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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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诚信守约,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鼓励公司所属各单位树立精品意识,争创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优质工程奖,是公司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是申报评选集团股份公司、国家、部、省级优质工程奖的重要依据,获奖项目的施工质量应反映出公司最好最新的施工技术、质量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达到或超过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创优计划,开展创优活动。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凡公司独立承建或作为总承包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申报参加评选。

第五条土建工程:建筑安装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枢纽工程或单项工程,一个枢纽工程可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也可按大坝工程、电站厂房工程和通航建筑物单独申报,但同一个枢纽工程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基础处理及堤防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机电、金结安装工程:一个枢纽工程的机电安装或永久性的单项金结制作、安装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交通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独立大桥、特大桥、互通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输变电、给排水、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第九条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但科技含量较高、建安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工程开工后制定了质量计划和创优质工程计划,三个月内将其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严格按质量体系文件、规程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检验、试验、测量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三检制”,实施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惩,质检记录齐全、真实。

第十三条每月能及时、真实、全面地向公司反馈工程质量信息、项目创优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评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水利水电或其他行业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规程进行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昆政发〔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现将《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要求,完善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及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规范昆明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管理行为,推动昆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云南省表彰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推广、监督管理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是经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对系统地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取得显著成就并有可比较优势的组织及个人进行的表彰。

市长质量奖以引导和激励不同行业、规模、所有制的组织及个人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追求和实现卓越的经营绩效并从根本上提高组织的发展质量为宗旨,树立质量管理领域的标杆典范,鼓励引导组织及个人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奖励和表彰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三)不向申报组织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市长质量奖包括质量奖、质量奖提名奖2个奖项,每5年评审1次,每届质量奖、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授奖数各不超过5个,上述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模板】

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模板】

XX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促进XX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XX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杯优质工程奖是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___市___区域内建设工程最高质量荣誉奖。

XX杯优质工程奖分设金奖和银奖,原则上金奖每年不超过___项,银奖每年不超过___项。

获得XX杯优质工程奖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工程方可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评选。

第三条 XX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XX杯优质工程奖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评价,经XX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评审通过后公布。

第四条创建XX杯优质工程奖活动,应重在过程质量管理。

创建活动是以施工企业为主体的质量行为,相关单位应予支持和指导;市建设质安协会对全市创建XX杯优质工程进行过程指导、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XX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除应符合建设规模相关要求(见附件1),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___市___区域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竣工验收通过时间未超过两年的新建工程。

(二)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的质量标准要求。

(四)获得XX市结构优质工程称号。

(五)具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推荐意见。

(六)创建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

(七)专业工程应有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书面评价、推荐意见。

(八)开展__小组活动,并获得市级及以上__小组活动成果优秀奖。

(九)住宅工程应符合《XX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技术措施》的规定。

第六条申报XX杯优质工程奖的建筑物室外装饰装修应全部施工到位,室内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住宅工程、商住楼、写字楼:室内公共部分的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全部施工到位;室内分户(层)部分的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按图施工完成,不得甩项。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省”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根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文件,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A省建设工程“AA杯”奖(以下简称“AA杯”奖),是AA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评选工作在AA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指导下由AA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建协”)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省住建厅。

第三条“AA杯”奖由建筑业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由省建协组织“AA杯”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最终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AA杯”奖工程。

第四条“AA杯”奖评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按参评的工程质量和数量从严控制,每次不超过40项。

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二章评选机构第五条评选机构按下列要求设立:1、在省建协秘书处设立“AA杯”奖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负责受理、审核申报资料及评选的组织工作;2、组建复查小组,负责“AA杯”奖的复核检查评价工作;3、成立“AA杯”奖评选委员会,负责“AA杯”奖的评审工作。

评委会成员由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组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监督指导。

第六条复查小组按下列要求组建:根据评选工作需要,从省建协专家库中按专业抽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组成若干复查小组,复查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

