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标准[详]
病历书写规范
• 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 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 药物过敏史等。 • 5.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 史:略 • 6.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 书写。(心脏叩诊用“三横两竖 表”) • 7.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 专科特殊情况。 • 8.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 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
二、住院病历首页
• (一)住院病历首页式样见附表1。 • (二)病历首页的填写说明 • 1.职业:须填写具体的工作类别, 如:公务员、公司职员、教师、记 者、煤矿工人、农民等,但不能笼 统填写工人。
• (2)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 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住 院病人入院时要如实填写身份证号。 • 3.工作单位及地址:按户口所在地 填写。4.转科科别:如果超过一次 以上的转科,用“→”将各科连接 表示。 • 5.实际住院天数:入院日与出院日 只计算一天。 • 6.入院时情况:
• 病史。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婚育 史、家族史、体格检查的书写要求 同入院记录,不能省略,也不能简 写“同第一次入院记录”。 • (三)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 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内 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 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 入院
• 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 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 签名等。 •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后应有首次 病程记录危重病人应有上级医师查 房记录,进行抢救的患者应有抢救 记录。 • 【书写式样如下】
• ④病理报告未作诊断结论,但其描
述与出院诊断前三项诊断相关为不 肯定。 • 21.抢救:指对具有生命危险(生 命体征不平稳)病人的抢救,每一 次抢救都要有抢救记录。抢救成功 次数:如果病人有数次抢救,最后 一次抢救失败而死亡,则前几次抢 救计为抢救成功,最后一次为抢救 失败。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
将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其中,对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以下为全文: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病历的书写规范
病程记录
❖ (4)特殊、重大、新手术必须由科室申请并报医 务处审批 (缺批文 乙级)
❖ (5)请院外专家会诊或手术必须由科室申请并报 医务处审批 (缺批文 乙级)
病程记录
❖ 13.手术记录 ❖ (1)由手术者书写,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
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必须有手术者签名(缺手 术记录或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丙级) ❖ (2)包括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科别、 病区、床号、住院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 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 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病程记录
❖ (3)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拟诊分析):根据病 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 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 分析
❖ (4)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记录 ❖ (1)病危患者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每天至少1
次,时间记录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1次。 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1次 ❖ (2)新患者入院后连续记录3天病程记录 ❖ (3)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包括患者自觉症 状、体征、分析其原因 ❖ (4)记录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
病程记录
❖ 7.疑难病例讨论 ❖ 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及时进行讨论。内容
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和主任或副高以上医师)、 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 持人小结意见等 (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未 进行讨论 乙级)
病程记录
❖ 8.抢救记录 ❖ 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
病程记录
❖ 18.手术风险评估记录 ❖ (1)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术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201811《病历书写规范》解读ppt课件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5.应当按照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试用或进修医师书写的病历,应当 经过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用红色墨水签名; 6.应当一律试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一般记录年、月、日、时,特殊内 容如急诊病历、急危重症患者病程记录、抢救记录、死亡时间等应精确到分钟; 7.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填写要严格按照规定,不得空项,结果返回后要在24h内归 入病历; 8.对需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或授权 的人员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的价值
不但真实反映患者病情,也直接反映医院医疗质量、 学术水平及管理水平; 不但为医疗、科研、教学提供极其宝贵的基础资料, 也为医院管理、政府决策提供不可缺少的医疗信息; 在涉及医疗争议时,病历又是帮助判定法律责任的 重要依据; 在医疗保险中,病历是相关付费的直接凭据。
目录(contents)
48H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病区必须在病人死亡后48小时内,将死亡通知单1、2联 及死亡报告卡送病案室进行网络直报,3、4联交病人家属; —患者出院48小时内必须完成病案首页的准确和完整填写;
病历书写时限
1W—死亡病例应在死亡后1周内召开死亡病例讨论会; 7D—我院管理实行病历7个工作日归档,即从病人出院之日起7
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 加以注明;
8H—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病历书写时限
24H
