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工作方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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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解和掌握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基本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对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基本情况进行监测,掌握基础数据,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一、监测内容
按照随机的原则,在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按照经
济条件各抽取3 个的县(其中,好、中、差各一个)确定为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点,通过对监测点年度中医药工作总体情况、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的基本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由于县中医医院已经纳入全国中医医院监测网络,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不再重复报送数据。
二、监测组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总体工作,委托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具体负责,形成以监测中心为终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工作监测中心为桥接的串联式管理模式;
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下具体负责对全国各监测点数据的收集、催报、核实、统计、分析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工作监测中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工作监测中心在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
心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测点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终审;
监测点的工作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承担,按照“及时、准确、完整、求实”的原则,按照监测指标内容如实、准确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工作监测中心。
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工作监测中心和监测点卫生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
三、监测点的确定按照随机的原则,并同时考虑区域的分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监测点。
四、监测数据报送时间监测数据为年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工作监测中心应于每年2月28 日前报送监测数据至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
五、监测软件
由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制作。
六、监测要求
(一)强调“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二)数据上报方式:以报送软盘或电子邮件上报;
(三)监测数据必须做好备份和可追溯工作;
(四)各监测单位确定监测工作负责人和操作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等上报监测中心。
七、监测指标
(一)总体情况(县卫生局确定专人作为监测员负责填写)
1. 县级医疗机构数
其中:中医医院数
2. 乡镇卫生院数其中:设中医科的乡镇卫生院数
3. 村卫生室数
行医方式:(1中医为主2中西医结合为主3西医为主)
4. 社会举办医疗机构数其中:中医机构数
(1)民营中医医院数
民营中医医院总门急诊量
民营中医医院总出院人次
(2)中医门诊部数
中医门诊部总门急诊量
中医门诊部总出院人次
(3)中医诊所数
中医诊所总门急诊量
(二)县中医院情况由全国中医医院监测工作提供。
(三)乡镇卫生院情况(每个乡镇卫生院填写一份,由各乡镇卫生院确定专人负责填写,县卫生局监测员负责审核后报)
1. 床位数
2. 药品收入
其中:西药收入中成药收入中药饮片收入
3. 出院人次其中:以中医为主的治疗人数
4.5 月5 日至5 月9 日一周门诊处方数(含非药物处方,如中药饮片、中成药、西药及非药物处方开具在同一张处方上,拆开后分别计算)其中:中药饮片处方数中成药处方数中医非药物处方数平均每张中药
饮片处方平均费用平均每张中成药处方平均费用平均每张非药
物处方平均费用
5. 医师人数其中:中医执业医师人数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6. 乡村医生数其中:以中医为主或中西医结合乡村医生数
7. 配备的中药饮片品种数
8. 配备的中成药品种数
9. 是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
(四)村卫生室情况(每个村卫生室填写一份,由各村卫生室确定专人负责填写,县卫生局监测员负责审核后报)
1.药品收入
其中:
西药收入中成药收入中药饮片收入
2. 5 月5 日至5 月9 日一周门诊处方数(含非药物处方,如中药饮片、中成药、西药及非药物处方开具在同一张处方上,拆开后分别计算)
其中:
中药饮片处方数
中成药处方数中医非药物处方数平均每张中药饮片处方平均
费用平均每张中成药处方平均费用平均每张非药物处方平均费
用
3. 医师人数
其中:中医执业医师人数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4. 乡村医生数
其中:以中医为主或中西医结合乡村医生数
5. 配备的中药饮片品种数
6. 配备的中成药品种数
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指标说明
(一)总体情况(县卫生局确定专人作为监测员负责填写)
1. 县级医疗机构数指本县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总数。中医医院数指本
县所辖区域内中医医院的总数。
2. 乡镇卫生院数指本县所辖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总数。设中医科的乡镇卫
生院数指本县所辖区域内设有中医科的乡镇卫生院的总数。
3. 村卫生室数指本县所辖区域内村卫生室的总数。
行医方式指村卫生室行医方式是以中医、中西医结合还是西医为主。
4. 社会举办医疗机构数:指本县所辖区域内社会举办医疗机构的总数。社会举办医疗机构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建立的医疗机构。
中医机构数指本县所辖区域内社会举办的中医机构的总数。
(1)民营中医医院数指本县所辖区域内民营中医医院的总数。民营中医医院是指民间资本投资组建的中医医院。
民营中医医院总门急诊量指本县所辖区域内民营中医医院门急诊人次的总数。
民营中医医院总出院人次指本县所辖区域内民营中医医院出院人次的总数。
(2)中医门诊部数指本县所辖区域内中医门诊部的总数。中医门诊部总门急诊量指本县所辖区域内中医门诊部门急诊人次的总数。
中医门诊部总出院人次指本县所辖区域内中医门诊部出院人次的总数。
(3)中医诊所数指本县所辖区域内中医诊所的总数。
中医诊所总门急诊量指本县所辖区域内中医诊所门急诊人次的总数。
(二)县中医院情况
由全国中医医院监测工作提供。
(三)乡镇卫生院情况(每个乡镇卫生院填写一份,由各乡镇卫生院确定专人负责填写,县卫生局监测员负责审核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