复查专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以上,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AA杯”奖评选对象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或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已建成投入使用一年以上,质量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各类新(扩)建工程。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为了促进建筑业企业增强质量意识,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结合我省近年来评选省优质工程奖活动情况,为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决定对原《评选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云南省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省优工程奖),是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工程奖,是我省建筑工程最高荣誉奖。

省优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外建筑业企业在我省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评选工作委托云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申报“省优质工程奖由建筑企业自愿申报,经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业协会以及省有关部门推荐后进行评选。

质量达到本地区和本系统一流水平。

第四条“云南省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申报推荐“省优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通过立项,报建并已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工程范围和规模: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其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应已形成生产能力,且工程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

二、交通工程:1、长度里程在3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

2、长度里程在5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3、单座桥长在200米以上或单跨在4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5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4、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互通立交及其它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三、公共建筑、市政和园林工程: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2、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8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4、100间标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5、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门诊楼或住院楼。

6、桥面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及30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

7、用地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年月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省建筑业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科技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鼓励和引导建设、代建、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单位)转变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共创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省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省优工程奖),是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工程奖,是我省建设工程最高荣誉奖,设一、二、三等奖。

省优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外建筑企业在我省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

评选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程序详见附件)。

第三条申报省优工程奖由建筑企业自愿申报,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业协会以及有关部门推荐后进行评选。

第四条省优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

省优工程奖的评选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自愿申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工程围第五条申报推荐省优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通过立项,报建并已建成投产、投入使用、基本建设程序合法的新建、扩建、技改工程。

工程围和规模:一、工业建设项目:工程应已形成生产能力,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其建筑面积在平方以上,或建筑和设备安装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或设备安装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

二、交通工程. 里程长度在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 里程长度里程在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里程长度在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 单座桥长在以上或单跨在以上的独立大桥、以上的公路隧道;. 投资在万元以上的其它交通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机场飞行区等级(含)以上的工程。

三、公共建筑、市政和园林工程. 座以上的体育场;. 座以上的体育馆;. 座以上的影剧院;. 间标间以上的饭店、宾馆;. 建筑面积在平方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教案楼、图书馆、医院门诊楼或住院楼等公建工程;. 建筑面积平方(含)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 桥面面积在平方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及道面面积在平方以上的城市道路;. 用地面积在平方以上、建筑面积平方以上的园林建筑人造景观工程;. 建筑面积在平方以上的古建筑工程;. 日供水在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日处理污水能力在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长度在以上的城市跨河桥;. 投资在万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工程。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为了促进建筑业企业增强质量意识,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结合我省近年来评选省优质工程奖活动情况,为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决定对原《评选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云南省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省优工程奖),是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工程奖,是我省建筑工程最高荣誉奖。

省优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外建筑业企业在我省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评选工作委托云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申报“省优质工程奖由建筑企业自愿申报,经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业协会以及省有关部门推荐后进行评选。

质量达到本地区和本系统一流水平。

第四条“云南省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申报推荐“省优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通过立项,报建并已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工程范围和规模: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其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应已形成生产能力,且工程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

二、交通工程:1、长度里程在3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

2、长度里程在5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3、单座桥长在200米以上或单跨在4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5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4、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互通立交及其它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三、公共建筑、市政和园林工程:l、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2、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8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4、100间标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5、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门诊楼或住院楼。

6、桥面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及30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

7、用地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昆明市建设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昆明市建设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昆明市建设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昆明市建筑业协会(201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争创工程,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DBJ53/T-24-2008)及现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设立昆明市建设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春城杯奖”)。

第二条“春城杯奖”是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优质工程质量奖),由昆明市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春城杯奖”由在昆明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申报,倡导和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好、效益佳、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项目,工程质量为本地区一流水平的工程。

第四条“春城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具体工作由昆明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推荐“春城杯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省、市、县的建设计划,正式报建,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后,必须获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达到《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的认可文件。

参加评选项目主要包括:一、工业项目,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1、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应已形成生产能力;2、建筑和设备安装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3、设备安装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