—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出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死亡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病历书写规范和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规范和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病历书写规范及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病历书写基本要求一、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等可以使用外文扣分标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二、所有内容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严禁涂改,严禁采用刮、粘、贴、擦、涂等方法去除原来的字迹扣分标准:有一处涂、刮、粘、贴、擦为丙级病历三、病历应按规定标注页码,各种记录单眉栏填写齐全(如姓名、病案号等)扣分标准:应标注页码的部分空一项扣0.5分填写不完整或信息记录有误,一处扣0.5分四、各种记录应当有书写医生的亲笔签名并字迹清楚,不得摹仿或代替他人签名扣分标准:各种记录医师、护士未签全名或签名不能辩认,一处扣0.5分;记录缺医师、护士的亲笔签名或非本人签名,一处扣5分;有伪造行为,扣26分五、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内容不得互相矛盾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相一致2、医嘱所开具的诊疗措施应与病程记录内容相一致3、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应与原报告单内容相一致4、病历内容不得前后互相矛盾扣分标准: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一处扣10分2、诊疗医嘱与病程记录不一致,一处扣5分3、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与原报告单内容不一致,一处扣5分4、病历中记录内容互相矛盾,一处扣10分丙级病历评分标准一、有涂、刮、粘、贴、擦的,一处即为丙级病历二、有以下缺项的:1、首页;2、出院记录(死亡记录);3、住院志;4、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上级医生查房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5、术前小结或术前讨论记录;6、输血同意书;7、手术同意书;8、麻醉同意书;9、麻醉记录单;10手术记录;11手术护理记录;12、病检报告单;13、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14、医嘱单;15、体温单病历首页中除进修、实习生栏及未输血者“输血栏”不填外均不得空项,其中职业项农村患者填“农民”扣分标准:传染病漏报扣11分;空项或填错一项后0.5分。
病历书写规范2018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 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 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 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 和医师签名等。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 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 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五、医院病历需规范的部分
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 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 签名。
病危通知书患方签名、医生签名并 填写日期。一式两份,一份交患方, 一份归病历保存。
六、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内容:首页(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 (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历书写时 限的规定
13、常规会诊记录在会诊申请发 出后48小时内完成 14、急会诊时会诊医生应当在会 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会 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历书写时 限的规定
15、出院(死亡)记录应当在患者死 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6、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在患者死亡一 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 上代)主持完成。 以上每做到10分。
四、病案首页填写要求
5、身份证号除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均要 如实填写。 6、联系人参照《家庭关系代码》国家标准填 写。对于非家庭关系成员,统一使用“其他” 并可附加说明,如同事。 7、转科科别:如果超过一次以上的用“ ” 转接表示。
(1、配偶,2子,3女,4孙子、子女或外孙,5父母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7、兄、 弟、姐、妹,8、其他。对于非家庭关系人员,统一用“其他”,并可附加说明, 如同事。)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客观真实
病历记录必须客观真实,准确记录患者的病 情变化和诊疗过程。
简明扼要
病历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避免冗长 的描述和重复的内容。
及时完整
病历记录应当及时完整,反映患者从入院到 出院的整个医疗过程。
规范标准
病历书写应遵守规范标准,使用医学术语, 避免使用不规范的语言和缩写。
02
病历记录不及时的问题与对策
总结词
病历记录不及时可能导致信息滞后,影 响医生对病情的准确判断和治疗方案的 制定。
VS
详细描述
为解决这一问题,医生应遵循及时性原则 ,在患者就诊后尽快完成病历的书写和记 录。同时,医院应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实 现病历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方便医生 随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此外,对于未 能及时记录的病历,医生应向患者说明原 因并承诺尽快补齐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
急诊病历应由首诊医师负 责书写,并交接班医师继 续书写,以确保信息的连 续性和完整性。
留观病历书写规范
记录内容
留观病历应记录患者姓名、性 别、年龄、科别、就诊时间、 初步诊断、诊疗措施、病情变
化和离院方式等。
书写要求
留观病历书写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 情变化和治疗措施,字迹清楚,不 遗漏重要信息。
病历的规范书写
首页书写规范
首页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姓 名、性别、年龄、职业、婚姻 状况、住址等。
首页应记录患者就诊时间、科 室、医生签名等信息。
首页还应包括患者主诉、现病 史、既往史、家族史等信息。
病史询问规范
医生应详细询问患者的主诉、现 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信息。
询问时应注重患者的症状、体征 、实验室检查等信息的记录。
分析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各医疗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这些规范与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1 书写规范: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词汇,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或者划线修正。
1.2 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医师的签名和日期等内容。
1.3 时间记录:医生在病历中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诊断时间等,以便追溯和评估疾病发展。
二、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2.1 患者隐私保护: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2 诊断与治疗决策的合理性: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诊断和治疗决策的依据,如相关检查结果、专家意见等。
2.3 病情变化的记录: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包括症状的加重或者减轻、治疗效果等,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病历书写的风险与挑战3.1 记录不许确带来的风险:不许确的病历记录可能导致诊断错误、治疗延误等问题,增加患者的风险。
3.2 书写不规范带来的挑战:医生书写病历时如果不规范,可能给后续医疗工作带来困扰,如查阅不便、信息不完整等。
3.3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病历中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四、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4.1 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并对医生的书写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估。
4.2 审核与质控: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核制度,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3 电子病历的应用:医疗机构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的可读性和可管理性,减少纸质病历的使用。
