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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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平安保险证明书

学生平安保险证明书

学生平安保险证明书一、保险概述学生平安保险是为学生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该保险旨在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健康,为学生及其家庭提供经济保障,以应对意外伤害、疾病和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

二、保险责任1.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学生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进行赔付。

赔付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津贴、伤残津贴和身故赔偿金等。

2. 疾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学生因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赔付范围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和手术费用等。

三、保险期限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学年,即从保险生效日起至当学年结束日止。

保险公司和学校可根据需要协商并确定具体的保险期限。

四、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是指被保险学生需要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保险费用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被保险学生的年龄等因素来确定。

通常,学校会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学生提供优惠的保险费用,以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全面的保险保障。

五、保险理赔1. 理赔申请:被保险学生在发生意外事故或疾病后,应立即通知学校和保险公司,并按照要求填写保险理赔申请表。

2. 理赔资料:被保险学生需要提供相关的理赔资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住院证明、诊断证明和身份证明等。

3.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将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审核时间通常为5个工作日左右。

4. 理赔赔付:一旦理赔申请通过审核,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赔付比例和金额,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学生或其指定的账户。

六、保险终止保险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1. 学生毕业或退学;2. 学生转学或休学;3. 学生不再具备保险资格;4. 保险合同期满。

七、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将为被保险学生提供以下服务:1. 24小时健康咨询热线:被保险学生可以随时拨打健康咨询热线,获取医疗咨询和健康指导。

2. 紧急救援服务:被保险学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拨打保险公司提供的紧急救援电话,获得及时的援助和救治。

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学生平安保险服务说明

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学生平安保险服务说明

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学生平安保险服务说明第一部分学平险简介根据贵校的要求,设计最科学、最经济的保险方案,提供最可靠的风险保障和迅速的经济补偿是平安财产保险的特色;“诚信第一、效率第一、客户至上、服务至上”是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服务宗旨。

学平险包括: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1、《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死亡,本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残疾,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比例乘以约定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规定分别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约定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发生并导致残疾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由于同一原因死亡,本公司只给付约定保险金额与意外残疾保险金的差额;同一保单年度内超过一百八十日死亡,不论是否同一原因所致,本公司只给付约定保险金额与意外残疾保险金的差额,保险责任终止,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约定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五)被保险人流产、分娩;(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九)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学生平安保险条款

学生平安保险条款

学生平安保险条款学生平安保险是为保障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安全而设计的保险产品。

该保险条款旨在确保学生在面临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障和赔偿。

以下将对学生平安保险条款进行详细描述。

一、保险责任范围学生平安保险对保险责任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保险公司将对学生在校园内的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以及相关医疗费用进行保障。

在保险期限内,如果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需要治疗,保险公司将按照条款约定进行赔偿。

二、保险金额及赔付标准学生平安保险明确规定了保险金额以及赔付标准。

根据学生所购买的保险金额不同,赔付标准也有所区别。

保险公司将根据学生所受损失的程度和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赔付。

同时,保险公司也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救助。

三、保险期限和续保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学年或一学期,具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

保险期限届满后,学生可以选择续保,以延长保险的保障期限。

续保时,学生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进行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四、保险责任免除学生平安保险在条款中明确了保险责任的免除情况。

例如,保险公司不对学生自愿参加危险活动或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此外,学生在未按规定缴纳保险费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有权免除保险责任。

五、保险理赔流程学生平安保险对理赔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学生在需要理赔时能够顺利进行申请和获得赔付。

学生需要在出险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将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及时进行赔付。

六、保险合同解除学生平安保险条款中还规定了保险合同解除的情况。

例如,学生退学、转校等情况下,保险合同将自动解除。

此外,学生也可以在保险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但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

总结学生平安保险条款是为了保障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安全而设计的保险产品。

通过规定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及赔付标准、保险期限和续保、保险责任免除、保险理赔流程以及保险合同解除等内容,以确保学生能够在面临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时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障和赔偿。

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这可真是个超级重要的东西啊!它就像是一把保护伞,在意外来临时为学生们遮风挡雨。