二、交通工程项目的规模:1、里程长度在2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2、里程长度在5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或8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3、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其它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三、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和园林工程:1、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2、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座位总量在5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4、1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5、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6、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楼、图书馆、医院门诊楼或住院楼;7、桥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及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8、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9、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10、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11、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其它市政工程。

云南省建设厅优良工程要求

云南省建设厅优良工程要求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州、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省建设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鼓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争创名优工程,现将《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暂行)》二○○六年六月二十日附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建设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鼓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争创名优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云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宗旨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要求,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创优的过程控制。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是指建设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配套规范,通过验收,达到合格要求后,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优良等级评定的行为。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的组织程序为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施工企业申报,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过程控制和推荐,省、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评定。

第四条申请评定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工程应有目标管理、事前策划和过程控制措施,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开工前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等级控制申请表》(附表1),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五条经本办法评定为质量优良的建设工程是申报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二章评定范围第六条凡我省范围内按本办法对工程质量实行过程控制,验收合格,并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均可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申请评定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必须具有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安全和质量报监手续完备,工业建设项目还应具有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建设工程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建设工程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建设工程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一、申报某某杯奖(优质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2.800座以上的影剧院;3.10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4.5000平方米以上的图书馆、教学楼、综合楼、商场;5.5公里以上高速公路,8公里以上一级公路,15公里以上二级公路;6.长度3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8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7.15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60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小区内的高层商住楼或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IOOOO平方米以上的群体住宅,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9.单体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作量在800万元以上的仿古建筑,建安工作量在8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10.建安工作量在IO(M)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电力、水利工程;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5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12.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三、申报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县市、各部门创优计划,并已报市建协、市政行业协会备案。

2.严格执行了《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优良标准。

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工程建设事故;3.工程应获得某某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4.工程(包括装饰)已在上年度九月底以前竣工,并在申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5.已获得县(市)或地级市专业局的优质工程奖,并具有全市同类工程先进水平;6.民用建筑工程(含住宅)应装修完成,且投入使用。

市建筑工程(市优质工程)评选方案范文

市建筑工程(市优质工程)评选方案范文

市建筑工程(市优质工程)评选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质量兴业”方针,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市建筑工程“XX杯”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杯”奖是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管理的最高奖,为市年度精品工程。

第三条市建筑业协会负责“XX杯”奖的评选工作。

第四条“XX杯”奖的评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精益求精的原则,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每年评审数量控制在15项以内,每半年评审一次,每年的5月、11月开始申报,6月和12月进行评审。

第五条“XX杯”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各县区建筑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XX杯”奖的评选工程为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被评为优良工程并在本季度被评为示范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半年以上。

第七条“XX杯”奖的评选工程为:(一)住宅工程: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住宅小区在30000m2以上;(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5000m2以上;(三)市政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XX杯”奖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技术和经济效益处于市内领先水平;(二)施工工艺精细,观感质量优良,实测实量项目尺寸偏差及限制实测应在标准以内;(三)性能检测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质量记录真实完整,竣工资料齐全成册;(四)应用“四新技术”应在六项以上。

第四章申报资料第九条申报“XX杯”奖应提供以下资料(一)“XX杯”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二)该项目的优良工程证件;(三)工程用户的质量回访卡;(四)“四新技术”应用资料;(五)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及层数,实际开、竣工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监督人员等;(六)反映工程特点的影像资料,视频不少于15分钟,图片不少于10张。

昆明工业职业学院市优资料

昆明工业职业学院市优资料

申报“春城杯奖”市优质资料总目录
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土地使用证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报表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施工合同
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工程各部位彩照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立面图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立面图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立面图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背立面图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背立面图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侧立面图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侧立面图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装修图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装修图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装修图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墙装修图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钢梁与楼板连接图。

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分别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本市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管理。

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市属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昆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受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各县(市)、区建没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职权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先进材料和先进的管理办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完成后,必须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得开工。

第九条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日期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6春城杯评选办法

2016春城杯评选办法

昆明市建设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争创一流工程,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依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暂行)》及现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昆明市实际,决定设立昆明市建设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春城杯奖”)。

