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所需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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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政府采购

文件编号:QC[]-TP号

采购项目名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采购单位:清丰县司法局

编制文件单位: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投标单位须知

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附件:投标书

附件: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附件:报价一览表

附件:培训方案

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详细业绩

附件: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司法局委托,就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有服务能力并符合采购项目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

一、文件编号:QC[]-TP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项目(为村(居)民及时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接受村(居)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参与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纠纷调处工作;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为村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等村(居)治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

.人员结构: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共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各名律师、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人。。

.服务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服务周期:三年。

.采购项目预算:每年元

三、合格服务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格服务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采购项目的服务商;

.投标人具有律师执业证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

.依据财库[]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是否有上述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记录为准。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为了方便投标人,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服务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服务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六、谈判文件相关信息:

、谈判文件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服务费。

七、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四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扶贫办二楼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联系人:武女士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九、公告发布网站: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项目说明: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项目

、投标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项目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项目要求:“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所述为投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单位的投标项目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投标单位不得以采购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投标项目的质量。投标单位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技术要求未尽事宜。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采购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

.采购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 采购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果投标人需要自行现场考察。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6、投标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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