五、病历书写的未来发展5.1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病历书写可能会借助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宋菊
•
疾病诊断填写要求
•
疾病诊断填写要求:
本科疾病放在前,其它科疾病放在后; 主要疾病放在前,次要疾病放在后; 原发疾病放在前,并发(继发)疾病放在后; 急性疾病放在前,慢性疾病放在后; 损伤中毒性疾病放在前,非此类疾病放在后; 传染性疾病放在前,非传染性疾病放在后; 后遗症放在前,原发手术或疾病放在后; 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放在前,非严重的疾病放在后。
知情同意书签字
•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
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 人签字;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 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 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 签字。
门(急)诊病历内容
• • •
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 病历记录 化验单(检验报告)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病历首页填写要求
•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 日 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
• 一页改动超过3处或者一处字数超过5个以上则重新
书写。
书写基本要求
•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
人员签名。
•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 改并签名。
•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
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日期与时间写法
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 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 基本要求
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 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 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 病历。
二、中医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望、 闻、问、切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 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 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 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规范。
.
10.其他类:(24)其他费:
.
说明:(一)医疗付费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 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84号 )
省(区、市) 市
县
电话
邮编
.
户口地址
省(区、市) 市
县
邮编
.
工作单位及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
联系人姓名
关系
地址
电话
.
入院途径 □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其他
入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入院科别
病房
转科科别
.
出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出院科别
病房
实际住院
天
门(急)诊诊断
疾病编码
.
出院诊断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 钟。
十五、门(急)诊病历记录就诊时间应当 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完成。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 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 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 明患者去向。实施中医治疗的,应记录中 医四诊、辨证施治情况等。抢救危重患者 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门(急)诊抢救 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 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标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含门 (急 )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经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取有关资料,并进行概括、剖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该客观、真切、正确、实时、完好、规范。
四、病历书写应该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能够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该切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该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能够使用外文。
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 (ICD-10) 的名称为准。
药品名称应该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能够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胸怀衡单位一律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比如 m( 米)、cm( 厘米 )、 mm( 毫米 )、μm( 微米)、 l(升 )、ml( 毫升 )、 kg(千克 )、 g(克 )、mg( 毫克 )、μg( 微克 )等。
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笔迹清楚,表述正确,语句通畅,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该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存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改正时间,改正人署名。
不得采纳刮、粘、涂等方法掩饰或去除本来的笔迹。
八、病历应该依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署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该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改正并署名。
深造医务人员应该由医疗机构依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质状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出此刻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用为准,上司医务人员有审察改正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
改正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他日期,签订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详细要求以下:(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好病历,经其上司医师在全面认识病情的基础上作仔细改正署名(如仅供教课资料使用,能够不归档保存)。
病历书写规范2018
现 病 史(二)
1、起病情况:起病日期、缓急.时间、地点、缓急、 2、可能的原因及诱因 3、主要症状的系统描述(症状特点):包括症状的部位、 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的因素。
现 病 史(三)
(1)部位:上腹痛——考虑为胃、十二指肠、 胰腺疾病
右下腹痛——阑尾炎 (2) 性质:灼痛、绞痛、胀痛、割痛、刺痛 (3)持续时间:
2018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讲座
嘉禾县病历的医 学价值是什么?
一)、医学资料的收集和保存 这是最原始的病历价值,将信息记载于一定载体以保存
需要收集保持的资料是法定的。 二、医学资料的传递和共享
病历是串联医疗工厂的最重要手段,病历直接决定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医学思维的训练与养成
补充诊断:
初步诊断: 1.
1、
2.