第二条“春城杯奖”是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级优质建筑工程质量奖),由昆明市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春城杯奖”由在昆明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申报,倡导和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好、效益佳、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项目,工程质量为本地区一流水平的工程。

第四条“春城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具体工作由昆明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推荐“春城杯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省、市、县的建设计划,正式报建,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后,须获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达到《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的认可文件。

参加评选项目主要包括:一、工业项目: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1、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应已形成生产能力;2、100米以上的烟囱;3、安装工作量不少于1000万元以上。

二、交通工程项目的规模:长度在2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和3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三、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1、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2、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座位总量在5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4、1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5、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6、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楼、图书馆、医院门诊楼或住院楼;7、桥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及30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8、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9、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10、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11、长度在6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12、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其它市政工程。

昆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考核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考核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考核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9.04.28•【字号】昆建发[2009]225号•【施行日期】2009.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昆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考核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昆建发〔2009〕225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确保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我局制定了《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考核考评办法(试行)》,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现印发执行。

附件: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考核考评办法(试行)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附件: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考核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不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质量监督的国家、省重点工程)新建、扩建、改扩建(含BT、BOT、TOT等融资方式)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市属重点工程)质量均属考核考评范围。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交通、水利、电力等建设工程的质量考核考评工作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

第三条参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市属重点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机构均属考核考评对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考核是由建设单位上级部门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的考核;本办法所指考评是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考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解析-精选文档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解析-精选文档

(5)虽已正式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二部分 云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工程范围和规模:
一、工业建设项目: 工程应已形成生产能力,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其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建筑和设备安装合同金 额不少于1000万元,或设备安装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
第二部分 云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解析
顾若刚
云南省建筑业协会
一、云南省优质工程简介
二、云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三、云南省优质工程奖组织评选程序 四、云南省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要求
五、云南省优质工程现场复查程序
第一部分 云南省优质工程简介
奖项定位: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设立于1994年,并于2019年经云南 省人民政府以云政复 (2019)10 号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 于同意省优质工程奖为省级工程奖项的批复》批准为云 南省工程建设质量方面的最高奖项。设一、二、三等 奖。。 省优工程奖从1994年到2019年,累计评出1253项云南 省优质工程和 1354 位优秀项目经理。涉及建筑、民航、 有色、冶金、电力、化工、纺织、水利、烟草、通讯、 公路、市政等行业,覆盖全省 16 个州市。这些优质工程 代表了我省不同历史时期工程建设质量的最高水平,它 们的建成对促进云南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非 常大的作用。
第二部分 云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申报推荐“省优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通过立项、报建
并已建成投产、投入使用,基本建设程序合法并符合评选办法中
相关规定的新建、扩建、技改工程。 不列入评选范围的工程: (1)国内、外使馆、领事工程。 (2)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3)外国和港、澳、台建筑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工程。 (4)有质量隐患和功能缺陷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环 境污染事故的工程。

建设工程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建设工程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建设工程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企业技术基础工作,激励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推动技术进步,塑造企业品牌,增强企业声誉,提高建工师整体工程质量水平,以适应社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工杯”是建工师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体现建工师工程质量的一流水平,在师同类工程中应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建工杯”工程由师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以上年度竣工项目(建筑、水利、交通等工程)为申报对象,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建工师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师建设局负责,师“建工杯”评选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申报省、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必须先获得地、州、市及建工师优质工程奖,经师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上报。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申报“建工杯”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工程。

主要包括:(一)投资在4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新建的各类民用建筑。

(二)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改、扩建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

(三)新建的公路、铁路连续长度在5公里以上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公路、铁路、桥梁、涵洞、遂道单位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以单项工程计,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等建设项目。

(四)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投资在400万元以上的工程(包括供排水、煤气、供热、园林、环卫等)。

(五)在建工师内享有一定声誉,并具有特色的工程项目。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一)保密工程。

(二)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

(四)已参加过“建工杯”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建工杯”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二)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师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振兴纲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决定设立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春城杯奖”)。

