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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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村级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村级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项目工程管理工作,提高村级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项目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

第三条本村村级项目工程管理以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为原则,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工程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四条村级项目管理委员会是村级项目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村级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村级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提名人选举产生,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项目运行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村级项目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村级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分工,实行专人专职负责制度。

第二章工程设计第七条村级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满足实际需求,保障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具有丰富的项目设计经验,保证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保证设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设计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设计评审应当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过程中,加强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完成后,对设计成果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拥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符合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细节。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和检测。

××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体资金使用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绩效,根据《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村级以集体自有资金、上级部门划拨的专项扶持资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或捐赠等为资金来源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第二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循规范、效率、监管、透明的原则;遵循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不得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安全管理制、结(决)算审计制等各项制度。

第三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机构及职责。

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机构,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监督;村级组织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操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审查与确定。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审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村“三委会”集体商量提出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功能、建设规模、投资额度、筹资方法、实施时间、招标方法等内容),要求有审议记录,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书面决议;经联村领导、农村指导员和分管领导审批,镇党委、政府批准后,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及监督小组审查备案;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项目实施前村经济合作社应建立由责任心强、公信度高、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5-7名村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实施管理组织,项目实施管理组织人员由村“三委会”集体研究提出。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办妥有关审批手续,并落实建设资金来源。

(二)项目招标。

在公示结束、项目招标前,应当编制项目预算、制定招标文件。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招投标规定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进入镇公共交易站招标。

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细则

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细则

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细则XX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细则为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1、本细则所称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使用村集体自有资金、上级专项扶持资金、社会或个人赞助、捐赠资金等(不包含村民小组自筹用于本组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为资金来源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级公路、村属水利设施及其他村级公益性、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

按照XX的改革试点措施相关规定,村级工程按投资金额分成三类:村级小型工程实施(50万元及以下)、村级中型工程实施(50万元-400万元,不含)、村级大型工程实施(400万元以上)。

2、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市直部门指导、镇监督、村级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遵循依法依规、量财建设、公开民主、规范高效的原则。

3、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

镇人民政府成立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办公室设镇两微办,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和业务范围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前期准备1、项目决策。

实行“四议两公开”年度决议制和年中议事制,即每年年底或年初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对来年或当年计划实施的所有村级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发包方式等事项,以及村级资产资源项目的处置方式、处置收益等事项进行一次性决议,具体实施方案由村支两委集体研究确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内新增项目原则上由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确因实施时间紧迫等特殊情况,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后可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民议事会决议、村“两委”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在下一次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

授权事宜写入村民自治章程。

“四议两公开”,是指村党支委会提议、村支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村级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村级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村级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操作程序和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遏制腐败现象促进村级经济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制定规范村级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村级小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村级小工程项目建设领导网络。

各区县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村级组织建设小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乡镇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村镇建设管理员具体负责、指导村级小工程项目建设。

村两委是小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村级小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

村级小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都要通过集体决策。

村级集体建设小工程项目应当在村两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五条加大项目备案管理力度强化科学决策。

由负责工程建设的村“两委”成员提交工程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项目额度在5万元以上的需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建设项目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属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招投标行为。

各村要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选举产生由村两委、村民代表担任其中村两委成员不超过评标小组成员的50%。

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下的报乡镇备案由村负责询价定标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的由乡镇会同有关村统一组织公开招标投标。

各区县有关部门派员协助村镇建设管理员对村镇小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监督和指导接受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投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当场评标、开标。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招标文件中标单位必须与村集体签订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报乡镇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注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的管理,保障各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法保护村民参与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村道修复、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村庄环境整治等项目。

第三条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效运行”的原则,以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和村民利益最优化为目标。

第四条农村集体工程项目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和备案程序,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村务公开,项目信息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六条鼓励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创新,探索各种适应本地实际的管理模式,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项目规划第七条农村集体工程项目应当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项目规划,综合考虑项目的经济性、社会效益、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制定合理可行的规划方案。

第八条项目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符合村庄居民的实际需求,保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实施。

第九条项目规划应当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效益预测等内容,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项目规划应当公开透明,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确保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三章项目建设第十一条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当按照项目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确保项目的公平竞争和合理价格。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应当加强施工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应当加强环境保护,保护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自然资源,确保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居民利益,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第四章项目运行第十六条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的运行应当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开展,确保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xx镇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xx镇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xx镇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xxx镇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基本建设行为,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防止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县里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第二条本镇县域内全部或部分由财政资金、集体资金和其他公共资产投资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附属工程)。

组织领导第三条镇政府成立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第四条镇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个工程建设项目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分管副组长按其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点,本着“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党政班子内部副职中产生,并应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

细则工程项目决策第五条每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经过专家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向三个或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票邀请书,不得向他人透漏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四条分管领导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直接责任人,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资格预审、招标方式、评标办法等主要问题,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主动接受党内监督。