你想想看,孩子们在学校里跑来跑去,参加各种活动,难免会有个磕磕碰碰的。

这时候,保险的作用不就体现出来了吗?比如说,不小心摔倒受伤了,保险可以帮忙支付医疗费用,让家长和孩子都不用那么担心费用的问题。

它的范围可广了呢!像什么在校园里被同学不小心撞到啦,上体育课扭伤啦,甚至是在上下学的路上遇到意外情况,都可能在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这难道不就像是一个贴心的小卫士,时刻守护在学生身边吗?
再比如,有个孩子在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中受伤了,这要是没有保险,家长得承担多大的压力啊!但有了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就可以减轻很多负担。

这不就跟有了个坚实的后盾一样吗?
而且啊,保险可不仅仅是在身体受伤的时候有用。

如果因为意外导致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需要长期治疗或者康复,保险也能发挥很大的作用呢。

它能让学生和家长在面对困难时,更有信心和勇气去应对,难道不是吗?
还有呢,保险还能给家长们带来一份安心。

知道自己的孩子有这样一份保障,家长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也能更加放心。

这不就是保险的魅力所在吗?它看似不起眼,却在关键时刻能发挥巨大的作用。

学生们就像茁壮成长的小树苗,而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就是那保护他们的围栏。

它让小树苗们能够更加安心地成长,不用担心被外界的风雨所伤害。

总之,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真的很广,作用真的很大。

它是学生们成长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份保障,是家长们的安心丸。

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呀,为孩子们的安全和健康保驾护航!。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幼儿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我深知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活泼好动、好奇心强的特点,这也使得他们更容易遇到各种意外伤害。

为了保障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我国教育部门规定学校必须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今天,我就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条款,让大家了解这份保险究竟保什么、不保什么。

一、保险责任1.保险期间内,学生在校园内(包括教学楼、操场、食堂、宿舍等)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期间内,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3.保险期间内,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二、保险金额和保费1.保险金额: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为10万元至30万元,具体金额由学校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2.保费: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一般为100元至300元不等,具体金额由学校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三、除外责任1.学生故意自杀、自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学生因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学生因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学生因战争、军事行动、核事故等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险理赔1.发生保险事故后,学校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和核实。

2.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及时派员进行勘查,并根据勘查结果作出赔偿决定。

3.保险公司应在收到完整理赔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赔偿,并将赔偿金支付给受益人。

五、合同解除和变更1.在保险期间内,学校和保险公司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2.在保险期间内,学校和保险公司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协商一致。

学生平安保险的政策法规

学生平安保险的政策法规

学生平安保险的政策法规
学生平安保险的法规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
不同。

但一般来说,学生平安保险的法规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保险合同:学生平安保险通常是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来规定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会详细说明保险的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
用等信息。

2. 投保年龄限制:保险公司可能会规定投保学生平安保险的年
龄范围,一般为在18岁至30岁之间。

3. 保险期限: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险期限可能根据学生的学习周
期确定,可以是一年、半年、学期或者一段特定的时间。

4. 保险费用:学生需要支付保险费用以购买保险,费用可能根
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学生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计算。

5. 保险责任:学生平安保险通常包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责任范围。

6. 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责任约定赔偿学生在保险期
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意外伤害赔偿金等。

7. 免赔额和免赔期:学生平安保险可能设定免赔额和免赔期,
即投保人需要承担一定金额的损失或者等待一定时间后才能享受保险
赔偿。

8. 保险终止:保险合同可能规定保险在学生毕业或者其他特定
情况下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学生平安保险法规介绍,具体法规可能会因不同的保险公司和国家/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还需根据实际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建议在购买学生平
安保险前详细阅读保险合同并咨询保险公司或专业人士的意见。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条款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条款

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条款总 则第一条本附加险为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合同。

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及时续保者不受90日第二条约定的限制)因疾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列明的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第三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第三条(一)主险合同无效或失效;(二)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四)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及其引起的并发症;(五)未及时续保的,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因疾病身故。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第四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第四条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效的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二)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原件;(三)保险金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五)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身份证件;(六)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七)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八)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必要的证明和资料;(九)若受益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学生校园平安保险理赔指南

学生校园平安保险理赔指南

学生校园平安保险理赔指南
学生校园平安保险理赔指南
一、保险理赔时间:
30—4:30在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校自律会办公室为学生进行理赔。