第二条“春城杯奖”是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级优质建筑工程质量奖),由昆明市建设局、昆明建筑业联合会颁发。

第三条“春城杯奖”由在昆明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申报,质量为本地区一流水平的工程。

第四条“春城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具体工作由昆明市建设局委托昆明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推荐“春城杯奖”。

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省、市、县的建设计划,匠式报建,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

工程竣工交验后,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备案证明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核定的质量等级。

参加评选项目主要包括:一、工业项目: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1、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应已形成生产能力;2、100米以上的烟囱;3、安装工作量不少于1000万元以上。

二、交通工程项目的规模:长度在2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和3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三、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1、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2、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座位总量在5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4、1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5、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6、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楼、图书馆、医院门诊楼或住院楼;7、桥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及3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8、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9、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10、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11、长度在6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12、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其它市政工程。

2016春城杯申报表

2016春城杯申报表

昆明市“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申报企业(章)申报日期年月日申报昆明市“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的企业,都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书”,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填表说明1、申报理由一栏,要突出说明申报工程是符合昆明市“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的申报条件,要按各项条件要求逐项加以说明。

2、封面的“工程名称”、内页的“工程名称”,必须与立项批文的“工程名称”一致。

如有更改,要有立项批准单位的正式手续。

3、封面的“申报企业”(加盖红印公章)与内页的“企业名称”,必须同承包合同中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如系后来改名,要有上级主管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手续。

4、表中“专业性质”是指企业的主要经营对象,“建筑结构类型”要说明何种工程。

5、验收单位是指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单位,或者由其授权的单位,不是“工程质量监督站”。

6、工程质量情况:要求把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情况填写清楚。

设备安装分部工程栏内,按国家或专业部门的质量验评标准规定的名称和工程具体情况填写。

评定结果:是指构成该分部工程的各项工程评为合格,合格基础上评定的结果。

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应说明评定的内容和评定的结果。

均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核定结果为准。

7、施工工期是指合同工期(或指定计划工期)和实际开工至竣工的施工时间。

8、经济效益是指施工企业合理组织施工,在缩短工期、节省劳力、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和保证质量等方面取得的综合效果。

9、存在的质量问题:是指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存在的不符合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质量问题,并需说明处理情况及结论。

10、工程质量鉴定意见要同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督和有关单位对于工程质量提出具体评价意见,不是简单表示态度。

11、地方对部门所属企业承建工程的意见,主要是说明申报工程在地方或专业性工程在全国具有的质量技术水平。

- 9 -企业 简 况 及 申 报 理 由- 8 - - 1 -- 2 - - 7 –申 报 工 程 概 况- 6 -- 3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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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振兴纲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决定设立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春城杯奖”)。

第二条“春城杯奖”是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级优质建筑工程质量奖),由昆明市建设局、昆明建筑业联合会颁发。

第三条“春城杯奖”由在昆明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申报,质量为本地区一流水平的工程。

第四条“春城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具体工作由昆明市建设局委托昆明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申报、推荐“春城杯奖”。

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省、市、县的建设计划,匠式报建,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

工程竣工交验后,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备案证明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核定的质量等级。

参加评选项目主要包括:
一、工业项目: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1、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应已形成生产能力;
2、100米以上的烟囱;
3、安装工作量不少于1000万元以上。

二、交通工程项目的规模:长度在2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和3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三、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1、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2、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座位总量在5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4、1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5、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
6、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楼、图书馆、医院门诊楼或住院楼;
7、桥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及3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
8、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9、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10、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
11、长度在6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12、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其它市政工程。

四、住宅工程:
1、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齐全,并按规划全部建成的小区;
2、住宅单体工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

五、水利工程规模:
1、水库库容在3000万立方米以上主体工程;
2、引水渠在5公里以上。

第六条民族风情建筑、华侨、国际友人,友好团体及外国政府捐赠建设的科研,希望学校;庙宇、别墅、古建筑、牌坊等工程质量突出,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虽规模略小,也可参加评选,但必须严格控制。