2、
医师签名:
主 诉(一)
定义: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持续的时间(起 病 到就诊的时间)。
内容: 1.感觉异常:如头痛、头昏、腹痛、 发热 2.功能障碍:吞咽困难、瘫痪 3.身体某部形态异常: 颈前肿大(甲状腺)、水肿、腹部膨隆等
4.其他:消瘦、食欲不振
主 诉(二)
这是最高端的病历价值,病历体现思维逻辑,病历为教学科研服务
病历法律价值:
病历书写
概念
病历: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
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 反映了病人的发病,病情演变,转归和诊疗经 过。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用蓝黑、碳素 墨水。
病历书写: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
入院记录的格式
(24小时内完成,一般由实习医师书写)
一般资料 姓名 年龄 民族 籍贯 入院时间 病史叙述者
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工具。
它不仅对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还保证医疗质量、患者安全和医疗纠纷的处理。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特别制定,以下是该规范的详细内容。
一、病历封面病历封面是病历的首要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就诊日期等;2. 主治医生及主管医师信息:医生姓名、职称、联系方式等;3. 科室信息:科室名称、联系电话等;4. 医疗机构信息:医疗机构名称、级别、地址、电话等。
二、病历主体病历主体是病历的核心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 门诊病历应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诊病历记录、辅助检查结果等;2. 住院病历应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查体记录、诊断治疗过程、手术记录、病程记录等。
三、病历填写要求为了保证病历内容准确、完整、规范,以下是病历填写的要求:1. 抬头:病历每页应包含医疗机构名称、科室名称、页码等标识;2. 日期与时间:每次病历记录需标明记录日期和时间;3. 患者信息:每次病历记录需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4. 主诉与现病史: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和现病史,包括起病时间、病程变化等;5. 既往史与家族史: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史和家族史,包括过敏史、手术史等;6. 查体与辅助检查:详细记录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的结果,包括体温、血压、心电图等;7. 诊断与治疗计划:明确诊断和治疗计划,必要时列出鉴别诊断;8. 医生签名与医师编号:每次记录需由主治医生亲笔签名并注明医师编号。
四、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为了避免常见问题的发生,并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以下是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1. 慎用缩写词:避免过度使用缩写词,确保病历内容易于理解;2. 规范术语使用:遵循医学术语规范,避免使用俚语和口语化表达;3. 注意患者隐私保护:在书写病历时要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透露患者敏感信息;4. 遵循规范写作格式:遵循排版规范,字迹清晰、整洁、易于辨认;5. 及时记录:病情变化和治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尽量避免遗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患者因原有疾病复发(指同一种疾病)再次或 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的记录 主诉: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 及持续时间 上次住院情况:先将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 诊治经过进行小结 本次入院情况: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首次病程记录
书写意义: 培训医师的循证医学的能力 充分的体现住院医师的基本技能病案书写 技术 培养医师学会独立思考,综合分析病历能 力的锻炼,能对疾病诊断开阔思路
抢救记录
一般抢救记录: 病人住院期间突发意外或危重情况,医护人员对其实 施的有效的抢救过程,每次抢救要注明具体时间(应 具体到分钟)。 及时详细记录观察到的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发作情 况、演变、及分析;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相关检查 结果;采取的抢救措施,效果及其缓解情况。 按抢救前病情变化的时间顺序,出现症状及生命体征 变化,书写要体现其抢救的及时性、连续性。 要记录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
首诊负责制度 三级查房制度 会诊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十五项核心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查对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八项核心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次病程记录
点评与分析: 时间不完整——往往时间只有年月日,不具体 到几点几分,有的甚至无时间。 病例特点不简要或重点不突出——篇幅长,赘 述多,花费时间长,流于形式。 拟诊讨论不具体或不规范,思路局限、层次不 清。 诊疗计划不具体,治疗原则不明确或诊疗以外 的内容。
病程记录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高质量的病历来源于高标准、严要求。 书写完整规范的病历,是培养临床医师临床思 维能力的基本方法,是提高临床医师业务水平 的重要途径。 病历的质量是考核临床医师实际工作能力的客 观检验标准之一。
病历质量要点
规范——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内涵质量——医疗质量与安全 告知与知情同意——医患沟通
病程记录
内容: 转出与转入记录 交接班记录 阶段小结或月小结 出院小结 抢救记录(包括临终记录)
抢救记录
要求: 应由经治医师及时记录,如来不及记录时,应 在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抢救记录包括一般抢救记录和死亡抢救记录。
抢救记录
病人住院期间突发意外或危重情况,医护人员 对其实施的抢救过程。要及时详细,有连续 性,按时间顺序书写,层次清楚,随时记录 病人的病情变化,采取的有效措施及其效果; 会诊科室的意见及执行情况;向家属交待病 情变化的详细内容并要家属签字。体现其抢 救的及时性、连续性,不许夸大或淡化抢救 过程。
首次病程记录
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 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 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 症状和体征等。 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根据病例特 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 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 施进行分析 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手术病历记录
手术记录: 手术记录的书写者 手术记录不应遗漏重要步骤的描述 特殊置换物条形码粘贴 与麻醉记录的一致性 切忌涂改
手术病历记录
手术安全核查 麻前麻后访视记录 术者手术前看病人记录 手术清点记录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出院记录/死亡记录