二、保险理赔应交清单:
1、意外无住院
(1)出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将出险人的手机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疾病诊断证明书,有医院盖章才能生效,医生签名
(5)正式医疗5@p,有医院盖章
(6)用药总清单(总清单最后的金额要和正式医疗5@p的金额一致) (7)存折或者银行卡复印件
(8)学生证复印件
2、疾病或意外有住院
(1)出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将出险人的手机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3)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有医疗盖章才能生效
(4)疾病诊断证明书,有医院盖章才能生效,医生签名
(5)正式医疗5@p
(6)用药总清单(总清单最后的金额要和正式医疗5@p的金额一致) (7)存折或者银行卡复印件
(8)如果是由于车祸造成的伤害,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被
人殴打,有报警的话,要有出警察证明(8)学生证复印件
3、疾病无住院
不能报销,疾病一定要有住院才能报销。

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起付理赔标准

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起付理赔标准

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起付理赔标准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是为学生提供的一种保险保障,主要覆盖学生在校期间的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费用。

保险公司为了方便学生理赔,并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需求,设置了起付理赔标准。

以下将详细介绍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的起付理赔标准。

首先,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的起付线是指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自行承担的费用额度。

在理赔时,如果发生的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线标准,保险公司不会进行理赔。

起付线标准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金额,通常根据学生的年龄和保险金额来确定。

其次,起付线标准是为了防止频繁的小额理赔,减少保险公司的管理成本。

同时,起付线也对学生的医疗行为产生一定的规范作用,鼓励学生在发生事故后更加谨慎和理性地选择医疗服务。

通过设置起付线标准,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风险。

此外,起付线标准与学生的保险金额有关。

一般来说,保险金额越高,起付线标准也会相应提高。

这是因为较高的保险金额意味着更高的风险承受能力,学生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承担更多的费用。

保险公司依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设定起付线标准,既要考虑到学生的经济状况,又要确保保险合同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在实际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会根据学生提交的理赔申请和医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起付线标准的理赔事故得到相应的赔付。

一般而言,学生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费用票据、病历、医生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进行核实和审查,确保理赔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需要注意的是,起付线标准只是保险合同中的一个约定,不同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起付线标准。

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学生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起付线标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的起付理赔标准是根据学生的年龄、保险金额等因素进行设定的。

起付线标准旨在合理分担风险和费用负担,对于保险公司和学生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在购买保险时应关注起付线标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申请理赔。

学安险理赔范围

学安险理赔范围

学安险理赔范围学生平安险是一种针对学生群体设计的保险产品,主要为学生提供意外伤害保障和医疗费用报销服务。

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学生平安险可以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理赔。

那么,学生平安险的理赔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呢?学生平安险的理赔范围涵盖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是指被外来的、意外的、突发的、非本意的事件所导致的身体伤害。

例如,学生在校期间因为交通事故、校园意外、运动伤害等情况导致身体受伤,都属于意外伤害范畴。

当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金额进行赔偿。

学生平安险的理赔范围还包括医疗费用报销。

学生在校期间如果因意外伤害需要接受医疗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进行赔付。

通常情况下,学生平安险会覆盖住院治疗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门诊费用等医疗相关费用。

学生只需提供相关医疗发票和费用清单,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程序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即可。

学生平安险还可能包括其他一些额外的理赔范围,如误工费用补偿、住院津贴等。

误工费用补偿是指学生因为意外伤害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课程或工作,从而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标准进行补偿。

而住院津贴则是指学生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期间,保险公司每天按照约定的金额给予一定的补贴,以缓解学生的经济压力。

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平安险的理赔范围并不包括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学生故意自残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的意外伤害将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此外,学生在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违反交通法规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也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

总结起来,学生平安险的理赔范围主要包括意外伤害和医疗费用报销两部分。

意外伤害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因外来的、意外的、突发的、非本意的事件导致的身体伤害,而医疗费用报销则是指学生因意外伤害需要接受医疗治疗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费用赔付。

此外,学生平安险还可能包括误工费用补偿、住院津贴等额外的理赔范围。

人寿学生平安保险保障范围

人寿学生平安保险保障范围

人寿学生平安保险保障范围人寿学生平安保险是一种专为学生提供的保险产品,旨在为学生提供全面的保障。

其保障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寿学生平安保险在意外伤害方面提供保障。

无论是在校园内还是校园外,学生都可能遭遇各种意外伤害,如摔倒、碰撞等。

人寿学生平安保险可以对学生在意外伤害发生后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同时,保险还提供意外残疾和意外身故的保障,一旦学生发生严重意外导致残疾或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予一定的赔付。