第七条申报“春城杯奖”的参建单位可以和总包共同申报,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建单位所参建部分的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参建的土建(含装饰)工作量或建筑面积占该工程建安工作量或总建筑面积的10%以上(含10%)或装饰工作量在300万元以上,参建的安装工程工作量应在150万元以上;
二、参建园林绿化工程,其面积占园林绿化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参建的工程造价应在100万元以上,且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
三、参建地基基础工程占总工作量的10%。

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本辖区内建筑企业在辖区外承建的工程;
二、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
三、在原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工程;
四、由于设计、施工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申报“春城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各项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准确、真实;
二、建筑工程:必须是一次验收合格,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电气、热工仪衰运转正常,总体安装外观整洁,管道线路布置、连接合理,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

三、业主或使用单位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质量评价满意;
四、竣工后经过1个雨季和冬季的检验,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隐患。

第十条评选“春城杯奖”旨在鼓励直接进行工程施工的企业,所指的主要是工程的总包企业和工程参建的主承建企业。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春城杯奖”的申报程序
一、中央、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向各自总公司申报,经总公司审核后,向昆明建筑业联合会推荐;
二、市属各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公司直接向昆明建筑业联合会申报;
三、各县区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向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经审核签署意见,向昆明建筑业联合会申报;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的施工企业,需征得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向昆明建筑业联合会推荐。

第十二条“春城杯奖”的申报材料
一、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该工程各类批件(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昆明市质监站或有关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的备案表并经审核签章)的复印件一份;
4、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
5、工程竣工验收表复印件一份。

二、“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一份,申报表中要求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必须齐全。

三、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主要工程各部位彩照。

四、施工中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附文字说明。

第五章工程复查
第十三条为了保证参选工程的质量水平,由评审委员组织复查小组对工程进行复查,成员3-4人,被查单位指派人员配合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情况介绍。

重点是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保证施工措施,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

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被查企业都必须予以满足。

三、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意见时,施工企业的有关人员应该回避。

四、查阅工程有关内业资料。

1、工程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各类政府批件;
2、工程的全部管理资料,主要是技术、质量、资料。

五、复查小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讲评。

第六章工程评审
第十五条“春城杯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审委员会由有关领导,熟悉工程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担任过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4-5人。

第十六条评审工作实行“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严格,认真、负责、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

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评审委员根据申报资料,复查情况通过审本、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评选出“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一、二、三等奖的工程。

第十八条经市评委会评审批准“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一等奖的,可根据条件经昆明建筑业联合会审查后,推荐报“省级优质工程”。

第十九条评选“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一、二、三等奖的主要依据。

一、“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一等奖:
1、施工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或进行了IS0-9000贯标取证效果好,有成果;
2、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效果显著;
3、一次验收合格,观感特好的工程;
4、施工技术资料齐全、印章、文字、复印件、照片清晰;
5、具有达到或接近省内工程质量一流水平。

二、“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二等奖:
1、施工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有效果;
2、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效果好;
3、一次验收合格,观感较好的工程;
4、施工技术资料齐全,文件清晰;
5、具有市内工程质量一流水平;
三、“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三等奖:
1、初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进步明显;
2、开展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3、一次验收合格,观感好的工程;
4、施工技术资料齐全;
5、具有市内专项工程先进水平。

四、“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特别奖:
1、属特殊工程;
2、民族风情建筑;
3、古建筑、牌坊、华表等。

第七章励奖
第二十条对荣获“春城杯奖”的企业,授予“春城杯奖”和荣誉证书,并登报表彰。

第二十一条获奖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质量,经济管理人员和职工,结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八章纪律
第二十二条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的主管单位对推荐的工程项目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二十三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

对违反考,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以至撤销申报和奖励资格。

第二十四条评审委员和复查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违反纪律,违反者应给予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对于已经获得“春城杯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昆明市建设局和昆明建筑业联合会,组织专家组对工程进行鉴定确属设计、施工约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称号的决定,收回奖牌和证书。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昆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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