工程施工管理第十五条工程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负责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第十六条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建设工程的监理,应由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责任单位与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同时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派出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现场监理员具有技术员资格或以上。

第十九条不实行工程监理的,应由责任单位确定1-3人为工程质量监督员,实行质量监督。

第二十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建设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应按规定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施、图纸会审。

县级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范文

县级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范文

县级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范文县级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级项目的管理,提高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项目的申报、审核、执行、监督、验收等阶段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科学、公正地进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项目的合理规划和安排,统筹协调各类项目资源。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引进和推广项目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六条建立健全县级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方便项目管理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审核第七条项目申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详细说明项目的目标、内容、预算、实施计划等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项目审核,对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估。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审核结果应当及时向申报者通报,并注明是否通过审核,如果未通过,应当明确未通过的原因和改进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申报者在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后,如有异议,可以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

第三章项目执行和监督第十二条项目管理部门按照项目的实施计划和预算,制定详细的项目执行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第十三条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与责任人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四条项目责任人应当按照项目的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和监督项目的进展,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记录和反馈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我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村集体投资或以集体名义贷款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等工程。

二、组织管理1.成立村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村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村委会委员、财务人员、村民代表等为成员。

2.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设计、预算、招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验收等工作。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立项与申报1.工程项目实行申报制,由村委会提出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预算等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确保科学合理。

3.工程项目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四、设计与预算1.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实用、美观。

2.工程预算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编制,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工程预算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间接费等费用,必须合理控制。

五、招标与施工1.工程招标必须公开透明,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2.中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确保工程质量。

3.工程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4.村委会要指派专人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5.工程验收要按照设计和合同要求进行,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6.工程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并按照规定进行结算和付款。

7.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免费维修。

8.工程管理要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完整可查。

六、资金管理1.工程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工程款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得超支。

3.工程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批,审批权限按照村委会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4.工程资金的支付必须符合国家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农村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农村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农村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村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项目立项1.项目申报农村项目建设工程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主导,项目申报应提供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建设期限等基本信息。

2.项目审核专业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3.项目立项经审核通过的项目由乡镇政府签发项目立项书,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计划。

三、设计阶段1.设计编制项目立项后,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工艺等内容,并提交给乡镇政府审批。

2.审查批准乡镇政府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3.设计变更设计方案需发生变更时,应提前向乡镇政府进行申请,并按程序重新审批。

四、招投标阶段1.招标公告项目完成设计后,乡镇政府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2.投标评标乡镇政府组织投标评标工作,按规定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3.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能力。

五、施工阶段1.施工组织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2.质量监督乡镇政府成立项目质量监督组,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

3.安全保障施工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稳定。

六、验收阶段1.工程验收施工完成后,乡镇政府成立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

2.结算支付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乡镇政府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并支付工程款项。

七、项目总结1.项目总结工程竣工后,委托专业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总结,评价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情况。

2.档案归档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档案材料归入乡镇政府档案库,供后续查阅和借鉴。

村项目管理制度

村项目管理制度

村项目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项目涌现在乡村之中。

为了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村委会决定制定并实施村项目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项目管理流程,明确各项目参与方的责任和权益,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项目管理职责村项目管理由村委会主要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项目立项:根据乡村发展规划,村委会负责项目的筛选、立项和审批工作。

2. 项目招投标:村委会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项目招投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确保项目选择合适承办方。

3. 合同签订:村委会与承办方进行项目合同签订,明确项目实施的责任和义务。

4. 项目执行:村委会监督项目实施过程,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5. 项目验收:村委会进行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达到验收标准,核定项目结算金额。

6. 资金管理:村委会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三、项目参与方的责任1. 承办方责任:承办方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应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并接受项目的监督和验收。

2. 监督方责任:监督方对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及时提出问题和建议,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资金方责任:资金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提供项目所需资金,并要求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筛选与立项:根据乡村发展规划,村委会通过调研和专家评审,筛选出符合发展需求的项目,并进行项目立项。

2. 招投标与合同签订:村委会编制招投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确定承办方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3. 项目实施与监督:项目实施期间,村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 项目验收与结算:项目完工后进行验收,村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核定结算金额,确保项目的合规完成。

5. 项目信息公示:村委会将项目的立项、招投标、验收等信息及时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XX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XX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XX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XX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X农改办〔2017〕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试点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是指列入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的镇(街道)、村(社区)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试点项目包括:(一)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项目,主要为探索建立村级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探索农村产权权能实现新通道、探索增加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新途径、探索建立乡村治理新机制等上级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试点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议事,科学规划;(二)集中投入,长效示范(三)公开公平,择优立项;(四)奖优罚劣,激励竞争。

第二章职责及权限第五条XX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农改办”)牵头负责向上申报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项目,及时下达经省级竞争性分配的试点计划,负责补助资金统筹安排、资金分配和拨付、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第六条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储备和落实,对镇(街道)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提出试点补助资金的分配建议,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县级督查、验收和资金拨付审核工作。