人寿学生平安保险在疾病治疗方面也提供保障。

学生在校期间可能会出现各种疾病,如感冒、发烧、胃病等。

保险公司将对学生在校期间因疾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此外,保险还提供门诊费用的报销,包括挂号费、诊疗费等。

这样一来,学生在生病时就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第三,人寿学生平安保险在意外伤害和疾病治疗之外还提供了其他保障。

比如,保险公司将对学生的住院期间的伙食费进行报销,确保学生能够获得良好的饮食。

此外,保险还提供了身故丧葬费用的保障,一旦学生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予一定的赔付,帮助家庭渡过难关。

除了提供保险金赔付,人寿学生平安保险还提供了一些增值服务。

比如,保险公司可以为学生提供紧急医疗救援服务,当学生在校外遭遇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时,可以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派遣专业医疗团队前往救援。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总的来说,人寿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非常广泛,可以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无论是在校园内还是校园外,无论是意外伤害还是疾病治疗,无论是医疗费用还是增值服务,保险都能够提供相应的保障。

因此,选择人寿学生平安保险是学生和家长为了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所做的明智选择。

大学学生平安保险基本条款

大学学生平安保险基本条款

大学学生平安保险基本条款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人身保险保障,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因意外、疾病就医,使本人或家长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特开办此保险。

一、险种名称(一)、《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二)、《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利益条款》(三)、《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四)、《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利益条款》(五)、《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利益条款》二、保险期限入学投保之日起,至毕业离校止,生效日以保险单生效日为准。

三、保险责任(一)、《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利益条款》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或首次投保在约定等待期90日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约定等待期90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已经交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国保监会发布,保监发[1999]237号)的规定,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

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本公司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报备的《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的规定,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以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学生平安险赔付标准

学生平安险赔付标准

学生平安险赔付标准学生平安险是为了保障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安全而购买的一种保险。

该保险在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时,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以帮助学生减轻经济压力,更好地完成学业。

然而,学生平安险的赔付标准是根据不同的险种而定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学生平安险赔付标准。

1.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该险种是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学生提供赔付的。

一般情况下,保险人会在学生意外身故后,按照其保单所规定的身故保险金标准进行赔付。

对于身故事件的认定,保险人通常会要求提供学生身故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报警证明、医学鉴定报告等。

2. 意外医疗保险金:该保险是为学生因意外伤害需要医疗治疗而提供的保障。

对于意外医疗事故,保险人会按照保单所规定的医疗保险金标准进行赔付。

在获得赔付前,学生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如住院凭证、病历、医学诊断证明等。

同时,保险人会根据实际医疗费用的费用核定情况以及不同保单的特别约定来确定赔付金额。

3. 意外残疾保险金:该险种是为学生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而提供的保障。

对于意外残疾事故的认定,保险人通常会按照残疾鉴定规定进行认定。

如果学生的意外伤害被保险人认定为残疾,则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残疾保险金赔付。

不同的保单对于残疾赔付的标准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赔付金额会根据不同的残疾程度而定。

4.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该保险是为学生因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而提供的保障。

对于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的赔付标准,保险人通常会根据不同的保单特别约定来确定。

一般来说,学生需要提供住院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保险人才会对其进行赔付。

总的来说,学生平安险的赔付标准与不同的险种、保单以及险种特别约定有关。

因此,在购买学生平安险时,学生需要认真阅读保单条款,了解每种险种的具体保障范围以及赔付标准。

同时,在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学生需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尽快获得赔付。

江苏学生平安保险方案

江苏学生平安保险方案

江苏学生平安保险方案第1篇江苏学生平安保险方案一、方案背景为保障江苏省在校学生人身安全,降低学生家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负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学生平安保险方案。

二、方案目标1. 提高学生平安保险的覆盖面,使广大在校学生充分享受保险保障。

2. 降低学生家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减轻家庭负担。

3. 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风险管理能力。

4. 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保险责任1.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学生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 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住院医疗费用。

四、保险范围1. 保险对象:江苏省范围内,具有中国国籍,在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