出院记录: 简述入院时病情 住院时诊断 住院治疗经过 /抢救经过具体、详细,时间记录 要清楚、确切、完整 死亡原因 要明确其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 最后诊断(死亡诊断) 出院时医嘱/家属拒绝抢救要记录清楚
入院记录
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 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 过及效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 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 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入院记录
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 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 龄、行经期天数 、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 (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 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特别是有些疾病需要追溯到两系三代
入院记录
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 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 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 史等 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 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 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 游史。
再入院记录
病案质量中常见缺陷的具体表现
病历书写的规范性 规范使用医学术语不准确 非医学术语,换言之就是不会使用医学术语 记录与医疗或病情无关的内容,表现出记录的习惯性 与随意性 涂改或不规范修改 表达不准确或不合乎逻辑 法律、法规的应用 行业标准的表达
十八项核心制度:
病程记录
要求: 患者入院后、手术后、转科接受后及产后前三 天,每天至少一次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 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 录。
病程记录
内容: 日常病程记录要反映出三级医师查房内容 患者的自觉症状、情绪变化、心理状态、睡眠、 饮食情况、病情的演变、新症状的出现及体征 的改变。 各项化验与特殊检查结果及其分析、判断,对 诊断与治疗的价值。
病历书写时限要求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在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 会诊记录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 抢救应及时记录,如来不及记录时,应在抢救 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交班记录应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 班记录应由接班医师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转出记录应在患者转出科室前完成,转入记录 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有创操作记录应在操作结束后即刻完成
入院记录
主诉: 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 时间。文字要简明扼要,有高度的概括性。不 能用诊断名称来写主诉,原则上检查结果也不 宜成为主诉。(但同一种疾病反复入院或肿瘤 患者反复入院放疗、化疗者除外)主诉多于一 项时,应按发病时间先后顺序记述
入院记录
现病史 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 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 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 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 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三级医师查房
对全部责任病人做巡视查房,及时检查诊疗计划的落 实情况,注意病人病情及思想情绪变化,治疗效果。 按规定书写主治医师的查房记录(病危至少每天一次, 病重至少每两天一次,病情稳定至少每三天一次)。 按规定书写主任医师的查房记录(每周至少一次), 记录患者病情变化情况,分析其原因,所采取的处理 措施及效果。 每天至少完成早晚查房各一次,如有重要的情况要记 入病程记录中。
保证医疗质量 保证医疗安全 培养人才 体现出不同医师的岗位职责 医师本人也可以通过查房逐步学习、实践、积 累临床知识和经验。
病例讨论
疑难病例讨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 讨论的记录 术前讨论记录——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 大以及探查术,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 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所作的讨论。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 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 录。
抢救记录
临终抢救记录: 记录时间要具体到分钟,详细记录病人的生命体征变 化,抢救方案的实施经过,抢救措施等记录要科学、 严谨。 详细记录抢救全过程。 抢救持续时间,抢救结果及死亡时间,死亡时间要准 确。 参加抢救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指导抢救者姓名、 专业技术职称。 死亡原因——死亡的直接原因
三级医师查房
主任医师查房: 一般患者应在病人入院72小时内完成首次查 房,危重者48小时内,特危重者例外。 解决科内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或急危重、疑 难病者,或与专业组人员一起讨论。主持科内 外会诊。 有教学意识,并体现当前国内外医学发展的新 水平。
三级医师查房的作用
病程记录
输血记录: 输血前五项检查(乙肝五项、丙肝、HIV、 梅毒抗体及肝功能) 病程中应记录患者输血时情况,有无输血反 应等。
病程记录
会诊记录: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 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 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 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内容 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 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申请 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 况。
三级医师查房
三级医师查房的重要性和意义已被医务人 员所接受和认可,它是集体劳动和智慧的 成果,三级查房是临床医疗的重要活动, 三级查房制是病历中重要记录。通过三级 查房记录体现各级医师医疗技术水平、责 任制度、各科协作配合情况、也体现医院 管理制度落实。记录应客观,实事求是, 以便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病程记录
内容: 新诊断的确定或原有诊断的修改;重要医嘱的 更改;抗菌素延时使用的原因和依据。 有创诊疗操作或手术的经过情况,治疗的效果 及其反应。 会诊结果及采纳会诊医师意见及处理措施执行 情况。 向病人或家属及有关人员介绍病情谈话的内容, 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