➢ 更衣室、浴室等。
七、应急预案及救援(见4.8、4.20、4.21)
➢ 应急预案: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并根 据实际情况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
➢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的重要制度; 及时、如实报告; 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
➢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救护机构和人员; 救护装备。
➢ 危险物品、场所管理制度; ➢ 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 地下矿山出入井登记和检查制度:
考勤、预防事故(防止不适合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救援; 登记形式:签字、刷卡、指纹等。
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CBl8218—2000),对各种危险 物品的临界量作了明确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重 大危险源,一般来说,包括地面和井下爆破器材库、油 库,地下大面积采空区,地面塌陷区,露天边坡、排土 场,尾矿库等。
由于重大危险源一旦引发事故,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因此,采取一些专门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 理,对于预防重大和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危险源辨识、危险源分级管理等)
二、规程修订的主要依据
非煤矿山十条规定详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条文说明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生产。
矿山属高危行业,地下矿山更是重中之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工程外包现象非常普遍,但很多矿山企业往往“以包代管”,导致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3年8月23日公布施行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62号令),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62号令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的势头.2.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施行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包括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同时明确了矿山企业带班下井领导应当履行的三项职责。
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及为其提供采掘工程施工服务的采掘施工企业都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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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广西宜州申亚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里苗矿区锰矿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目录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法人承诺职责 (2)矿长岗位职责 (3)矿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4)安全副矿长岗位职责 (5)生产副矿长安全岗位职责 (5)设备(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 (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委会)职责 (7)安全科科长岗位职责 (8)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9)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0)设备维修工岗位职责 (10)工程质量验收员(含计量员)岗位职责 (11)机电维修工岗位职责 (12)配电室(配电工)岗位职责 (12)电工岗位职责 (13)电气焊工岗位责任制 (13)保卫科(综治办)科长岗位职责 (14)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4)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6)凿岩工岗位职责 (17)爆破员岗位职责 (18)装矿(岩)工岗位职责 (19)通风员(测风员)岗位职责 (19)扇风机司机(主扇工)岗位职责 (20)局扇风机司机岗位职责 (20)水泵工岗位职责 (21)空压机工岗位职责 (2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就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对本单位预防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危害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危害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必须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实施的依法监管。
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
5、按国家有关政策提取安全技措费,专款专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预案,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管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与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与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12、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3、及时发现治理与消除本单位事故隐患。
14、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与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15、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施“三同时”。
16、同意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7、依法参加工作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8、按时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
19、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做为抢险救援妥善处理,死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法人承诺职责企业法人代表就是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与有关安全规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并严格落实,当行业技术规程标准修改时或本行业工种、岗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与完善。
3、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技措经费,保证矿山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
4、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组织机构,配备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风险抵押金,为矿山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6、推行矿山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积极开展安全质量达标活动,保证矿山安全生产。
7、落实矿山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保证不漏岗位,不漏工种、不漏人员,人人承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达到管理层人员不违章指挥,执行层人员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矿长岗位职责1、负责本矿的全面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就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身作则,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与指标。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对全矿各项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与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亲自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与问题,要立即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落实解决。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与考核工作。
10、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有贡献的职工,要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三违”人员要给予处罚。
11、抓好全矿井维简费用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12、关心职工生活,不断改善生活与生产条件。
开展工程质量达标与安全创优水平活动,把建设标准化矿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13、发生事故时,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教训,制定措施。
矿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技术工作,并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负责本矿作业规程的编制与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当好矿长的技术参谋,协助矿长搞好本矿安全生产工作。
3、正确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政策、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一切技术问题。
4、坚持合理开发与充分利用矿产资源,掌握图纸资料,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严禁乱采乱挖,提高资源回收率。
5、把握本矿井批准开采范围边界,严禁非法开采与越层越界开采。
安全副矿长岗位职责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就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与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与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抓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工作。
4、审查作业规程,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检查、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处理。
对重大隐患事故有权令其停产,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熟悉了解本矿井区域内水文地质情况。
熟悉本矿井通风系统与有害气体情况。
7、矿山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报告主管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召集矿山救护队。
事故处理完毕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并在十五日内将事故的分析报告,书面报上级工管部门。
生产副矿长安全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生产任务。
2、建立健全生产系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与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3、对生产系统安全生产负责,参加全矿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系统现场,协助安全科全员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4、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安全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奖金,落实生产系统干部工人的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5、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三项制度”,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人安全素质与自我保护能力。
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三违”人员给予批评与经济处罚。
6、开展工程质量达标与安全创水平达标活动,不断提高生产作业场所安全作业环境。
7、制定生产系统重大事故救援预案与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上级领导与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总结教训,制定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设备(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设备维修工作,保证所有设备完好。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保证设备完好的前提下完成任务。
3、建立健全各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与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4、善于发现设备故障隐患,不出现设备问题,不影响安全生产。
5、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总结经验,制定预防措施。
6、及时掌握新设备的操作性能。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委会)职责1、监督检查矿山内部各科室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与落实情况。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2、研究解决矿山生产建设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或限期整改。
3、负责并落实矿山对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与新工人入矿前的三级教育(厂矿、施工队、班组)。
4、制止矿山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必要时有权停止作业,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5、参加矿山各种生产会议,对生产计划、组织管理等各项活动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与要求。
6、组织协调矿山有关科室制定、修订、审查本矿山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与作业规程,并经常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7、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8、做好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矿山防尘、防毒等项工作。
9、制定编制矿山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0、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日常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11、参加事故的抢险,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故报告,事故记录与事故档案管理工作。
12、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进行处理。
安全科科长岗位职责1、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安全检查与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记录。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3、每月至少进行三次以上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4、对“三违”人员要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矿山发生事故时,应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报告矿有关领导与安全监管部门。
事故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执行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
业务上受安全管理部门领导,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制度与标准。
2、经常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查、参观人员等)进入施工队与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试;做好每年的安全普测、考核、登记与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安全、职业卫生自查与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