2. 保险期间:一年。

3. 保险金额:根据学生年龄、学段等因素,设定不同的保险金额。

五、保险费率1. 保险费率根据学生年龄、性别、学段、保险金额等因素制定,保证公平、合理。

2. 保险费率可根据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赔付率等因素进行调整。

六、投保与理赔1. 投保流程:(1)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投保,学生家长自愿参加。

(2)保险公司提供投保资料,包括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费率等。

(3)学生家长填写投保单,并提供学生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4)保险公司审核投保资料,确认无误后,出具保险合同。

2. 理赔流程:(1)学生发生保险事故后,学生家长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指导学生家长准备理赔所需资料。

(3)学生家长提交理赔资料,保险公司进行审核。

(4)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七、保险服务1. 保险公司为学生提供保险咨询、投保、理赔等服务。

关于学生平安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学生平安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

学生平安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学生平安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让广大师生对学生平安保险有更清晰的认识,并能够充共享受保险所带来的便利和安全保障,特发布以下公告:一、学生平安保险是指学生在学校期间购物的一项保险服务,其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意外伤害、重疾医疗、身故和伤残赔付等。

学生平安保险的购物是在保障学生的基本健康和生活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旨在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服务。

二、学生平安保险是学校为学生购物的团体保险,具有集中统一管理、保障范围广、保费优惠等特点。

学生不需要另行购物个人保险,只需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即可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各项保障和理赔服务。

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险费用由学校和学生共同承担,学校为学生购物保险的同时也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和优惠,学生只需按照规定的费用进行缴纳即可。

保险费用的缴纳时间、方式和标准会在每学年初由学校通知并公布,学生应按时足额缴纳,确保自己的保险权益。

四、学生平安保险的理赔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学生遭遇意外或疾病时,应第一时间就医并确保自身安全;然后及时向学校和保险公司报备事故,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理赔资料;最后等待保险公司进行审核和赔付。

在此过程中,学校和保险公司会提供相应的协助和服务,确保学生能够顺利享受保险所带来的保障。

五、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会在保险合同中进行明确说明,以保护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学生购物保险前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了解自己的保险责任和权利,如有疑问可以交流保险公司或相关部门,避免发生保险索赔时的纠纷和争议。

六、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学年,每年都需要重新购物和缴纳保险费用,不得累计使用。

学生要密切关注保险的到期时间,并在到期前及时进行续保,以免因未及时续保而导致保险权益的丧失。

学生平安保险作为学生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应得到学生及家长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

只有在全面了解和正确使用学生平安保险的情况下,学生才能更好地享受保险所带来的安全和保障。

学生团体平安保险

学生团体平安保险

3.治疗结束后,学生将所有单证交辅导员老师管理,由保险公司理 赔员定期上门处理。
相关法律:
• (1)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 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学校和被保险人学生之间不存在法定 保险利益; • (2)另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 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 规定限制,学生为未成年人,因此学校不能作为投保人; • (3) 学平险的交费主体是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所以学生 或其家长才是投保人; • (4)2003年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学生平安保险业务 经营的通知》,要求从2003年8月30日开始,各大、中、 小学校将不能再以投保人的身份为学生统一办理学生在校 保险,这表明行政监管机构认为学生平安保险应该为个人 保险。
问题4:司法部门应不应该干预学平 险?
• 答:学平险不论投保人是谁,被保险人为 在校学生,受益人为被保险学生或其家长, 如教育管理机构为学生投保学平险,将受 益人指定为被保险学生或其家长,应该讲 道德风险是基本可控的。教育机构自筹费 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外的在校学生投 保团体学生平安保险,既不违反现行法律 规定,同时也是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的师 德所在,是值得鼓励的合法行为,司法不 应当干预。
09年9月19日,G技校缴纳保费19300元,保险公司出具以G技校为抬头的 保险业专用发票及保险单正本一份,一并交付G技校。根据保险单正本记 载,保险生效日期为09年9月19日,保险期限一年。附加学生团体住院医 疗保险条款第五条责任免除部分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发 生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5)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 患有且目前尚未治愈的疾病。 本保单项下386名被保险人均年满18周岁,女生甲系该校07级学生, 为被保险人之一。2010年4月5日该学生因胆囊结石进入南京医科大学第二 附属医院治疗,于4月14日出院,共支出住院及医疗费用11200元。2010 年4月16日,女生甲向保险公司提交意健险理赔申请书,该申请书中对被 保险人出险过程描述为:因9月前体检发现胆囊结石,2010年4月5日发作 入院手术治疗。同日,保险公司对女生甲母亲进行了书面询问并制作笔录, 在该份询问笔录记载:2009年7月3日,女生甲因身体不舒服入南京医科大 学第二附属医院接受治疗,查出有胆结石,当时未进行手术的原因为希望 药物治疗。之后,保险公司调取了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病历, 该病历记载,女生甲于09年7月3日因皮肤发黄、身体乏力去南京医科大学 第二附属医院诊疗,该院确诊为胆囊结石,并建议其住院手术治疗。 保险公司以“疾病属于投保前已患有且目前尚未治愈的疾病”为由拒绝给 付保险金,2010年5月,女生甲委托律师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住院及医疗费用并承担诉讼费用。

