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采作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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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采作业指导书
特采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来料及出货检验拒收时,因急需使用该批货品之特别情形下可依本程序申请特采,以免影响正常之生产或交货。
2.0MS:
2.1来料检验异常时;
2.2制程检验异常时;
2.3最终检验与测试异常时。
3.1名词解释:无
3.2权责:
4.1特采申请部门
4.1.1来料检验、原物料、外包半成品异常由品质部IQC提出申请;
4.1.2制程检验半成品异常由当工序提出申请;
4.1.3最终检验、由FQC提出特采申请:
4.1.4由品质部评估决定所需部门参加评审,评估决定方式以在部门前面打J为所需参与部门.在评审之前需要求责任工序
填写好原因分析与改善措施,如评为返工则由工艺部出具返工方法。
4.2特采之核准:管理代表或厂长审核确认;
5.0作业内容:
文件名:
A-来料检验“拒收”时,由品质单位以《异常报告书》通知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可视情形与相关单位单位协商,决定是否提出申请特采。
B-若不需要提出申请,则接收单位将不合格批移置不合格区待供应商取回。
C-若需要提出申请,则由接收单位于《来料检验报告》上,申请特采栏位打“J”即可,进行特采流程作业。
5.3来料不合格品鉴审之会签或会议
A-若需召开会议,由接收单位召集品质、工程、生产、市场或采购单位参加。
B-未做结论前,由接收单位将材料放置于不合格区。
5.4来料不合格品鉴审结论
A-批退时由接收单位通知供应商整批取回,或换货处理。
B-全检时,由接收单位协调交货供应商全检或本厂全检;合格后须经品质单位重新抽检,检验合格后贴上“合格”标签方可入库;“不合格”则退回供应商或扣款、重补等方式处理。
C-有条件允收时,将将采批之条件在《来料检验报告》上注明,标识“特采”后入库。
D・重新抽检时,不合格予以批退退回全检:合格则重新贴“合格”标签后方可入库。
5.5制程检验之特采流程图:
B-如品质部判定NG则填写《报废申请单》交MRB最终判定是否报废;
C-若需要提出申请,则送检单位填写《特采申请请单》,由品质主导所需参与部门进行不合格品鉴审,根据事情严重性是否组织召开评审会议。
D-若客户订单合约中有规定“特采”须先取得客户同意时,需由品质或营业单位联系客户后再决定,如客户不接受则由责任工序返修或申请报废处理。
5.6最终检验之特采流程图:
5.6.25.6.1FQC检验“异常”时,FQC可视情形与相关单位协商,决定是否提出申请特采。
5.6.3若需要提出申请,则由当工序单位填写《特采申请单》,由品质主导所需参与部门进行不合格品鉴审,根据事情严重性
是否组织召开评审会议。
5.6.4若客户订单合约中有规定“特采”须先取得客户同意时,需由市场部联系客户后再决定,如客户不接受则由责任工序返
修或申请报废处理。
5.7检验不合格品鉴审结论:
5.7.2批退时,由送检单位自行处理。
5.7.3有条件允收时,由品质部保存特采单以便于追溯。
5.7.4重新抽检时,不合格予以批退:合格则重新标识后,再进行装箱作业。
6.0参考文件:
6.1不合格品管制程序
7.0相关表单:
7.1特采申请单