第七条各镇(街道)应成立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辖区内各试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负责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开展项目完成后的审价审计和自验工作,配合县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八条项目主体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要求上报所在镇(街道)。

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县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县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县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县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二)科学决策: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注重质量: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建设的生命线,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四)保障安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五)提高效益: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工程项目前期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应包括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等。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应全面分析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应明确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

第七条初步设计应包括工程总体布局、设计方案、主要技术指标、设备选型、工程量等。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招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招投标活动合法、规范。

第十条招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文件、评标办法等。

第十一条招投标活动应设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三)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范围内;(四)工程档案、技术资料齐全。

江宁县村级项目管理办法

江宁县村级项目管理办法

江宁县村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定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绩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凡行政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同)以集体资金、上级专项扶持资金等为来源的村级工程项目,均适用本规定。

二、管理机制村级工程项目实行“村主体、镇监管、县督导”的管理机制,严格按本规定和《村级工程项目监管流程图》实施监管。

1.村主体。

各行政村履行主体责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村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村“两委”(党组织、村委会)负责村级工程项目监管,实行主职干部负总责、责任终身追究制;村监会全程参与村级工程项目监督。

村级工程项目立项、变更等重要事项由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镇监管。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项目申报与村级工程管理领导小组,承担村级工程项目的主要监管职能,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项目申报联审与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乡镇(街道)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向上申报项目的联审,村级工程申报立项及可研报告、设计方案、资金筹措方案的审查,工程招投标监管、工程变更、质量监督、协调检查、项目验收及资金管理等工作。

3.县督导。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对村级工程项目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

县农办负责村级工程项目的检查、指导等工作;县交易中心负责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指导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的村级工程项目进行审价;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及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县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规划资源局等部门负责对设计、施工、监理等业务进行指导和督查。

三、操作流程1.立项。

各行政村按照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年度预算安排,结合本村财务及债务状况,提出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和初步方案,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村级工程项目立项申报,经村级组织(含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会、经合社)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单个合同估算造价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并填写《村级工程项目报批备案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立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四条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的管理对象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参与方。

第三章企业资质要求第六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七条企业资质应与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规模、性质相适应,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

第四章专业人员资格第八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专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五章项目管理体系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体系应包括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章业务开展要求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业务开展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资源需求。

第十三条业务开展计划应经过审批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七章工程项目业主方选择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工程项目业主方,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业主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能够承担工程项目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章合同管理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依法与各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应规范、严谨,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和争议的解决。

第九章监督与后评价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村级项目管理制度

村级项目管理制度

村级项目管理制度村级项目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项目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级项目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控制村级负债,根据《*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村级(含居委会,下同)以集体自有资金、上级划拨的专项资金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捐赠等为资金来源的村级建设项目。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村级工程建设实行“县级指导监督,乡镇(含街道,下同)组织管理,村级协调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县政府投资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发改局)为全县村级工程建设监管机构,全面负责村级工程建设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村级工程建设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乡镇分别成立村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纪(工)委书记、分管建设的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村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审查、资金筹措方案审查、工程申报立项、工程招投标监管、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村委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对村级工程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负责制定村级工程建设方案,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工程建设环境,承担项目建设的债权债务,负责项目竣工后的维护管理。

各村要明确一名村干部协助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村级工程管理,监督工程建设质量,维护工程建设环境。

第三章村级工程的建设主体第七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级公路、村属水利设施及其他村级公益性、经营性建设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管理,承担项目建设阶段的相关主体责任。

农村村级项目管理制度

农村村级项目管理制度

农村村级项目管理制度一、前言农村是国家的重要基础,是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村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各种农村项目在农村地区得到了大力推广和发展。

如何做好农村项目管理,提高农村项目管理水平,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已成为摆在农村工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此,农村村级项目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制定背景农村村级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农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村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对农村项目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使之成为一项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工作,更好地发挥项目管理的作用,促进全面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基本原则1. 以发展为中心。

项目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必须以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为核心,实施有效的项目管理。

2. 以科学为基础。

项目管理必须以科学、合理、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为基础,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3.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准则。

项目管理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所有群众的合法权益。

4. 以民主为保障。

项目管理要做好群众工作,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动项目管理的民主化,提高议事决策的公开透明度。

四、管理体制1.村民代表大会。

村级民主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村级项目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工作,负责制定村级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2.村委会。

村级政权机构,负责具体的村级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和组织项目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各项项目的管理、协调和服务。

3.村级专业组织。

负责项目管理具体操作,负责项目管理的具体实施,例如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五、项目管理职责1. 组织、协调、推动项目管理工作,制定农村村级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村级项目管理网络,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

2. 审查、核准、监督各类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实施方案,做好农村村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3. 加强农村村级项目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广大农民对项目管理的认识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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