学生平安险赔付标准(一)

学生平安险赔付标准(一)

学生平安险赔付标准(一)学生平安险赔付标准什么是学生平安险?学生平安险是指学校、教育部门、保险公司等机构合作推出的保障学生意外伤害风险的保险产品。

学生平安险不仅可以保障学生的资产安全,还可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学生平安险赔付标准有哪些?学生平安险的保障范围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医疗费用等。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根据保单上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保险期限等因素,对被保险人进行相应的理赔。

具体的险种和赔付标准如下:1.意外身故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时,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金额为受益人赔付,通常赔偿金额为保险金额的100%。

2.意外伤残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时,保险公司将根据伤残程度和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通常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额越高,最高可达保险金额的100%。

3.医疗费用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需要接受医疗治疗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通常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所在地、医疗机构等因素进行赔付。

如何购买学生平安险?学生平安险大多数是学校或教育部门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部门购买学生平安险。

购买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学生证、父母或监护人同意书等相关材料。

学生平安险的重要性学生平安险对于保障学生安全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不仅可以保障学生的资产安全,还可以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对于社会和家庭来说,学生平安险也可以减轻意外事故的后续经济负担。

结语以上是学生平安险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广大学生及其家庭有所帮助。

学生们在平时生活中要注意安全,同时也要关注学校、教育部门和保险公司推出的学生平安险,为自己和家人的日常安全提供一份保障。

如何进行学生平安险理赔申请?在意外事故发生后,需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一般会进行理赔调查,确认责任后进行赔付。

以下是学生平安险理赔申请需要的准备工作:1.保险单原件及相关附件。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学生证等证件。

中国人寿学生平安险内容

中国人寿学生平安险内容

中国人寿学生平安险内容
中国人寿学生平安险是一种专为学生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

该保
险提供了全面的保障,以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该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意外伤害保障。


论是在校园内还是在校外,只要学生发生了意外事故,保险将提供相
应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补贴、伤残津贴等。

其次是意外身故
和伤残保障。

如果不幸发生了丧失生命或导致永久性伤残的意外事故,保险将为学生的家庭提供一定金额的理赔金。

此外,该保险还提供了
医疗服务补充保障,包括门诊、住院、手术等各项费用的保障,为学
生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

此外,中国人寿学生平安险还提供了更多的增值服务。

例如,学
生出行援助服务,提供全天候的紧急救援服务和相关咨询;失物招领
服务,帮助学生寻找和找回丢失的物品;紧急家属通知服务,提供紧
急情况下通知学生亲属的服务。

保险公司还为学生提供了在线投保和
理赔服务,方便快捷。

总而言之,中国人寿学生平安险为学生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和增值
服务,确保他们在校园内外能够安心学习和生活,享受安全与健康的
保障。

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

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

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及幼儿,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一、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按以下规定给付保险金: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残疾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保险人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烧伤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本合同所附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烧伤所对应的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烧伤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

4、本保险意外残疾及烧伤保险金给付互不冲减。

二、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治疗,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予以补偿。

三、疾病身故全残保险责任(可选)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经保险人同意后再次投保者不受本款90日等待期的限制)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的,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全数,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20XX版)---浙江嘉兴[修改版]

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20XX版)---浙江嘉兴[修改版]

第一篇: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2010版)---浙江嘉兴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2010版)(嘉兴地区)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保险合同,投保主险后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主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合同无效,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第二条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医疗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三条本保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属于费用补偿型保险,即被保险人通过任何途径(包括本合同)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的总和以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直接用于治疗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为限。

保险责任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诊疗,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并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人民币5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1(二)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三)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一次或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四)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或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本项保险责任中的医疗费用须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的治疗项目及药品范围,价格不超过本保险单签发地三甲医院收费标准。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负上述各项保险金给付责任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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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简介
随着校园生活状态的熟悉,大学生把在学校大部分精力中心都放在学习上和自身综合能力的提升。

甚至都忽略了自己人生安全和健康。

在学校期间每个学生都报保了《泉州市大学生城镇医保》。

每年须缴纳53元左右;拥有了一定的人身安全保障。

在此基础上石狮人保寿险向全校大学生开放了自主投保《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的权限;《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补充了《大学生城镇医保》保障范围的空白之处和赔付难的问题,建立更快更便捷的专人服务优势,每年只需再交50元,就可以拥有以下保障:
《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方案
保障项目适用条款保险金额免赔额给付比例(%)等待期
意外身故、疾病
身故人保寿险学生
平安定期寿险
(A款)
30000元—————
疾病身故等待期30

意外残疾人保寿险附加
学生平安残疾
意外伤害保险
30000元
———
按残疾比例给

意外门急诊、意
外住院人保寿险附加
学生平安意外
伤害医疗保险
(A款)
6000元100元80% ——
意外住院和疾病住院人保寿险附加
学生平安住院
医疗保险
20000元
200元见特别约定
疾病住院等待期30


险费50元
保险期间一年
特别约定:
1,意外住院和疾病住院医疗,给付比例:201元—1000元部分,给付比例50%;1001元—5000元部分,给付比例60%;5001元—10000元部分,给付比例70%;10001元—30000元部分,给付比例为80%;30000元以上,给付比例为90%。

2,对于被保险人因每次意外伤害或每次住院所发生的合理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上述约定的每次事故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照上述约定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3,定点医院:我司在当地的指定医院。

若我们没有指定,则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

不包括康复医院或康复病房、精神病院、疗养院、护理院、戒酒或戒
人保寿险大学生平安意外保险与大学生城镇医保比较
保别项目PICC人保寿险大学生
意外保险
大学生城镇医保备注
适用范围全国通用报销(将由个
人先垫付,再向保险公
司保险)
福建省内报销:泉州市
以外必须在当地定点
医疗机构就医,应通过
所在学校医保管理部
门向市医保中心登记
备案
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6000元保险金额,100
元免赔额,以80%给付。


意外门急诊:因意外导
致伤害,到意外急诊所
花费的医药费
意外和疾病身价保障(含交通事故)保险金额30000无
《大学生平安意外伤
害保险》提高医疗报销
比例。

例如:一例学生因
为住院医疗费用为
5000元,先向《大学生
城镇医保》报销了2500
元(报销比例为50%),
剩下的2500元可再向
保险比例及免赔额
报销比例最高80%,意
外急诊免赔额100,住
院的免赔200
报销比例最高60%,免
赔额:二级医院150元,
三级医院250元;
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急诊或门诊观察室、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就诊前须提供的证明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凭医疗保险IC卡
《大学生平安意外伤病保险》报销不低60%的额度。

真正体升了报销比例;(前提是学生都投保了两者保险。


售后服务专职人员服务,手续简
便,灵活快捷,无需学
校提供证明;
按正常程序走流程报
销,应通过所在学校医
保管理部门向市医保
中心登记备案
理赔案例(节选)
1.2012级曾某某 2013年10月08日,被保险人以“外伤致局部肿痛”为主诉,往石狮市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外伤症。

申报金额773.16 元赔付金额454.12元,大学生城镇医保无赔付;
2. 2012级黄某某申报金额530.72元赔付金额14
3.43元2014年2月4日军训导致胆结石复发,送到石狮市华侨医院就诊。

大学生城镇医保无赔付;
投保流程提示
1、投保时间:2014年11月20日-2014年11月30日
2、投保对象:全校大学生
(身体健康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投保材料:提供学生个人身份证即可。

4、投保金额:50元/人/年;新生保4年:200元/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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